喪葬費、死亡撫恤金能否作為遺產繼承?很多人還傻傻不知道

2020-12-22 最新說法

隨著國家的優撫制度的日益完善,對於死亡喪葬費、撫恤金的政策也越來越細化。死亡撫恤金是國家發放給以犧牲軍人為主要生活經濟來源的親屬的一種金錢幫助, 死者單位給付的喪葬費是對死者親屬處理喪葬事務的一種經濟幫助。那麼很多人就會有疑問到底喪葬費、死亡撫恤金能否作為遺產繼承?屬於遺產嗎?

範某生是一名煤礦職工,2012年因病去世,煤礦單位給付範某家屬一次性撫恤金3萬元,喪葬費2000元,共計32000元。範某妻子黃某及子女範某某等對撫恤金和喪葬費的分割問題產生分歧,後協商未果訴狀法院。黃某認為32000元是死者範某的遺產,要求按照遺產進行分割,而被告範某某認為死者範某在生前立有遺囑,對撫恤金進行了處分,要求按遺囑分割,且範某某為安葬死者共花費3000多元,即使不按遺囑分割,也應先從撫恤金和喪葬費中扣除,剩餘部分才能分割。

撫恤金是按照有關規定給予死者家屬的一種補償費用,是對死者家屬的撫慰和經濟補償,應由受撫慰的家屬享有。由於撫恤金不是給予死者的,也不是死者生前的財產。死者的近親屬對於撫恤金均享有權利,撫恤金的分配可以參照遺產的分配原則來處理。因此,故撫恤金不屬於遺產的範圍,不能作為遺產繼承。

一、 撫恤金的司法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條規定遺產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二、一次性撫恤金的發放順序:

(1)有父母(或撫養人)無配偶的,發給父母(或撫養人)。

(2)有配偶無父母(或撫養人)的,發給配偶。

(3)既有父母(或撫養人)又有配偶的,各發半數。

(4)無父母(或撫養人)和配偶的,發給子女;

(5)無父母(或撫養人)、配偶、子女的,發給未滿18周歲以下弟妹。

(6)無上述親屬的,不發。

我國法律上對撫恤金的認定是非常明確的,由於其主要的屬於是用於補償,來維持死者家屬的正常生活費用,所以是不可以繼承處理的,但如果其親屬可以認定將撫恤金作為遺產進行繼承處理的,法律上也認可該處理意見,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

相關焦點

  • 喪葬費、死亡撫恤金是否屬於遺產,可否進行繼承?
    【裁判要旨】   喪葬費和死亡撫恤金不屬於我國《繼承法》所規定的遺產範圍,不能作為遺產繼承。實際支付的喪葬費超過單位給付的數額時,超過部分不能從死亡撫恤金中扣除。剩餘的喪葬費、死亡撫恤金可參照遺產繼承,但須照顧依靠死者生活而無經濟來源的未成年人或喪失勞動能力的直系親屬。
  • 喪葬費、撫恤金,是否能作為遺產進行分割?
    而死亡賠償金、撫恤金均是在公民死亡後因其死亡所獲得的財產,換句話說,如果公民沒有死亡,就不可能產生死亡賠償金、死亡撫恤金。因此,死亡賠償金、死亡撫恤金顯然不符合《繼承法》關於遺產的規定。所以,公民死亡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的喪葬費、撫恤金,不是死者的遺產,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確定繼承人及分割財產。
  • 喪葬費、撫恤金是遺產嗎?不是!
    王奶奶還特別提到自己的死亡撫恤金和喪葬費,也由女兒一人繼承。 很明顯,撫恤金和喪葬費屬於對死者家屬予以撫慰的經濟補償和安葬死者支出的費用,都是在死者過世之後發生的,不屬於死者的遺產,不能通過遺囑的方式作出安排。如果通過遺囑處分了不屬於本人遺產的財產,那麼該部分的遺囑是無效的。
  • 喪葬費撫恤金是否屬於遺產?
    喪葬費撫恤金不屬於遺產。遺產指的是我國公民在死亡之後遺留的財產,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將個人的財產轉讓給他人。發放的喪葬費撫恤金是公民死亡之後,所在的用人單位給付的,不屬於公民生前因為自己的民事行為能力獲取的,所以不屬於遺產。喪葬費撫恤金是對死者的家屬以及需要撫養的撫養人的一種補償。
  • 退休教師因病死亡後,家屬可以領取哪些待遇?很多人還傻傻不知道
    退休教師因病死亡後,家屬可以領取哪些待遇?很多人還傻傻不知道日常生活中,我們只要在退休之前繳納滿十五年的社保,這樣我們在退休之後,就可以領取一定水平的養老金了。現在有個問題,退休教師因病死亡後,家屬可以領取哪些待遇?很多人還傻傻不知道,下面一起來看看。首先,教師屬於事業單位的編制,所以在退休後可以領取養老金的。並且因為工資由國家發放,教師的社保水平在一定程度上,比起其他行業,會高一點。所以退休老師的養老金還是很可觀的,這跟其職業的特殊性有一定關係。
  • 企業退休職工去世之後,撫恤金和喪葬費應該怎麼領取?你知道嗎?
    問題:企業退休職工去世之後,撫恤金和喪葬費應該怎麼領取?因病去世屬於非因工死亡的一種。退休職工非因工死亡,一般可以領取喪葬費,一次性撫恤金或救濟金,養老保險個人帳戶餘額。然後你的這部分,個人帳戶當中的錢,就不需要做任何處理了。如果退休職工還沒有領完,那麼你個人帳戶當中,這部分錢是可以繼承的。具體的計算辦法,可以根據遺囑繼承,也可以根據第一順位繼承。喪葬費標準統一調整為6000元,包幹使用。撫恤金標準統一調整為:蘇南(蘇錫常寧鎮)16000元,蘇中(通揚泰)15000元,蘇北(徐淮連鹽宿)1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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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案說法】被執行人死亡 能否執行遺產繼承人財產?經查,被執行人王某於2019年9月11日因死亡註銷戶口;在本縣不動產登記中心,未查詢到王某的不動產記錄;縣社保局的財務記錄顯示,王某的養老保險在職人員一次性待遇共計92402.02元(其中個人帳戶返還37373.02元、撫恤金42330元、喪葬費12699元)被夏某支取。法院依法裁定追加第三人夏某為本案的被執行人,在被執行人王某的遺產範圍內承擔責任。
  • 退休職工去世後,能領到多少撫恤金和喪葬費?答案很多人想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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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退休人員去世,2020年還能領喪葬費和撫恤金嗎?現在知道還不晚
    前段時間發了一篇關於喪葬費和撫恤金的文章,收到很多粉絲的留言,大家特別關心退休人員去世後,家屬都能享受哪些待遇。其中有一位網友留言非常具有代表性,他說退休人員去世,2020年還能領喪葬費和撫恤金嗎?相信大家也想知道正確答案,希望今天的分享能解開大家的疑惑,現在知道還不晚。
  • 退休人員去世之後,還有兩筆格外的補助:喪葬費與撫恤金
    咱們職工退休之後每個月都可以領取養老金,那麼退休人員可以你到,什麼時候直到你到自己去世為止,那麼去世之後你還有兩筆補助,不知道大家知不知道?不知道,就是什麼?喪葬費和撫恤金,聽起來相當於就是說退休人去世之後,給一定的補助,那麼說也算是就是說安慰家人了,說給一定的喪葬費和撫恤金,那麼可能有很多人都不知道喪葬費和撫恤金該怎麼樣去領。還有一個問題就是退休人員去世之後,個人帳戶裡面的錢,如果還沒有就是說自己還沒有領完,那麼這部分錢該怎麼辦?其實這部分錢是可以繼承的,就直接繼承給自己的親屬就行了,但是得出具相關的一些證明。
  • 對死亡撫恤金的遺囑無效 法院:按共有物分割
    該遺囑能否得到法律支持?近日,安徽省蕭縣人民法院審結該起案件,並以「死亡撫恤金不屬於遺產」而是作為共有物依法分割作出一審判決。  原告孫某訴稱,孫某之夫李某因病去世,於2018年1月31日在蕭縣殯儀館火化。李某生前系蕭縣某鎮退休幹部,經該鎮財政所核定其一次性撫恤金147992元、喪葬費2000元,合計149992元,該款現仍在蕭縣某鎮財政所。
  • 綺惠說法 | 辦理喪葬事宜的費用能否從遺產中扣除
    能否直接在分割遺產中扣除?在實踐中至今存在爭議。吳4於2007年6月19日立下見證遺囑,寫明其「身後一切財產歸吳1繼承」。2013年2月13日吳4死亡,吳4單位發放喪葬費、撫恤金47220元,後由吳1安葬。現因吳4的遺產繼承事宜,吳1與吳3、吳2發生糾紛訴至法院。【法院裁判】喪葬費、撫恤金並非吳4死亡時的個人合法財產,不屬吳4的遺產範圍, 一審判決認定錯誤應予撤銷。
  • 退休人員去世,2020年如何領喪葬費和撫恤金這筆錢呢?提前知曉
    最近有很多網友留言說退休人員去世後,家屬可以領喪葬費和撫恤金是真的嗎?退休人員去世,直系家屬領喪葬費和撫恤金當然是真的了。企業退休人員去世後,網上說退休人員去世後可以領很大一筆錢,主要包括喪葬費和撫恤金。
  • 喪葬費的領取標準是什麼,如何領取喪葬費?在哪裡領,怎樣辦理?
    導讀:很多繳納社保的人,由於對社保知識匱乏,不知道找誰去領喪葬費,怎麼辦理?作為一名企業負責社保和退休管理工作的HR,要提醒你:喪葬費的支付主體是社保基金,屬於社保對死者提供的一種死亡待遇。除此以外,職工家屬還可以申領撫恤金、繼承死亡職工的個人帳戶剩餘儲存額。
  • 職工死亡撫恤金發放標準-職工死亡撫恤金項目及相關規定
    (二)企業退休死亡人員喪葬費及撫恤金標準:1、企業退休人員未領取完的個人帳戶餘額。2、火葬的,喪葬費為死亡時上一年省平工資的四個月,撫恤金為本人養老金的八個月;違反規定土葬的,不享受喪葬費,只有撫恤金。
  • 死亡撫恤金屬於各近親屬共有,繼母稱已歸還外債無法分割的理由不成立
    社會保險事業中心向乙1的遺屬發放了20個月的撫恤金63707元及喪葬費1000元,共計64707元,並將該款項匯入了甲的銀行帳戶。一審法院判決一審法院認為,死亡撫恤金是死者生前所在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死者死後發放給死者遺屬的具有精神安慰和物質補償性質的金錢給付,不屬於死者遺產。
  • 按照這個標準算,職工家屬能得到多少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喪葬補償費和撫恤金對於職工的家屬來說是至關重要的,而且無論是因公死亡還是因病死亡都會對職工生前的直系親屬進行補償。那麼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發放標準是怎樣的?喪葬費是否能夠被繼承?針對這幾個問題下面法律快車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 2018年,企業離休人員的喪葬費、撫恤費、救濟費標準是多少?
    根據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調整企業職工和離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的通知》(蘇人社發[2012]102號)規定,和(蘇民優〔2012〕2號)文件的有關規定。1、企業離休人員喪葬費,從2011年7月1日起調整為6000元。
  • 為騙取喪葬費撫恤金 男子偽造母親死亡證明註銷母親戶籍
    為了獲取母親名下房產,騙取喪葬費撫恤金,49歲男子竟然偽造母親死亡證明。還註銷母親戶籍,過戶母親房屋,甚至還領取了喪葬費。據報導,沈某的老母親吳老太85歲了,有兩個兒子三個女兒,老公已經去世,沈某是她最小的兒子。本來她和沈某同住,後來沈某結婚,娶了個外地媳婦,租住在嘉善,吳老太就一個人獨居在嘉興江南新家園小區。
  • 請注意,《婚前協議書》這樣約定遺產繼承可能無效!【NO.148】
    這次是關於婚前財產約定和遺產繼承的。什麼是婚前協議?婚前協議,是指將要結婚的男女雙方為結婚而籤訂的、於婚後生效的具有法定約束力的書面協議。制定婚前協議的主要目的是對雙方各自的財產和債務範圍以及權利歸屬等問題實現作出約定,以免將來離婚或一方死亡時產生爭議。但是!不要把你的婚前協議當作是遺產或者是房產規劃的替代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