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法院|以案釋法:謊稱自己可以幫人減刑,男子詐騙他人被判刑

2020-09-10 重慶市南川區人民法院

這個社會上

生活著這麼一群「神通廣大」的人

他們的口頭禪經常是

「我今天跟某某局長吃飯了」

「某某隊長是我發小」

「我跟某某主任可熟了」

說的多了就難免有人會當真

殊不知這樣就落入了他們的圈套

近日

南川法院便審理了一起詐騙犯罪案件

被告人周某打著「用關係救人」的幌子行騙

看似不可思議騙局竟然得逞了


案件回顧

2019年6月,謝某某因涉嫌犯盜竊罪被南川區公安局刑事拘留,周某得知這一情況後動起了「歪腦筋」。


周某找到謝某某母親王某,謊稱自己可以託關係將謝某某取保候審並判成緩刑,但「疏通關係」需要2萬餘元「活動經費」。


看著眼前「有關係」的周某,想到被拘留的兒子,王某答應了周某的要求並協議約定事成之後付款,而周某根本沒有所謂的「關係」。


沒過多久,謝某某因南川區檢察院不批准逮捕而被取保候審,王某和謝某某誤以為是周某的「關係」起了作用,按照周某要求向其匯款10000元。後謝某某得知被騙,報了警,周某被警方抓獲。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公民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以「疏通關係」為由的詐騙犯罪中,犯罪分子主要利用犯罪人員家屬「病急亂投醫」的心理:認為只要花錢「疏通關係」,就可以幫助犯罪人員減輕或者逃避法律責任,然而,最後結果卻是上當受騙。審判機關將從嚴懲處此類詐騙案件,因為此類案件社會影響惡劣,在侵犯公民財產的同時,更妨害了司法機關依法辦案,損害了司法公信力。


在法治社會的今天,司法程序不會被某個有「門路」的「能人」任意操縱和更改,在此提醒大家千萬不要相信所謂的有關係的「能人」以防上當受騙!

文:吳東陽、馮琨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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