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6年03月24日 22:34:52 中財網 |
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瀋陽
桃李麵包股份有限公司
變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核查意見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中信證券」)作為瀋陽
桃李麵包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簡稱「
桃李麵包」或「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保薦機構,根
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續督導工作
指引》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對桃李面
包變更部分募投項目所涉及的事項進行了核查,具體情況如下:
一、本次首次公開發行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5]1379號文核准,上海證券交易所
自律監管決定書[2015]424號文同意,首次向社會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
4,501.26萬股,每股發行價格13.76元,新股發行募集資金總額61,937.34萬元,
扣除發行費用5,423.5萬元,募集資金淨額56,513.84萬元。華普天健會計師事務
所(特殊普通合夥)對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資金到位情況進行了審驗,並出
具了會驗字[2015]4059號《驗資報告》。公司已對募集資金採取了專戶存儲,並
與保薦機構、存放募集資金的商業銀行籤署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
截至2016年3月24日,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基本情況如下;
序號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
項目總投資額
(萬元)
擬投入募集資金額
(萬元)
項目已投入金額
(萬元)
1
瀋陽麵包系列產品生
產基地建設項目
43,048.19
24,280.24
39.00
2
面制食品生產加工二
期項目
19,221.12
10,221.12
1,668.56
3
哈爾濱
桃李麵包系列
產品生產基地建設項
目
15,030.88
12,030.88
14,287.79
4
石家莊
桃李麵包系列
產品生產基地建設項
目
12,002.76
10,002.76
8,455.52
合計
89,302.95
56,535.00
24,450.87
二、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概述
為更好的貫徹
桃李麵包全面均衡發展戰略,擴大區域生產銷售規模,公司擬
將原北京「面制食品生產加工二期項目」變更為「天津友福食品有限公司投資項
目」。
三、原募投項目的概況
北京「面制食品生產加工二期項目」在原有設備和產能基礎上,為滿足業務
發展需要,擬新建全自動麵包生產線,以及輔助電力設備空氣壓縮系統等配套設
施。該項目設計產能1.6萬噸,該總投資19,221.12萬元,擬以募集資金投入金額
10,221.12萬元,項目計劃建設期1.5年,運營期10年,預計年銷售收入22,997.92
萬元,年稅後淨利潤3,029.30萬元,投資內部收益率18.52%,投資回收期(含建
設期)6.65年。
截至2016年3月24日,「面制食品生產加工二期項目」累計投入金額1,668.56
萬元。
四、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變更的原因
北京「面制食品生產加工二期項目」原主要定位北京、天津及河北北部區域
市場,因公司於2014年7月成立全資子公司天津友福,負責天津及周邊地區的生
產和銷售,根據公司總體戰略部署,在京津冀一體化的形勢下,需要大力發展和
拓寬當地銷售渠道,天津獨特的地理位置為公司戰略發展提供了更好的選擇。一
方面系天津地區人工、原材料等成本較低,在天津地區建廠有利於節省人力成本
和生產成本,另一方面在天津建廠更有助於將銷售範圍拓展到周邊河北北部的唐
山等市場,能夠有效縮短配送距離,降低配送費用,有助於擴大公司在天津、河
北北部地區麵包市場的銷售份額。因此公司擬將北京「面制食品生產加工二期項
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資金用於新建「天津友福食品有限公司投資項目」。
五、變更後的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情況說明
「天津友福食品有限公司投資項目」實施主體為天津友福食品有限公司,項
目新建夾心麵包生產線、吐司麵包生產線、吉士排麵包生產線、夾心蒸蛋糕生產
線各1條,以及相應生產配套設施,設計產能8,700噸。
本項目建設總投資14,639.49萬元,其中項目建設投資13,639.49萬元,鋪底流
動資金1,000萬元,項目投產後實現年銷售收入13,601.00萬元,年實現淨利潤
1,872.76萬元,投資回收期5.43年,內部收益率(稅後)20.92%。
六、變更募投項目對公司的影響
北京「面制食品生產加工二期項目」變更為「天津友福食品有限公司投資項
目」的決議已經公司2016年3月24日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獨
立董事發表同意意見,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變更部分募
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議案》。所變更後的募投項目具有較好的市場前景和盈利能力,
符合公司實際生產經營情況,可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發展戰略和股
東利益。
八、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經核查,
中信證券認為:
1、本次部分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已經公司董事會審議批准,獨立董事、
監事會均發表明確同意意見,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等
相關規定的要求;
2、本次部分募投項目變更是根據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的客觀需要做出的,
有利於公司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提高募集資金收益,符合提升公司整體利益
的目的,不存在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
3、
中信證券將持續關注
桃李麵包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內容後的募集
資金使用情況,督促公司在實際使用前履行相關決策程序,確保該部分資金的使
用決策程序合法合規,切實履行保薦機構職責和義務,保障全體股東利益。
綜上,
中信證券同意
桃李麵包本次變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本次變更事
項尚需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方可實施。
變更募集資金核查意見.jpg
(本頁無正文,為《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瀋陽
桃李麵包股份有限公司
變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核查意見》之籤字蓋章頁)
保薦代表人(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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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振松 王建文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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