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客戶端7月3日電 據中國銀保監會江蘇監管局網站公告,因在代理機動車輛保險業務中隱瞞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情況,並在代理機動車輛保險業務中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常州市馬杭支局(後文簡稱「郵政集團馬杭支局」)合計被罰款10萬元。
行政處罰決定書指出,2019年8月,郵政集團馬杭支局在為投保人吳某某辦理購買車險業務時,未向投保人提供投保單及格式條款,對免責條款未履行提示及明確說明的義務。
郵政集團馬杭支局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保險法》第一百三十一條「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其從業人員在辦理保險業務活動中不得有下列行為:……(二)隱瞞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情況……」的規定,根據該法第一百六十五條的規定,中國銀保監會常州監管分局決定責令郵政集團馬杭支局改正,並處5萬元罰款。
行政處罰決定書還指出,2019年8月,郵政集團馬杭支局經辦人陳某某在為投保人吳某某辦理車險業務時,為了完成月度業務考核目標,用自己的業務發展獎勵通過微信轉帳向投保人返還了448.01元。
郵政集團馬杭支局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保險法》第一百三十一條「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其從業人員在辦理保險業務活動中不得有下列行為:……(四)給予或者承諾給予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的規定,根據該法第一百六十五條的規定,中國銀保監會常州監管分局決定責令郵政集團馬杭支局改正,並處5萬元罰款。
綜上,中國銀保監會常州監管分局決定作出如下處罰:對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常州市馬杭支局責令改正,並處罰款人民幣10萬元。(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