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金融界網站
8月9日,中國銀保監會江西監管局公布了對於中國人民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中心支公司四名員工的行政處罰,該分公司的法定負責人是黃崇明。
處罰信息顯示,中國人民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中心支公司因承諾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利用保險代理人以虛構保險中介業務方式套取費用;未如實記錄保險業務事項;唆使、誘導保險代理人進行違背誠信業務的活動,中國銀保監會江西監管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六十一條、第一百七十條、《保險公司管理規定》第六十九條,警告並罰款31萬元。
員工揭勇、張素梅因對中國人民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中心支公司承諾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的違法行為負直接責任,中國銀保監會江西監管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六十一條、第一百七十一條,警告並罰款1萬元。
公司年報顯示,中國人民健康保險公司(簡稱「中國人保健康」)成立於2005年4月8日,系國務院同意、中國銀保監會(原中國保監會)批准設立的國內第一家專業健康保險公司,由「世界500強」企業中國人民保險集團公司(PICC ) 聯合歐洲最大的健康保險公司——德國健康保險公司(DKV)發起設立,目前公司註冊資本金85.68億元,是中國內地資本實力最為雄厚的專業健康保險公司。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六十一條規定保險公司有本法第一百一十六條規定行為之一的,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五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限制其業務範圍、責令停止接受新業務或者吊銷業務許可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一條規定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保險專業代理機構、保險經紀人違反本法規定的,保險監督管理機構除分別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條至第一百七十條的規定對該單位給予處罰外,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任職資格。
中國銀保監會江西監管局2020年第42號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
(中國人民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中心支公司)
中國銀保監會江西監管局2020年第43號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
(張素梅)
中國銀保監會江西監管局2020年第44號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
(揭勇)
中國銀保監會江西監管局2020年第45號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
(羅磊)
中國銀保監會江西監管局2020年第46號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
(胡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