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男孩蔡某某殺害10歲女孩小琪(淇淇),並拋屍灌木叢,此案有了新的進展。11月6日,速豹新聞網·山東商報記者從被害女孩家屬代理律師田參軍處獲悉,蔡某某父母於今日在《大連日報》對其登報導歉。
道歉信全文如下——
淇淇的親人們:對不起!我們鄭重地向淇淇和淇淇的家人道歉。我們是( 2020)遼0204民初60號案件的蔡維偉、莊獻傑,作為孩子的父母,我們對孩子疏於管教,沒有管好孩子,沒有教育好孩子,釀成了淇淇的慘案。我們自責、內疚、懊悔,慘劇的發生對淇淇的家庭是沉重的打擊,淇淇的父母失去了女兒,我們萬分愧疚,慘劇的發生,我們後悔莫及,是我們做父母的失職和失敗,我們平時沒教育好孩子,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後果,是我們的錯,我們真的對不起! 淇淇的父母和家人們,我們非常懊悔,我們要用一 生來懺悔,我們是真心地懺悔,真心地道歉!
內文還稱,「一定會按照判決賠償,就算砸鍋賣鐵,做牛做馬我們也會盡全力賠償,我們知道再多的錢也無法彌補失去親人的痛苦,我們的孩子給淇淇的父母造成了巨大的痛苦,我們不敢求得淇淇父母的原諒,我們真心道歉,我們也代表孩子再次對淇淇和淇淇的家人們說聲對不起!」
道歉信署名為蔡某某父母,日期為11月6日。
速豹新聞網·山東商報記者從小琪家屬及代理律師處了解到,這是小琪去世後,加害者家屬的第一次道歉。
對此,田參軍律師稱,道歉仍缺乏誠意。小琪家屬也稱,「如果真心誠意,他們早就應該上門道歉。」
據速豹新聞網·山東商報此前報導,受疫情影響,案件於5月9日在大連市沙河口區人民法院開庭。因涉及未成年人隱私,未公開審理。據代理律師田參軍介紹,庭審當天,被告方無一人出庭,也未請代理律師。法院對該案進行了缺席審理。
8月10日下午,該案一審宣判,法院判決蔡某某父母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向原告小琪母親及家人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1286024元。
10月10日,田參軍告訴速豹新聞網·山東商報記者記者,他們國慶前接到法院通知,9月29日,蔡某某父母因未執行法院生效判決被司法拘留15日。
沙河口區法院執行裁定書顯示,該院於1月22日查封被執行人蔡某某名下住房一套,並於9月8日下達裁定,評估、拍賣涉案房產。蔡某某父母名下房屋於11月3日結束拍賣後無人競拍,將於11月19日進行第二輪拍賣,此前拍賣價格為114萬元將降至100萬元。
剛剛,11:36分,受害女孩母親發布微博表示不接受道歉。
速豹新聞網·山東商報記者 宗兆洋
速豹新聞網·山東商報編輯 徐曉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