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報導稱,有穿疑似和服的男子欲進武大賞櫻花遇阻,對此事件當事人辯稱所穿為唐服而非和服。對於此事,大眾也出現了不同聲音,更多的是為武大保安人員的作為叫好。筆者也深感應為武大保安點讚,為其捍衛國人情感的行為點讚。
服裝本身雖無善惡,但特定時期某些人標誌性服裝卻無疑附著上歷史的烙印。譬如,二戰納粹軍服無疑是歐洲無數國家尤其是猶太人的噩夢,因此各國紛紛禁止國民穿納粹軍服,甚至以法律形式嚴格約束。同樣,二戰時期的日軍軍服同樣是亞洲人的夢魘,亞洲各國也禁止公共場合著二戰日軍軍服。曾經某當紅明星公共場合穿日本軍旗裝引發軒然大波,打著所謂「自由」的旗號卻做著悍然傷害公眾情感的事。穿衣著裝固然是個人權利,但所有的權利都是相對的,是建立在社會和諧尊重他人情感和利益基礎之上的。儘管事後該女星公開道歉但其影響卻未能完全消除,作為公眾人物其導向作用是明顯的。此後,經管國家從法律規章的角度,對公開場合穿有二戰日軍標誌性飾物及服裝做出了約束。並對類似行為做出了處罰,2018年二月有人公然穿二戰日軍軍服在南京紫金山拍照被行政拘留15年。2019年初,濟南六名男子穿日軍軍服招搖過市被拘留。對如此任性罔顧國人情感的行為給予嚴厲打擊自是必要的,但同時也有反思問題屢屢發生的原因。
不當著裝引發的風波接二連三的發生,是個例卻絕不是偶然。為何對如此敏感顯然不當甚至違法的行為,卻屢有犯禁之人。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現在人尤其年輕一代嚴重的自我中心思維作祟,不知社會責任為何物。只要自己過的愜意隨性,別人感受別人利益便可肆意踐踏。為了彰顯所謂的個性,總想著標新立異,不惜遊走在道德甚至法律的邊緣。武大門前的疑似「和服」男子無疑便是如此。儘管其詭辯所著為唐裝,即使把其所穿作唐裝看,但其可曾想過這種服裝與和服的高度相似性,普通民眾焉能辨別。民眾所能想到的恐怕只能是沿海作亂的倭寇和肆意橫行的日本浪人吧。該男子穿此異服公然出現在公開場合不知出何動機,莫非只有穿此服裝才能賞出櫻花的美。如此的做作恐怕只能是褻瀆櫻花,褻瀆其自己的靈魂。不要說這種不倫不類的效仿者,即使日本人來到我國在此等公開場合也必須尊重我國人的感受吧。
相較此類譁眾取寵的小丑們,武大保安人員捍衛國人情感的行為無疑是值得點讚的,只有心中有是非有責任有民族情懷才會做到自覺制止此類行為。事件過後留下的反思,喚醒國人尤其是年輕一代的責任意識民族情懷刻不容緩,教育中的責任意識教育不能再浮於表面。否則,此類不知所謂的「作」會屢禁難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