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我家的合法公民,生活在這個社會中,就應該去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能去做違法的事,更不能因為一己私慾和憤怒去殘害他人,否則只會是受到法律的嚴懲。
據相關媒體1月3日報導,近日,江蘇某地一法院審理了一起案件,一名64歲的男子陳某,強行與51對的女子王某發生了不正當關係。之後,王某因為對此懷恨在心,於是將陳某迷暈後割掉其生殖器,陳某因失血過多死亡。目前王某被警方拘留,審判結果還沒有公布。
據悉,事情發生在2019年6月,江蘇宿遷一名男子陳某將51歲的女子王某約到自己家中,不顧王某的意願強姦了她。這一事件給王某帶來了極大的心理傷害,王某羞於啟齒,覺得自己50高齡了還會遭到這種事,說出去都沒臉見人,所以沒有報警。然而,憤怒和仇恨的種子在她心中生根發芽,王某決定用自己的方式懲罰和報復陳某。
事發大約一個月後,王某提前準備了安眠藥,當陳某讓她再一次去他家時,王某很開心的答應了,帶著安眠藥來到陳某家中,假裝很開心的和他聊天。這樣的行為讓陳某打消戒心,而到了吃飯的時候間,王某趁機往陳某的水中放了七八顆安眠藥,陳某在沒有防備下直接喝下,很快就睡著了。
看到陳沉睡後,王某立即開始了她計劃已久的報復。她先脫下自己的絲襪,用力勒緊了陳的脖子。隨後,她找到一把鋒利的剪刀,將陳某的生殖器剪了下來。而陳某此時仍處於昏迷狀態,被憤怒衝昏頭腦的王某,就這樣看著陳某失血過多,漸漸死去。
隨後,王某向當地警方投案自首。目前,王某以故意殺人罪被警方拘留,審判結果還沒有公布,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就本案而言,被告女子本來應該是受害者,被男子侵犯後,她本可以冷靜思考,拿起法律武器懲罰這個男人。但女人最終還是用自己的方式懲罰了這個男人,她的方式真的很殘忍,切斷了這個男人的生殖器官,導致他死亡。就這樣,女子從受害人變成了嫌疑人,實在是不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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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內容來源於中都民生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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