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庭暴力的基本定義:
家庭暴力通常稱其為家暴,簡單來說就是一種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暴力行為,其法律定義為家庭成員之間因為存在矛盾,或者精神等方面存在問題,導致其中的兩方或多方之間發生毆打、殘害、緊閉等其他傷害性行為,從而導致家庭成員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受到來自身體、心靈及性等方面的等發麵傷害的一種違法犯罪行為。
我們常見的家庭暴力主要就是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一種身體上的傷害,即當事人對受害人施以毒手,打罵被害人,致使被害人在其身體及心靈方面受到傷害,危害到受害人的身體及人格。家庭暴力所屬的家庭成員之間可能存在婚姻、血緣及收養關係,家暴可能發生在丈夫對妻子、父母或繼父母對孩子及老人等,有時成年的子女對於父母也會施以家暴,總體來說還是女性、年幼者及年老者容易成為家暴的受害對象。
我國在2015年三月初,由公安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及檢察院共同出臺《關於依法辦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見》文件,加大了對於家庭暴力的懲處及預防,從法律上增強對於家寶受害方的司法保護力度。同年年底,在我國的第12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上的第18次會議中提出並通過了中國的第一份反家暴法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該文件於2016年三月初開始正式執行。
二、怎樣才算家庭暴力:
由上面家庭暴力的基本定義可知,只要當事人與受害人存在血緣、收養及婚姻等關係,當事人對受害人採取毆打、緊閉、恐嚇及殘害等行為,造成被害人受到了來自身體及心靈等多方面的受害,此時就可以認定當事人的行為為家庭暴力。家庭暴力當前主要存在四種類型,具體如下:
1.人格障礙型家庭暴力:這種類型的家庭暴力佔比最多,超過25%,這裡面尤其以衝動型及反人類型最為嚴重。
2.情感障礙型家庭暴力:這種類型的家庭暴力通常是階段性的,正常情況下都不會產生家庭暴力,但是如果噹噹事人的情感障礙問題嚴重爆發時才會產生,如抑鬱症及焦慮症患者等。
3.精神分裂型家庭暴力:這種類型的家庭暴力雖然也是階段性發生,但是其嚴重程度及頻繁程度較上一種要高出很多,同時當事人很多情況下都是在無意識的情況下對受害人施以家暴的。
4.更年期及經前期型家庭暴力:這種類型的家庭暴力的受害者通常是男性,前者類似於精神分類型,後者則是呈現一種明顯的周期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