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海南廉政網消息,海南3名幹部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昌江縣公安局烏烈派出所原所長楊波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昌江縣委批准,昌江縣紀委監委對昌江縣公安局烏烈派出所原所長楊波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楊波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多次收受管理服務對象和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禮品;違反群眾紀律,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包庇、縱容以顏廣標為首的涉黑社會性質組織在轄區內開設賭場,並在查辦違法犯罪案件過程中幫助該組織成員逃避懲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多次收受轄區多名私彩商販等人的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昌江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昌江縣委批准,決定給予楊波開除黨籍處分;由昌江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昌江縣公安局鐵城路派出所原副所長符躍炳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海南省紀委監委指定管轄,三亞市紀委監委對昌江縣公安局鐵城路派出所原副所長符躍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符躍炳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多次收受以黃鴻發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財物;違反群眾紀律,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包庇、縱容以黃鴻發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在轄區內開設賭場;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多次到賭場參與賭博。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昌江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昌江縣委批准,決定給予符躍炳開除黨籍處分;由昌江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
文昌市青少年活動中心原主任佘楊寧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文昌市委批准,文昌市紀委監委對文昌市青少年活動中心原主任佘楊寧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佘楊寧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私營企業主所送禮品、禮金,多次接受宴請、旅遊,通過偽造學生補助發放表等方式套取資金,用於違規發放津補貼;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拆分工程項目以規避招投標程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項目承攬、工程款撥付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虛開、多開發票,套取財政資金,涉嫌貪汙犯罪。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文昌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文昌市委批准,決定給予佘楊寧開除黨籍處分;由文昌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