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瀋陽2名假黨員被開除黨籍:假黨員也能被開?)
竟然有人偽造黨員身份?
是的。近期瀋陽市紀委就在官網上通報了一例。更驚訝的是什麼呢?對「假黨員」的處分決定是「開除黨籍」。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假黨員」被發現遭「開除黨籍」
7月27日,瀋陽市紀委在瀋陽紀委監察網上通報4起違反換屆紀律問題。其中「于洪區於洪街道全勝村張建昌、張奧偽造黨員身份問題」引發廣泛關注。
據通報:2010年9月,張建昌與其侄張奧假借打工,在外地偽造黨員身份,於2012年1月將組織關係落到全勝村黨支部。2016年4月,張建昌、張奧參加該村黨支部換屆選舉,張建昌被選為黨支部書記。張建昌、張奧分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除上述案例外,瀋陽市紀委通報的另外三個案例,1人送豆油拉票、1人宴請拉票,均涉拉票賄選,另1人因不滿選舉程序撕毀選票涉破壞選舉秩序。涉事的3人中,2人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1人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不論是送豆油賄選,還是不滿選舉程序撕毀選票,政知道覺得,都不如偽造黨員身份被開除黨籍吸引人。那麼,問題來了,既然是「假黨員」,又為什麼會被開除黨籍?
有哪些「假黨員」?
先說說「偽造黨員身份」,這事兒並不新鮮,三十年前就有了。
政知道檢索發現,《光明日報》1998年時就曾報導過「假黨員」。當年4月,湖北省棗陽市紀委根據群眾舉報會同市委組織部、宣傳部查處了一名假黨員。經查發現,這人「騙取黨員身份長達10年之久」。在1989年的一次工作調動中,原單位領導出具的一份關於其系中共正式黨員的假證明,讓他有了欺騙的資本。
2001年,原海南省財政廳國有資產管理局的一名處長因偽造假中共黨員和篡改幹部履歷表,被海南省監察廳立案查處,撤銷其行政職務並給予辭退。
十八大後「假黨員」的新聞也偶爾出現。2014年6月,中紀委常委、中央國家機關工委副書記俞貴麟在接受監察部網站在線訪談時曾披露,國務院扶貧辦有一名「假黨員、假幹部、假學歷」的「三假」處級職工被查處。中國青年報記者在尋找這名「三假」幹部時,有扶貧辦職工反映了另一名涉嫌「三假」的更高級別的幹部,並以此撰寫報導《魏鐵匠的升官路線圖》。
去年11月30日,山東省臨沂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芝麻墩街道王橋村原書記馬浩強,被村民舉報異地偽造黨員身份,騙任村支書五年。臨沂市委組織部接到舉報後,指令臨沂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委組織部調查,經查發現村民舉報屬實。
如何發現「假黨員」?
政知道梳理發現,「偽造黨員身份」主要是通過偽造黨組織關係介紹信,通過黨組織關係轉移實現「以假當真」這一過程。
比如海南的那名處長,她是在辦理從公司調到海南省財稅廳的過程中,通過社會人員私刻公章,偽造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和篡改幹部履歷表。
不過,相比「偽造黨員身份」,政知君覺得更為關鍵的是,這些「假黨員」都是如何被發現的呢?
首先是舉報。前面提到的山東臨沂就是通過村民舉報組織調查發現。另外,海南省臨高縣臨城鎮文書村村民曾舉報新任村支部書記陳詩德是假黨員,最後經該縣組織部核實,陳詩德確實不是黨員。
其次是工作把關,部分「假黨員」在轉移黨組織關係時被發現。2009年,浙江東陽市委組織部就發現並查處一起偽造檔案入黨的假黨員案件。當時有7人先後持蓋有中國共產黨海南省委組織部印章的組織介紹信到東陽市委組織部辦理黨組織關係接轉手續,引起了組織部門工作人員的警覺。在審查黨員檔案中發現,吸收入黨地基層黨委的印章、《入黨志願書》等存在偽造嫌疑。工作人員立即與海南省委組織部取得聯繫,經核對認定這7人的入黨材料、組織關係介紹信以及相關印章均系偽造。
再次是集中篩查。2010年的時候,金華市組織部門曾連續出臺規定,對外地轉入黨員實行「六問一必查」,就是問組織關係接轉原因、入黨時間、入黨程序、入黨介紹人情況、組織生活情況、學習從業情況,必查黨員檔案。當年前4個月,僅義烏市一地就發現假黨員32名。
去年年底,為杜絕「假黨員」借組織關係轉接混入黨內,山東省濟寧市魚臺縣實行黨員組織關係接收「查驗」制度,甄別出問題黨員1名。政知君還注意到,今年3月全國範圍內也開展了黨員組織關係排查工作。
如何處理「假黨員」?
發現是「假黨員」然後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這是瀋陽市紀委通報中最先吸引政知道的一點。既然是「假黨員」為何還能「開除黨籍」?如果不能開除黨籍,對假黨員如何處分?
政知君發現這是有答案的。首先發現「假黨員」是肯定不能「開除黨籍」的。黨章規定,黨的紀律處分有五種: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這顯然是針對黨員的。「開除黨籍」就意味著承認了「假黨員」的黨員身份。中央黨校黨建教授張希賢接受政知君採訪時表示,對於偽造黨員身份的人,黨組織堅決不承認其身份,並將受到相應的行政處分。
不能「開除黨籍」要如何處理?正解是「取消黨員資格」或者不承認黨員身份。2002年,河南平頂山郟縣紀委查處了一起造假黨員案,對「假黨員」做出的處理即是:取消朱某的中共黨員資格。前述浙江東陽的「假黨員」案,當時浙江東陽市委組織部最後決定,對涉案的東陽市千祥鎮上東陳村葛某等7人的黨員身份不予承認,並將此案移交公安部門處理。
「假黨員」不是僅查處這麼簡單
張希賢說,偽造黨員身份絕非易事。
政知道引用黨章說話。
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第五條規定:申請入黨的人,要填寫入黨志願書,要有兩名正式黨員作介紹人,要經過支部大會通過和上級黨組織批准,並且經過預備期的考察,才能成為正式黨員。黨的支部委員會對申請入黨的人,要注意徵求黨內外有關群眾的意見,進行嚴格的審查,認為合格後再提交支部大會討論。第七條規定:預備黨員轉為正式黨員,或延長預備期,或取消預備黨員資格,都應當經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和上級黨組織批准。
其中涉及到的程序和把關還是很多的。所以一旦出現「假黨員」,就說明相關責任人出現了疏忽。政知君注意到,此前一旦發現「假黨員」,不但當事人會被取消資格,相關的責任人也會被問責。
以前述海南「假黨員」處長為例,當年海南省紀委召開常委會,決定追究在該假黨員一案中有關領導幹部的責任;包括原省財稅廳代廳長、黨組書記鄭某,原省財稅廳組織人事處處長李某某、原省財稅廳組織人事處助理調究員劉某在內等5人被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