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肅網天水訊(新甘肅·每日甘肅網記者劉東亮)近日,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秦安縣警方成功打掉以張某為首要分子,以蔡某和王某為骨幹成員的涉惡團夥。經秦安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理後宣判,張某、蔡某、王某三名團夥成員犯故意傷害罪,分別被判處八個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一審宣判後,部分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訴。日前,天水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經法院審理查明,2017年至2018年2月,被告人張某先後將秦安縣興國鎮的某酒店、某足浴城及王窯鎮何溝村一農戶家中作為賭博場地,在場地內以玩「十點半」等形式聚集參賭人員進行賭博活動,張某從中抽頭漁利、為參賭人員借款,並安排被告人蔡某、王某為賭場服務,對未按時歸還欠款的參賭人員採用口頭威脅、上門追討、毆打等方式追要賭債,並致一人輕傷,蔡某、王某日常開銷和住宿由張某負責。被告人張某、蔡某、王某三人的違法犯罪行為,擾亂當地經濟、社會秩序,在一定區域內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形成惡勢力。
法院認為,被告人張某為索取賭債,夥同被告人蔡某、王某,毆打他人致一人輕傷,其行為均已構成故意傷害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清楚,罪名成立,應予認定。本案系共同犯罪,應按照各被告人在犯罪中所起作用分別懲處。被告人張某系主犯,被告人蔡某、王某系從犯。經秦安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研究決定,依法判決:被告人張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被告人蔡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被告人王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
這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秦安縣人民法院受理的首例涉惡犯罪案件。在審理過程中,該院高度重視,辦法法官認真查閱相關法律法規,積極請示匯報,在庭審過程中特別增加涉惡方面的調查、舉證、辯論環節,做到明確政策界限,嚴格依法辦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