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民營經濟在我國的地位已經越來越高。現在的民營經濟在大家眼中已經成為了一個香餑餑,民營企業也成為了國家重點關注的對象。與民營企業有關的事情,國家都特別的重視。尤其是對民營企業的發展不利的事情。比如,一些涉民營企業的冤假錯案,國家對這類的案件就比較重視。
為了解決涉民營企業的冤假錯案帶來的很多負面影響。國家從各方面採取行動,首先是對已有的冤假錯案進行糾錯和平反。對冤假錯案的糾錯和平反行動,其實在近年就已經展開,自從開展活動以來,國家已經對251件涉民營企業案件進行再審改判無罪,解救了329個民營企業家。
對於冤假錯案的糾錯和平反,國家也曾對此作出重要指示!:不要說有了冤假錯案,我們現在糾錯會給我們帶來什麼傷害和衝擊,而要看到我們已經給人家帶來了什麼樣的傷害和影響,對我們整個的執法公信力帶來什麼樣的傷害和影響。我們做糾錯的工作,就是亡羊補牢的工作。
在這些冤假錯案中,涉案民營企業中,屬於創新型的民營企業比較多。其主要原因就是這些民營企業的很多商業模式都是才是創新的,是以前根本沒出現過的。所以這類的民營企業很容易讓人誤解,在辦案的具體過程中也很容易被執法人員誤判,從而造成冤假錯案。很多公檢法部門的執法人員在審判這種類型的經濟案件時,很容易按照以前的標準來衡量這些創新型的民營企業。很多涉民營企業的冤假錯案就是這樣來的。這種現象也就是我們常說的辦案中的「一刀切」現象。
這個「一刀切」現象,並不同於其他一些人為製造的冤假錯案,這些人為製造的冤假錯案,基本上是由於某一個領導利用手中職權對案件強加幹預而形成的。而這「一刀切」則是一種執法審判時的錯誤觀念,不是說的一個兩個人,是說的有這種觀念的一群執法審判人員。這種現象和我們常說的「守舊派」意思差不多。這是對某些司法概念的偏見。這樣觀念會大大影響司法裁判的公平和公正。
為了徹底解決這個問題,從而減少涉民營企業的冤假錯案的產生。8月27日,最高檢召開「抓實業績考評、深化檢察改革、全面推進檢察事業高質量發展」電視電話會議。最高檢要求,繼續深化落實「案-件比」質效評價標準,區分不同的案件類型,「一些涉眾型經濟犯罪案件疑難複雜,是否退查、延審不能搞『一刀切』」。
最高檢要求對涉眾型經濟犯罪案件,決不能「一刀切」。最高檢的這個表態可以說非常及時,一個是因為這個決定不僅糾正了國家現階段在執法過程中經常犯的一個錯誤,讓公檢法人員的執法水平再上升一個檔次。更重要的是這個決定能直接影響冤假錯案的產生。如果這個決定被嚴格的落實,那麼全國執法過程將會越來越嚴謹和靈活,涉民營企業的冤假錯案的發生的機率也將會直線下降!
最後,最高檢張軍還強調:沒有理念引領,只能是機械辦案!缺乏從典型個案中提煉理念的意識和能力,不是合格的檢察官、稱職的檢察長!最後希望,全國所有檢察官都能按照張軍檢察長的指示辦案,讓冤假錯案越來越少。
來源微信公眾號:法經網報 ID:Fjingw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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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眾聞新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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