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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論·論文》是魏文帝曹丕做太子時寫的專著《典論》中的一篇,《典論》全書已不全,保存完整的篇章只有《論文》和《自敘》。《論文》篇幅雖然不長,卻提出了反映當時文學風氣轉變的新觀念和新思想。
曹丕撰寫《典論·論文》時,建安文學盛世已現。足以代表建安文學成就者,也就是曹氏父子以及王粲、孔融、陳琳、阮瑀、應瑒、劉楨、徐幹等人。他從中選出七人,把它作為一個作家群體——「建安七子」進行研究,從比較中指其所長揭其所短,從比較中見其風格特色。其注意力盡在藝術之得失,而無政治道德之批判,這在作家研究中是前所未見的,故有開風氣之先的意義。論建安七子屬於曹丕的批評實踐,而這種批評實踐同時又引發他對批評理論的一份關注。在文人中滋長的「各以所長,相輕所短」的風氣,既不能產生正確的批評,亦有礙於創作的繁榮和發展。正是有鑑於此,曹丕提出了「君子審己度人」的原則,主張以正確的態度對待自己和對待別人,這樣去從事文學批評,可避免「文人相輕」的惡習。
曹丕在《典論·論文》中提出的「本同末異」之說,是古代文體論的開端。所謂「本同」,指一切文章具有共同的本質和法則;所謂「末異」,指各體文章因題材、內容、功用的殊異,而在表現形式和表現方法上各有不同的特點,呈現為不同的形態。他基於「本同末異」之說將文體分為「四科八類」:「奏議宜雅,書論宜理,銘誄尚實,詩賦欲麗」。這樣區分在今天看來當然比較粗疏,但比諸前人已經跨出了重要的一步。
曹丕在《典論·論文》中提出了「文以氣為主」的著名論斷,他說「文以氣為主,氣之清濁有體,不可力強而致。譬諸音樂,曲度雖均,節奏同檢,至於引氣不齊,巧拙有素,雖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這就是文論史上著名的「文氣說」。這裡的「氣」是由作家不同的創作個性所形成的,強調作品應當體現作家特殊的個性。這就要求文章必須有鮮明的創作個性,而這種個性必須為作家所獨有。
提到關於文學價值的問題,曹丕給出了前所未有的崇高評價。認為文章是「經國之大業,不朽之盛事」,立言可以不朽,文學與事功並列。這是文學自覺的一種表現,文學不再依附於政治而有了獨立的意義,文學可以看做作者自我價值實現的一種重要方式。
我國現存的在嚴格意義上的文論著述當以曹丕的《典論·論文》為最早。在此以前的古代文獻當中,文學理論批評多與其他內容交織混雜,一些文論專篇又只就一部作品、一位作家或一種文體立論,缺乏理論性。《典論·論文》則不僅專論文學,而且對比分析了不同的文體和作家,綜合地探討了文學的多方面問題,並提出了富有開創性的見解。他的出現標誌著「文學的自覺時代」的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