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歡故意傷害案二審結束 多方調查結果披露案件始末

2020-12-12 中國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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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27日在該院第22審判庭依法公開審理上訴人於歡故意傷害一案。經過一天的庭審,參加訴訟各方充分發表意見後,法庭宣布擇期宣判。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27日在該院第22審判庭依法公開審理上訴人於歡故意傷害一案。經過一天的庭審,參加訴訟各方充分發表意見後,法庭宣布擇期宣判。

8時20分許,當事人近親屬、媒體記者及社會各界代表等旁聽人員進入法庭。審判長吳靖宣布開庭。

吳靖介紹稱,對吳學佔等人涉黑、蘇銀霞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被害人杜志浩的親屬是否幹預辦案、處警民警是否存在不作為等事項,已由有關部門依法、依歸調查處理,不作為二審開庭審理的重點。

二審庭審重點圍繞上訴人的上訴理由、原審判決認定的事實、證據及各方提交的新證據等進行法庭調查。

圖為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門口公告欄張貼的於歡案二審開庭公告。

於歡之母蘇銀霞、被害人杜志浩鄰居杜建崗等作為證人,就與案件相關的諸多細節,以及案件發生的前因後果出庭作證。

法庭辯論階段,檢察員、上訴人、辯護人、被害人、訴訟代理人均充分發表了意見。法庭辯論結束後,於歡做了最後陳述。隨後,審判長宣布休庭,案件將擇期宣判。

就在開庭前一天,山東省人民檢察院、聊城市公安局、冠縣紀委等部門在同一天公布有關於歡案的最新調查結果。

聊城市公安局通報,吳學佔等人涉嫌違法犯罪案件,現已查明該團夥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非法拘禁,強迫交易,故意傷害,非法侵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等犯罪。現吳學佔團夥涉案的18名成員除杜志浩死亡外,其餘17人全部落網。

同時,蘇銀霞、於家樂等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已被警方查處。經查,該案涉案金額2000餘萬元人民幣,涉及投資民眾50餘人。目前,兩起案件均在辦理中。


另據當地紀委通報,於歡案處警民警被山東冠縣紀委立案審查,多人被處分,兩名輔警被辭退。而據山東檢方消息,當地警方處警民警有「出警不夠規範」的情況,但不構成玩忽職守罪,不予刑事立案。

2016年4月14日,山東源大工貿負責人蘇銀霞及其子於歡,因無法償還高利貸,被11名催債人限制人身自由,並受到侮辱。於歡刺傷4人,其中1人(杜志浩)因失血性休剋死亡。

2017年2月17日,山東聊城中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於歡無期徒刑,經媒體報導後引發社會關注。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被告人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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