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全面抗戰爆發時,老蔣曾經短暫就任「陸海空軍大元帥」,準備以這個頭銜領導戰時大本營。而此時的日本天皇裕仁,軍隊頭銜則是「陸海軍大元帥」,也就是說,老蔣比那個戴眼鏡的傢伙在稱謂上還多了一個字。其原因在於日本人雖然擁有2800多架作戰飛機,但是還沒有獨立的空軍軍種,所有的空中作戰力量還只能稱為「航空兵」。
這就是兩個名詞的第一個重要區別,兩者的尾字不同也代表了屬性,即一個是「軍種」一個是「兵種」,此種區分與作戰能力和實力無關,主要看某國的戰略指導思想和軍兵種設置思路。日本人當時認為陸軍和海軍都需要空中力量的加持,因此沒有整合成為獨立「空軍」的必要,所以作戰飛機分屬陸軍航空兵和海軍航空兵,其中海航主要以轟炸機和艦載機為主。
而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在1936年就設立了航空委員會,並規定「航委會主任承軍事委員會委員長之命,統率空軍」,表明在這個時間點已將空軍視為獨立的軍種,儘管飛機只有那麼600來架。次年空軍實行軍區制,將全國空中力量劃分為六個軍區,各軍區設司令官,注意啊航委會主任也是老蔣兼著,而宋美齡只是後來增設的「航委會秘書長」。
抗戰初期空戰的結果,是擁有現代航空工業體系的日本陸航和海航,把國民政府的空軍差點全消滅了,到1938年基本以蘇聯援華航空隊為主力了,直到1943年以後中美聯合航空隊才奪回制空權。所以不是軍種就如何如何強,兵種就怎麼怎麼弱,關鍵還是看綜合國力和軍事理念,二戰時期全世界空中力量最強的國家無疑是美國,可它就是沒有單獨的空軍。
在1944年的全盛時期,美國陸軍航空隊擁有240萬官兵、近8萬架各類飛機及783個永久性基地,陸軍航空隊參謀長阿諾德不僅是參謀長聯席會議成員,還兼任美國陸軍副總參謀長,成為二戰期間實力最強的「航空兵」,但它仍然算是陸軍的一部分。一直到1947年,美軍才正式成立空軍軍種,至於美國海軍航空兵,從1911年擁有第一架水上飛機起,那就算兵種成立了。
二戰期間歐洲各主要國家軍隊都設立了空軍的軍種,比如納粹空軍、皇家空軍和蘇聯空軍等等,其中德國空軍總司令戈林由於權勢燻天,聲稱德國天上飛的都得由他的空軍管理,直接扼殺了德國海軍建立海軍航空兵的企圖,所以二戰德國的空軍是「大一統」的,陸海軍都沒有「航空兵」的兵種。英國皇家海軍有航母有艦載機,當然存在著海軍航空兵,所以各國軍事體制的不同,也決定著軍兵種建設上的不同。
第二個重要區別,是「航空兵」這個名詞會作為空中打擊力量的統稱,尤其是在諸兵種聯合作戰的大型戰役期間,稱為「空軍」又不是不專業的。以二戰蘇軍為例,在所有的作戰計劃中都將空中作戰單位稱為「航空兵」,一方面,是當時蘇聯在空軍之外還建有「國土防空軍」,這個軍種主要裝備戰鬥機和截擊機,以及大量的雷達部隊。
每當蘇軍發起大規模進攻戰役時,空軍和國土防空軍的作戰飛機均會進場提供空中支持和掩護,在這種情況下,統一指揮就非常必要。因此蘇軍會將「航空兵集團軍」配屬給各方面軍,形成各軍種和方面軍司令部對空中力量的雙重指揮體系,而前線部隊為了簡化稱謂,即將所有空勤單位一律稱為「航空兵」,這可以在很多軍事文件中得到印證,否則就太麻煩了。
二戰以後,隨著航空航天科技的發展和軍隊的現代化需要,各主要軍事強國在「空軍」這個軍種之外,也都大力加強陸軍航空兵和海軍航空兵的兵種建設,但是作戰飛機的裝備肯定是有側重的,這也是區分空軍和陸航、海航的重要標誌。
一般來說,陸軍的「陸軍航空兵」部隊多裝備直升機、無人機、運輸機等機種,海軍航空兵部隊主要裝備艦載機、直升機等機種,其目的在於完善陸海軍的綜合和立體作戰能力。之前介紹過陸航旅的編制和裝備情況,這裡就不贅述了,武裝直升機已經是陸軍航空兵的「形象代言人」。
那麼其他大部分機種和作戰飛機,當然還是歸於空軍的作戰序列之下,至於準確的劃分,可以通過部隊番號、軍裝標誌很容易分辨出來,比如「遼寧艦」上的殲-15和陸地上的殲-11B兩款戰機模樣雖然差不多,但是駕駛員卻分別隸屬於海軍航空兵和空軍,這就很好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