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非法獵捕野生動物零容忍!白石山林區檢察院提起首例公益訴訟案

2020-12-24 吉報調查

2020年12月21日,吉林省白石山林區人民檢察院提起的任某某非法狩獵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該案是白石山林區人民檢察院2020年首例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期間,任某某在吉林省林業實驗區國有林保護中心轄區內,利用鐵絲套、鳥夾等工具非法獵捕野生動物。2020年1月,公安機關將任某某抓獲,並在其家中搜查出野生動物死體。該院在履職中發現任某某非法獵捕野生動物侵害了社會公共利益。經鑑定,任某某非法獵殺的錫嘴雀1隻、大山雀2隻、麻雀4隻、北朱雀1隻、東北兔4隻、狍子1隻,均屬於《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和《吉林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中收錄的野生動物,吉林省白石山林區人民檢察院經履行法定訴前程序後,依法向吉林省白石山林區基層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庭審中,公益訴訟起訴人就任某某非法狩獵侵害社會公共利益的事實向法庭舉證質證,圍繞被告人的具體犯罪事實、應承擔的民事責任進行了舉證質證,圍繞民事責任的承擔等問題進行法庭辯論,對任某某非法獵捕野生動物行為的嚴重危害進行了充分的釋法說理。

吉林省白石山林區基層法院支持了該院提出的全部訴訟請求,依法判處任某某承擔賠償野生動物資源損失費用5720元,支付鑑定費用3600元,被告人任某某對公益訴訟起訴人提出的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均無異議,當庭表示自願認罪認罰。

該案的成功辦理,不僅為檢察機關辦理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積累了經驗,更是檢察機關在依法履行公益訴訟職能過程中,全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的有力體現。吉林省白石山林區人民檢察院將繼續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力度,積極向公眾宣傳保護物種多樣性意識的重要性,為守護綠水青山貢獻出檢察力量。


吉林日報社出品

策劃:姜忠孝

編輯:韓玉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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