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現在很多人都已經工作了,或多或少的也對自己的工作有了了解,畢竟在剛找工作的時候他們宣傳的很好,自己進去之後發現根本不是那麼回事,所以進去也就1、2個月的時間,自己就知道這個工作適不適合自己,能不能給自己提供一個好的平臺,如果滿意的話就繼續幹,不過發現自己的心不在這裡的話就不幹了。
不幹的話也是非常簡單的,直接換個工作就好了,那麼大家在換工作的時候是直接走還是寫辭職信給原來的那家公司?大家會發現一種現象,在公司上班的白領在不幹的時候都會寫辭職信,但是一些工廠的工人卻直接走,這之間難道有什麼不同嗎?之間的差別肯定是有的,要不然白領這不會費勁寫辭職信。
很多工廠裡的員工是沒有籤過合同的,所以也就相當於在他那幹活,他給我發工資這樣一個純粹的關係,如果自己去幹了幾天之後發現自己也不是特別感興趣,而且老闆還十分的枯燥、無聊、油膩,不幹就好了,也不準備要工資,直接走就可以了,也不會對他們造成什麼損失,大不了再招一個人就可以了。
但是白領不一樣,他們都是籤過合同的,而且很多白領的檔案都是在公司的,所以如果不走辭職這個程序自己的檔案也是拿不出來的,也沒有辦法去找下一個工作,所以也是比較麻煩,而且公司的白領一般都是相當於領導級別的人物,技術、能力方面肯定也是較高的,所以也不是那麼容易辭職的。
除非和下個公司有很好的交接過程,就會順利不少,如果自己去的話就會麻煩很多,如果領導不想讓你走甚至會拖很久,拖到你都把辭職給忘了,這也不是沒有可能。再有如果自己擅自不去,而那天有重要的工作,導致公司造成了損失,公司方面也是可以起訴你的,這個時候事情就會鬧大的。
聽說甚至很多地方為了不讓一些公司的骨幹辭職,開出了不能辭職只能開除這條規定,讓很多員工反感,畢竟開除之後自己的檔案裡就會留下這個汙點,在下家公司那裡就會成為面試官的一個疑問,所以工廠的工人還是很方便的,很自由的,不用被自己的工作所束縛,不過很多人也都羨慕白領,畢竟工作也是很穩定,而且待遇方面也還不錯,各有各的好處,最主要的是大家感覺對自己有前途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