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曾是有為幹部,因工作實績突出屢被提拔重用,卻在組織厚愛中底線失守,從被動受賄到大肆索賄,以權謀私,恣意妄為。
他在仕途巔峰迷失方向,不信組織信騙子,熱衷「搭天線」謀晉升,甚至在被留置前三天,還索賄送給騙子,妄圖逃避組織審查調查。
他以「實務主義者」自居,把政治學習丟一邊,對上級下發的學習材料,只是「望望題目、看看提綱」,當了23年一把手,卻從未在民主生活會上「咬耳扯袖」「紅臉出汗」……
他就是安徽滁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原書記、管委會原主任盛必龍(副廳級)。 2020年5月21日,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半,並處罰金100萬元。盛必龍自願認罪認罰,沒有上訴。
辦一件事收一筆錢 首筆受賄多達10萬元
安徽全椒是《儒林外史》作者吳敬梓的家鄉,也是盛必龍仕途重要一站。盛必龍稱自己曾通讀過《儒林外史》,但小說對貪腐官員的諷刺,顯然沒有給他帶來警醒。
《儒林外史》中有一個著墨不多卻很經典的人物荀玫,他年少得志,仕途一帆風順,連連升遷,後來卻在兩淮鹽運使司鹽運使的肥差上因貪贓被抓。
盛必龍與荀玫有相似之處。1996年9月,31歲的盛必龍即擔任滁州天長市官橋鄉黨委書記、鄉長,35歲開始擔任「皖東名鎮」天長市秦欄鎮(建制鎮)鎮長,他大力發展民營經濟,成績斐然。2005年2月,不滿40歲的盛必龍從天長市秦欄鎮黨委書記任上,被直接提拔為全椒縣委副書記、代縣長,這在當地政壇極為少見。
面對黨和人民的重託,盛必龍也曾「受寵若驚」,他在懺悔書中說:「一個鄉鎮黨委書記直接幹縣長,受到了從未有過的千寵萬愛,從來沒有過的全方位保障」「我立志要幹一番大事業,以感謝黨的培養和人民的信任」。
客觀地說,盛必龍主政全椒後,為當地經濟發展作出了一定貢獻。對他在全椒的表現,當地幹部群眾不乏好評,認為他是「想幹事、能幹事」的人。
但也正是在擔任全椒縣長後不久,他的人生軌跡如同落葉般看似飛翔卻在墜落,開始完全偏離正軌。2006年上半年,盛必龍收下了他第一筆受賄款,整整10
萬元。
2005年至2006年上半年,盛必龍多次接受企業老闆姜某某的請託,為其在房地產開發項目和公司分立中提供幫助。為表示感謝,姜某某將一個裝有10萬元人民幣的手提袋放到盛必龍的辦公桌上……面對這筆受賄款,盛必龍一開始也忐忑不安,認為「是一顆定時炸彈」,但很快就找種種理由自我寬慰。「一方面覺著姜這個人不錯,今後可以當朋友處,這個面子不能不給他。另一方面覺得他的項目前景好,賺頭大,一點酬謝金對他來說只是九牛一毛,沒有什麼了不起的。 」盛必龍在懺悔書中說。
正確的權力觀是領導幹部正確行使權力的前提。權為民所賦,必須對人民負責,做到公正用權、依法用權、為民用權、廉潔用權。當盛必龍把受賄款看作「酬謝金」時,他的權力觀已經扭曲,從政的底線開始節節失守。
自從收受姜某某給予的第一筆賄賂後,盛必龍又數次為姜某某的請託事項提供幫助,且幾乎是辦一件事收一筆錢,完全是赤裸裸的權錢交易。面對其他企業老闆們送來一筆筆賄賂款和禮品禮金時,盛必龍同樣來者不拒,收得心安理得。發展到後來,甚至主動以權謀利,頻頻伸手索要巨額賄賂,在黨的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其恣意妄為程度在安徽近年來查處的省管幹部違紀違法案件中也是非常罕見的。
把企業老闆當「提款機」 多次索取巨額賄賂
法院一審判決書顯示,從擔任全椒縣縣長到接受審查調查前,盛必龍利用職務便利,先後23次索取或非法收受9名企業老闆財物折合人民幣960萬餘元,其中索賄11次,索賄金額高達684萬餘元,約佔其涉案總額的71%。
擔任全椒縣縣長後,盛必龍逐漸失去了感恩之心、敬畏之心。從一開始被動接受財物到後來主動索賄、以權謀利,他的權力觀已嚴重扭曲,且越發的擅長玩弄權術。
盛必龍到全椒任職後,其做建築工程的同學、老鄉朱某某也緊隨而來。盛必龍多次為其在承攬工程項目、資金借貸等方面提供幫助。對朱某某的請託事項,盛必龍不直接向人打招呼,而是在酒桌上向其下屬介紹與朱某某的關係,再讓朱某某有事直接去找他們。等到下屬們帶著對朱某某有利的工作建議來匯報時,盛必龍再予以「同意」。
朱某某在全椒賺的盆滿缽滿,自然對盛必龍投桃報李、有求必應。法院一審判決書顯示,盛必龍先後3次收受朱某某給予的現金32萬元,先後3次向朱某某索要現金14萬元。盛必龍自己需要用錢、朋友需要幫助、家庭維修舊房、裝修新房,甚至辦理房產證等等,朱某某都是鞍前馬後,儼然成了盛必龍的「大管家」「提款機」。
然而,相對盛必龍的其他索賄對象來說,朱某某被索金額只能算是「毛毛雨」。
法院一審判決書顯示,盛必龍的索賄行為主要發生在其擔任滁州經開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期間。2016年初及2017年下半年,盛必龍兩次向企業老闆張某某索賄7萬元人民幣和30萬美元(折合人民幣197.4萬元),並一次性向企業老闆孟某某索賄30萬美元。
他們憑什麼願意「大出血」?看中的不外乎是盛必龍手中的權力。 2015年底至2017年,盛必龍在擔任滁州經開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期間,多次接受索賄對象張某某的請託,在工程款支付等事項上為其提供幫助;索賄對象孟某某則在盛必龍的親自協調下,將總部遷入滁州經開區,並獲得了經開區巨額企業快速成長補助和總部搬遷補貼。
作為領導幹部,處理政商關係時,當崇「親」尚「清」兩相宜,培育優質政商環境。但盛必龍卻政商不清、「親」「清」不分,自我膨脹,頻頻向企業老闆「獅子大開口」,破紀破法,不僅損害了幹部形象,也給當地政商環境和社會公平造成嚴重負面影響。
「搭天線」跑官買官 被留置前三天還給騙子送錢
在法院認定的盛必龍684萬餘元索賄金額中,有260萬元被他安排轉送給特定關係人「陳教授」。
主政滁州市經開區後,盛必龍完全忘記了自己所以能一步步走到廳級領導幹部崗位,是組織認可、人民信任和自己努力工作幹出實績的結果。他開始熱衷於「跑門子」「搭天線」,幹起了跑官買官的勾當,最終落入了騙子的陷阱。
2018年,盛必龍為謀求職務調整,託人引薦,在北京結識了冒充在中央黨校工作的「陳教授」(實為無業人員程某,已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陳教授」多次有意暗示盛必龍,可以為其在職務晉升上提供幫助。盛必龍利令智昏,糊塗地將「陳教授」奉若上賓。當年10月,「陳教授」向盛必龍提出在北京買房缺錢,盛必龍立即向企業老闆張某某、馬某某索要了200萬元送去。後經調查發現,「陳教授」是無業人員,其與盛必龍接觸的目的,就是以幫助盛必龍買官為幌子詐騙錢財。
更為荒唐的是,2019年3月,盛必龍察覺到組織在
調查其違紀違法問題時,他不信組織信騙子,不選擇向組織坦白問題,反向「陳教授」求救,希望通過其「人脈關係」逃避組織審查。騙子自然不會放過送上門的「商機」,他要求盛必龍提供資金用來找關係。2019年4月1日,就在組織對盛必龍留置審查前三天,他上演了「最後的瘋狂」,又向企業老闆應某某索要60萬元送給程某,這也是調查認定盛必龍的最後一筆受賄事實。
2019年4月4日,盛必龍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安徽省監委採取留置措施。
找人代持房產欺騙組織 多次違紀收受禮品禮金
「靜心悔思,近十多年來,我主要的問題是不學習。 」盛必龍在懺悔書中寫道,提任全椒縣長後,他開始片面地認為解決現實問題是第一位的,把學習尤其是政治學習拋在一邊。「對上面安排的學習任務,往往是搞形式、走過場;對上面下發的學習材料,也只是望望題目、看看提綱而已」。在近年來開展的學習教育、主題教育活動中,盛必龍「只是簡單地讀文件、跟進度,沒有入腦入心,更沒有結合實際解決現實問題」。作為地方黨政主要負責人,他不重視民主生活會制度,「會前談話走形式,會上批評與自我批評走過場,從來沒有『紅紅臉出出汗』,也從來沒有『扯扯袖子咬咬耳朵』」。
重視和加強學習是領導幹部健康成長、提高素質、增強本領、不斷進步的重要途徑,領導幹部必須在學習上肯下真功夫、實功夫、苦功夫。然而,盛必龍卻長期不注重學習,特別是政治學習和政治教育,導致理想信念喪失,思想上沒有正確武裝,行為上沒有正確指導,與組織離心離德,對組織不忠誠、不老實。
2004年,盛必龍出資在天長市某小區購地建成一套別墅房並實際佔有居住。為掩人耳目,他授意以親戚名義辦理購地手續,後又以親戚名義辦理土地使用證。 2008年,盛必龍出資在合肥市某小區購買住房一套,他授意將該套房產登記在親戚名下。對這兩處房產,盛必龍在多次填報個人有關事項時,均未如實向組織報告。「就拿在合肥買房子來說,這本是一件很正常的事,卻長期找人代持,長期不申報,是典型的與組織離心離德行為。天長的房子更是如此,居然編造虛假情況糊弄組織,是嚴重的不講規矩、不講政治行為。」盛必龍在懺悔書中後悔不已。
此外,盛必龍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多次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多次公車私用,並違反社會主義道德和生活紀律。「我深刻認識到自己的腐敗問題的嚴重性,它不僅毀了自己的前途和美好家庭生活,還嚴重影響黨員領導幹部在群眾中的形象,破壞了地方發展環境和政治生態。此時此刻,我悔恨交加、痛徹心扉……」盛必龍在懺悔書最後寫道。 FJ
(作者單位:安徽省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