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成績即將出爐
在填報志願之前
一定要做足高校「功課」
仔細閱讀高校的招生章程
川川整理了四川部分高校的招生章程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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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學
辦學類型
全日制公辦本科。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布局在中國西部的重點建設的高水平研究型綜合大學。2017年入選國家世界一流大學建設A類高校。
辦學地址
望江校區(成都市一環路南一段24號)
華西校區(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17號)
江安校區(成都市雙流區川大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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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學2020年普通類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範招生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以及《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和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結合四川大學招生工作實際情況,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四川大學(國標代碼10610),英文譯名:Sichuan University ,上級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辦學層次及類型為全日制公辦本科。頒發證書: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修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四川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條 四川大學是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布局在中國西部的重點建設的高水平研究型綜合大學。2017年入選國家世界一流大學建設A類高校。
四川大學由原四川大學、原成都科技大學、原華西醫科大學三所全國重點大學經過兩次合併而成。原四川大學起始於1896年四川總督鹿傳霖奉光緒特旨創辦的四川中西學堂,是西南地區最早的近代高等學校;原成都科技大學是新中國院系調整時組建的第一批多科型工科院校;原華西醫科大學源於1910年由西方基督教會組織在成都創辦的華西協合大學,是西南地區最早的西式大學和國內最早培養研究生的大學之一。
四川大學地處中國歷史文化名城——「天府之國」的成都,現有望江(成都市一環路南一段24號)、華西(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17號)和江安(成都市雙流區川大路)三個校區,學生在校期間將在相應校區就讀。
第四條 四川大學將全面貫徹國家法律法規、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大力推進招生陽光工程,為國家和學校選拔優秀人才。四川大學普通高考招生工作接受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四川大學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選拔和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設置招生委員會,並吸納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擔任委員,充分發揮其在民主管理和監督方面的作用。
全面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發展素質教育,促進教育公平,科學選拔人才,確保高校考試招生公平公正和規範有序。設置由校長、相關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和制定本科招生重大政策,討論和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招生辦公室,負責本科生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和日常工作。
第六條 四川大學本科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在教育部核定的年度招生計劃規模內,按照"優化生源結構、促進教育公平"的原則,認真落實各類專項計劃,努力促進區域和城鄉入學機會更加公平。統籌考慮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報名人數、生源質量、畢業生就業情況及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學校發展規劃等因素,確定分省分專業計劃,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預留計劃為本校總計劃的1%,用來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選考科目等要求以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的為準。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八條 四川大學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省份(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計劃的120%以內;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省份(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計劃的105%以內。平行志願的省份(批次),若計劃未完成則按照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統一安排在本科第一批次線上徵集志願,如徵集志願仍不能完成計劃,則將剩餘計劃撤回。非平行志願的省份(批次)四川大學優先錄取第一志願的考生,對非第一志願進檔的考生只能錄取到一志願未滿額的專業。四川大學在內蒙古自治區執行「分數清」錄取規則。
第九條 對進檔考生的錄取規則,根據分數優先的原則,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進行專業安排和錄取。考生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其它未能錄取滿額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會計學(ACCA)專業不進行調劑錄取。
第十條 進檔考生同分的排序規則。若投檔成績中已顯示了各省的排序規則,則按照各省的排序規則執行;若投檔成績中沒有各省的排序規則,投檔成績相同,語文+數學+外語的成績總和高者優先;若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總和相同,依次按照語文、數學單科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第十一條 對於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四川大學按照生源所在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的選考科目和錄取辦法執行。
第十二條 四川大學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加、降分政策,認可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按照國家政策性加分以後形成的投檔成績,並作為錄取和安排專業的成績依據。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第十三條 外語類專業要求英語或本專業語種,其他專業我校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考生進校後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第十四條 口腔醫學專業由於學習、就業的特殊性,習慣左手做事(俗稱左撇子)的考生謹慎報考。
第十五條 四川大學匹茲堡學院,引入了國際一流大學的辦學理念、課程體系、師資力量及優質教育資源。工業工程(中外合作辦學)、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材料科學與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6.5萬/年,入校後只允許在匹茲堡學院內申請轉專業。
第十六條 護理學專業入校後不能轉專業。
第十七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四川大學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
第十八條 新生入學後,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文件精神,根據四川大學學籍管理規定相關要求,進行新生入學複查工作。考生須誠實守信,凡複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五章 收費標準及其它
第十九條 按照屬地化原則,四川大學按四川省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等,在公布招生計劃的同時公布收費標準。
第二十條 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入校前可持有關證明在當地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或在入校後向學生工作部申請辦理貸款、學費緩交等手續。
第六章 招生工作人員
第二十一條 四川大學選拔能模範遵守國家有關招生政策法規的教師和幹部參加招生宣傳和招生錄取工作。招生工作人員均須參加學校組織的招生政策法規和業務培訓,籤訂《四川大學招生錄取工作人員責任承諾書》。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四川大學對保送生、強基計劃、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和高校專項(勵志計劃)等特殊類型招生事宜,按照教育部有關特殊類型招生工作要求另行制定相關招生簡章。
第二十三條 我校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招收少數民族預科班,招生計劃以當年公布的為準。預科階段在四川大學就讀,期間不分專業;預科階段學習結束後,對於預科結業考核合格者,學校根據預科階段學業成績及表現,結合學生志願確定專業,轉入本科階段學習。
第二十四條 四川大學在江蘇省理工類專業選測科目為物理,文史類專業選測科目為歷史,選測等級要求為AA以上(含AA),錄取辦法採用等級級差法,級差分為A+加6分。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自教育部核准公布之日起執行,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後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通過四川大學本科招生網和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向社會發布,對於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七條 四川大學招生諮詢聯繫方式
四川大學地址:
(望江校區)成都市一環路南一段24號 郵編:610065
(華西校區)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17號 郵編:610041
(江安校區)成都市雙流區川大路 郵編:610207
招生諮詢電話:028-86080605、028-86081605傳真:028-85408370
招生諮詢郵箱:zs@scu.edu.cn
四川大學本科招生網網址:http://zs.scu.edu.cn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四川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西南交通大學
辦學類型
全日制公辦本科。學校是國家首批「雙一流」重點建設並設有研究生院的研究型大學。
辦學地址
成都市犀浦校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區西部園區西南交通大學)
成都市九裡校區(四川省成都市二環路北一段111號)
峨眉山市峨眉校區(四川省峨眉山市景區路二段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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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學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範學校招生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西南交通大學章程》和《教育部關於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9〕4號)等有關規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西南交通大學;英譯名:Southwest Jiaotong University;註冊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二環路北一段111號。現有三個校區:成都市犀浦校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區西部園區西南交通大學)、成都市九裡校區(四川省成都市二環路北一段111號)、峨眉山市峨眉校區(四川省峨眉山市景區路二段6號)。
第三條 辦學類型:公辦。學校是國家首批「雙一流」重點建設並設有研究生院的研究型大學。辦學層次:本科和研究生,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
第四條 學校本科招生類別包括:普通類、保送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內地西藏高中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以及國家民委貧困地區民族專項計劃。
第五條 學校設立西南交通大學普通高考招生委員會,領導本科生招生工作,研究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委員會由校長任主任,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領導任常務副主任,學校紀委書記、分管本科教學工作的校領導任副主任,成員包括學校相關職能部門和各普通本科辦學單位主要負責人,以及教代會代表、校友代表、學生代表。
第六條 招生就業處作為學校的常設機構,在西南交通大學普通高考招生委員會領導下,全面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業務工作和業務工作範圍內的管理、監督。
第二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學校根據社會經濟發展需要、學校辦學條件等情況,統籌考慮各省(區、市)歷年高考人數、生源情況、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同時結合近年招生來源計劃編制情況,確定分省(區、市)分專業招生計劃(即招生來源計劃)編制原則和辦法。招生來源計劃經教育部審定後,通過各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 學校預留計劃為學校總計劃數的1%及以內,其使用堅持集體議事、集體決策、公開透明的原則,主要用於調節各省(區、市)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九條 學校2020年在全國31個省(區、市)招生,校區專業分布情況如下:
成都市犀浦校區就讀的專業(大類):土木工程、鐵道工程、機械類(包含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測控技術與儀器、工業工程)、能源動力類(包含建築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能源與動力工程)、車輛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軌道交通信號與控制、計算機類(包含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體工程)、人工智慧、電子信息類(包含電子科學與技術、微電子科學與工程)、通信工程、環境科學與工程類(包含環境工程、消防工程)、測繪類(包含地理信息科學、測繪工程、遙感科學與技術)、地質工程、資源勘查工程、材料類(包含材料科學與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高分子材料與工程)、生物醫學工程、交通運輸類(包含交通運輸、交通工程)、物流管理與工程類(包含物流管理、物流工程)、安全工程、飛行器設計與工程、工程力學、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應用物理學、數學與應用數學、統計學、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生物工程、製藥工程、應用心理學、思想政治教育、漢語國際教育、外國語言文學類(包含英語、翻譯、日語、德語、法語)、建築學、建築類(包含城鄉規劃、風景園林)、設計學類(包含視覺傳達設計、產品設計、環境設計)、繪畫、音樂表演、新聞傳播學類(包含廣告學、傳播學)、漢語言文學、計算機類(中外合作辦學)、機械類(中外合作辦學)、電子信息類(中外合作辦學)、土木類(中外合作辦學)、生物工程類(中外合作辦學)。
成都市九裡校區就讀的專業(大類):工商管理類(包含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工商管理、會計學、工程管理)、經濟與貿易類(包含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學)、公共事業管理、法學、政治學與行政學。
峨眉山市峨眉校區就讀的專業(大類):道路橋梁與渡河工程、城市地下空間工程、工程造價、電氣工程與智能控制、自動化、交通運輸、交通設備與控制工程、商務英語、安全科學與工程類(中外合作辦學)。峨眉校區學生採用「2+2」就讀方式(不含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即一年級和二年級在峨眉校區就讀,三年級和四年級在成都犀浦校區或九裡校區就讀。
學校上述部分專業實行大類招生,大類內劃分專業安排在春季學期(一年級第二學期)進行。外國語言文學類根據培養需要,學生在入學後1個月之內進行專業劃分。
少數民族預科在成都市九裡校區就讀。
第十條 中外合作辦學機構與項目:
(一)利茲學院(中外合作辦學)是經教育部批准,由西南交通大學與英國利茲大學合作設立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2020年在部分省(區、市)設置招生計劃300名。招收土木類(中外合作辦學)、機械類(中外合作辦學)、電子信息類(中外合作辦學)、計算機類(中外合作辦學)四個專業,學制四年。利茲學院引進利茲大學相關專業培養方案,所有專業課程採用全英文教學。學生入校後在學校犀浦校區學習四年,成績合格者頒發西南交通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以及利茲大學學士學位證書。學習成績優異者,將有機會在第三學年或第四學年赴英國利茲大學就讀。利茲學院各專業的學生在西南交通大學學習期間的學費為62000元/年·人。項目學生赴英學習期間,需按照利茲大學當年國際學生的收費標準向利茲大學繳付學雜費,同時須向西南交通大學繳付相應普通類專業本科生學年學費。
(二)生物工程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是經教育部批准,由西南交通大學與美國喬治亞州立大學合作舉辦的中外合作項目。2020年在部分省(區、市)設置招生計劃70名,學制四年。學生入校後在學校犀浦校區學習三年,成績符合美方學校要求者赴美國喬治亞州立大學學習一年。完成項目培養方案並達到兩校畢業及授位要求者,頒發西南交通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以及美國喬治亞州立大學學士學位證書。該專業的學生在西南交通大學學習期間的學費為35000元/年·人。項目學生赴美學習期間,需按照美國喬治亞州立大學當年國際學生的收費標準向美國喬治亞州立大學繳付學雜費,同時須向西南交通大學繳付相應普通類專業本科生學年學費。
(三)安全科學與工程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是經教育部批准,由西南交通大學與美國俄克拉荷馬州立大學合作舉辦的中外合作項目。2020年在部分省(區、市)設置招生計劃60名,學制四年。學生入校後在學校峨眉校區學習三年,成績符合美方學校要求者赴美國俄克拉荷馬州立大學學習一年。完成項目培養方案並達到兩校畢業及授位要求者,頒發西南交通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以及美國俄克拉荷馬州立大學學士學位證書。該專業的學生在西南交通大學學習期間的學費為65000元/年人。項目學生赴美學習期間,須按照俄克拉荷馬州立大學當年國際學生的收費標準向俄克拉荷馬州立大學繳付學雜費,同時須向西南交通大學繳付相應普通類專業本科生學年學費。俄克拉荷馬州立大學學雜費用標準詳見俄克拉荷馬州立大學網站當年公布的國際學生收費標準。(俄克拉荷馬州立大學網址:https://go.okstate.edu/)。
第三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學校普通本科招生錄取工作實施教育部「陽光工程」,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二條 學校按各省級招生管理部門提供的投檔成績(含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確認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提檔,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
第十三條 學校對進檔考生專業安排辦法及加分政策處理辦法:學校認可各省(區、市)加分以後形成的投檔成績(含小數位),並作為錄取和安排專業依據。按「分數清」的方式安排專業(內蒙古自治區除外),即以分數優先方式、結合專業志願,排隊安排考生專業,專業之間無分數級差。若考生投檔成績不含小數位,投檔成績整數位相同時,理科(綜合改革)依次按數學、語文、外語成績確定錄取先後順序,文科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確定錄取先後順序。對無法滿足所填報專業志願又不服從專業調劑者,學校作退檔處理。
第十四條 學校國家專項計劃設有犀浦校區、九裡校區和峨眉校區專業,執行各省級招生管理部門規定的投檔方式。
多校區在國家專項計劃批次同一招生代碼投檔時,對於無法滿足所填報專業志願且服從專業調劑者,學校將根據考生所在省份國家專項批次所列各專業錄取情況,調劑考生預錄取專業。對於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願又不服從調劑者,學校作退檔處理。
多校區在國家專項批次不同招生代碼或分類投檔時,對於無法滿足所填報專業志願且服從專業調劑者,學校將根據考生所在省份國家專項批次所列各招生代碼(分類)內各專業的錄取情況,調劑考生預錄取專業。對於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願又不服從調劑者,學校作退檔處理。
第十五條 在高考改革省(區、市)的錄取辦法,學校按照考生所在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公布的選考科目和錄取辦法執行。
第十六條 江蘇省普通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為A、B;高水平藝術團、高校專項計劃以及國家專項計劃等類別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為B+、B。對於進檔考生專業安排辦法及加分政策處理辦法,學校認可江蘇省加分以後形成的投檔成績,選測科目物理、歷史成績A+、A、B+者,分別在投檔成績的基礎上加15分、7分、3分,並作為錄取和安排專業依據。學校按分數優先方式排隊安排進檔考生專業。同一專業錄取時,若考生投檔成績不含小數位,整數位分數相同時,理科依次按數學、語文、外語成績確定錄取先後順序,文科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確定錄取先後順序。對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願又不服從調劑者,學校作退檔處理。
第十七條 學校執行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制定的「志願清」專業安排辦法,即進檔考生按專業志願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同一專業錄取時,若考生投檔成績不含小數位,整數位分數相同時,理科依次按數學、語文、外語成績確定錄取先後順序,文科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確定錄取先後順序。對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願又不服從調劑者,學校作退檔處理。學校將嚴格按照分省招生計劃數錄取考生,對於超計劃數投檔且不滿足錄取條件的低分考生,學校做退檔處理。
第十八條 峨眉校區(不含中外合作辦學)與其他校區同一招生代碼投檔時,對於無法滿足所填報專業志願且服從專業調劑者,學校將根據該批次各專業錄取情況調劑考生預錄取專業。對於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願又不服從調劑者,學校作退檔處理。
峨眉校區(不含中外合作辦學)單列招生代碼或分類投檔時,對於無法滿足所填報專業志願且服從專業調劑者,學校將根據各招生代碼(分類)內各專業錄取情況調劑考生預錄取專業。對於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願又不服從調劑者,學校作退檔處理。
第十九條 土木類(中外合作辦學)、機械類(中外合作辦學)、電子信息類(中外合作辦學)、計算機類(中外合作辦學)、生物工程類(中外合作辦學)、安全科學與工程類(中外合作辦學)僅招收有本條所列專業志願的考生,對於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願者,學校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學校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等有關文件規定。
因用人單位在錄用畢業生時要求畢業生不得有色覺功能異常,請色盲、色弱考生慎重報考以下專業:車輛工程、交通運輸類、安全工程、交通運輸、軌道交通信號與控制、建築學、建築類、自動化。
第二十一條 學校以英語為外語語種安排教學,特別是土木類(中外合作辦學)、機械類(中外合作辦學)、電子信息類(中外合作辦學)、計算機類(中外合作辦學)、生物工程類(中外合作辦學)、安全科學與工程類(中外合作辦學)等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主要課程採用全英文教學,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在報考時慎重選擇。
第二十二條 報考建築學、建築類的考生,須具備徒手畫能力,學生進校後須參加學校組織的徒手畫加試。徒手畫不合格者根據高考成績、專業志願和學校其它專業錄取分數線及人數情況轉入其它專業學習。
第二十三條 學校保送生、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等特殊類型入選資格考生專業安排辦法、加分政策處理辦法、錄取規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及相對應類別的招生簡章執行。其中,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藝術團入選資格考生的文化課成績不包含高考加分。
第四章 新生入學資格複查
第二十四條 入學三個月內,學校將對所有新生進行全面複查,複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五條 入學報到期間,藝術類、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外語類保送生等特殊類型錄取的新生,須參加專業或特長複測,複測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高校專項計劃錄取的新生,複查報考資格,複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六條 在校期間,一經發現並查實在高考報名、考試、錄取等環節中弄虛作假者,學校將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學校2020年錄取的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西南交通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在規定年限內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八條 學校執行四川省物價局核定的學分制收費標準。具體為:(1)藝術類:設計學類專業預收學費7200元/年·人;(2)藝術類:繪畫、音樂表演專業預收學費12000元/年·人;(3)建築學、建築類:預收學費6600元/年·人;(4)文、法、經、史、哲、管類:經濟與貿易類、工商管理類、法學、政治學與行政學、外國語言文學類、中國語言文學類、漢語國際教育、新聞傳播學類、漢語言文學、思想政治教育、商務英語、應用心理學、公共事業管理、工業工程、物流管理與工程類專業預收學費4500元/年·人;(5)本科理工類:除上述專業以外的其它本科專業預收學費4900元/年·人;(6)少數民族預科預科階段預收學費5500元/年·人(以四川省物價局批覆的為準)。
第二十九條 犀浦校區學生住宿為4人一間,住宿費標準為每人每年1200元。九裡校區和峨眉校區學生住宿為4人一間,根據住宿條件不同分為每人每年1000或1200元。最終實際收費標準執行四川省物價局核定的標準。
第三十條 學校建立國家資助、學校獎助、社會捐助、學生自助「四位一體」的全方位發展型資助體系,設有入學「綠色通道」和「獎、貸、助、勤、補、減、償」等資助項目,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解決實際問題。
第三十一條 依照教育部相關要求,學校各類招生錄取結果等相關信息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以及學校本科招生網上進行公示。
陽光高考信息公開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xxgk/
學校本科招生網:https://zhaosheng.swjtu.edu.cn
第三十二條 聯繫方式
聯繫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區西部園區西南交通大學招生就業處
郵編:611756
電子郵箱:zszx@swjtu.edu.cn
聯繫電話:028-66366386、66368074
第三十三條 監督機制
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秉承「公平、公正、公開」原則,由學校招生就業處牽頭對本科招生工作組織實施全方位、全過程監督,同時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再監督。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監督郵箱:jwbgs@swjtu.edu.cn。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由西南交通大學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電子科技大學
辦學類型
全日制公辦本科,是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世界一流大學建設A類高校」。
辦學地址
清水河校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區(西區)西源大道2006號)
沙河校區(四川省成都市建設北路二段四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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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科技大學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關於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電子科技大學本科招生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電子科技大學,英文名稱為University of Electronic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China,英文縮寫為UESTC。學校是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世界一流大學建設A類高校」。電子科技大學是一所以電子信息科學技術為核心,以工為主,理工滲透,理、工、管、文、醫協調發展的多科性研究型大學。
第三條 電子科技大學本科招生採用「電子科技大學」(國標碼10614)和「電子科技大學(沙河校區)」(國標碼19614)兩個名稱,分別有獨立的招生院校代碼,招生時分別錄取,考生填報志願時應分別填報。學校培養的本科生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電子科技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授位要求者,再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本科辦學地點分為清水河校區和沙河校區:清水河校區位於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區(西區)西源大道2006號,沙河校區位於四川省成都市建設北路二段四號。
第四條 電子科技大學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
第五條 電子科技大學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電子科技大學設立本科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電子科技大學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七條 電子科技大學設立本科招生委員會,負責為本科招生領導小組提供決策諮詢,在制定學校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招生重大事項等方面,充分發揮民主監督和管理作用。
第八條 電子科技大學設立本科招生工作小組,負責擬定本科招生政策、招生章程、各類招生簡章及相關實施方案,處理招生過程中出現的相關事項。
第九條 本科招生辦公室是電子科技大學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相關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十條 電子科技大學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電子科技大學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及重點支持政策、歷年計劃安排等因素,科學、合理編制學校分省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備案後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二條 電子科技大學預留計劃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主要用於各省的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考生的錄取問題。預留計劃使用時,堅持質量優先、公開透明的原則。
第十三條 電子科技大學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實行平行志願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四章 招生類型及錄取原則
第十四條 電子科技大學強基計劃、保送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高校專項計劃、港澳臺僑等特殊類型招生項目,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和學校的招生簡章執行。
第十五條 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電子科技大學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的規定加分投檔。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於2020年高水平藝術團和高水平運動隊的招生錄取。
第十六條 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考生進檔後,在思想政治考核合格、身體健康狀況不受專業限制且服從專業調劑的情況下,電子科技大學原則上予以錄取。
第十七條 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當第一志願考生生源數不足時,電子科技大學可接受非第一志願考生,按照投檔成績擇優錄取;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根據各省安排徵集志願。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根據各省安排徵集志願。
第十八條 電子科技大學依據考生投檔成績和專業志願,從高分至低分順序錄取並安排專業,各專業志願之間不設級差。對於進檔考生,其所填報的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時,若符合各項條件且服從專業調劑,將由學校按相關規定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專業錄取時,若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按相關科目排隊擇優確定專業: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理工類和綜合改革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
第十九條 電子科技大學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填報志願時應慎重。
第二十條 電子科技大學本科招生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以培養電子信息及相關領域創新引領性人才為目標的「成電英才計劃」拔尖創新人才實驗班,將在部分省份擇優錄取考生,招生專業名稱為電子信息類(「成電英才計劃」拔尖創新人才實驗班);品行優良、達到培養方案要求的學生全部給予推薦免試研究生資格。
第二十二條 以培養信息科技與現代金融交叉融合的複合型精英人才為目標的「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金融學」聯合學士學位項目,將在部分省份擇優錄取考生,招生專業名稱為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智能金融與區塊鏈金融「雙A」聯合學位實驗班);品行優良、達到培養方案要求的學生全部給予推薦免試研究生資格。
第二十三條 信息與軟體工程學院、示範性微電子學院、醫學院、格拉斯哥學院在「電子科技大學(沙河校區)」名稱下進行招生。
第二十四條 電子信息類(中外合作辦學)相關專業為中外合作辦學類專業,在「電子科技大學(沙河校區)」名稱下進行招生,只錄取填報有該類專業志願的考生;頒發電子科技大學相應專業畢業證書、工學學士學位證書以及格拉斯哥大學相應學位證書。
第二十五條 新生入校後,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複查,經複查發現不符合招生條件或違規的考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六條 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山東省、海南省考生按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規定投檔,考生可填報的專業範圍及選考科目要求,以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公示的2020年普通高校專業(類)選考科目為準(詳情請參考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考機構的相關公告),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材料作為錄取參考。
第二十七條 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為物理且等級為A級及以上,另一選測科目不限,但另一選測科目等級為B級及以上。進檔考生按照投檔成績由高到低錄取,當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按照數學、語文、外語(含附加分)成績由高到低錄取;再相同時,以物理科目等級由高到低錄取。
第二十八條 電子科技大學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分數清」錄取規則。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電子科技大學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及四川省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學費。學校將在《電子科技大學2020年本科招生專業目錄》(詳見附件)中公布學費標準、學制、包含專業等信息。
第三十條 電子科技大學提供獎學金、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基層就業代償等多種經濟資助形式,同時在新生入學報到時為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開設綠色通道,確保每一位家庭經濟困難並提出申請的學生能獲得不同方式的資助,以助其完成學業。
第三十一條 電子科技大學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任何以電子科技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二條 電子科技大學招生部門的聯繫方式為:
通信地址:成都市高新區(西區)西源大道2006號
郵政編碼:611731
招辦電話:028-61831137、61831139
監察電話:028-61830237
學校網址:https://www.uestc.edu.cn
本科招生網:https://zs.uestc.edu.cn
第三十三條 電子科技大學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衝突,以本章程為準;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後的規定為準。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由電子科技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西南財經大學
辦學類型
全日制公辦本科,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大學,國家首批「雙一流」建設高校。
辦學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溫江區柳臺大道55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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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財經大學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西南財經大學。辦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溫江區柳臺大道555號。辦學層次及類型:公辦本科,全日制,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大學,國家首批「雙一流」建設高校。
第三條 頒發證書: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西南財經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學校招生委員會負責招生工作的總體規劃、統籌協調、督促落實,下設由校長、分管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學生工作部(處)負責學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以及有關省(區、市)高校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
2.擬定學校招生章程,報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後向社會公布;
3.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規模編制分省(區、市)分專業招生計劃;
4.組織開展招生宣傳、諮詢服務工作,向考生和家長介紹學校情況和招生政策;
5.按照教育部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相關要求組織實施招生錄取工作,並向社會及時公開招生錄取相關信息;
6.完成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六條 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規則
第七條 學校在教育部統一領導下,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在各省(區、市)高校招生委員會組織下開展招生錄取工作。
第八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根據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加強對人才需求的分析、預測,結合自身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情況和各省(區、市)的生源情況,編制分省(區、市)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九條 學校將年度招生規模的1%作為預留計劃,用於調節各省(區、市)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
第十條 對於符合教育部規定的高考加分政策的考生,學校認可各省(區、市)在其文化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加分後形成的投檔成績,並作為錄取和安排專業的成績依據。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適用於不做分省計劃的招生類型。
第十一條 學校根據在生源省(區、市)的招生計劃數,結合生源分布情況,合理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二條 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學校按照院校志願順序依序錄取,即在第一志願錄取未滿額的情況下,錄取第二志願考生,依次類推,如生源不足,則在生源所在地公開徵集志願。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如未完成招生來源計劃,則在生源所在地公開徵集志願錄取。
第十三條 學校依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並安排專業,各專業志願間不設級差。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文史類考生依次按照語文、數學、文科綜合、外語成績再次排序擇優錄取,理工類考生依次按照數學、語文、理科綜合、外語成績再次排序擇優錄取。
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均未滿足時,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第十四條 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以單獨的院校代號(投檔單位)招生。在學校投放了兩個或兩個以上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招生計劃的省(區、市),對於服從專業調劑者,視為認可所有在該省(區、市)招生的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相關要求和條件,按錄取規則調劑錄取。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入學後不得轉專業。
學校德拉瓦數據科學學院是教育部2019年批准設立的不具有法人資格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中外合作辦學者分別為西南財經大學和美國德拉瓦大學。該學院2020年首次招生,所有招生專業均適用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相關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部分省(區、市)錄取規則:
1.學校在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東、海南6個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錄取時,按照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選考科目和招生錄取政策執行。對於採用院校專業組方式投檔的省市,專業組內按本章程第十三條規定安排專業。
2.學校對江蘇省進檔考生錄取時,選測科目等級須達到「AB」,高校專項計劃選測科目等級須達到「2B」,其他特殊類型招生的選測科目等級要求按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的規定執行。學校對江蘇省進檔考生按「先分數後等級」原則排序後順序錄取並安排專業,等級順序為A+A+、A+A、AA、A+B+、A+B、AB+、AB,同分同等級考生按語文、數學兩科成績之和再次排序擇優錄取。
3.學校對內蒙古自治區進檔考生錄取時,在招生計劃1:1範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
第十六條 學校開設的雙語實驗班、計算機類專業、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習期間部分課程採用英語授課,建議統考外語語種為非英語的考生謹慎填報。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限統考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報考。
第十七條 學校與電子科技大學聯合舉辦「金融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聯合學士學位項目,實施「新商科+新工科」的教育模式,開設金融學(智能金融與區塊鏈金融)專業。學生第二學年在電子科技大學學習。符合兩校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聯合學士學位,學位證書上註明聯合培養單位。
第十八條 學校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高校專項計劃及各種特殊類型招生,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和學校制定的本年度相應招生簡章執行。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和少數民族預科班的招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和少數民族預科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進行。
第十九條 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四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各類招生錄取過程中,凡提供虛假個人信息或申請材料的,均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其相關類型招生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同時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作進一步處理。
新生入學後,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複查。複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相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一條 學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及四川省物價局核定標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
第二十二條 學校實行助學金、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等資助措施,關懷和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保障學生不因經濟困難而輟學。
第二十三條 學校未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任何與招生錄取掛鈎的費用。對於冒用我校名義進行招生活動的中介機構和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公布後,如遇教育部、有關省(區、市)高考招生政策調整,學校將制定相應錄取政策,並另行公布。
第二十五條 學校本科招生網址:http://zb.swufe.edu.cn/,諮詢電話:(028)87092355,87092899,87092900,傳真: (028)87092911。
學校紀檢監察辦公室電話:(028)87092833。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西南財經大學學生工作部(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西南石油大學
辦學類型
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國家首批「雙一流」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
辦學地址
成都校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區新都大道8號)南充校區(四川省南充市油院路3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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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成都中醫藥大學普通本專科招生章程
序言
西南石油大學創建於1958年,2000年由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所屬的部委院校劃轉為中央與地方共建、以四川省人民政府管理為主的普通高等學校。2013年學校入選「國家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2017年學校入選國家首批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
學校秉承「實事求是、艱苦奮鬥」的優良傳統,弘揚「為祖國加油、為民族爭氣」的大學精神,踐行「明德篤志、博學創新」的校訓,倡導「崇尚學術、立德樹人、愛校如家、愛生如子」的校園文化,堅持科學發展、內涵發展、特色發展,致力於建成以工為主、石油天然氣及其配套學科世界一流、多學科協調發展的高水平能源大學。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西南石油大學本科招生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規範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為西南石油大學,簡稱西南石大,英文名為Southwest Petroleum University,英文縮寫為SWPU。國標代碼:10615。
第三條辦學層次及類型:學校是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國家首批「雙一流」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具備培養學士、碩士、博士的完整教育體系,並設有博士後科研流動站。
第四條 辦學地址:
成都校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大道8號)
南充校區(四川省南充市油院路30號)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西南石油大學設立本科招生委員會及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本科生招生委員會負責審議招生政策、制度和程序,建立監督和協調機制,維護招生的公平公正。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科生招生章程以及相關規定並組織實施,決定具體招生計劃,討論決定職責範圍內的其他招生工作重要事項。
第六條 西南石油大學招生辦公室是西南石油大學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 西南石油大學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三章 招生錄取
第一節 基本原則
第八條 學校2020年全部實行遠程網上錄取。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以各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級招辦)公布為準。
第九條 學校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生源情況確定投檔比例,實行平行志願投檔模式的省(直轄市、自治區)投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實行順序志願投檔模式的省(直轄市、自治區)投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
第十條 對非外語類專業,學校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藝術類專業及南充校區各專業公共外語課開設為英語,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在填報志願時須慎重;其他專業公共外語課開設英語或俄語,非英語、俄語語種的考生在填報志願時須慎重。
對外語類專業,英語專業限招英語語種考生,俄語專業限招英語、俄語語種考生;英語專業、俄語專業原則上要求考生高考外語單科成績達到105分(150分值);若生源地省級招辦組織外語口試,考生口試成績須合格。
第十一條 學校認可四川省制定的加分政策,也認可其他招生省(直轄市、自治區)招委會制定的、面向全國普通高校的加分政策,加分以後形成的特徵分作為進檔及專業安排的依據。
第十二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學校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電子檔案中未能真實反映考生情況而被錄取的,學校將保留退檔權利。
第十三條 根據教育部規定,學校預留計劃不超過本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的1%。預留計劃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出檔生源情況,用於調節各地統考線上生源的不平衡。
第二節 普通類專業錄取
第十四條學校在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東、海南六省市的錄取按當地省級招委會制定的政策執行,相關專業的必考科目按公布方案執行。
第十五條江蘇省錄取各專業的選考及必測科目要求以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公布方案執行,必測科目要求5C,選測科目要求不低於BB;進檔及專業安排時先考察高考成績再考察選測科目等級。選測科目等級排序為A+A+、A+A、AA、A+B+、A+B、AB+、AB、B+B、BB(選測科目無順序要求)。
第十六條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實行分數級差的辦法,學校根據進檔情況確定合理的分數級差。學校在專業一志願與專業二志願之間設置不超過3分的分數級差,專業二志願以後不再設置分數級差。
第十七條進檔考生按等效基準分的高低確定錄取專業,考生的等效基準分=考生高考成績+政策性加分-分數級差。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均未滿足時,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作退檔處理。專業錄取時,在等效基準分相同情況下,優先錄取參考科目順序依次為外語、數學。實行平行志願的省(直轄市、自治區),服從專業調劑且身體滿足專業要求的進檔考生,學校承諾不退檔。
第三節 藝術體育類專業錄取
第十八條報考體育教育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省級招辦組織的專業統測並達到本科合格線。四川省以外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須達到省級招辦劃定的本科合格線,四川省報考學校體育專業的考生的文化成績須不低於四川省劃定的體育類本科文化成績合格線上50分。若省級招辦未作明確規定,學校按專業成績投檔錄取;若有明確規定,以省級招辦規定的原則投檔錄取。
第十九條 學校體育教育專業原則上要求男生身高不低於1.68米,女生身高不低於1.58米。
第二十條 報考學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省級招辦組織的藝術專業統一考試並達到本科控制分數線;同時須達到省級招辦劃定的藝術類本科文化考試控制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文化、專業合格線由省級招辦確定。若省級招辦未作明確規定,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表演專業,按照專業統考成績投檔,在進檔考生中按專業統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同分條件下優先錄取高考文化成績較高的考生。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按照高考文化成績投檔,在進檔考生中按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同分條件下優先錄取專業統考成績較高的考生。若省級招辦有明確規定,以省級招辦規定的原則投檔。在進檔考生中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同分條件下,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表演專業的優先錄取科目順序為專業統考成績、高考文化成績;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的優先錄取科目順序為高考文化成績、專業統考成績。
第四節 高水平運動隊招生
第二十一條學校招收網球高水平運動員。報考高水平運動隊的考生須通過學校網球專項測試。若考生生源地省級招辦組織高水平運動隊專業統一測試,考生必須參加並達到合格標準。
第二十二條對於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高考文化課合格分數線以省級招辦劃定的高校運動隊參考錄取控制分數線為準;若省級招辦沒有劃定參考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學校將根據教育部和各省有關規定確定各省高考文化課合格分數線並於錄取前通過「西南石油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公布。對於未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高考文化課合格分數線為本科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
第二十三條網球一級及以上運動員須參加教育部組織的高水平運動隊文化統一測試並達到學校劃定的文化測試合格線,文化合格後按專業測試成績排序。網球二級運動員專項測試按專業測試成績排序,專業測試優秀等級的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須達到高考文化課合格分數線的65%;專業測試合格等級的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須達到高考文化課合格分數線。高考文化課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達到要求的考生,經生源地省級招辦審核批准後予以錄取。
第二十四條報考高水平運動隊的考生(經教育部公示合格),應在高考成績公布後,認真填寫《西南石油大學高水平運動員高考成績及專業意向確認表》(考生可填報六個專業平行志願)並於2020年7月30日前通過電子郵件發送到學校招生辦公室郵箱。
報考石油工程、油氣儲運工程、海洋油氣工程、資源勘查工程、勘查技術與工程、機械類、測控技術與儀器、應用化學、會計學等九個專業(大類)須達到高考文化課合格分數線。
考生應在高考志願中填報西南石油大學。若考生生源省(直轄市、自治區)高考志願設置中有高水平運動隊批次,考生須在該批次志願填報西南石油大學;若未設置高水平運動隊批次,請在相關批次中填報西南石油大學。
第五節 中外高水平大學學生交流計劃
第二十五條西南石油大學與澳大利亞昆士蘭大學、麥考瑞大學合作實施「中澳『2+2』學分互認聯合培養項目」,項目錄取的學生培養按照上級和西南石油大學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節 少數民族預科招生
第二十六條學校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四川省招收少數民族本科預科班,新疆籍預科生預科階段培養學校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公布;四川省一類模式預科生預科階段培養學校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公布,其他預科生預科階段培養學校為西昌學院。
第四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學校學費和住宿費按照《四川省物價局、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教育廳關於在我省高等院校實行學分制收費改革試點的通知》(川價費[2004]118號)執行。
第二十八條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對取得西南石油大學學籍,學習期滿成績合格的本科畢業生,頒發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畢業證書學校名稱為西南石油大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相應學位證書。
第二十九條 新生在接到錄取通知書後應及時辦理新生檔案提取或郵寄工作,確保新生檔案在新生報到前到達學校。新生檔案至少應包含以下內容:高考登記表、高考體檢表、高考志願表、高中階段相關檔案。
第三十條 新生報到時學校將組織體檢複查。對複查結論與高考體檢信息不一致的學生,學校將根據《西南石油大學學籍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三十一條新生報到時學校將組織新生資格複查。資格複查不合格的學生,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三十二條 聯繫方式:
招辦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大道8號
學校網址:https://www.swpu.edu.cn
招辦郵箱:swpuzsb@126.com
第三十三條本招生章程由西南石油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成都理工大學
辦學類型
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
辦學地址
成都校區(四川省成都市成華區二仙橋東三路1號)
宜賓校區(四川省宜賓市翠屏區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大學城路三段21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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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成都理工大學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成都理工大學本科招生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規範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教育部相關規定,結合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成都理工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第二條 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大力推進招生「陽光工程」,為國家和學校選拔優秀人才。
第三條 學校名稱:成都理工大學,國標代碼:10616,學校法定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華區二仙橋東三路1號。學校在宜賓市設立宜賓校區,宜賓校區地址:四川省宜賓市翠屏區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大學城路三段218號。考生填報志願時分別填報,分別錄取。2020年宜賓校區招生專業包括:信息與計算科學、環境科學與工程、新能源科學與工程、新能源材料與器件、智能科學與技術、物聯網工程、電子信息工程、財務管理、人力資源管理、物流管理、工程管理。
第四條 辦學層次及類型: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是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具備培養學士、碩士、博士的完整教育體系,並設有博士後科研流動站。
第五條 畢業證書:學校實行彈性修學年限,學生在3-6年內修完所在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規定教學內容,德、智、體、美、勞達到畢業要求,學校頒發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中外合作辦學本科專業在成都理工大學校本部學習,修學年限為4-6年,學生完成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教學內容,達到畢業要求者,符合授位條件的本科學生頒發成都理工大學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以及英國牛津布魯克斯大學或英國斯泰福廈大學學士學位證書(Bachelor's Degree)。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成都理工大學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成立成都理工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委員會及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關於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執行學校黨政有關招生工作的決定,研究制定學校招生工作的實施辦法,並監督招生工作的全部過程。
第七條 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學校招生就業處,作為成都理工大學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在招生委員會全體會議閉會期間,處理招生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原則
第八條 我校招生計劃及分省分專業計劃以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向社會公布的為準。
第九條 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5%,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20%。
第十條 學校實行按專業和按學科大類相結合的招生模式,有地質學類、核工程類、電子信息類、計算機類、環境科學與工程類、體育學類六個招生大類。學生完成大類基礎培養階段後,根據相關規定進行專業分流。
第十一條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並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達到成都理工大學調檔要求的情況下,依據考生投檔成績進行錄取。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或有嚴重違規、違紀、違法行為的考生不予錄取。
第十二條 學校認可生源所在省份的加分政策,以加分後形成的特徵分作為錄取和專業安排的成績依據。
第十三條 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實行「分數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專業志願之間不設分數級差。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同分排序細則進行排序錄取。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均未滿足時,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第十四條 除日語專業外,考生進校後均以英語為外語語種安排教學,且每個專業有多門採用英語或採用英、漢雙語進行教學的課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在填報志願時須慎重。英語、翻譯專業僅限英語語種的考生報考,要求加試口語。
第十五條 除地質學類、測繪工程、地質工程、石油工程、海洋油氣工程、資源勘查工程、勘查技術與工程、土木工程、地球物理學、核工程類等地礦、油、核行業背景的專業招收男生所佔比例較大外,其餘專業對招收男女生比例無要求。
第十六條 建築學、土木工程、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風景園林專業要求學生具備一定的美術基礎。建築學、風景園林專業學制5年,建築學、風景園林專業新生進校後須參加學校組織的徒手畫加試,加試成績不合格者,根據其高考成績、專業志願調整到其它專業就讀。
第十七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我校使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統一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考試成績,對文化考試和專業考試成績均上線的考生採用「專業志願優先」的方式,按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投檔規則錄取;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沒有明確投檔規則的,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按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文化成績相同,依次按專業成績、外語、語文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播音與主持藝術、表演、視覺傳達設計專業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專業成績相同,依次按文化成績、外語、語文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其中四川省美術類考生文化成績要求達省控線上40分(含40分),四川省播音與主持藝術、表演專業考生文化成績要求達省控線上20分(含20分)。報考播音與主持藝術、表演專業要求身高男生不低於1.70米,女生不低於1.60米。
第十八條 體育類專業錄取規則:我校使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統一組織的體育類專業考試成績,對文化考試和專業考試成績均上線的考生採用「專業志願優先」的方式,按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投檔規則錄取;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沒有明確投檔規則的,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專業成績相同時,依次按文化成績、外語、語文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報考體育類專業考生要求身高男生不低於1.68米,女生不低於1.58米,身體無殘疾。
第十九條 對江蘇省的進檔考生採用「先分數後等級」的辦法,即按照考生投檔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投檔分數相同時,按選測科目等級從高到低排序錄取。選測科目的成績等級要求須達到BB及以上。
第二十條 對內蒙古自治區的進檔考生採取「招生計劃1:1範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錄取原則。
第二十一條 在上海市、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山東省、海南省,學校按照公布的選考科目要求,執行以上各省(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公布的方案和有關辦法。
第二十二條 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在此基礎上,我校根據各專業實際情況做出以下補充規定:
(1)符合《意見》中第二條第1款,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能錄取的專業:地質學類、化學工程與工藝、地質工程、地下水科學與工程、城市地下空間工程、地理信息科學、環境科學與工程類、環境科學與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新能源材料與器件、工業設計、應用化學、風景園林、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視覺傳達設計。
我校測繪工程、建築學、資源勘查工程、土木工程專業的學習課程涉及到地質學相關專業知識,會接觸到大量靠色彩辨識的工程用圖,輕度色覺異常的考生不能錄取。
(2)符合《意見》中第二條第2款,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的專業除輕度色覺異常(色弱)不能錄取的專業外,還包括:石油工程、新能源科學與工程、工程力學、勘查技術與工程、地球物理學、應用物理學、空間科學與技術、核工程類、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廣播電視學、廣播電視編導、廣告學、體育學類。
(3)符合《意見》中第二條第3款,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不能錄取的專業:工程管理;不能準確在顯示器上識別紅、黃、綠、藍、紫各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數碼、字母者不能錄取的專業包括:電子信息類、計算機類、人工智慧、網絡空間安全、智能科學與技術、物聯網工程、電子信息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中外合作辦學)、軟體工程(中外合作辦學)。
第二十三條 新生入校後我校將按照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和學籍管理規定開展新生入學資格複查及身體復檢。對藝術、體育類專業錄取的新生,組織專家開展入學專業複測和覆核。複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情節嚴重的,學校將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二十四條 根據學校人才培養需求,資源勘查工程專業設有石油地質、固體礦產兩個培養方向,石油地質方向學生在能源學院培養,固體礦產方向學生在地球科學學院培養。
第二十五條 根據教育部及四川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我校預留2020年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於解決各省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問題。
第四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六條 學校按四川省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等,在公布招生計劃的同時公布收費標準。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七條 學校招生部門的聯繫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華區二仙橋東三路1號
郵政編碼:610059
招辦電話:028-84078927
學校網址:http://www.cdut.edu.cn
本科招生網:http://www.zs.cdut.edu.cn
第二十八條 學校沒有委託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假冒成都理工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適用於依據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招生計劃進行的本年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十條 本招生章程僅限2020年使用,此後根據國家教育綜合改革的要求和相關政策法規,予以改進和完善。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由成都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四川農業大學
辦學類型
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
辦學地址
雅安校本部(雅安市新康路46號)
成 都 校區(成都市溫江區惠民路211號)
都江堰校區(成都都江堰市建設路28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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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農業大學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於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四川農業大學是一所具有114年辦學歷史,以生物科技為特色,農業科技為優勢,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和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也是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優秀高校。
第三條:四川農業大學設有三個校區:雅安校本部、成都校區和都江堰校區。
招生聯繫電話:028-86290999、86291999
電子郵箱:scndzs@163.com
招生網址:zs.sicau.edu.cn
學校網址:www.sicau.edu.cn
雅安校本部:雅安市新康路46號 郵政編碼:625014
成 都 校區:成都市溫江區惠民路211號 郵政編碼:611130
都江堰校區:成都都江堰市建設路288號 郵政編碼:611830
第四條:學校有博士和碩士研究生教育、普通本科教育、高等職業技術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遠程教育和國際合作辦學等層次類型完整的高等教育體系。學校現有3個校區,設27個學院,在雅安校本部設有理學院、生命科學學院、機電學院、食品學院、信息工程學院、水利水電學院、人文學院、法學院、體育學院、藝術與傳媒學院、遠程與繼續教育學院;在成都校區設有農學院、動物科技學院、動物醫學院、林學院、園藝學院、風景園林學院、資源學院、環境學院、經濟學院、管理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國際學院;在都江堰校區設有建築與城鄉規劃學院、土木工程學院、旅遊學院、商學院。
第五條:四川農業大學面向全國招生。凡符合教育部關於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文件精神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的考生均可報考我校。
第六條:對考生報考的專業錄取時設定專業志願級差,專業志願級差原則上在5分以內,同時參考考生相關科目成績,德、智、體、美綜合情況擇優錄取。考生報考的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調劑到未錄滿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新高考改革省(市)投檔比例為1:1,進檔考生符合錄取條件,按專業志願錄取。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範圍內按專業志願清」的規則擇優錄取。
美術、體育類考生在專業成績(專業成績為考生所在省的專業統一考試成績,我校不組織單獨考試)和文考成績均達到所在省(市、自治區)控制線的基礎上,四川省美術與設計類考生文化成績要求達到同科類普通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體育類考生文化成績要求達省控線上50分(含50分),進檔考生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其他省(市、自治區)美術類、體育類進檔考生按投檔專業成績和文考成績相加後的總分或按本省(市、自治區)考試院折算後的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七條:我校在招生錄取時,不限男女比例。英語專業限英語語種學生報考,其餘專業不限制外語語種。
第八條:根據教育部規定,我校尚有部分預留計劃,招生錄取過程中向生源較富餘的省(市、自治區)投放。
第九條:報考我校的學生,經錄取進入學校後,結合學校實際,學校為學生提供調整專業(校區內)及輔修學士學位的機會,調整專業時不收取任何費用。
第十條: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2020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0]1號)要求,2020年我校通過單列計劃在四川省實施區域招收符合我校培養要求的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
第十一條:我校各專業的招生計劃和學費標準在各省(市、自治區)統一編印的《招生計劃彙編》公布。住宿費收費標準為:每生每年800-1200元。
第十二條:我校設有國家獎(助)學金、社會捐資獎(助)學金、學校特別榮譽獎學金、單項獎等獎勵,合計每年6200餘萬元,其中,學校特別榮譽獎學金20000元/生、優秀學生標兵20000元/生、優秀學生獎學金5000元/生、社會捐資獎(助)學金1000-20000元/生、國家獎學金8000元/生、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生、國家助學金平均3000元/人。2020年,國家主要實行生源地助學貸款,貸款額度可按照學費和住宿費標準總和確定,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8000元。
第十三條:本章程未盡事宜以教育部關於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以及各省(市、自治區)招辦的規定為準。
第十四條:本章程由四川農業大學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成都中醫藥大學
辦學類型
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以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為主的普通高等學校。
辦學地址
溫江主校區(成都市溫江區柳臺大道1166號)
十二橋校區(成都市金牛區十二橋路37號)
人南校區(成都市武侯區人民南路四段15號)
汪家拐校區(成都市青羊區下汪家拐街1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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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成都中醫藥大學普通本專科招生章程
一、總則
1. 學校名稱:成都中醫藥大學
學校國標代碼:10633
2.辦學地址:
溫江主校區 成都市溫江區柳臺大道1166號
十二橋校區 成都市金牛區十二橋路37號
人南校區 成都市武侯區人民南路四段15號
汪家拐校區 成都市青羊區下汪家拐街16號
3.辦學層次:以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為主的普通高等學校
4.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5.學制:九年制,「5+3」一體化(五年本科與三年碩士相結合),五年制(本科),四年制(本科),三年制(專科)
6. 證書種類:全日制普通本專科、碩博士研究生
7. 辦學特點:成都中醫藥大學歷經60餘年的發展,已建設成為一所以中醫藥學科為主體,醫藥健康相關學科專業相互支撐、協調發展的特色鮮明的高水平中醫藥大學,是四川省人民政府與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教育部與四川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國家「雙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學校堅持「育人為本,傳承創新,崇尚學術,追求卓越」的辦學理念,踐行「厚德博學,精思篤行」的校訓精神,以高度的社會責任感和使命擔當,致力於探索中醫藥人才成長規律和中醫藥院校教育的基本規律,緊密結合時代要求和社會需求,堅持人才培養中心地位,全面推進本科教育教學改革,著力構建「通人文、重經典、高素質、強能力」的卓越中醫藥人才培養模式,形成了傳承創新、能力為重的人才培養特色,推動了人才培養質量的全面提升。
學校始終擔負著培養高素質中醫藥人才的使命,成為了我國中醫藥人才成長的重要搖籃。在全國首批開辦中醫學專業,率先開辦中藥學專業,首批開辦針灸學專業,是全國首批中醫藥學博士、碩士學位授權點。「國家理科基礎科學研究和教學人才培養中藥基礎基地班」(簡稱中藥學基地班)是全國唯一的中藥基礎研究與教學人才培養基地;全國首批成為教育部卓越醫生(中醫)教育培養計劃改革試點高校,是中醫學拔尖創新人才九年制開辦高校,是全國首批開辦中醫養生學專業的高校,被譽為中醫藥學本科教育的「試驗田、排頭兵、輻射源」。
學校始終不忘初心,牢記使命,成為中醫藥高等教育改革的先行者和探索者。持續的教育改革,有效促進了人才培養質量的提高,學校堅持立德樹人,堅持中醫藥特色、發揮中醫藥優勢,堅持「院校教育與師承教育相結合」的培養途徑,堅持將中醫思維養成融入人才培養全過程,堅持以社會需求為導向的創新能力培養,切實辦好一流中醫藥本科教育、培養一流本科中醫藥人才。
二、招生計劃
1. 我校按照學科發展方向、專業發展定位、考生志願填報、畢業生就業率等情況統籌安排各專業招生計劃。
2. 我校安排部分預留計劃,預留計劃數量及使用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市、區招生錄取主管部門相關規定執行。
三、專業錄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條件
1. 體檢要求:我校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的前提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從醫學人才培養和就業的特殊要求考慮,從對考生負責、維護考生利益的原則出發,再次強調對考生身體狀況的特殊要求,並做補充說明。
(1)考生患有《指導意見》第一條中列出的六大類疾病,所有專業不予錄取;
(2)中醫學、中藥學、臨床醫學、中醫兒科學、中西醫臨床醫學、針灸推拿學、中醫養生學、中醫康復學、中醫骨傷科學、中藥資源與開發、製藥工程、藥學、藥物製劑、預防醫學、藏醫學、藏藥學、護理學、醫學檢驗技術、眼視光學、運動康復、食品衛生與營養學、食品質量與安全、康復治療學、衛生檢驗與檢疫、生物科學、生物技術、應用心理學、體育教育專業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
(3)考生患有第三條第4項,第5項、第6項、第7項、第9項中列出相關疾病,慎重報考我校醫藥類專業;
(4)肝功能異常者慎重報考醫學類專業;
(5)我校為醫學院校,新生入學後將進行心理測試。心理測試異常者,必須在2周內到具有資質的專業醫療機構進行鑑定。鑑定患有重症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嚴重精神病未治癒、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者,取消入學資格。拒絕做鑑定者,直接取消入學資格。
(6)考慮到醫療衛生服務的特殊性,學校建議肢體功能障礙考生慎報我校醫學類專業。
2. 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
3. 建議報考本校護理學專業的女生身高不低於1.58米,男生身高不低於1.62米;建議報考體育教育專業和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的男生身高不低於1.65米,女生不低於1.58米。
4. 藏醫學專業的核心課程採用藏語教學和答卷;除藏醫學專業外,報考我校其餘專業考生,均需適應漢語教學和答卷。
5. 高水平運動隊、地方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少數民族預科、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內地高校招收新疆協作計劃等特殊類型招生,依據教育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和學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專業錄取規則
1. 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和我校招生錄取實施辦法,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德、智、體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2. 我校對國家和各省(市、區)規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認可,加、降分以後形成的特徵分作為錄取和安排專業的依據。對省級三好生、優秀學生幹部、藝體特長生等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3. 學校根據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進行調檔。
4. 我校各專業錄取採取分數優先的投檔原則,即在同一科類、相應批次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錄取控制分數線上,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順序依次錄取。不設置專業志願分數級差。專業錄取出現分數相同的情況時,擇優錄取。
5.我校對浙江和上海市錄取按對應省份公布的方案和有關辦法執行,考生選考科目須符合我校招生專業選考科目範圍要求,專業錄取出現分數相同的情況和專業調劑時,將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對江蘇省進檔考生採用「先分數後等級」排序方式安排專業,專業錄取出現分數相同時,擇優錄取。
6. 考生所填報志願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按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滿額的專業;若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7. 我校體育類專業(含體育教育和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在專業考試成績和文化考試成績均上線的情況下,按專業成績投檔。如投檔分相同,則先按照文化成績再按照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各省(市、區)對體育類專業錄取有專門規定,則按各省(市、區)文件執行。
8. 對高考投檔電子檔案及個人檔案未能真實反映考生本人德、智、體情況或者有嚴重心理問題學生,我校將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調整專業直至退學處理。
9.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全面複查(包括入學資格審查和體檢等),經複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10. 學校招收定向免費醫學生。按國家及四川省相關政策規定,被錄取的考生,必須在入學前與定崗單位所在縣級衛生行政部門籤署定向培養協議,承諾畢業後到有關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對拒籤協議的考生,按相關規定不予錄取。
五、錄取結果公布及聯繫方式
1. 各批次錄取結束時,錄取結果將通過成都中醫藥大學招生網站和各省(市、區)招辦向社會公布。
2. 成都中醫藥大學招生網址:http://zs.cdutcm.edu.cn/
3. 成都中醫藥大學招生辦公室電話:028-61800090
4. 紀檢監察電話:028-61800068
六、收費標準及其他
1. 我校2020年各專業將根據教育部專業目錄收取各項費用,具體以四川省物價局核定的標準為準。
2. 學校為激勵學生努力學習,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制定了較完善的獎學金、勤工助學、助學貸款和臨時困難補助等助學制度。
七、其他
1. 本章程自2020年招生錄取時開始施行,我校本科、高職(專科)招生錄取工作適用本章程。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後的規定為準。
2. 學校沒有委託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假冒成都中醫藥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3. 本章程解釋權屬於成都中醫藥大學招生辦公室。
來源 | 四川教育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