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貸」是一種新型的犯罪方式,違法人員通常打著小額貸款公司的旗號,以辦理民間借貸為幌子,處心積慮地設計一整套陷阱,一旦有人上鉤,套路就緊隨其後。其最終目的就是為了非法佔有被害人的財產。
隨著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深入推進,我市不斷加大對「套路貸」等新型領域犯罪的打擊,取得了明顯效果,近日,我市又一「套路貸」惡勢力犯罪集團被判刑。
2019年4月25日,寧鄉市公安局刑偵大隊在工作中獲得線索:白馬橋街道的有人涉嫌非法放貸。隨後,民警立即展開行動。經過兩個多月的縝密偵查,逐步掌握了郭某等人採用「套路貸」的方式,以「借款」為名,非法佔有他人財產的相關犯罪證據。
7月10日,刑偵大隊展開收網行動,將犯罪嫌疑人郭某、袁某、彭某等5人成功抓獲,並凍結資金150餘萬元,扣押房產、土地產權證23本,借款協議及收條30餘份。經訊問,該團夥成員均如實承認了自己的違法事實。
(被扣押房產證、土地產權證)
(被扣押房產證、土地產權證)
據交代,郭某通過熟人介紹,多次欺騙引誘急需用錢的受害者籤訂抵押合同、收取「砍頭息」。若借款人在約定還款日期內無法償還欠款,郭某等人便採取「利滾利」的手段將高額利息轉為本金,並將其轉移至袁某、彭某等人名下再次籤訂借款協議,形成看似「合法化」的法律證據。隨後在受害者未還款的情況下又通過法院民事訴訟的途徑,非法佔有受害者抵押的房產、車輛、資金等。
(抓捕現場)
目前,郭某因犯詐騙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強迫賣淫罪、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數罪併罰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七十一萬五千元;彭某因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袁某等人犯詐騙罪、虛假訴訟罪,分別判處一年至五年三個月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上述被告人違法犯罪所得,責令予以退賠。
套路貸的危害相信不用多說,輕則傾家蕩產,重則危害人身安全。
嫌疑人利用受害者急需用錢的心理實施違法犯罪行為,背後的套路其實大同小異。
擦亮眼睛,遠離非法貸款、遠離套路貸。
第一步:惡意籤約。犯罪嫌疑人通過欺騙、脅迫、利誘等方式與受害者籤訂與實際借款金額不符的合同。籤約的形式有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擔保合同等;籤約的內容可以涉及到車貸、房貸、現金貸等。當雙方的合同籤訂之後,犯罪嫌疑人與受害者就形成虛假的債權債務關係。
第二步:壘高債務。受害者若在規定時間內無法償還所借貸款,犯罪嫌疑人則通過各種形式來增加借款人的債務負擔,使其「戰果」最大化。例如郭某等人則是以讓受害者繼續借貸的方式重新籤訂借款協議。
第三步:不法索債。指的是犯罪嫌疑人與受害者形成虛高的債權債務關係之後,犯罪嫌疑人通過一定的非法方式索要債務,致使其非法的債權得到實現。例如郭某等人則是通過籤訂的借款協議向法院提起訴訟,將受害者的車、房等抵押物品據為己有。
每一個套路貸成功的背後,都有一顆不滿現狀的心。
溫馨提醒各位市民朋友量入為出,理性借貸!
貸款請到正規的金融機構,切勿相信非正規公司發布的虛假宣傳廣告。
如不慎遇到套路貸請及時報警,萬萬不可以貸養貸!
來源:寧鄉公安、平安寧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