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紀實——2009年 1·4隨州特大兇案(熊振林)

2020-09-13 JU視資訊

人物軼事

2009年1月11日,一向深居簡出的貫莊小學老師錢玉國走下山,在村口的牆上看到一張通緝令,看後吃了一驚:照片上被通緝的34歲男人,竟是自己當年教過的一個小學生。


除了長出成年人的胡茬,照片還能看出小時的模樣。錢老師頓覺時空錯幻,這個小時印象還不錯的可愛娃子,20多年沒見,居然成了殺害8人的通緝犯。

「天真活潑,比較聰明,學習成績也還可以。」上世紀80年代初,小學二三年級時,熊振林是錢玉國班上「很特別」的一名學生。除了比一般學生聰明,其母佔紅英也是村裡的小學老師,和錢共過事,這讓錢對他印象深刻。

現年35歲的餘家志曾和熊振林同窗4年,他的記憶中,熊性格比較活潑,學習成績不差,就是說話陰陽怪氣,好出風頭,老搞些滑稽的事。

童年時期,餘家志和熊振林經常去河邊玩水,「他報復心很強,吃不得虧,你要用水擊他,他非要搞過來,那時就看出不是一般的好勝!」

熊的家庭背景,在同學中令人羨慕。母親是老師,父親在信用社工作,全家都是非農戶口,這在湖北隨州市何店鎮貫莊村是少有的家庭。

但知道內情的老年人都知道,熊振林成長的家庭並不幸福。

熊振林在家排行老四,綽號「熊四」,但在母親佔紅英的眼中,他卻是個「獨生子」。2009年1月10日,熊振林出事後,在老家一直閉門不出的佔紅英接受了南方都市報記者的採訪,她後悔「小時候給他的愛太少」。

上世紀70年代,佔紅英的前夫在「文革」中投湖自盡,留下3個兒子。後來,佔紅英轉到鄰近的洛陽鎮教書,在那裡認識了貫莊人、在洛陽鎮手工聯社做鐵匠的熊大英,兩人結婚後,1974年有了兒子熊振林。對於外界猜測熊是否有精神病,佔紅英說,她與熊大英兩家都無精神病史。

「熊家三代都是獨子,小時候對熊振林也是百般嬌慣,養成了他經常對父母吼來吼去的性格。」而且婚後不久,佔紅英就回到了貫莊教書,熊大英則一直住在洛陽鎮,熊振林跟著母親直到讀完技校,「小時候就沒跟爸爸住」。

貫莊多位老年人透露,佔紅英和熊大英結婚後,關係不太融洽,「女方文化高,能力強,兩個人不般配,長期分居。」

佔紅英也承認,熊振林小時候很孤單,3個哥哥比他大很多,都在外工作或讀書,他也很少與父親相見,「跟我的關係也算一般。」

1992年,在隨州市技校剛讀一年的熊振林,因打架被學校開除,此後便離開母親,到10公裡外的洛陽鎮,跟著父親收購廢品。

破爛王

做生意實在,有時請賣廢品的人吃了飯再回家

洛陽鎮迎賓旅館老闆娘喻秀玲依然記得熊振林初來鎮上時的模樣,「很瘦,像個癟三,有時衣服扣子都扣歪了,油膩膩的那種」。

鎮上人回憶,當年熊大英在車站後一個小門市部收破爛,門面很小,生意也不大,熊振林和父親住在一起。

熊振林作案現場:廢品收購站

1995年,熊大英因患肺結核去世。同年,洛陽鎮人劉季華經人介紹和熊振林相親,次年3月結婚。

「那時候他還是很勤快、能吃苦的人。」2009年1月11日,劉季華向南方都市報記者談起當年對熊振林的印象,「從心裏面很喜歡他。」

另一個願意和熊振林結婚的原因,劉季華說:「當時看到他窮,我也是窮人出身,女人有一種天生的同情心。」

結婚後,兩人曾放棄廢品生意,改到武漢開摩的,後來又回到洛陽鎮賣鞋,1999年兩人重操舊業。

2000年前後,在鎮上經營洗車的郭老闆就經常看到熊振林上門來收廢品。「這個人算帳腦子活,你剛把東西稱好,他的價錢立馬就算出來了。」

熊振林在洛陽鎮曾租過居民羅安義的房子收廢品。羅告訴記者,6年合作期間,他們一直相處很好。賣廢品的也喜歡他,有時他們回家吃飯來不及,熊就請這些人在他那裡吃完飯再回家。羅說,熊做生意比較實在,價格也合理,很能吃苦。

2003年底,武漢到十堰的「漢十高速」修到洛陽鎮,當地居民說,熊振林真正發家致富,就是靠修高速公路的這幾年。

直通鎮門口的高速公路,成了村民們的「唐僧肉」。很多人撿工地上的鋼筋、破爛賣給熊振林,甚至有很多人把施工用的好銅管、螺紋鋼、空心管等,偷來賣給他。收進鋼管論斤稱,七八毛一斤,賣出去卻論根,能賣幾十塊錢,「這幾年讓熊振林發了橫財!」

2005年左右,熊振林在現收購站的地盤花2萬元買下幾畝地,蓋起一棟很漂亮的兩層樓房,還買了兩間門面和一套房產,成了鎮上有名的「破爛王」,傳聞有過百萬的家產。

劉季華說,實際上遠沒有傳言那麼誇張,熊振林賺的錢幾乎都用來買地、買門面、蓋房了,手上的現錢只有幾萬。「他喜歡吹捧,讓人覺得有什麼了不起。」

劉季華認為,有了錢之後,熊振林開始變了。

婚外生情

婚離了,房產沒了,生意不好做了,諸種困頓和壓力一起碾上了熊振林的心頭

2000年,婚後一直沒有小孩的夫妻倆到醫院做了一次檢查,佔紅英透露說,是女方的原因,而不是外界傳言的「男人不行」。

其實早在此之前,夫妻感情已見緊張。「有錢之後,他就變了,打我打得狠,越打越兇。」劉季華甚至被打得送到醫院搶救。

也是在2000年,劉季華領養了別人扔棄在廢品站門口的一個小女孩,但熊振林一直想要個兒子,一次對他的一個哥哥說:「你有兒子,我沒有兒子,我要花錢買個兒子。」

佔紅英說,兒子和媳婦關係真正惡化,是兒子和朱德清「好上」之後。此前,熊振林被傳幾次在外拈花惹草。

朱德清是附近鐵塔寺村的寡婦,43歲(2009年),比熊振林大9歲,有個2歲半的孫子。根據餘啟章的說法,大約在2007年,朱德清來店裡賣廢品,很快與熊振林「好上」。餘曾在熊振林的廢品站打工兩個月。

鎮上人描述說,朱德清長相不算差,穿著挺時髦,看起來跟劉季華年齡差不多。鎮上廣為人知的是,熊振林經常晚上住在朱家,次日早上回。

2008年4月的一個晚上,劉季華才終於知道了這個秘密。

她提出了離婚,但是沒有離成,因為「考慮到娃子,法庭也出面調解」。

此後,熊振林偷偷把一套房產給賣了。為此劉找到買房的,以她沒籤字賣房無效為由把房要了回來。

兩人關係因此再度惡化。一次,劉季華找了她鎮上的一個侄子,把熊振林狠狠打了一頓。有知情人說,熊振林因此感覺蒙受羞辱,一直喊著要報仇。

第二次離婚是熊振林提出來的,2008年9月,兩人正式離婚。

離婚後熊的財產「大傷元氣」,兩層新樓作價16萬判給了前妻,女兒撫養費3.5萬元熊至今未付清。而離婚後劉季華在兩層樓的院子裡也開起了廢品收購站,與前夫競爭。這些都讓熊懷恨在心,劉季華說,熊振林曾不止一次威脅:「你早晚要死在我手裡。」深感恐懼的她,曾向當地派出所反映過此事。

劉季華認為,熊振林離婚是因為情婦朱德清承諾給他生兒子,但最後朱又不肯結婚了。

餘啟章曾聽熊振林拉家常,說「朱德清的媳婦、兒子在電話裡哭,不同意」。佔紅英也說,朱德清曾對熊振林說過「不想結婚,做了奶奶的人再做媽媽,不好,怕別人在外面說閒話」。

熊振林變得焦躁不安。2007年底,因為老被懷疑「偷賣東西」而離開的餘啟章,後來去了隔壁劉季華的收購站幫忙,經常聽到熊在隔壁對工人吼來吼去。「他這個人疑心很重,經常懷疑工人們把收購站的東西偷出去賣。」

離婚後的熊振林,經濟上似乎也陷入困頓。

2008年11月,熊曾當著餘啟章的面說,他從朱德清那裡借過2.8萬元,用來周轉生意。此後,熊還向朱再借了1萬元。

佔紅英反映,2008年熊振林也從她手上拿走近6000塊錢,「離婚後他其實已經沒什麼錢了。」

洛陽鎮一家廢品站的李姓老闆說,從2008年五六月份開始,廢品收購價猛降,生意越來越難做,以前廢紙箱每斤收四五毛,2007年底降到一毛五,熊振林的生意肯定受到了影響。

婚離了,房產沒了,朱不願結婚,四處借錢,生意不好做了,諸種困頓和壓力在這個新舊交替的年關,一起碾上了熊振林的心頭。

血腥之日

其中一人被殺前見地上有血,熊平靜地說:「那是豬血。」

熊振林也曾經反悔,多次找劉季華要求復婚,劉沒有答應。後熊又多次找她,威脅要殺她。2009年元旦和1月3日,熊兩次找到她並威脅,不僅要殺她,還要殺她身邊的人,「只殺年輕人,不殺老人,因為年輕人可以傳宗接代。」劉季華說,熊振林心胸狹窄,報復心強,只要跟他有過節的人,過多長時間他都還想報復對方。


隨州到處張貼著熊振林的通緝

熊振林的小學同學餘家志發現,老同學開始變得和以前不太一樣了,說話、舉止呈現說不出的異常。他揣摩是離婚受刺激太大,以前賺那麼多錢,什麼都有了,突然之間什麼都沒有了,「按他要強的性格,打擊蠻大。」

熊振林顯露殺機,餘啟章早有預感。元旦前一天,老餘發現熊在家門口燒廢鞋面,火很大,將劉季華門口的牆燒黑了,便叫他不要燒,熊滿目兇光地吼他:「你個老狗兒幹什麼?我一刀子把你殺死!」

後來在警方審訊中,被問及為何要殺死那些僱工時,熊振林說,他們「佔過我的便宜」,「所以殺一個也是殺,殺幾個也是殺,反正是犯下了案,難逃一死,」為此他還制訂了詳細的殺人計劃。

熊振林收購站的3名幫工,其中兩人是曾經流浪在外的智障人,後被熊收留,每月有200元工錢。另外3人是賣廢品給熊的老客戶,平日經常到熊那裡幫忙。「這些人可能平常多多少少和熊有些小的矛盾。」警方分析說。

元旦前,餘啟章聽到隔壁熊振林不僅罵幫工「狗兒的」,而且傳來踢打智障人的聲音。

根據熊對警方的交代,2009年1月4日早餐時,熊振林將其中2名僱工灌醉,然後逐一騙到豬欄,用斧頭砍死,用雜物將兩人的屍體掩蓋。然後,把住對面的丁永蘭喊來,藉口讓她去廚房幫忙搬桌子,實施了殺害。

熊振林用同樣的方法殺害了其餘3人,其中一人被殺前見地上有血,便問是怎麼回事。熊平靜地說:「那是豬血。」

當晚,熊振林來到劉季華住處,想把住在裡面的她和餘啟章殺死,但餘似有覺察,死活不肯開門。無奈之下,熊振林又趕往朱德清家中,趁夜深人靜時把朱德清和她的孫子砍死。

朱德清的孫子僅有2歲半,案發前一天中午,和遠在深圳打工的媽媽通過最後一次電話:「媽媽你快回來,我們一起過年。」

2009年1月5日凌晨,熊振林給母親打電話:「你以後再不要給我打電話了。我走了,現在就走。家裡有些值錢的東西,您來拿過去。」當天,隨州飄起了入冬以來的第一場雪。

他逃去了海南,5天後仇恨又把他拉回湖北,準備在臘月二十九這天,對逃過一劫的劉季華、餘啟章和另「幾個與他有過節的以及佔過他便宜的幾個人」再下殺手。這讓人想起2年多前陝西殺人狂魔邱興華在逃脫圍捕後,沿著鐵路回家,決心殺死曾經相濡以沫的妻子。

最終,和邱興華一樣,熊振林栽在了回家的路上。他對警察說:「終於可以睡個好覺了。」

公安部A級通緝犯熊振林故意殺人案於2月9日9時在湖北省隨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一次公開審理,合議庭11時45分當庭宣判熊振林故意殺人罪成立,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終審過程

2009年2月27日,隨州迎來第二場雪,讓人不由想起第一場雪時熊振林製造的那場慘案。上午9時,隨州近百群眾自發湧進審判庭看熊的終審下場。不少武漢市民也驅車趕來旁聽。

庭審中,身著囚衣的熊振林時常主動起身回答詢問並為自己辯解,偶爾低頭翻看手中的紙條。在法官準許下,他宣讀特別聲明稱「作案前那半年多始終精神抑鬱,請求科學鑑定」。

熊案的上訴意見歸納有3點:請求精神鑑定;真誠悔罪求從輕;請求「大赦」保命贖罪。

庭審中,熊還向法庭「揭發看守所內3起犯罪行為」,以求立功減罪。省檢察院出席庭審的檢察員認為,熊的精神鑑定請求應予駁回,其悔罪表現難以彌補其罪大惡極,終審法庭當維持一審的死刑判決。

庭審持續約兩小時,控辯雙方圍繞該否進行精神病鑑定展開激辯。主審法官表示,將對雙方意見記錄,合議庭法官合議後提交省高院審判委員會、院長會討論再作決斷。法庭未當庭宣判。主審法官還表示,按照我國憲法,熊振林請求「國慶特赦」非法官所能決斷,建議熊的辯護人直接向全國人大提交建議。

庭審時,最高人民法院派員旁聽了該案。

高院旁聽

婉拒記者採訪

昨日,最高法院派出刑事審判人員旁聽了熊振林上訴一案。記者看到,這位特殊「旁聽觀眾」手持一份熊案一審判決書,時而聆聽庭審,時而與陪同的省高院人士私語。

庭審結束後,記者請求對其採訪。他認可記者對其身份的判斷,但婉拒對熊案發表看法,說:「我是來武漢辦其他事,碰上了就順便聽聽。」

有關人士分析,最高院人員前來旁聽,主要是熊案社會影響極大。若該案終審維持原判,那麼執行死刑的覆核程序將由最高人民法院進行,此次最高院人員親臨旁聽,可促使最後的死刑覆核程序效率加快。[2]

庭審直擊

上午9點,熊振林被押進法庭。他鬍鬚颳得很淨,還顯出一絲文靜,回答問話時語聲太低,法官不時提醒他「大點聲音」,讓人很難想像他殘殺8人時的兇殘。

被害人朱某的親人

交悔過書

在法官宣布完上訴人享有的申請迴避權利後,熊振林連說「不迴避」,手伸進衣袋說,「我還有兩份材料要交給法官、律師,現在在身上」,法官告知「等一會兒可以交」。

法官宣讀一審判決書約15分鐘,開始對其詢問。

問:是否與你收到的判決書一致?

熊(迅速站起身):是一致。

要舉報立功,稱一審判決「有一句話不準確」

辯護人宣讀完熊的悔過書、上訴狀並作歸納補充後,法官詢問。

問:你還有沒有要補充的?

熊:有,我有新的材料要轉交法官、檢察官,有新的意思。

法官:可以提交,你也可以說說。

熊:要保密……我要舉報看守所裡有人犯罪,有人偷小轎車、有人偷摩託車、有人強迫女子賣淫……是在看守所聊天時聽到的。

法官:已作記錄,對判決書還有無異議?

熊:有一句說我「聲稱『殺一個是一個』」不該寫進去,這不是我的真實意圖。那時我一直昏昏沉沉,可能是迷迷糊糊說的。

殘害無辜

問:你為什麼先殺掉幫工,一個啞巴和一個智障人?

熊:當時喝了酒後衝動,控制不住自己,想找發洩對象。

問:你曾交待是為了壯膽?

熊:為了壯膽,為了排除妨礙。

問:為什麼殘殺兩歲的孩子?

熊:當時他哭起來了,我比較煩躁,又喝了酒,也是為了排除妨礙。

問:為什麼扯斷電話線?

熊:怕他們醒來打電話,暴露了我。「我精神憂鬱,想科學鑑定一下」

法庭調查階段,檢察官補充了4份來自熊的前妻、村幹部、小學老師等人的調查筆錄,都認為熊沒有精神疾病,其家人也無精神病遺傳。

問:你為什麼殺人?

熊:我當時精神憂鬱,對生活失去信心,婚姻失敗,生意失敗。

問:你認為自己有精神病?

熊:精神憂鬱是不是精神病?我需要科學鑑定一下,那半年多我夜不能睡,胡思亂想,夜裡常流眼淚。

問:你的前妻、村幹部、老師都認為你沒精神病?

熊:我的精神憂鬱都是在晚上,他們並不知道;村幹部我不認識,小學老師說的是20多年前的我,其實我早已發生了變化。

上京求情

問:你還多次提到請親屬到中央找領導,為什麼?

熊:去求一下情(旁聽席笑)。

問:是希望得到「赦免」嗎?

熊:不是,我只想活命。

最後陳述中,熊振林再次起身說:「再次向受」害者的家屬表示極大道歉,對不起他們……」。約10時50分,法官宣布休庭,將熊振林還押。兩名法警架著熊振林走出大廳。

這時,旁聽席上,熊振林的母親悲愴地呼喊:「熊四,我的兒啊……」

73歲的老人在審判大廳內哭得癱倒在地。

熊回望母親一眼,噙淚低頭出門。

認罪態度

2009年2月27日,熊振林向法官遞交了一份《悔過書》,這是一審二審以來,他當庭遞交的第3封《悔過書》。

《悔過書》中,熊振林稱自己並非十惡不赦,是個老實人,為情所傷、由愛變恨才釀成驚天血案,「我自感罪行深重,給受害人家屬帶來深重的精神創傷和物質損失。我願認罪,深表自責和歉意,請領導給我一個生的機會,一個改造的機會!」

一審判決認為熊振林無任何從輕或減輕處罰情節,對其認罪態度未置可否。但昨日,二審主審法官小結庭審時,肯定了其悔罪態度:「熊振林對殺死8人的證據無異議,認罪態度好,今天又真誠道歉,其對作案時精神狀況提出鑑定,法庭均已記錄在案。」

上訴答覆

(1)熊振林辯稱自己聲稱的「多殺一個是一個」,是公安人員引供、誘供的,不是自己的真實想法。

終審認定:其作案動機屬主觀範疇,其供述自然、穩定,其內心想法公安機關不可能引供、誘供。

(2)熊振林辯稱是酒後作案,神志不清,作案期間精神憂鬱,申請對其進行精神病司法鑑定。

終審認定:熊振林作案動機明確,作案對象特定且大多與他有過節;具體實施犯罪過程中,有預謀、有計劃、有步驟地殺人,作案後清理現場並潛逃,有很強的自我保護意識;

其個人及其家族均無既往精神病史,其及其辯護人未能提供證據證明其作案時精神有異常表現;從偵查到一、二審中回答問題切題,記憶準確,無任何異常反應,提出申請精神病鑑定的上訴理由沒有事實依據和正當理由,不予支持。

(3)熊振林認為歸案後對所犯罪行供認不諱,認罪態度好,願賠償被害人損失,並當庭提交悔罪書,真誠悔罪,請求從死刑輕判處死緩刑。

終審認定:熊振林認罪態度較好,但其罪行極其嚴重,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

(4)熊振林當庭檢舉他人犯罪線索,請求認定有立功表現。

終審認定:熊振林提供的他人犯罪線索,公安部門早已掌握,故不能認定熊振林有立功表現。

(5)熊振林要求特赦。

終審開庭時審判長當庭答覆:依據憲法規定,「特赦」不屬於法院職權範圍,申請人可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申請。

執行死刑

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並籤發死刑執行命令,2009年4月16日,連殺8人的熊振林在湖北隨州被執行死刑,終年35歲。

2009年4月16日上午8時30分許,熊振林被驗明正身之後,被繩索五花大綁、押赴刑場。據介紹,押赴刑場途中,熊振林面部表情比較平靜,但其雙腿一直在微微發抖,悄悄地流下了眼淚。

熊振林被五花大綁、押赴現場、執行死刑。

被執行死刑前,執行人員對熊振林宣布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和死刑執行命令。熊振林說,我本質不壞,不是殺人惡魔,但他表示,自己做的事自己願意承擔責任,沒有太多的遺憾。

熊振林還說,從和諧社會角度考慮,國家應廢除死刑,熊振林希望自己用藥物注射死刑,用槍打很疼。隨州沒有藥物注射死刑的條件,執行人員對熊振林實行槍決。

但在囚車上,他還是悄悄地流下了眼淚。

法警詢問熊振林有無遺言時,熊振林淚流滿面地說:「想見見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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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國大案偵破紀實」一夜間8人遇害,湖北1.4血案偵破紀實
    熊振林,1974年出生,湖北省隨州市曾都區洛陽鎮人。在2009年1月4日之前,熊振林只是一個普通的生意人,自從1992年因打架被學校開除後,熊振林就跟著父親從事收購廢品的生意。這次離婚讓熊振林元氣大傷,領養的女兒(兩人一直未能生育,這也是熊振林提出離婚的原因之一)和新蓋的樓房都判給了劉季華,而且據說原來答應與他結婚生孩子的朱德清變卦了,原因是朱德清覺得自己已經是做奶奶的人了,再結婚實在有點說不過去。
  • 中國大案:一夜間8人遇害,湖北1.4血案偵破紀實
    在2009年1月4日之前,熊振林只是一個普通的生意人,自從1992年因打架被學校開除後,熊振林就跟著父親從事收購廢品的生意。熊振林的家庭背景有點特別,雖然家裡有四個孩子,但熊振林實際上是獨子,這是因為熊振林的母親佔紅英是改嫁而來,前夫在文革中自盡後,佔紅英帶著與前夫的三個兒子嫁給了熊振林的生父熊大英,隨後有了熊振林。
  • 中國大案紀實:湖北特大殺人案——收破爛餬口,卻一夜奪8命,2歲孩子都不放過(三)
    關於逃亡:他曾在海南幫人摘芒果  熊振林的逃亡軌跡1月5日,熊振林作案後,當地派出所民警例行巡邏,途經其廢品收購站門前多次,熊振林誤以為殺人事實敗露,連夜乘車到武漢後再轉乘火車潛逃到了海南。  在海南流竄的4天裡,熊振林曾打了一天短工,幫當地農民摘了一天芒果。隨後,他又決定潛回武漢,伺機返鄉再次作案。
  • 中國大案紀實:湖北特大殺人案——收破爛餬口,卻一夜奪8命,2歲孩子都不放過(完)
    熊:去求一下情(旁聽席笑)。問:是希望得到「赦免」嗎?熊:不是,我只想活命。最後陳述中,熊振林再次起身說:「再次向受害者的家屬表示極大道歉,對不起他們……」。約10時50分,法官宣布休庭,將熊振林還押。兩名法警架著熊振林走出大廳。
  • 中國大案紀實——一夜殺死8人的,被捕後稱:希望國家廢除死刑
    2007年,熊振林和店裡買廢品的女子朱德清徹底「好上」之後,夫妻倆的婚姻生活宣布徹底結束。2008年4月,劉季華提出了離婚,但沒有離成,因為「考慮到娃子(劉季華花錢跟哥哥買的),法庭出面調解」。9月,熊振林提出離婚,兩人正式達成離婚協議。
  • 大案紀實:「破爛王」成悍匪,一夜殺8人,行刑前說出一段震驚全國的話
    談到熊振林,湖北連州市沒幾個人不知道,此人之所以成為當地「響噹噹」的人物,是因為他製作了一起震驚全國的特大殺人案件,造成8人死亡,其中包括一名兩歲半的小孩子,真是滅絕人性。而當他需要為自己所犯罪行承擔後果時,他竟厚顏無恥的請求法院和國家對他「赦免」,在公正的法律面前,最終槍決。
  • 中國大案紀實:湖北特大殺人案——收破爛餬口,卻一夜奪8命,2歲孩子都不放過(五)
    此前,熊振林被傳幾次在外拈花惹草。朱德清是附近鐵塔寺村的寡婦,43歲(2009年),比熊振林大9歲,有個2歲半的孫子。根據餘啟章的說法,大約在2007年,朱德清來店裡賣廢品,很快與熊振林「好上」。餘曾在熊振林的廢品站打工兩個月。鎮上人描述說,朱德清長相不算差,穿著挺時髦,看起來跟劉季華年齡差不多。鎮上廣為人知的是,熊振林經常晚上住在朱家,次日早上回。
  • 大案紀實:鶴崗1.28大案
    真實的鶴崗犯罪升級「1.28」大案,再完美的犯罪也會被偵破電視紀實片《犯罪升級》,根據90年代在東北煤礦的震驚全國的特大武裝搶劫案,1995年鶴崗一二八大案改編而成今天易達就為大家揭秘20年前鶴崗「1·28」大案,四名亡命徒的驚天密謀。
  • 近代大案紀實:鶴崗1.28大案
    電視紀實片《犯罪升級》,根據90年代在東北煤礦的震驚全國的特大武裝搶劫案,1995年鶴崗一二八大案改編而成。今天易達就為大家揭秘20年前鶴崗「1·28」大案,四名亡命徒的驚天密謀。揭秘20年前鶴崗「1·28」大案1995年1
  • 中國大案紀實:湖北特大殺人案——收破爛餬口,卻一夜奪8命,2歲孩子都不放過(四)
    後來,佔紅英轉到鄰近的洛陽鎮教書,在那裡認識了貫莊人、在洛陽鎮手工聯社做鐵匠的熊大英,兩人結婚後,1974年有了兒子熊振林。1992年,在隨州市技校剛讀一年的熊振林,因打架被學校開除,此後便離開母親,到10公裡外的洛陽鎮,跟著父親收購廢品。
  • 大案紀實:特大煤礦武裝搶劫案
    今天大案故事我們再來講一起被改編成電視劇的大案。,該劇根據90年代在東北煤礦的震驚全國的特大武裝搶劫案(1995年鶴崗1.28大案)改編而成,是一部關於刑警與罪犯在更高智商、更高級別上進行的一場生死較量的電視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