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八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中國化工集團有限公司反饋督察情況

2020-12-17 澎湃新聞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根據《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中央第八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督察組)對中國化工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化工)開展了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督察組於近日向中國化工進行了反饋。

督察認為,近年來,中國化工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促進綠色發展為目標,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取得一定進展。

中國化工積極推動落實國家生態環境保護決策部署,緊緊圍繞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和「一帶一路」建設等重大決策部署,努力加強生態環境管理。2017年以來,累計投資30餘億元,實施環保治理項目900餘項。引進海外企業凱諾斯健康安全環保(HSE)體系經驗,基本形成集團公司、二級公司和下屬企業三級環境管理體系。深刻汲取張家口盛華化工公司「11.28」重大爆燃事故教訓,深入開展環境風險排查,預防和降低環境風險。努力推動產業轉型升級,淘汰一批環境汙染嚴重、技術落後、資源利用率低的生產裝置。依託所屬海外企業引進環保新技術,在優化產品結構的同時,促進汙染治理水平提升,並為化工行業發展提供借鑑,發揮示範作用。大力開發環保技術和產品,形成一批具有良好環境效益和應用前景的環保優勢技術。

中國化工高度重視此次督察工作,成立由集團公司主要負責同志擔任組長的協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積極配合督察,認真落實整改。截至2019年12月,督察組轉辦群眾舉報問題已基本辦結,共計約談7人,問責15人。

督察指出,近年來中國化工在生態環境保護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一定進展,但在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生態環境保護重大決策部署方面還不夠堅決,所屬部分企業在履行環境治理主體責任、遵守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等方面還存在較大差距,需要引起高度重視。

一是思想認識還不到位。

中國化工對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性認識還不到位,沒有真正把生態環境保護融入企業經營發展之中。集團公司一些部門和領導幹部對我國生態環境保護髮生的歷史性變革缺乏清醒認識,對黨中央、國務院一系列生態環境保護重大決策部署未及時組織專題研究學習,所屬部分企業在生態環境保護方面違法違規情況還較為突出。中國化工油氣股份有限公司縱容山東昌邑石化有限公司等5家下屬企業大肆違法生產銷售不合格柴油,僅2018年就對外銷售80餘萬噸,硫份最高超標985倍。四川自貢鴻鶴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藍星星火有機矽有限公司等生產企業汙水長期超標排放,直接進入長江支流。

近年來,中國化工重規模擴張、輕發展質量問題也比較突出。截至2018年底,集團公司2004年成立以來陸續併購的69家地方國有企業中有47家已破產、註銷、停產或成為殭屍企業,或進行產權轉讓,遺留大量突出生態環境問題。自貢張家壩氯鹼化工有限責任公司、自貢鴻鶴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維公司、貴州水晶有機化工(集團)有限公司等多家企業停產後固廢危廢長期未清理到位。

中央第八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在中國化工集團下屬企業現場核查固體廢物處置情況

督察發現,中國化工部分下屬企業環境守法意識淡薄,2013年以來有65家生產經營企業因環境違法問題被行政處罰,其中,濟南裕興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山東華星石油化工集團有限公司、藍星石油有限公司濟南分公司等企業因為環境違法問題分別受到地方行政處罰40次、30次和14次。一些企業甚至屢屢衝破法律底線、漠視地方監管,如瀋陽石蠟化工有限公司因為環境違法違規問題先後被行政處罰9次,累計處罰金額達219萬元,但該企業拒不繳納罰款,並試圖向第三方環保工程公司轉嫁行政處罰責任。藍星(北京)化工機械有限公司2018年6月抗拒生態環境部組織的藍天保衛戰現場檢查,在檢查人員表明身份並出示執法證件後,仍然拒絕接受檢查。

二是主體責任沒有落實到位。

集團總部僅有1人專職負責環境管理工作,藍星、農化、橡膠、昊華、新材料等所屬二級公司的安全環保部於2018年12月才成立。大慶中藍石化有限公司、青島安邦石化有限公司的三套常減壓裝置均未按照相關產業政策要求關停淘汰;洛陽駿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3年開工建設的年產30萬噸合成氨項目仍採用限制類「間歇氣化合成氨技術」。

2013年以來,下屬企業因生態環境違法違規問題被處罰高達287次,但集團公司對這些情況普遍不了解、不掌握,僅對上報的36次處罰案件進行考核扣分,對於層層瞞報漏報行為未組織糾正和查處。2018年12月,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公開通報山東昌邑石化有限公司違法生產銷售不合格柴油、編造虛假材料對抗督察等問題,中國化工沒有組織調查核實,直至此次督察進駐後才臨時開展調查問責。

中央第八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在中國化工集團下屬企業現場核查廠界監測情況

中國化工部分企業的環境管理尚處於空白狀態。如安道麥股份有限公司荊州生產基地2013年以來外排廢水超標34次,其中總磷最高超標297倍,廠界臭氣超標3次。2019年1月,該企業為掩蓋將部分汙水混入雨水偷排環境的違法事實,連續3次拖延、阻撓地方環境執法檢查,造成不良影響。此次督察期間該企業異味擾民問題依然突出,群眾反映十分強烈。

三是整改落實工作不力。

在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及「回頭看」公開反饋意見中,涉及中國化工所屬企業6家。中國化工一直沒有組織推動整改工作,導致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和假裝整改問題多見。黑龍江昊華化工有限責任公司未按督察整改方案要求及時清理5.9萬噸電石渣並將土地恢復原貌,而是採取「汙染搬家」方式將電石渣轉移至廠區內堆存,且無任何防滲措施。

2018年對山東省督察「回頭看」指出濟南裕興化工有限公司違法堆存、傾倒紅石膏問題後,該公司2019年7月將廠區堆存的60餘萬噸紅石膏進行清理,但督察組隨機抽查8家處置企業,7家沒有規範儲存場地,1家合同企業尚不具備處置能力,汙染治理淪為汙染轉移。廣西藍星大華化工有限責任公司舊堆場仍堆存紅石膏約370萬噸,遠超設計庫容且未採取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等措施。

貴州天柱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在渣場問題整改工作中弄虛作假,故意隱瞞渣場未按標準建設防滲設施的事實。督察發現,該企業鋇渣未經任何處置或檢測,直接送入渣場填埋,被填埋的鋇渣浸出液鋇及其化合物平均濃度高達2000毫克/升,超過入場填埋標準的12倍。該企業還違法建設無除塵設施的旋轉烘乾窯和淘汰類的一段式煤氣發生爐,其中一座乾燥窯窯頭排放口顆粒物濃度高達6400毫克/立方米,超標212倍。

四是環境汙染和風險隱患突出。

2013年以來,江西藍星星火有機矽有限公司向未取得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企業轉移或以副產品名義出售黑色水解物等危險廢物約3.4萬噸。廣西藍星大華化工有限責任公司非法轉移廢硫酸23萬噸。江蘇安邦電化有限公司有3個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放口非甲烷總烴濃度超標,其中乙烯利車間重排尾氣平均濃度達2400毫克/立方米,超標29倍。2013年以來,瀋陽石蠟化工有限公司因異味擾民等問題被群眾多次重複舉報,該企業油罐車裝卸區等多處存在無組織排放問題。

督察要求,中國化工要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切實樹立新發展理念,全面履行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切實發揮引領示範作用。要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監督考核和對下屬企業的日常監管,堅決承擔起社會責任和法律責任;要加大優化產業結構調整力度,聚焦汙染防治攻堅戰,切實推動督察指出問題的整改。要加強環境管理能力建設,充實環境管理人員,狠抓環境風險管控,確保生態環境安全。要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責任追究,對失職失責問題,要組織深入調查,分清責任,並按有關規定嚴肅、精準、有效問責。

督察強調,中國化工應根據督察報告,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個工作日內報送黨中央、國務院,整改方案和整改進展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

督察組還對督察發現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進行了梳理,形成了清單,已按有關程序和權限分別移交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及中國化工黨委。

來源:生態環境部

編輯:秦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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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中央第八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中國化工集團有限公司反饋督察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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