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關於中央第六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情況的報告

2020-12-20 湖南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2017年4月24日至5月24日,中央第六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中央環保督察組」)對我省開展了為期一個月的環境保護督察。2017年7月31日,中央環保督察組向我省反饋督察意見以後,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兩次在深入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行動自覺抓好中央環保督察組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建立各級各有關部門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部門聯動合力抓的工作機制,拉條掛帳、逐個整改、逐個銷號,圓滿完成了階段性整改任務,全省環境質量穩中向好。目前,反饋意見指出的76個問題完成整改55個,達到序時進度並需持續推進的16個,共為71個;4583件信訪件已辦結90%以上。2017年,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I-Ⅲ類水質比例達85%;14個市州城市空氣品質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81.5%,環境質量目標達到整改要求。

  一、主要做法

  (一)以高度的政治自覺落實「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要求,切實扛起中央環保督察整改政治責任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省委、省政府把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作為嚴肅的政治任務,把「生態強省」作為建設「五個強省」的目標之一,把抓好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作為突破口,建設山清水秀、天朗地淨、家園更美好的美麗湖南。省委書記杜家毫指出,堅定不移地抓好中央環保督察整改,馳而不息地抓好汙染治理,是各級黨委和政府及有關部門的政治責任。省委副書記、省長許達哲要求,全省各級領導幹部要進一步強化新發展理念和生態環保意識,堅決抓好反饋問題整改和反饋意見的落實工作。省委常委會會議、專題會議15次研究部署生態文明建設,省委、省政府多次召開全省性大會進行動員部署,省政府黨組會議、常務會議、專題會議34次研究生態環境保護和督察問題整改。要求將抓好中央環保督察整改與開展中央巡視反饋問題整改結合起來,與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及今年的「夏季攻勢」結合起來,與開展省級環保督察結合起來,與健全汙染防治長效機制結合起來,做到同部署、同督辦、同考核。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今年4月在深入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座談會上發表重要講話以及視察湖南岳陽作出重要指示後,省委常委會會議、省政府常務會議第一時間傳達學習,並於5月11日召開中共湖南省第十一屆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深入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審議通過《中共湖南省委關于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深入實施長江經濟帶發展戰略大力推動湖南高質量發展的決議》,明確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長江經濟帶發展的重要論述,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嶽陽時強調「守護好一江碧水」的重要指示,正確把握整體推進和重點突破、生態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總體謀劃和久久為功、破除舊動能和培育新動能、自身發展和協同發展「五大關係」,始終堅持新發展理念,牢固樹立正確政績觀,做到黨中央提倡的堅決響應、黨中央決定的堅決照辦、黨中央禁止的堅決杜絕,努力把長江岸線變成美麗風景線,把洞庭湖區變成大美湖區,把「一湖四水」變成湖南的亮麗名片,把全省發展納入長江黃金經濟帶建設之中,全力打好以長江生態修復為重點的汙染防治攻堅戰,以長江經濟帶發展推動全省高質量發展。6月13日召開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大會,強調要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加快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統籌協同打好「三大攻堅戰」,以新發展理念引領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推動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發展與環保協同共進,讓良好生態環境成為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支撐點、成為三湘人民生活的增長點、成為展現美麗湖南形象的發力點。

  二是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強對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成立「湖南省突出環境問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由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杜家毫任組長,省委副書記、省長許達哲和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陳向群任副組長,省委、省政府相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及各市州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整改督導組、案件查處組、宣傳報導組三個專項工作組,統籌推進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市州、縣市區也成立了黨政正職掛帥的突出環境問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全面加強對整改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

  三是明確目標任務。將生態文明建設與環境保護作為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抓手,作為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內容,作為發展產業、轉型升級的重要前提,作為惠民生的重要途徑,認真抓好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統籌推進治水、治山、治林、治田、治湖,做到湘資沅澧「四水」協同、「江湖」共治,築牢「一湖三山四水」生態屏障。實施湘江保護和治理第二個「三年行動計劃」,開展洞庭湖水環境綜合整治「五大專項行動」,啟動洞庭湖生態環境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打響環境治理戰役和汙染防治攻堅戰,連續兩年部署開展環境治理「夏季攻勢」,堅決打好藍天、碧水、淨土保衛戰。2017年全省生態環保財政投入資金173.28億元,2018年1-8月全省生態環保財政投入資金119.86億元,比2017年同期增長9.71%。

  (二)全面壓實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工作責任

  省委、省政府把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來抓,以高度的政治敏銳性和歷史責任感,強化思想自覺,嚴格責任落實。

  一是強化主體責任。對76個具體問題的整改,明確包括所有省委常委在內的14位省領導聯繫督辦14個市州的整改任務;對9個重點領域突出環境問題整改,明確4位副省長負責專項推進。制定了《湖南省貫徹落實中央第六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細化各級各有關部門整改任務,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明確各級黨委和政府主體責任以及黨政主要領導「第一責任人」責任。對中央環保督察組移交的15個涉及責任追究的問題清單及具體案件,由省紀委啟動問責調查,嚴肅問責;對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指出涉及履責不到位或不作為、亂作為的,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實施責任追究;對整改措施不力、敷衍塞責、弄虛作假或者拒不執行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二是強化督查督辦。建立整改工作調度督辦機制,實行「一月一調度一通報、兩月一督辦一推進、三月一評議一通報」,壓實整改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多次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對洞庭湖生態破壞和水環境汙染等突出問題親自抓。2017年6月23日,中央環保督察組進駐結束不久,省委書記杜家毫主持召開省委常委會會議專題研究和部署整改工作;7月31日,中央環保督察組向我省反饋意見的當天,省長許達哲主持召開省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截至目前,省委書記、省長先後15次深入整改一線暗訪調研督導,34次對整改工作作出批示,4次召開中央環保督察整改推進會、2次召開整改評議會;分管副省長先後75次以專題會議、批示、調研、暗訪等形式研究部署、調度督辦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情況;其他相關省領導共48次召開專題會議或現場調度督辦整改工作,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先後4次組織對全省14個市州100多個縣市區500多個問題進行現場督查並通報。今年6月至8月,分兩批開展省級環保督察,實現省級環保督察全覆蓋。省級環保督察進駐期間,14個督察組共受理群眾來電、來信舉報投訴6786件,向被督察地方交辦5705件。截至9月6日,各市州共辦結信訪件4699件,責令整改企業3495家,立案處罰666家,處罰金額3571.97萬元,立案偵查37件,行政拘留50人,刑事拘留13人,組織處理558人,黨紀政紀處分90人。按照省委、省政府統一部署,7個省直單位牽頭,14個省直單位參加,組成7個小分隊,採取「四不兩直」的形式直奔現場,對14個市州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實情況和交辦信訪件辦理情況開展抽查。各市州、縣市區黨政「一把手」現場調度、檢查和督辦整改工作2400餘次。

  三是強化責任追究。省紀委建立中央環保督察整改責任追究專項督導機制,在中央環保督察進駐期間牽頭成立的6個問責督導組持續開展工作到2017年9月份,省紀委書記先後12次主持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重點案件以及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問題責任追究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共責令整改企業4326家,立案處罰1360起,罰款8150.5萬元,立案偵查177起,行政拘留176人、刑事拘留79人,約談1469人次,問責1950人次。其中,對涉及責任追究的15個重點案件,全省共問責167名黨員幹部,廳級幹部28名,處級幹部94名,科級及以下幹部45名。

  (三)堅決有力有序推進重點問題整改

  根據中央環保督察組反饋指出的重點問題,逐一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和整改措施、時間節點,狠抓執法監管,集中解決了洞庭湖非法採砂、自然保護區種植歐美黑楊以及南嶽衡山自然保護區違規開礦等一批群眾關心的突出環境問題。主要抓了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加強長江岸線專項整治。按照「高位協調、屬地負責,專項整治、邊整邊改,推進整合、限期完成」的總體要求,開展長江岸線碼頭整治、入河排汙口整改提升、飲用水水源地專項整治、化工汙染專項整治、固體廢物排查整改等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更加嚴格的汙染排放標準和區域環境準入條件,全面整治長江岸線湖南段排汙口、排漬(澇)口,提高排汙口入江水質標準。進一步加強長江沿線嶽陽段碼頭環境監管,嚴格整治自然保護區等環境敏感區域內的碼頭,嚴格碼頭環境影響評價,加大汙染防治力度,加強環境監管執法。截至目前,長江幹流湖南段8個規模以上工業排汙口已全部實現達標排放。

  二是持續推進湘江保護和治理一號重點工程2013年以來,省委、省政府將湘江保護和治理列為省「一號重點工程」,實施並完成了第一個「三年行動計劃」,推動實施第二個「三年行動計劃」,將湘江保護和治理向「一湖四水」延伸、向縱深拓展。先後投入500多億元,安排整治項目3058個,關停涉重金屬企業1034家,完成522個重金屬治理項目,重金屬汙染排放削減量、淘汰關閉涉重金屬企業均比2008年下降50%,2017年湘江幹流所有監測斷面重金屬濃度全面達標並持續好轉。針對中央環保督察反饋的尾礦庫排水重金屬超標、流域銻超標、斷面重金屬超標等多個問題,全省各級黨委和政府以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為突破口,紮實推進五大重點區域(株洲清水塘、湘潭竹埠港、衡陽水口山、長沙七寶山、婁底錫礦山)綜合整治,湘潭竹埠港地區28家重化工企業已於2014年10月退出,正在有序推進汙染場地修復;株洲清水塘地區在關停147家企業的基礎上,剩下6家企業將於2018年全面關停;郴州三十六灣尾砂汙染治理投入資金3.6億多元,啟動實施重金屬汙染治理專項項目16個,完成重點項目9個,正在實施7個,甘溪河治理取得重大進展;衡陽市加大資金投入,完成水口山二廠鋅品車間、砷品車間及煙囪拆除和遺留廢渣、物料的無害化處置,完成天雁機械重金屬電鍍廢水治理、水口山二廠汙染土壤修復項目;婁底市實施青豐河和漣溪河綜合整治一期和二期工程、炭家灣片區廢渣綜合整治等5個重點項目,對約1370萬噸歷史遺留廢渣進行綜合治理。

  三是全面打響洞庭湖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全民保衛戰。2016年以來,啟動實施洞庭湖水環境綜合治理,開展溝渠塘壩清淤增蓄、畜禽養殖汙染整治、河湖圍網養殖清理、河湖沿岸垃圾清理、重點工業汙染源排查等「五大專項行動」。中央環保督察後,省委、省政府要求對中央環保督察反饋突出問題尤其是涉水問題加力提速整改,堅決按期完成。針對中央環保督察反饋的洞庭湖流域畜禽養殖汙染、非法採砂採礦、歐美黑楊種植及斷面總磷超標等18個問題,省委書記杜家毫、省長許達哲多次對洞庭湖水環境問題進行調研,先後召開洞庭湖治理專題會議、省市縣鄉村五級幹部大會等9次會議進行安排部署,制定並啟動實施《洞庭湖生態環境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全面推進洞庭湖生態環境十大重點領域和九大重點區域整治。對輿情反映下塞湖矮圍破壞生態、影響行洪問題,省委常委會迅速專題研究,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等中央領導批示,中央紀委、生態環境部、水利部以及國家環保督察辦的要求,責成地方對下塞湖剩餘的14672.6米矮圍和原來沒有拆除到位的矮圍以及3個節制閘全部拆除到位。省紀委省監委成立調查組,對失職瀆職和利益輸送問題進行徹查,經省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對62名有關責任人員進行嚴肅問責處理。在對自然保護區違規採砂問題全面實現禁採和對84處侵佔岸線、洲灘砂石的碼頭堆場開展全面清理的基礎上,編制洞庭湖區河道採砂規劃,全面規範保護區以外的河道採砂行為。對重點湖庫水產養殖、捕撈造成水質下降和生態破壞問題逐一督辦整改。洞庭湖自然保護區核心區7.99萬畝歐美黑楊於2017年11月提前清理到位,試驗區和緩衝區的清理工作正在穩步推進。疏浚溝渠4.3萬公裡,整治塘壩2.4萬口。洞庭湖區禁養區已退養8420戶,拆除欄舍356.11萬平方米,完成退養任務;拆除網箱2萬口81.54萬平方米,拆除矮圍網圍126處35.4萬畝。對湖區簡易填埋或堆放鄉鎮農村垃圾點,已全面啟動清運和無害化處理。湖區城市和鄉鎮汙水處理廠建設全面提速,湖區31個工業園區汙水集中處理設施全部完成建設並投運。益陽市編制《大通湖水環境治理整改方案》和《大通湖水質達標方案》並實施,解除天泓漁業公司承包合同,拆除所有圍欄圍網,開展外轉清淤及周邊城鄉垃圾和汙水治理;常德市安鄉縣通過採取工程治理、生物治理、農業面源汙染治理、適當補水等綜合整治措施;嶽陽市全面完成黃蓋湖湖面水產養殖清理,水質穩定達到Ⅲ類,提前完成整治任務。

  四是連續發起環境治理夏季攻勢2017年,省委、省政府部署開展環境治理戰役,推進汙染防治。中央環保督察組進駐結束以後,全省於「六·五」世界環境日發起環境治理戰役「2017年夏季攻勢」,動員各級各方面集中力量、突出重點,開展汙染治理克難攻堅。針對長株潭地區特護期重汙染天氣問題,加強工業、機動車船、揚塵等重點領域大氣汙染防治,淘汰黃標車10.4萬輛;針對洞庭湖水環境汙染問題,安排省級獎補資金17.1億元,完成「五大專項行動」主體任務,地級城市170個黑臭水體已整治完成156個;印發《湖南省土壤汙染防治工作方案》,在推進重金屬汙染耕地修復及農作物種植結構調整試點的同時,持續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全省域覆蓋試點,完成3000個行政村環境綜合整治。今年全省汙染防治攻堅戰暨「2018年夏季攻勢」,列出1149個整治項目清單,要求集中解決長江岸線排汙口、畜禽(水產)養殖環境汙染、重金屬汙染防治專項資金項目建設進度滯後、尾礦庫及其採選和冶煉企業環境汙染整治、超期貯存危險廢物整治、磚瓦行業環境問題整治、淘汰高排放公交車輛、縣級及以上超標排汙垃圾填埋場排查整治、地級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整治、完善省級及以上工業園區汙水集中處理設施並穩定運行等10個突出環境問題。

  五是狠抓自然保護區違法違規採礦、採砂、小水電整治。組織省國土資源、林業、環保、水利等部門對中央環保督察指出的自然保護區違法違規問題進行全面排查,制定出臺湖南省自然保護區內採礦權、探礦權退出處置方案和湖南省國家級、省級自然保護區水電項目環境整治指導意見等,下決心強力推進歷史遺留問題整改。針對洞庭湖非法採砂破壞生態問題,徹底斬斷違法採砂背後的利益鏈,部署開展黨員幹部參與涉礦經營專項清理活動,其中嶽陽市查處違紀違規參與砂石經營國家公職人員29名,湖區三市共問責領導幹部387名,自然保護區實現全面禁採、自然保護區內84處砂石碼頭實現關停。針對東洞庭湖自然保護區砂石碼頭堆場問題,嶽陽市制發洞庭湖區整治規範砂石堆場工作方案、中央環保督察組反饋意見整改任務清單第九項問題整改工作方案,在全市範圍內開展集中清理整治,東洞庭湖自然保護區內的44處砂石堆場已關停清理完畢。針對常德市蔣家嘴鎮財富嘴村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實驗區違規採砂問題,常德市對67個砂石碼頭堆場及碎石場(含自然保護區內32個)全部清場整治關閉到位,對湖區重要河道、河段進行全面禁採,依法拆除非法砂石堆場27處。針對砂石碼頭堆場突出環境問題,益陽沅江市取締洞庭湖沿岸及相關水源地砂石堆場21個,其中一級保護區取締9個,二級保護區及其他流域取締12個,清除洲灘佔用面積22.3萬平方米,清運砂石51萬噸,拆除房屋84間2萬平方米,拆除地磅14處、洗砂設備17臺套。

  六是加快解決環境風險隱患。對危險廢物超期貯存問題,省委、省政府要求以對歷史和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態度,不等不靠,明確時間表、任務書,不管花多大代價,不僅要安全處置好庫內的,還要妥善處置好長期堆存在野外的。對中央環保督察指出的全省含鎘、含砷廢渣超期貯存問題,組織全面深入排查,制定《湖南省危險廢物超期貯存整改工作實施方案》,按照「三個一批」的思路,明確每堆廢渣、每個企業分期分批處置任務,要求在2022年最終實現對全省所有危險廢物的安全處置,徹底消除環境風險。對資江流域銻超標問題,省委、省政府要求整改工作必須從嚴加快,流域各市要統一思想、加大投入、共同發力。印發《資江流域銻汙染整治實施方案》,在嚴格涉銻企業準入的同時,安排環保專項資金4120萬元,啟動流域銻汙染治理項目4個,2018年1-8月益陽市水源地水質銻平均濃度同比有所下降。

  (四)紮實解決群眾身邊的環境突出問題,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

  一是堅持從快從嚴辦理好信訪件,保障人民群眾合理訴求。嚴肅認真抓好中央環保督察組交辦群眾信訪件的辦理,以紮實有效的工作回應人民群眾的關切。對中央環保督察組交辦的4583件信訪件,省委、省政府要求「問題交辦不過夜」,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問題不查清不放過、整改不到位不放過、責任不落實不放過、群眾不滿意不放過」,確保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同時,對辦理結果不滿意引發重複投訴或打擊報覆信訪人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如群眾反映的邵陽市洞口縣威凌金屬有限責任公司環境汙染反彈問題,在立即關停企業、行政拘留企業法人的同時,省紀委組成專門調查組對26名黨政領導幹部實施嚴肅追責(其中副廳級幹部3名、處級幹部9名);湘西自治州永順縣鴻升紙業有限責任公司長期違法排汙問題,州紀委對包括2名副縣長在內的13名幹部進行了問責處理;郴州市北湖區餐飲企業汙染問題,市紀委對包括2名副區長在內的9名幹部進行了問責處理。信訪件辦理過程中,在省突出環境問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下增設整改督辦專項組,組織6個信訪問責督辦組,赴全省各市州對信訪件辦理工作開展監督的再監督、執紀問責的再問責。中央環保督察組進駐結束後,全省共從國家、省層面收到20批次、34起重複信訪件,對每件信訪件都由省突出環境問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進行現場核查核實,並與舉報人見面溝通了解情況,做到重複舉報一件,就查處一件,通報一件。對於兩批省級環保督察期間涉及中央環保督察組交辦信訪件重複投訴的,按照「邊督邊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要求,重點轉辦地方第一時間調查核實,嚴肅處理中央環保督察組交辦信訪件整改標準不高、把關不嚴的行為,推動解決了一大批重點環境問題。

  二是加強環境監督執法,保障人民群眾環境權益。對群眾最關注的洞庭湖區汙染問題,開展2017「環湖利劍」環境執法專項行動,對環洞庭湖區企業實行「全覆蓋」「拉網式」排查,按照「關閉一批、查處一批、移送一批」的總體要求,重點針對涉水工業企業、工業園區和集中汙水處理廠等開展執法檢查,排查企業2208家,發現查處涉嫌環境違法企業259家。對群眾最關心的長株潭大氣環境汙染問題,組織長株潭三市開展2017「藍天利劍」環境執法專項行動,聚焦燃煤發電、鋼鐵、水泥、化工、玻璃等涉氣工業企業,立案查處違法行為118起。對影響群眾身體健康的重金屬汙染問題,採取交叉檢查、通報、召開現場督辦會等多種方式,重點督察督辦五礦集團在湘企業涉重環境問題整改,對五礦集團在湘企業環境違法行為進行查處並嚴肅追責。對益陽、婁底、邵陽3市組織開展資江流域涉銻企業專項執法檢查,切實推進涉銻企業環境隱患整治。

  三是加強信息公開和宣傳報導,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中央環保督察組進駐期間,省、市政府門戶網站每天動態更新公布信訪件辦理情況,在「一報一臺一網」定期分批公布辦結信訪件情況,每天報導各地整改動態。整改期間,通過媒體及時向社會公開整改方案、進度、做法和成效,省級主流媒體共刊發環保督察整改工作相關報導1100多條,央視新聞聯播、新聞頻道和財經頻道先後12次、中國環境報先後15次報導我省環保督察整改工作推進情況。通過信息公開和媒體報導,有效回應了汨羅市、常寧市、嘉禾縣、邵陽縣等地相關網絡輿情。

  (五)以落實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為契機,建立健全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長效機制

  省委、省政府把中央環保督察作為促進湖南轉型升級和綠色發展的重大機遇,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制度建設,擬制定出臺24項省級層面的政策、措施、規劃和文件,目前已經出臺20項。

  一是落實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戰略。結合中央環保督察指出的問題,發布了全省生態保護紅線,著力推進區域國土空間環境評價,找準全省不同區域影響環境質量改善的短板,明確不同區域、流域發展準入要求。配合長江經濟帶戰略環境影響評價,組織編制湖南省「三線一單」,構建覆蓋全省的分區環境管控體系。發揮「一帶一部」區位優勢,嚴格落實長江經濟帶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加快推進產業結構調整,以產業園區為依託,優化產業經濟空間布局,嚴控「兩高」和產能過剩行業盲目擴張。明確除礦產資源、能源開發等對選址有特殊要求的項目外,原則上新建工業項目要在國家和省政府批設的省級及以上產業園區落戶。嚴格落實「三去一降一補」,堅決遏制鋼鐵、煤炭等行業違規新增產能,嚴厲打擊「地條鋼」等違法違規生產經營行為,妥善處置長期停產停工的「殭屍企業」。按照「基本穩定水電、適度發展火電、加快氣化湖南、積極發展新能源」的思路,推進能源結構升級,實施長株潭、嶽陽、郴州、衡陽、常德等地可再生能源區域供冷(供熱)示範工程。

  二是規範行業發展。規範有色金屬行業,重新修訂編制《湖南省有色金屬產業「十三五」發展規劃》,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重點,以環境保護為約束,推動有色金屬行業綠色、高端、高效發展。通過優化產業布局、調整產品結構、加強資源保障,推動以鉛、鋅、鎢、銻、鉍、錫、銀等品種為主的有色金屬傳統產業加快轉型升級。規範畜禽(水產)養殖行業,加快推進「一控兩減三基本」行動,加強畜禽養殖汙染防治監管,嚴格執行「禁養區」禁止規模養殖政策。全省關閉養殖場16402家,拆除網箱106538口。規範循環利用行業。相繼出臺《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辦法》等地方性法規和《湖南省重點固體廢物環境管理「十三五」規劃》規範性文件,為固體廢物特別是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建設、經營許可、跨省轉移和日常監管提供了法規制度保障。郴州永興縣對園區外的循環利用企業全面取締,對園區內的循環利用企業的超環評設備設施和非法企業設備設施進行整治。嶽陽汨羅市制定再生資源行業突出環境問題整治方案,嚴格實行「三限」(限定經營範圍、限定經營區域、限定交易時間)疏堵結合的方式,經營行為逐步規範。規範建材行業,推進完成粘土製磚行業整治,並將制磚行業整合升級納入汙染防治攻堅戰「2018年夏季攻勢」重點任務。永州新田縣出臺環境突出問題集中整治重點行業操作規範(試行),強力推進採石場、預拌混凝土、揚塵和渣土、制磚廠等5個重點行業環境整治規範化。懷化漵浦縣制定石材行業整治工作方案,大力整治石材行業,初步實現石材開發環保達標、生產規範、企業發展的目標。

  三是完善評價體系。省委、省政府修訂並發布《湖南省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和《湖南省重大環境問題(事件)責任追究辦法》,將黨委有關部門、司法機關全面納入環境保護工作責任體系。制定出臺《湖南省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湖南省綜合運用幹部監督信息成果從嚴管理幹部暫行辦法》《湖南省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湖南省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實施方案》,將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納入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核的重要內容,強化考核結果在幹部管理、考核評價和選拔任用中的運用,對黨政領導幹部生態損害責任追究實行終身追責。

  四是建立完善河長制工作機制和責任體系。在2017年2月提出全面推行河長制實施意見的基礎上,出臺《河長會議制度》《河長制信息共享制度(試行)》《河長制工作督察制度(試行)》《河湖日常監管巡查指導意見》等配套制度,全面建立了覆蓋全省江河湖庫的五級河長制。自2017年以來,省委書記、省長巡河、巡湖6次,各級河長累計巡河達146萬人次;相繼發布湖南省第1-5號總河長令,在全省全面開展河長巡河、「殭屍船」專項清理整治、洞庭湖及湘江流域重點汙染源整治、縣級以上地表水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突出環境問題整治和亂佔、亂採、亂倒、亂建等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各地各部門迅速組織實施,狠抓工作落實,取得明顯實效。

  二、整改工作成效

  以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實為契機,切實增強各級領導幹部、企業和全社會的生態環保意識,促進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進一步培育了發展新動能,加快現代化經濟體系建設,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

  (一)有力促進了生態建設和經濟建設相協調

  通過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全省關停了3734家散亂汙企業,產業結構明顯優化。

  一是助推了傳統產業的轉型升級。依託長株潭衡「中國製造2025」試點示範城市群、長株潭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湘江新區等平臺,出臺實施加大全社會研發經費投入、鼓勵企業技術改造、加強質量管理和新產品研發等系列振興實體經濟政策,加快建設一批製造強省重點項目,在7個傳統製造業領域實施「+網際網路」行動;在20個行業63種產品實施強制性用水定額標準,落實資源綜合利用稅收優惠政策。軌道交通、移動網際網路、電子信息等產業快速發展,高技術產業年均增長15%以上。加快推進鋼鐵、有色、煤炭、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爆等領域過剩產能市場化退出,兩年來,取締「地條鋼」企業12家,關閉煤礦366處、退出產能2432萬噸,關閉非煤礦山537座,註銷134家危險化學品企業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煙花爆竹生產企業由2162家減至982家,全省單位GDP能耗年平均降幅達5.8%。其中,花垣縣原本有錳鋅採選尾礦庫98個、浮選生產線163條,經整頓治理,目前,保留尾礦庫10個、浮選生產線10條,下一步將加大整治整合力度,徹底整治到位;婁底錫礦山關閉銻冶煉小企業82家,取締選礦手工小作坊145處,淘汰落後產能17.5萬噸,將4家民營銻礦關閉整合為1家,生產工藝和治汙水平明顯提升。

  二是促進了工業布局的合理調整。針對中央環保督察組指出的一些環境風險隱患長期得不到有效解決問題,湘江流域重金屬汙染的重點區域調整、搬遷、退出全面提速。湘潭竹埠港28家重化工企業全面實現停產並關閉到位,正在加快實施汙染場地修復,將建設核心濱江商務區、現代商貿物流中心;衡陽市分批分步對合江套地區企業全面實施關停淘汰和改制搬遷,對102家企業全面實施了停產並部分拆除,對重汙染廠區及周邊約36288平方米居民住房實施拆除和29327位居民進行集中搬遷安置;株洲清水塘加快實施搬遷改造,已關停退出147家,工業企業退出後將規劃建設為現代物流園、工業遺址公園、高科技產業群等。

  三是推進了循環利用產業的健康發展。通過對永興稀貴金屬產業整合、長沙危廢處置中心建設、汨羅循環產業園區落後產能淘汰、危險廢物超期貯存等一批問題的診斷和整改,促進了全省循環利用產業的整治整合以及行業規範。比如,永興縣整治園區外企業107家,徹底搗毀生產設施設備,炸毀煙囪110根,整治園區內企業18家,拆除29座鼓風爐、38座燃煤反射爐等落後生產設備。

  (二)提升了環境質量和生態保護水平

  圍繞改善環境質量這個核心,通過水、氣、土、自然生態問題的集中整改和持續推進,一年來全省環境質量明顯改善,完成了環境質量目標任務。洞庭湖水環境質量有所改善,湖體總磷平均濃度由2016年0.084mg/L下降為2017年0.073mg/L,7個主要河流入湖口斷面中,5個斷面的總磷濃度呈下降趨勢。

  同時,以自然保護區生態破壞問題整改為契機,全面鋪開自然保護區「綠盾」行動,洞庭湖自然保護區的非法採砂、養殖、捕撈,南嶽衡山自然保護區的違規採礦,張家界大鯢自然保護區違規採砂、違規小水電等突出問題得到有效解決。同時,在全省23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排查發現違法違規問題1321個,目前整改完成1094個,全省絕大多數自然保護區的管理制度得到完善、管理體製得到理順、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三)推動了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大格局的形成

  通過此次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黨委和政府的領導責任、有關部門的監管責任、企業汙染治理的主體責任更加明晰,特別是「多龍治水」「各不相干」「大家不管」等造成監管內耗、監管失力、監管空檔的現象得到有效解決。通過案件辦理,一些地方和部門深刻反思問題、及時吸取教訓,從部門履責、行業管理等方面重新修訂和出臺了一系列有利於生態優先和環保履責的規定。各省級環保督察組組長均由省委組織部協調推薦正廳級領導擔任,副組長由7個省直單位分別選派副廳級幹部擔任,督察組成員由12個省直單位的業務骨幹組成,非環保部門成員佔三分之一以上。「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的生態文明建設和環保工作大格局正在加快形成。

  三、存在問題及下步打算

  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突出問題,離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和廣大人民群眾的期盼還有一定差距,環境保護工作任重道遠。

  (一)歷史遺留問題多

  一是環境汙染和風險隱患仍然存在,治理難以一時全面到位。我省作為有色金屬之鄉,由於礦山開採冶煉和化工行業歷史悠久,歷史累積形成的重金屬汙染問題比較突出。雖然近年通過實施一批重點項目,部分區域流域重金屬汙染問題得到有效控制和削減,但一些老礦區歷史遺留的大量廢渣、尾礦,受治理資金和技術所限,如婁底錫礦山地區有110多年的銻開採冶煉歷史,積累危險廢物堆存量大,雖然正在加大治理力度,但完全整治到位、實現生態修復還需時日。二是農業、農村面源汙染問題比較突出。我省作為「魚米之鄉」和傳統的農業大省、畜禽養殖大省帶來的農業結構性汙染比較突出。由於農業生產、畜禽養殖廢棄物無害化處理和綜合利用率低,造成地下水和土壤汙染,給生態環境、食品安全帶來威脅。同時,農村生活汙水、垃圾大量排放,處理率低,處理技術不成熟,也帶來許多安全隱患。三是我省絕大多數城市都是依河而建,飲用水源也是以地表水為主,治理要求高。同時,內河水系眾多,由於長期工農業生產、生活汙水排放累積,黑臭水體基數大,治理任務繁重。

  (二)後續整改任務重

  通過前一段時間的集中整改,中央環保督察反饋的76個突出環境問題,雖然大部分已經完成了整改,但還有一部分問題正在整改或需要持續推進,這些問題多數為湖庫水環境綜合整治、區域流域性水質超標、礦山冶煉廢渣治理等重點難點問題,牽涉面廣,資金需求大,整改周期長,要達到整改方案提出的目標,壓力很大。如危險廢物超期貯存問題,超期貯存的危險廢物處置涉及全省14個市州126家單位。經過前期努力,已有98家有技術出路的超期貯存危險廢物得到安全處置,但仍有很大一部分受處理能力影響要到2019年12月底前才能完成處置,還有一部分目前尚無安全利用或處置技術,在實現技術攻關的前提下,預計到2022年底前才能處置完畢。如重點防控區60個監測斷面中13個斷面重金屬超標問題,大部分位於礦山開採冶煉企業周邊或下遊,一方面本來背景值就較高,另一方面受長期開採冶煉汙染累積影響,土壤中重金屬元素平均含量偏高,儘管目前制定了整治方案、實施了一批治理項目,但短時間內改善效果不明顯,需要投入大量的財力和較長的持續整改過程。

  (三)防止汙染反彈壓力大

  過去一些「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違法違規行業,如自然保護區違法違規採砂問題,在短時間內實現關停取締後,受思維慣性影響和既得利益驅使,一些非法業主不惜鋌而走險,採取流竄作案、異地轉移等隱蔽手段非法盜採,執法監管難度很大;一些企業主環保意識和社會責任感缺失,在督察進駐和整改期間以設備檢修、經營不善等理由停產躲避監管、迴避整改,督察進駐結束後,儘管加大了巡查和執法力度,但一些企業主仍然心存僥倖,杜絕擅自復產、汙染反彈的壓力很大。

  針對這些突出問題,省委、省政府將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繼續把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工作作為重大政治任務和政治責任,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強的整改決心、更硬的整改措施,馳而不息、堅定不移地抓好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工作,做到「四個堅持」:

  (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和全面踐行新發展理念

  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四個意識」,緊密聯繫思想和工作實際,真正學深悟透、對標看齊,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深入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的重要論述上來。全面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堅持新發展理念和正確政績觀,善於算大帳、長遠帳、生態帳、政治帳,著力轉變發展方式,著力培育新動能、構建現代化經濟體系,堅決走好生態優先、綠色發展路子,推動「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落到實處、見到實效。

  (二)堅持力度不減、尺度不松,堅決完成中央環保督察後續整改任務

  對目前已經完成整改任務的問題和交辦的信訪件組織開展「回頭看」,嚴格對標對表,逐一排查核實,認真查漏補缺,堅決防止整改滑坡、汙染反彈;對目前仍在持續推進的整改任務,嚴格對照整改方案明確的目標和要求,進一步明確整改時間節點、階段目標任務、監管責任單位,倒排工期、掛圖作戰、定期調度、加強督辦,堅決防止虎頭蛇尾、整改拖延。紀檢監察機關繼續對整改工作實行全過程、全覆蓋的執紀執法,對作風不實、把關不嚴、履責不力,導致汙染反彈、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嚴肅問責。

  (三)堅持正視問題、勇於擔當,繼續抓好歷史遺留汙染問題治理

  進一步增強生態文明建設和汙染治理的歷史責任感和使命感,堅決克服盲目樂觀、麻痺大意、思想鬆懈、疲憊厭煩情緒,以中央環保督察整改為契機,堅定信心、鼓足幹勁、一鼓作氣、乘勝追擊,在切實抓好中央環保督察指出問題整改的基礎上,對全省其他的歷史遺留汙染重點難點問題全面開展克難攻堅,全面實施《湖南省汙染防治攻堅戰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集中開展汙染治理「夏季攻勢」,堅決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在三年之內全省水、氣、土三大領域突出汙染問題治理取得明顯成效,生態環境質量得到明顯改善。

  (四)堅持舉一反三、著眼長效,切實鞏固和深化中央環保督察整改成果

  深刻領會中央環保督察的思想內涵、制度內涵,將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成果進一步深化為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思想成果、制度成果。學習借鑑中央環保督察好的經驗做法,建立完善省級環保督察制度,全面深入開展省級環保督察,更深更細地加快解決突出環境問題,全面全程地壓實壓緊各級各部門生態環保工作責任。針對中央環保督察指出的突出問題,舉一反三,組織各級各部門進一步梳理分析原因,結合省情、找準結症,全面、科學、務實地制定和完善有關法規規章、體制機制,加快形成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完備制度體系,把我省生態強省建設不斷推向前進,使綠水青山成為湖南的真正底色,使優美生態成為湖南的亮麗名片。

  附件:1.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指出的76個問題整改情況

      2.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現場抽查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8日

  附件1

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指出的

76個問題整改情況

  一、在個別談話和走訪問詢過程中,不少領導同志反映,湖南省對環境保護的重視程度自上而下存在逐級遞減的情況,壓力傳導不夠,責任落實不夠。(完成整改,持續推進)

  (一)加強對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生態文明建設決策部署的學習。將黨和國家關於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和要求等列為各級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的重要內容,以及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和其他幹部培訓的重要教學內容。中央環保督察組反饋意見以來,省委先後3次組織理論學習、中心組集體學習,先後多次召開的省委常委會會議、省政府常務會議,都是圍繞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進行。省委黨校(湖南行政學院)從2017年下半年來,增加了生態文明建設方面的課程,先後開辦20餘期培(輪)訓班。在全省幹部教育培訓網絡學習平臺增加生態文明建設相關版塊。各市州和縣市區黨委已把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生態文明建設的決策部署納入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重要內容,嚴格按照要求落實幹部教育培訓網絡學習,認真學習生態文明建設有關決策部署和相關知識。

  (二)壓實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責任。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的原則,修訂《湖南省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試行)》《湖南省重大環境問題(事件)責任追究辦法(試行)》。2018年1月30日,省委、省政府印發《湖南省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和《湖南省重大環境問題(事件)責任追究辦法》。新的「一規定一辦法」將黨委組織部門、宣傳部門和司法機關納入環境保護工作責任體系,增加縣級以上黨委環保工作責任、鄉鎮(街道)黨(工)委環保工作責任,並對相關部門職責進行了明確,如地級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整治、受汙染地塊管理、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範圍內排汙口清理整治等任務,實現了黨委、政府及紀檢監察、審判、檢察機關共38個相關單位環保責任的全覆蓋。特別是將環保職責首次列入紀檢監察機關職責,著力在嚴格監督、強化問責、嚴肅執紀三個方面抓好落實,以嚴肅問責倒逼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責任落實。「一規定一辦法」還規定今後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開發區、產業園區的管委會,將和縣級以上政府一樣,要對本行政區域內環境保護負責,需承擔7項主要職責:對本轄區環境質量負責,嚴格執行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嚴格環境準入,加大保護和改善環境質量的財政投入,加強應急管理,加強環保宣傳教育,建立健全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

  (三)深入開展省級環保督察。進一步完善省級環保督察機制,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湖南省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要求以持續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每年選擇2-3個市州、5個左右重點縣市區,開展環境保護督察,壓實環境保護工作責任。在對益陽市開展省級環保督察試點工作基礎上,省委、省政府於2018年6月-8月分兩批對全省14個市州開展省級環保督察,實現省級環保督察全覆蓋。

  二、一些地區和部門抓環境保護工作緊一陣松一陣,抓一件算一件,解決一個問題算一個問題,既未真正形成自覺行動,也缺乏統籌謀劃。(完成整改,持續推進)

  (一)健全機構、明確職責。省、市、縣三級均成立了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制定了環保工作職責規定、環境問題(事件)責任追究辦法,明確了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議事制度和考核辦法,釐清了各級各部門的環境保護職責,有力推動「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制度落實。建立完善「河長制」工作機制和責任體系,各市州都出臺了河長制會議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監督制度、工作考核辦法、河湖日常監管巡查制度等制度。

  (二)加強謀劃、明確目標。圍繞省第十一次黨代會提出的建設生態強省目標,結合省情,編制了「十三五」環境保護規劃、飲用水水源保護規劃、循環農業建設規劃、水環境保護規劃等一系列生態規劃,出臺了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水汙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土壤汙染防治工作方案等,形成了脈絡明晰、目標明確的生態環境保護總體思路。

  (三)狠抓落實、形成自覺。縣級以上黨委常委會每年研究環境保護問題不少於4次,縣級以上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每年召開會議研究環境保護重大問題不少於4次。中央環保督察組反饋意見以來,各市州黨委常委會會議研究部署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相關工作都在6次以上,各市州政府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環保工作均在10次以上,各市州領導現場調研督導環保督察整改工作均在20次以上。建立健全了環境保護履責報告制度,各級政府2017年度均向本級人大報告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情況,並形成環境保護年度工作報告,通過主流媒體向社會公開。

  三、一些地方領導重顯績、輕潛績,願意做有利於當前、看得見的事情,不願做有利於長遠、打基礎的事情,抓環境治理和環境基礎設施建設不像抓產業發展和城市建設那樣全力以赴。(完成整改,持續推進)

  省委、省政府將環境保護工作納入對各市州和相關省直部門的績效評估內容,並逐年增加指標權重,在此基礎上,通過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建立完善了一系列體制機制,開展黨政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依據《湖南省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對不顧生態環境盲目決策、抓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不力等導致嚴重後果的,依法實行終身追責,倒逼矯正地方領導的政績觀。

  (一)明確了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2017年9月28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湖南省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對14個市州黨委、政府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工作情況實行嚴格評價考核,主要對市州黨委、政府生態文明建設進展情況實行年度評價、五年考核。評價重點是各市州上一年度生態文明建設進展總體情況,於每年8月底前完成;考核主要是考查各市州生態文明建設重點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強化市州黨委和政府生態文明建設的主體責任,於每個五年規劃期結束後的次年開展,並於8月底前完成。年度評價結果報請省委、省政府審定後向社會公布。目標考核結果作為各市州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幹部獎懲任免的重要依據,並納入省績效評估體系。對生態環境損害明顯、責任事件多發市州的黨政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負責人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二)強化對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的責任追究。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湖南省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對違背科學發展要求、造成生態環境和資源嚴重破壞的,依法實行終身追責。從2018年開始,對市縣兩級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幹部施行經常性的審計。土地資源審計,重點審查人為因素造成的數量嚴重減少、質量退化、土壤汙染等問題;水資源審計,重點審查人為因素造成水資源流量嚴重減少、面積嚴重縮小、水質嚴重下降、水生生物資源量嚴重減少等問題;森林資源審計,重點審查人為因素造成森林損毀和森林面積不合理減少、質量下降等問題;礦山生態環境治理審計,重點審查人為因素造成的礦山生態環境未得到改善、危害程度未得到減緩、汙染繼續加重等問題;大氣汙染防治審計,重點審查人為因素造成空氣品質嚴重下降、大氣汙染防治任務未完成等問題。

  四、有的幹部對依法取締粘土磚的重要性認識不夠。(正在整改)

  (一)加大宣傳報導力度。通過各類媒體報導、進村入戶宣傳、召開制磚企業代表座談會等形式,大力宣傳國家發改委《關於開展「十二五」城市城區限制使用粘土製品縣城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工作的通知》、國家工信部等十六部委《關於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後產能退出的指導意見》、國家工信部三部委《關於加快燒結磚瓦行業轉型發展的若干意見》和湖南省經信委《關於切實落實「十二五」期間限制使用粘土製品城市和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縣城工作目標任務的通知》,讓廣大領導幹部、人民群眾特別是制磚企業明白國家有關粘土製磚的產業政策,以及粘土製磚造成的生態破壞和環境汙染,為依法依規取締粘土磚企業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讓廣大人民群眾切實認識到取締粘土磚企業的重要性。

  (二)大力開展以粘土製磚為重點的磚瓦行業專項清理和整治。各市州根據原環保部《關於開展磚瓦行業環保專項執法檢查的通知》,按照省淘汰落後產能和企業兼併重組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開展全面取締違反法律法規及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粘土磚企業專項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專項執法檢查行動方案,按照屬地管理、依法依規、突出重點、統籌推進的原則,以點帶面,分類施策,通過落實「組織、責任、部署、宣傳」四個到位,堅持「停止供電、人員撤離、設備拆除、窯體拆除、煙囪拆除、磚坯處置」六條取締標準,建立巡查機制、處罰機制、落實共同責任機制、完善社會監督機制、強化政策引導機制等六項機制,全面取締違反法律法規及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粘土製磚企業。目前,全省共關閉取締粘土磚廠1697家,轉型283家,但常德市、邵陽市、湘西自治州等市州仍有少量粘土磚廠取締工作正在進行。

  (三)加強現場執法。對全省粘土製磚問題整改情況持續開展現場檢查,重點檢查24門以下輪窯、立窯及馬蹄窯以及位於城市(鎮)建成區、生態保護區內的制磚企業整治情況,對發現的汙染反彈問題嚴肅查處到位,嚴防汙染反彈。

  五、湖南省重金屬汙染問題突出,但《湖南省有色金屬產業「十三五」發展規劃》仍然側重於產業發展壯大,追求產能擴張,對重金屬汙染防控沒有提出嚴格要求。(完成整改)

  2017年8月,省有色金屬管理局完成《湖南省有色金屬產業「十三五」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初稿修改;9月《規劃》修改工作正式立項,制定調研初步方案,確定工作計劃,組建了工作小組,做好了調研的全部準備工作;10月完成省內八大有色園區、三個有色金屬產業重點市州的實地調研工作,同時借鑑學習國內綠色循環經濟先進地區的經驗;10月25日將《規劃》(修訂稿)分送省環保廳和省發改委徵求意見,並根據反饋的修改意見進一步完善。2017年11月21日,省政府審核同意後,《規劃》(修訂稿)正式發布,並於12月12日在省有色金屬管理局官網進行公示。

  《規劃》的修訂結合黨的十九大精神以及產業發展與環保融合發展的要求,在產業現狀、發展趨勢、發展目標、發展思路、主要任務、保障措施等章節均做了修改。突出注重質量效益和生態文明的理念,規模指標以《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有色金屬工業調結構促轉型增效益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明確的指標為遵循。特別是強化了環境保護的要求,重點加強了對環境保護工作的分析和部署,在《規劃》修訂稿第四大點的「保障措施」裡面增加了「加強行業環境保護工作」的章節。對綠色發展的工作經驗做了總結,並對綠色發展存在的突出問題以及當前節能環保的發展態勢做了分析。在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中貫穿綠色發展理念,對節能環保提出具體發展目標,並布置綠色可持續發展的具體任務:一是全面實施清潔生產;二是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明確在企業的發展過程中,重視環保服務業的作用。為保障《規劃》的有效實施,完善綠色考評機制,對生態破壞紅線零容忍,以保證產業和環保的融合發展。

  新修訂的《規劃》緊密結合國家環保政策,通篇貫穿綠色環保理念,強調我省的產業布局、技術開發以及區域協調發展要圍繞綠色環保的發展方向,對我省重金屬汙染防治提出嚴格要求和強制性目標。節能環保方面,到2020年,有色金屬規模企業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末降低18%,主要有色金屬產品能耗接近世界先進水平,餘熱餘能全面利用。企業汙染物排放濃度和排放總量雙達標,重金屬汙染得到有效防控,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75%,危險廢物安全處置率達到100%,重點區域重金屬汙染排放量減少15%。清潔生產和循環利用達到國內領先水平。資源保障方面,到2020年,全省礦產資源勘探和保護性開採及循環再生利用工作取得重要進展,主要冶煉企業原料自給率提高到50%左右,有色金屬礦產資源綜合利用率達到70%以上,共伴生有色金屬綜合利用率達到60%以上,再生資源循環利用率達到40%左右,對外資源勘查開發合作取得重大進展。

  新修訂的《規劃》補充完善了「強力促進可持續發展」內容,並提出了全面實施清潔生產、大力發展循環經濟等要求。新增了「加強行業環境保護工作」篇章,提出了加強區域重金屬汙染治理、加強行業環保綜合治理、嚴守生態保護紅線、提高環境監管能力和強化綠色環保考評等新要求和新舉措,助推我省有色金屬產業實現綠色發展。

  六、湖南省人大2014年8月開展環境執法檢查,明確要求對問題突出的5個縣市政府主要領導實行誡勉談話,但始終沒有落實到位。(完成整改)

  省環保廳於2017年10月19日向5個縣市區下發了《關於報送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問題的緊急通知》,明確要求5個縣市區針對省人大執法檢查提出的重點問題報送整改情況,以及本轄區大氣汙染防治措施及成效相關情況。經核查,湖南省人大2014年8月開展環境執法檢查中,發現寧鄉縣、株洲市石峰區、醴陵市、桃江縣、冷水江市等5個縣市區存在大氣汙染防治措施不力、效果不佳等問題。同年11月26日,省政府集體約談5個縣市區主要領導。集體約談以來,5個縣市區認真落實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著力強化組織領導,夯實措施保障基礎,嚴格監管考核機制。根據反饋情況,5個縣市區的環境問題均已整改到位。

  七、領導幹部環保責任考核機制不健全,沒有真正成為幹部晉升、去留、進退的重要因素。(完成整改,持續推進)

  為全面推進我省生態文明建設,省委、省政府要求省發改委、省環保廳、省委組織部、省長株潭兩型試驗區管委會、省水利廳、省統計局等部門深入研究,先後出臺相關政策文件和規章制度,細化環保責任考核指標體系,加大生態環保考核指標權重,強化生態環保考核結果在幹部管理、考核評價和選拔任用中的運用,推動領導幹部特別是「關鍵少數」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的政治責任,充分發揮環保考核導向作用,強化「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

  (一)明確了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根據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精神,2017年9月28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湖南省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並出臺了《湖南省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湖南省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實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和規章制度,將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納入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核的重要內容。《湖南省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對14個市州黨委和政府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工作情況實行嚴格評價考核,主要對市州黨委和政府生態文明建設進展情況實行年度評價、五年考核。評價重點是各市州上一年度生態文明建設進展總體情況,於每年8月底前完成;考核主要是考查各市州生態文明建設重點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強化市州黨委和政府生態文明建設的主體責任,於每個五年規劃期結束後的次年開展,並於8月底前完成。年度評價結果報請省委、省政府審定後向社會公布。目標考核結果作為各市州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幹部獎懲任免的重要依據,並納入省績效評估體系。對生態環境損害明顯、責任事件多發市州的黨政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各市州相應制定了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完善環保績效評估機制,將資源環境類、生態經濟類指標納入考核範疇,加大環境保護考核權重,並發揮創模、減排專項考核作用,突出領導幹部履行環保責任的考核。

  (二)加強生態環保類考核結果在幹部管理、考核評價和選拔任用中的運用。按照《湖南省綜合運用幹部監督信息成果從嚴管理幹部暫行辦法》,加強對各級黨政領導幹部在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監督信息報送和綜合運用,將幹部環保責任考核結果與幹部選拔、評優評先掛鈎。對在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工作者,在幹部使用提拔時優先考慮;對在考核中發現問題的單位和個人,及時督促整改,並建立整改責任追究制,取消單位和個人評先評優資格;對生態考評中發現決策失誤、執行失誤與嚴重瀆職的幹部,實行嚴肅追責,並將追責決定材料歸入幹部人事檔案,作為幹部考核考察和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加大環保部門和其他部門幹部交流學習鍛鍊力度,每個市州每年安排1-2名優秀年輕環保幹部到縣市區掛職鍛鍊,對各縣市區及其他與環保緊密相關的部門新任市管幹部有計劃安排到環保部門進行為期3-6個月的學習鍛鍊。

  八、2015年以來,湖南省「兩型」委發現並通報240個在「綠心」地區違法違規建設項目,至今只有87個整改到位;需要退出「綠心」地區的工業項目共計551個,至今僅退出72個。2013年3月以來,仍有一些項目違規落戶「綠心」地區,佔用部分禁止開發區土地。(達到序時進度,持續推進)

  省委、省政府多次召開會議調度督辦,專題研究解決長株潭「綠心」地區重大問題。由省長株潭兩型試驗區管委會統籌協調,省直有關部門加強對問題整改的檢查指導和跟蹤服務,長沙、株洲、湘潭三市不斷加大整改力度,目前整改達到序時進度,持續推進,240個違法違規建設項目完成整改192個,551個需要退出「綠心」地區的工業項目已完成整改404個。其中長沙132個違法違規項目中,已完成整改99個;470個工業項目,已完成退出340個;株洲54個違法違規項目已完成整改40個;33個工業項目已完成退出24個;湘潭54個違法違規項目已完成整改53個,48個工業項目已完成退出40個。

  (一)有序推進問題整改。長沙市因企施策,組織相關縣市區針對每個違法違規用地和工業項目制定具體的整改措施,明確整改時限、責任領導等,完善整改工作方案,分階段組織實施工業項目退出工作,並從配套項目退出補助資金、項目退出後工業用地性質變更等政策方面進一步明確了相關措施。株洲市將違法違規項目整改工作細化分解,實行掛圖作戰,確保按照時間節點退出到位,同時將「綠心」保護問題整改工作落實情況納入相關縣市區和部門年度績效考核目標任務,切實傳導壓力,壓實責任。湘潭市定期組織開展工作督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對相關縣市區「綠心」保護問題整改工作開展實地督查,及時督查通報整改工作完成情況和存在的不足與問題,提出下一步整改工作要求。省長株潭兩型試驗區管委會先後多次聯合省人大法工委、省經信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國土資源廳、省環保廳、省政府法制辦、省建築設計院、省國土規劃院等單位對「綠心」地區整改工作進行調度督辦。

  (二)注重建立長效機制。著力構建「綠心」保護工作長效機制,根據《湖南省長株潭城市群生態綠心地區保護條例》,擬制定出臺《長株潭生態「綠心」地區保護工作職責分工方案》《長株潭生態「綠心」地區總體規劃實施督察制度》《長株潭生態「綠心」地區保護建設項目準入管理辦法》《長株潭生態「綠心」地區保護監測管理辦法》等四項制度。

  (三)切實加強日常監管。2017年10月起,對「綠心」地區開展地毯式檢查;利用 「天眼系統」,按季度對「綠心」地區地塊信息進行對比監測,及時發現查處「綠心」地區違法違規行為。

  九、2013年永州市委政府聯合發文,要求實施涉企首違免罰制、涉企輕微違法行為整改制、下限處罰制。(完成整改)

  2017年8月3日,永州市下發《關於廢止〈中共永州市委永州市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湖南省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十條禁止性規定》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立時廢止該文件。2017年10月27日,永州市下發《關於印發<永州市清理環保「土政策」文件工作方案>的通知》,按照「誰起草,誰清理,誰負責」的原則,對規範性文件、會議紀要以及在實際工作中形成的有關環保方面未成文規定等進行全面排查清理,共計修改完善文件19件、宣布失效和廢止文件26件、需要說明情況文件1件。

  為堅決貫徹落實中央第六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我省環境保護督察意見要求,省政府針對中央環保督察指出的永州、株洲、嶽陽、常德等地「土政策」問題立行立改,舉一反三,組織對現行有效的以省政府和省政府辦公廳名義印發的規範性文件和有關規划進行了認真清理,對不符合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要求的規範性文件和規划進行修改廢止。2017年8月18日,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關於修改廢止不符合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要求文件規劃的通知》,廢止《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清理整治環保違規建設項目的通知》;將《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湖南省河道採砂管理辦法〉的通知》中的第七條「(四)飲用水源保護區」修改為「(四)依法禁採的自然保護區域和飲用水源保護區」,並重新公布;將《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湖南省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十條禁止性規定〉的通知》中的「五、禁止未經辦理涉企檢查備案手續對企業進行各類檢查」修改為「五、禁止違法違規隨意對企業進行各類檢查」,並重新公布。省水利廳編制的《湖南省湘資沅澧幹流及洞庭湖河道採砂規劃(2012—2016年)》,由省水利廳自行廢止。各級各部門對本機關制定的規範性文件和規划進行認真清理,對違反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要求的規範性文件進行修改或廢止。

  十、2014年株洲荷塘區委、區政府制定重點企業掛牌保護制度,限制環保等相關部門執法檢查,並要求「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重在促進整改,原則上首次不予處罰」。(完成整改)

  2017年5月17日,荷塘區廢止《荷塘區重點企業掛牌保護制度》,關於廢止的通知以株荷辦發〔2017〕24號文件印發實施。株洲市舉一反三,對各縣市區下發關於清理排查「土政策」的緊急通知,進行了一次全面梳理,炎陵縣、茶陵縣、株洲縣、雲龍示範區、石峰區原出臺的「土政策」均已下文廢止,全部整改到位。

  十一、嶽陽市華容縣、嶽陽縣,2016年以來陸續出臺「企業寧靜日」、準入式檢查、涉企檢查備案等「土政策」,限制或阻礙環境監管執法。(完成整改)

  2017年8月4日,華容縣下發《關於廢止〈進一步促進園區發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2017年8月4日,嶽陽縣下發《關於廢止部分文件的決定》,廢止《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做好縣生態工業園招商引資工作的實施意見》《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做好全縣重點服務企業2017年度非稅收入一票制徵收工作的通知》。2017年8月16日,嶽陽市下發《關於開展清理取締與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相違背的「土政策」專項整改工作的通知》,對各縣市區、市直有關部門「土政策」開展全面清理整改,共清理出與現行環保法律法規不相適應的文件25件,均按程序修改或廢止到位。

  十二、常德市桃源縣等,2016年以來陸續出臺「企業寧靜日」、準入式檢查、涉企檢查備案等「土政策」,限制或阻礙環境監管執法。(完成整改)

  2017年8月1日,桃源縣下發《關於廢止桃辦〔2016〕39號文的通知》,立即廢止該文件。2017年7月19日,常德市下發《常德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關於做好規範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按照「誰起草誰清理、誰制定誰清理」的原則,開展政府規範性文件和部門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廢止或修改各類不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政策法規的地方政策文件12件。

  十三、2016年,環境保護部在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執法中發現,湖南省13個市州22個飲用水水源地存在80個安全隱患問題,截至2017年3月,仍有28個未完成整改,其中15個位於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完成整改)

  (一)各市州均制定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問題整治工作方案》,推進整改工作落實,截至2017年底,全省市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共投入資金8.4億元、取締排汙口28個,關閉、搬遷工業企業16家,關閉搬遷畜禽養殖場5家,清理網箱養殖1789平方米,拆遷取締碼頭10個,搬遷居民1戶/2人,上報原環保部的80個問題按時按質完成整改。

  (二)舉一反三,組織對縣級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問題開展排查,並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要求,對縣級飲用水水源地內存在的環境問題限期整治到位,截至2018年8月底,全省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160個入河排汙口,已完成整治156個。

  (三)編制《長江經濟帶沿江取水口排汙口和應急水源布局規劃湖南省實施方案》,切實加強取水口、入河排汙口、應急水源管理和優化布局,重點推進湘、資、沅、澧幹流和洞庭湖水資源保護、水生態修復和水汙染治理,為長江經濟帶城市的供水安全和生態安全提供基礎保障。根據方案要求,2017年底前全省已全部關閉湖南長江經濟帶所有國家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的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及環境敏感水體內的入河排汙口,遷建或關閉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外不宜取水區內的生活取水口。到2020年,實現湖南長江經濟帶沿江取水口、入河排汙口和應急水源布局基本合理,基本形成城市供水安全保障體系。

  (四)2017年11月30日,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湖南省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於2018年1月1日正式施行。

  十四、資江流域存在汙染問題,相關整治工作一直補補修修。(達到序時進度,持續推進)

  湖南是有色金屬之鄉,資江流域內涉銻企業數量眾多,分布在邵陽、婁底、益陽三市八縣市。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視對資江流域銻超標的整治。「十二五」以來,中央和省級專項資金共計支持9.2億元,安排益陽、邵陽、婁底三市資江流域重金屬治理項目118個,資江流域銻濃度一直呈下降趨勢。在此基礎上,結合中央環保督察整改,推進開展以下工作。

  (一)科學制定整改方案。省環保廳牽頭組織對婁底、邵陽、益陽三市銻超標情況進行深入調研,於2017年8月22日制定印發《資江流域銻汙染整治工作方案》,12月底印發《資江流域銻汙染整治實施方案》,確定了全流域同步治理原則。邵陽、婁底、益陽三市結合本市實際,分別編制了《資江流域邵陽段銻汙染整治行動計劃》《資江流域邵陽段銻汙染整治實施方案》《婁底市資江流域銻汙染整治行動計劃(2017-2022年)》《資江流域益陽段銻汙染整治行動計劃》,各縣針對涉銻重點企業編制了單個治理項目方案。

  (二)大力開展涉銻重點企業整治。省環保廳牽頭,組織三市開展涉銻工礦企業環境執法專項行動。邵陽市先後關閉了新寧恆星冶煉廠、新邵松華冶煉廠等非法涉銻企業,對湖南四維礦業發展有限公司邵陽縣公司停產期間規避監管排放礦井廢水行為進行立案查處,對具體責任人移送公安機關實施行政拘留5日處理,邵陽市內的非法涉銻企業已全部關閉取締到位。婁底市共查出14家企業45個環境問題,並對冷水江市砷鹼渣無害化處置中心外排廢水砷、銻超標,錫礦山閃星銻業有限責任公司放水巷廢水處理站外排廢水砷、銻超標,伯菲特銻業有限公司擅自建設2平方米銻白爐等違法行為進行了立案查處。益陽市累計關停、關閉涉銻企業27家。省水利廳牽頭,大力整治入河排汙口,截至2018年8月底,資水流域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入河排汙口32個,已完成整治28個。

  (三)大力開展銻汙染治理。省財政廳、省環保廳聯合下達2017年土壤汙染防治中央專項資金,安排資江流域三市銻汙染整治項目4個,共計4120萬元。其中邵陽市新邵縣龍山採礦區重金屬汙染綜合整治項目已於2018年6月全面動工;婁底市錫礦山北礦區土壤表層滲濾液收集管網及配套汙水處理站綜合治理工程已於2018年7月1日動工,冷水江市中連鄉汙染地塊治理與修復工程已完成招投標等前期工作;益陽市督促赫山區華昌銻業有限公司對露天堆放的廢渣採取加厚塑膜覆蓋、護坡搭建樞架、加蓋石棉瓦等方式進行處置,對裸露廢渣堆場採取防雨防滲處置措施,確保滲濾液經收集處理後外排。

  (四)加強對資江流域水質監測。從2012年1月份開始,對資江流域開展了全河段銻指標監測,將監測情況按月及時向省委、省政府匯報並通報省直有關部門及市州黨委、政府。目前益陽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銻平均濃度由2017年1-8月的0.00538mg/L下降為2018年1-8月的0.00467mg/L,同比下降13.2%;2018年4-8月,銻月濃度值均達標。

  十五、益陽市多家涉銻企業甚至仍在超標排放廢水。(完成整改)

  (一)開展涉銻企業專項執法檢查,嚴肅查處環境違法行為。益陽市制定專項執法行動方案,成立專項領導機構,明確責任人、加大檢查頻次、細化監管內容,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原則層層壓實責任,強力推動專項執法行動,做到違法必究,倒逼企業完善設施,做到穩定達標排放。其中,對安化渣滓溪礦業有限公司廢水廢氣超標問題,先後2次予以處罰,企業按要求建立廢水檢測室,制定並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廢水銻排放濃度低於0.2mg/L(嚴於國家標準),廢水、廢氣已做到達標排放;對桃江久通銻業有限責任公司廢氣超標問題做出停產整治和罰款決定,企業按要求停產整治,投入近300萬元對廢水、廢氣處理設施全面升級改造,經檢查監測,廢水、廢氣穩定達標排放;對益陽市金明有色金屬有限公司雨汙分流不徹底、危廢管理不規範問題,責令停產整治。下一步,督促華昌銻業、國輝銻業、金明有色等企業進一步完善汙染治理設施,加強環境管理,消除環境安全隱患。

  (二)加強水質監測,防範環境風險。益陽市對涉銻企業排汙口開展了專項督查,同時要求相關區縣制定定期檢查方案,開展專項檢查;益陽市每月對資江幹流開展水質監測,嚴防環境風險。

  十六、嶽陽市供水管網建設長期滯後,仍有120萬農村人口存在飲水安全隱患。(達到序時進度,持續推進)

  (一)科學制定整改方案。嶽陽市成立了「嶽陽市農村飲水安全問題專項整改工作領導小組」,下發了《關於印發中央環保督察組反饋意見和省領導督查交辦突出環境問題整改任務工作方案的通知》。建立領導包片聯繫督導工作機制,採取重點督查和隨機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領導分赴各縣市區進行了多層次、多輪迴督導檢查,嚴格核實工程建設情況和臺帳情況。

  (二)分階段落實整改。嶽陽市120萬農村飲水存在安全隱患問題整改分2017、2018兩個年度完成。截至2018年6月底,全市已解決77.88萬農村人口飲水安全問題,佔總任務的64.9%。為加速推進剩餘約42萬農村人口飲水安全問題整改,嶽陽市下發《關於做好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2018年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項目申報的通知》,出臺《嶽陽市2018年中央環保督察農村飲水安全問題整改任務倒排明細表》,落實資金保障,全力推進2018年度整改工作。

  (三)飲水安全保障穩步提升。做好千人以上農村飲水安全水源保護區的劃定工作,並規範了保護標識標牌,建立市、縣水質檢測中心10處,加強對供水水質的監測。

  十七、湖南省有色金屬採選、冶煉企業大部分為中國五礦集團下屬企業。由於監管不到位,所屬企業環境違法問題突出,一些企業「店大欺客」,對自身環境問題不重視、不整改,長期違法違規。(完成整改)

  (一)省政府辦公廳致函中國五礦集團,要求督促和組織五礦集團所屬在湘企業針對存在問題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立即開展環境問題整改,嚴格落實環境管理措施,嚴守環保法有關規定,嚴肅落實有關責任追究。

  (二)五礦集團公司下發《開展環保隱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動的通知》,制訂《落實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根據省環保廳對五礦集團在湘企業交叉執法現場檢查情況,下發了《落實湖南省環保廳交叉執法檢查問題整改方案》。各直管企業根據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五礦集團與中鎢高新相關工作要求,積極開展環保整治工作。各企業根據自查與各級環保部門查出的問題,分類制訂整改措施,並制訂考核細責,將任務與責任落實到各級管理人員,落實到每個環節。

  (三)省環保廳組織長沙、湘潭、常德三市環境監察人員,會同屬地環保部門對27家五礦集團所屬在湘企業開展交叉執法現場檢查。共查處五礦集團在湘企業環境違法問題100個,處罰127萬元,並對湖南有色衡東氟化學有限公司2名負責人行政拘留,將水口山集團第三冶煉廠涉嫌環境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各相關市縣環保部門進一步加大對五礦集團在湘企業的環境監管和執法力度,對環境違法行為依法嚴肅查處,做到「應查盡查、應罰盡罰、應移盡移」。對發現的環境問題建立臺帳,跟蹤督辦,直至銷號。

  (四)針對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指出的問題,湖南有色金屬投資有限公司給予湖南有色衡東氟化學有限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行政警告處分;湖南有色衡東氟化學有限公司共對公司主管環保的副總經理等9人予以責任追究;湖南有色金屬投資有限公司共對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屬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在內的21人實施責任追究;對瑤崗仙公司時任總經理在內的4人實施責任追究;給予柿竹園公司時任分管環保副總經理誡勉談話,1名中層幹部行政警告處分。

  十八、湖南有色衡東氟化學有限公司多次偷排工業廢水,屢禁不止,督察組現場檢查時,該企業超標含氟廢水仍然通過雨水口排放。(完成整改)

  (一)衡陽市組織對湖南有色衡東氟化學有限公司進行全面環境執法檢查,對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為立案處罰13.12萬元,同時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進行處理,縣公安局對該公司主管環保副總經理、環保部部長分別行政拘留10日。所有處罰信息均在政府門戶網進行公示。

  (二)市、縣兩級分別制定了對該反饋問題的整改方案,責令該企業制定整改方案並組織實施,對超標排放問題限期整改到位。企業制定和完善了整改方案,並在廠區顯著位置樹立了整改方案公示牌;實施清汙分流已整改到位,對生產廠房、原輔材料堆場的廢水進行了收集處理;廠區雨水溝已封堵,廠圍牆外水塘清理已完成;600立方米的初期雨水收集池、1200立方米的環境應急池已經完成。同時,公司新建了一套日處理50噸的生活廢水處理設備,對生活廢水全面處理;加大環保投入,對部分老化陳舊的廢棄設備進行了更新;破損的原料棚、渣料棚已經修繕,規範了廢渣堆存;汙水處理站總排汙口安裝在線監控系統已經完成;環境應急預案已經編制完成。

  (三)紀檢監察機關對監管不到位問題進行了調查,對履職不力人員予以責任追究。對縣環保局環境監察大隊副大隊長進行誡勉談話,給予縣環保局環境監察大隊工作人員警告處分。

  十九、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屬集團有限公司多家冶煉企業清汙分流不徹底、跑冒滴漏嚴重。督察期間,其第三、第四、第六冶煉廠均存在汙染物超標排放問題。(完成整改)

  (一)嚴肅查處企業環境違法行為。對水口山第三冶煉廠廢水超標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立案查處,處以罰款4515.5元,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並將查處情況向社會進行了公開。2017年7月11日,常寧市環保局將水口山第三冶煉廠廢水超標環境違法行為的相關案件證據材料移送常寧市公安局;常寧市公安局對該案進行了立案調查並移送檢察機關提起公訴。2017年8月,衡陽市環保局、常寧市環保局對五礦集團下屬企業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屬集團有限公司第三廠、第四廠、第六廠、金信公司、林果塘、齋家衝尾礦庫的環境管理、汙染防治、環境風險控制等進行了現場檢查,責令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屬集團有限公司對檢查發現的環境管理不到位、清潔生產水平低等環境問題實施整改,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屬集團有限公司成立了專班負責對問題進行了整改。

  (二)嚴格督促企業落實整改措施。對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屬集團有限公司第三、第四、第六冶煉廠圍牆外的滲漏口進行封堵,各廠滲漏水經收集後分別泵送至相應分廠廢水處理站進行處理。督促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屬集團有限公司對三廠、四廠、六廠存在的突出環境問題制定了專項整治方案:一是對三廠增設集水池,將滲漏水回抽至廢水處理站進行處理;修建雨水溝,建設雨水收集池,改造三廠現有廢水處理站,將初期雨水抽送至廢水處理站進行處理達標後,再由水口山工業廢水處理站集中處理,該工程已於2017年9月15日完工。二是對第四、第六冶煉廠南面滲漏廢水採取帷幕灌漿防滲工藝進行處理,新增六廠滲濾液收集池及配套管網,在現有防滲溝外側帷幕灌漿,將基巖以上的滲漏水導流至現有防滲溝,再泵送至四廠和六廠廢水處理站處理,該工程已於2017年10月30日完工。三是對原沿江鋅業東側排水溝採取封堵、阻斷及清汙分流措施,將含高濃度重金屬汙水泵送至四廠處理後再入松柏工業汙水處理廠進行深度處理;生活汙水排入松柏工業汙水處理廠處理後外排,該工程已於2017年9月10日完工。

  (三)促進產業轉型升級。以此次中央環保督察為契機,以新帶老促進產業結構升級,結合中國五礦水口山銅鉛鋅項目建設,將在今年底前完成對水口山三廠、四廠及六廠非國防項目的淘汰退出工作。

  (四)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針對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屬集團有限公司第三、四、六冶煉廠重金屬嚴重超標排放問題,五礦有色控股有限公司和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屬集團有限公司認真進行研究,共對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屬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在內的21人實施責任追究。

  二十、衡陽市金龍礦業環境問題被群眾舉報達17年,督察進駐期間收到相關舉報10餘次,但有關地方督察整改仍然避重就輕,沒有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尾礦庫滲漏汙染問題。(正在整改)

  (一)制定了《衡東縣金龍礦區環境問題綜合整治工作方案》,明確了責任單位和完成時限,加快推進整改。目前尾礦庫含重金屬廢水處理工程和石巖嘴尾砂庫整改工作、洣水灌溉工程已完工;高塘衝尾礦庫閉庫工作已於2018年4月15日進場施工,已於8月底完成;排洪溝和水渠護砌工程已於5月底完成;土地平整工作已完成,已啟動農田修復工作,對礦區受損農田給予了16年的經濟補償,共發放補償資金289萬元。

  (二)2018年4月4日以來,衡東縣抽調了縣直機關幹部駐村做群眾工作,及時化解「廠群」矛盾。

  (三)衡陽市、衡東縣兩級環保部門對企業開展全面執法檢查,對存在的環境違法問題進行立案查處,將涉嫌環境汙染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對該企業負責人實施刑事拘留,對甘溪鎮黨委書記在內的4名幹部實施責任追究。

  二十一、邵陽合山養殖場治汙設施簡陋,自2014年投產以來,群眾投訴不斷。邵陽縣政府多次協調處理,並以縣政府會議紀要形式對解決汙染問題提出明確要求,但只說不幹,治汙工作長期不予落實,甚至責難舉報的群眾,最終激化矛盾,引發群體性事件,督察進駐後才開始問責整改。(完成整改)

  邵陽市持續督促合山養殖場開展汙染治理,受養殖規模和汙染治理技術所限,該廠難以通過整改實現達標排放,同時鑑於該養殖場在整改期內,擅自改變整改方案,存在突出環境風險隱患,在規定期限內整改無望,邵陽縣政府2018年5月2日第39次常務會議專題研究邵陽合山養豬場關閉工作,5月3日縣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依法關閉合山養豬場工作方案》。經研究,縣政府決定對合山養豬場依法實施關閉並進行補償,2018年5月2日開始清理養殖場內生豬及沼液,目前已清空養殖欄舍,遺留廢水已規範處理4萬立方米。紀檢監察機關對環保、水利、畜牧、公安、宣傳等部門和下花橋鎮幹部履職情況進行了調查,秉著從嚴執紀、應追盡追的原則,對32人進行追責,其中行政記大過並免職1人,行政記過3人,行政警告8人,誡勉談話8人,通報批評12人。

  二十二、邵陽市大祥區紅星社區燒烤夜市一條街自2012年開市以來,擾民嚴重,群眾持續上訪。邵陽市政府、大祥區政府多次協調、多次承諾,但承諾始終未能兌現,一些職能部門甚至無視相關規定和區政府公告,仍在不斷給經營戶發放證照,群眾反映強烈。(完成整改)

  制定了《大祥區突出環境問題整改方案》,明確該地不再審批新增餐飲企業,對現有的餐飲店實施逐步引導退出。環保部門每季對餐飲油煙開展一次監測,食品衛生部門每周對食品安全進行一次抽查,對發現的超標排汙或衛生不達標的門店從嚴處罰。在2018年5月的油煙監測抽查中,對超標排放的3家門店進行行政處罰並責令停業整改,6月份已整改到位,監測數據顯示已實現達標排放。大祥區通過在政府網站發布公告、在社區及居民點張貼公告等形式,將執法和管理情況向社會和桂苑小區居民進行了公布,及時回應群眾訴求。紀檢監察機關對大祥區城管、環保、食藥監、工商、火車南站街道辦等單位共11名主要領導進行了約談。下一步,繼續加強對該條街餐飲門店監管,防止問題反彈。

  二十三、省水利廳組織編制的《湖南省湘資沅澧幹流及洞庭湖河道採砂規劃(2012-2016年)》,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相關規定,未將自然保護區緩衝區和實驗區納入禁採區,並於2012年至2015年,陸續組織審批嶽陽市、常德市5個洞庭湖區砂石開採權出讓方案,大大超出規劃許可範圍,其中嶽陽市可採區面積從規劃的21.6平方公裡擴大到43.9平方公裡;採砂量從4050萬噸/年擴大到7500萬噸/年。特別是嶽陽市金盆港水域、常德市蔣家嘴鎮財富嘴村周邊水域位於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實驗區,且不在規劃可採區,但省水利廳仍於2013年和2015年違規同意兩市有償出讓上述水域採砂權。(完成整改)

  (一)自然保護區水域實現全面禁採。在《湖南省河道採砂管理辦法》中增加了禁止在自然保護區採砂的條款,2017年8月下發了《關於全面禁止在自然保護區範圍內進行河道採砂活動的通知》,目前洞庭湖自然保護區、張家界大鯢保護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水域採砂行為全面停止。

  (二)組織編制了河道採砂規劃。及時廢止了《湖南省湘資沅澧幹流及洞庭湖河道採砂規劃(2012—2016年)》,迅速組織編制全省2017—2020年河道採砂規劃。特別是針對洞庭湖採砂規劃,對湖區相關市縣加強督導,水利、環保、林業、農業、國土資源、交通運輸等部門聯合指導,嶽陽、常德、益陽三市於2018年3月制定採砂規劃並獲省水利廳批覆。

  (三)全面整治採(運)砂船隻。洞庭湖自然保護區內外省籍船隻已按要求驅離,其他所有採砂船隻均按要求在指定水域集中停靠,並在可採區安排資金建立電子圍欄系統,實現全天候動態監控。同時,省長許達哲籤發總河長令,在全省開展「殭屍船」專項清理整治行動,處置「殭屍船」3081艘。

  (四)切實整改砂石碼頭。洞庭湖自然保護區內84處砂石碼頭全面關停,常德、益陽、嶽陽切實加大自然保護區範圍以外砂石碼頭整治和規範力度,有序啟動已關停砂石碼頭的生態修復工作。

  (五)嚴厲打擊涉砂違法行為。組織制定了《洞庭湖採砂專項整治十條措施》,納入《洞庭湖生態環境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推動落實採、運、銷監管閉環管理。加強常態化明察暗訪,督促各地加大採砂執法力度,在全省開展河湖「清四亂」(亂佔、亂採、亂倒、亂建)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查處非法採砂行為。嶽陽市2017年以來共抓獲盜採船隻170艘,治安拘留36人,刑事拘留70人,逮捕43人,判處有期徒刑8人。常德市共處理非法採砂案件24起,拘留15人,判處有期徒刑4人。

  二十四、嶽陽市洞庭湖區砂石可採區面積從規劃的21.6平方公裡擴大到43.9平方公裡;採砂量從4050萬噸/年擴大到7500萬噸/年。特別是嶽陽市金盆港水域位於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實驗區,且不在規劃可採區,但省水利廳仍於2013年和2015年違規同意嶽陽市有償出讓上述水域採砂權。(完成整改)

  (一)嶽陽市下發《嶽陽市洞庭湖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源保護區採砂問題專項整改方案》和《嶽陽市東洞庭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採砂問題專項整改方案》,嚴格按專項整改方案落實各項整改措施。嶽陽市編制《2017—2020年河道採砂規劃》,通過省水利廳技術審查,完成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並由市政府進行了審批,避開了自然保護區。嶽陽市制定了自然保護區採砂破壞生態修複方案,完成東洞庭湖保護區春風洲灘生態修復工作。

  (二)嶽陽市實現東洞庭湖水域全線停止採砂作業,涉砂船舶定點停靠於指定停泊區域。嶽陽市嚴厲打擊各類違法採砂行為,嚴格實行「責任下沉、以縣為主、部門聯動、日夜巡查」的工作機制,三個涉砂重點縣共組織300多人,開展巡查1000多次。2017年以來,嶽陽市水務局聯合公安、海事等部門先後多次組織開展「嶽陽市擴大化清江行動」「嶽陽市規範河道採砂秩序集中整治行動」「洞庭湖環保突出問題集中整治月行動」等大規模聯合執法行動,特別是2017年10月份開展「嶽陽市聯合打擊洞庭湖、長江水域非法採砂違法犯罪專項行動」以來,以「打擊岸水勾結團夥」為目標,以「抓現行、查舊帳、追刑責」為手段,水陸合圍,縱深打擊,先後開展9次40人以上警力的打擊盜採行動。2017年以來,共抓獲盜採船隻170艘,切割27艘盜採船採砂機具,治安拘留36人,刑事拘留70人,逮捕43人,判處有期徒刑8人,有力維護了河道採砂的正常秩序。

  二十五、常德市蔣家嘴鎮財富嘴村周邊水域位於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實驗區,且不在規劃可採區,但省水利廳仍於2013年和2015年違規同意常德市有償出讓上述水域採砂權。(完成整改)

  (一)常德市出臺《常德市河道採砂問題專項整改方案》和《常德市砂石碼頭(堆場)專項整改行動方案》,對全市範圍內河道採砂和砂石碼頭(堆場)情況進行調查摸底,有計劃、有步驟、分階段開展清理整治工作,強化源頭管控措施,加強日常巡查,加大執法打擊力度,嚴厲打擊非法採砂行為,確保常德市河湖(庫)、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水域各類違法違規採砂行為得到有效制止。同時,編制《2017—2020年河道採砂規劃》,通過省水利廳技術審查,完成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並由市政府進行了審批,避開了自然保護區。

  (二)漢壽縣政府依法取締平湖區財富嘴河段河道砂石開採行為,採砂公司停止採砂作業,兩條採砂船拖離西洞庭湖湖區,並與採砂業主解除了採砂合同。漢壽縣成立由縣水政監察大隊、縣砂石治安大隊、溼地保護局執法大隊等多部門組成的聯合打擊非法採砂專項行動小組,對不配合整改的採砂船業主進行依法嚴厲打擊。

  (三)常德市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層層壓實責任,時刻保持高壓態勢開展集中整治和清理,嚴肅查處和打擊轄區內非法採砂行為,共處理非法採砂案件24起,拘留15人,判刑4人。加強對採砂船隻的管理,洞庭湖區所有涉砂船隻全部集中停靠,實行24小時專人監管;所有無證採砂船隻,全面實行暫扣、封存或拆除違法採砂設備,全面取締非法船隻;嚴格管理外省籍採砂船隻,所有滯留洞庭湖水域的外省籍採砂船,督促其限期離境;對所有涉砂船隻,由地方政府組織安裝衛星定位設施,實現船隻全天候動態監控。

  (四)按照「只出不進」原則,截至2017年11月8日,西洞庭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32個砂石碼頭(堆場)及碎石場全部清場整治完畢。

  二十六、2013年以來省水利廳還違反自然保護區管理規定,4次審批同意涉及張家界大鯢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水域範圍內的採砂權出讓方案。(完成整改)

  (一)2017年8月,省水利廳下發了《關於全面禁止在自然保護區範圍內進行河道採砂活動的通知》,在《湖南省河道採砂管理辦法》中增加了禁止在自然保護區採砂的條款。

  (二)張家界市對大鯢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水域範圍內非法採砂行為進行全面摸底,逐個項目實地核查。

  (三)張家界市出臺了《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涉湖南張家界大鯢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非法採砂項目整改方案》,市水利局下發《關於迅速拆除29個河道採砂項目的通知》,大鯢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水域範圍內29個採砂項目全部關停取締,拆除採砂船53艘、運砂船130艘,拆除35個砂石分選場的設施設備,29個採砂項目生態基本得到恢復,補償資金達1.1億元。同時,張家界市水利局下發《關於廢止河道採砂規劃的通知》,廢止由市政府批覆的4個採砂規劃。2018年1月12日,市政府出臺《關於全面禁止河道採砂的通告》,明確全市範圍內的所有河道全面禁止採砂行為,對違反通告規定行為,嚴格依法依規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十七、省國土資源廳2013年以來違規設置涉及自然保護區的探礦權23宗;違規發放涉及自然保護區採礦權15宗。(完成整改)

  (一)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湖南省自然保護區內採礦權退出處置方案》和《湖南省自然保護區內探礦權退出處置方案》(以下簡稱「兩個方案」),明確退出方式、程序、步驟、責任分工、補償標準等。省國土資源廳按照兩個方案要求和自然保護區範圍坐標,對相關礦業權與保護區重疊情況進行了進一步比對,確定24宗探礦權和16宗採礦權涉及自然保護區。

  (二)省國土資源廳組織對涉及自然保護區的礦業權進行調查摸底,對採礦權、探礦權逐個核查了設置時間、許可證有效期限、與保護區重疊面積、礦山建設、勘查投入、礦權取得等情況。在調查摸底基礎上,會同省財政廳、省環保廳、省林業廳、省農委和省政府法制辦等相關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印發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涉及自然保護區的省級發證採礦權處置意見的函》和《關於印發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涉及自然保護區的省級發證探礦權處置意見的函》,對採礦權、探礦權逐宗明確退出處置方式、省級補助金額、責任主體等。目前,16宗採礦權中,1宗已在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前註銷退出,2宗因常寧市大義山保護區調整範圍已不涉及保護區,6宗直接關閉註銷或整體退出的,已全部由當地政府作出關閉決定,已封閉礦山井口,採礦許可證已註銷;7宗部分避讓退出的,已實地核查確定了新的礦區範圍,並已辦理礦區範圍變更登記手續。24宗探礦權中,21宗整體退出的,已全部完成註銷退出;3宗部分避讓退出的已籤訂協議並辦理了勘查範圍變更登記。

  (三)為確保今後不再在自然保護區內設置礦業權,省國土資源廳組織對第三輪礦產資源規划進行了全面梳理,與各類保護區有機銜接,凡存在衝突的及時修改調整規劃;要求相關技術單位及時收集、整理各類保護區規劃範圍新設、變更等信息,並將其納入礦產資源規劃。建立礦業權與相關保護區規劃及礦產資源規劃「查重」制度,規範內部「查重」工作流程,確保不漏查、錯查。進一步加強礦業權審批管理,在辦理各類採礦登記時,要求礦業權人提交相關保護區縣級主管部門的意見,對涉及相關保護區的,不予審批或徵求省級保護區主管部門的意見後審批。

  二十八、《湖南省長株潭城市群生態綠心地區保護條例》明確要求,省國土資源廳應組織對「綠心」地區建立前已設立的採礦權予以清理,但截至督察時清理工作沒有取得明顯進展,而且一些縣(市)國土資源部門還違規為11家企業辦理採礦權延續手續。(完成整改)

  (一)省國土資源廳下發《湖南省國土資源廳關於長株潭「綠心」地區違規設置採礦權問題整改實施方案》,會同長沙、株洲、湘潭三市政府召開長株潭「綠心」地區採礦權清理整治工作聯席會議。

  (二)長沙市印發了《長株潭城市群生態「綠心」地區內違規延續採礦權問題清理整治方案》,明確責任單位和完成時限。雨花區政府、天心區政府對轄區內的違規延續採礦權的6家礦山企業下達了關閉決定;長沙市國土資源局積極指導雨花、天心兩區國土資源分局對6家礦山企業採礦許可證全部進行了公示註銷。雨花區4家企業自2013年已停止採礦行為,天心區2家企業自2014年也已停止採礦,上述6家企業的採礦設備均已全部拆除清理到位。對《長沙市第三輪礦產資源規劃(2016-2020年)》進行了再次修訂,將「綠心」地區設置為禁止開採區,從源頭上建立了「綠心」地區內礦業權的禁入機制,構建了「綠心」地區和各類保護區的行政審批長效機制,該規劃已於2017年11月13日獲省國土資源廳批覆。

  (三)株洲市出臺了《株洲市落實長株潭「綠心」地區違規設置採礦權問題整改工作實施方案》,明確整治目標、原則、內容、職責分工、整改和保障措施,先後組織對「綠心」地區內的3家採礦企業實施停工停產,並對「綠心」地區的採礦權予以註銷,不再辦理採礦、環保、安全生產等相關審批手續,並迅速對「綠心」地區內採礦權企業進行後續整治工作。按照《生態「綠心」地區採礦項目退出工作協調會議紀要》要求,認真開展「綠心」地區3家採礦權退出企業生態修復工作,已將其納入《株洲市「綠心」地區工業項目退出分類處置方案》一併組織實施,現株洲市正在編制生態修複方案,此項工作正在穩步推進中。加快建立長效機制。株洲市本級行政區域內不再新設砂石、石灰石、建築用石料、磚瓦用頁巖、泥質粉砂巖礦等露天開採的採礦權。全面清理整頓規模以下礦山,沒有達到最低生產規模的礦山不再辦理變更、延續登記等手續,到期自行關閉,嚴厲打擊無證勘查開採行為。對關閉退出的礦山企業,及時吊(注)銷採礦許可證。嚴格落實第三輪礦產資源規劃(2016-2020年),從源頭禁止設置礦業權。繼續加強巡查力度,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制止、及時處罰,嚴控新問題出現,確保「綠心」地區生態環境安全。

  (四)湘潭市制定了《湘潭市清理整治長株潭城市群生態「綠心」地區礦業權整改方案》,明確了採礦權退出工作責任主體、整治目標、內容、方式、時限、措施要求。對全市「綠心」地區內採礦權進行了調查摸底,全市範圍共有湘潭縣李家採石場有限公司和湘潭洪順建材有限公司位於「綠心」地區內。通過整治,2家礦山企業已全面停工停產,生產設施設備已拆除併集中堆放,湘潭縣政府向2家礦山企業下達了《礦山關閉決定》,湘潭縣國土資源局向2家礦山企業下發了《註銷採礦許可證的通知》。2017年5月,湘潭縣紀委縣監察局出具了《關於對湘潭縣李家採石場有限公司和湘潭洪順建材有限公司有關環保問題實施責任追究的調查情況報告》,已對相關人員進行了責任追究。

  (五)目前,「綠心」地區11宗採礦權已全部退出,採礦許可證已全部註銷,其中6宗已按要求實施了礦山關閉,5宗利用外來原料加工生產的企業,已納入一般性工業企業退出範圍,將按相關政策限期退出。

  二十九、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在淘汰落後產能工作方面不嚴不實,審核把關和現場檢查不到位。根據審計署審計報告,2013-2014年,汨羅市錢江銅業等7家銅冶煉企業採取虛假淘汰、偽造政府公文等手段,弄虛作假申報淘汰產能17.01萬噸,套取中央獎勵資金5715.35萬元。督察組現場抽查汨羅市金龍銅業有限公司有關情況,該公司上報淘汰計劃並領取獎勵資金的兩臺3平方米密閉鼓風爐,經現場核實實際面積不足1平方米,且只拆除1臺。(完成整改)

  (一)省經信委印發了《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方案》,加強對嶽陽汨羅市的督導督辦,要求限期淘汰反饋意見中提及的落後生產設備,嶽陽汨羅市的鼓風爐已於2017年8月4日予以拆除;對7家銅冶煉企業虛報淘汰落後產能套取獎勵資金的問題在全省進行了通報,並舉一反三,對2013年以來印發的5300餘份文件進行了清理審核,糾正違反環保法精神的有關文件。

  (二)省財政廳收回汨羅市銅冶煉行業2013-2014年相應的淘汰落後產能獎勵資金5715.35萬元。省財政廳和省經信委聯合重新研究修改了《關於加強淘汰落後產能計劃及資金申報審核工作的通知》,對規範工作程序、加強審核、建立後續監管工作機制等方面再次進行了強調。汨羅市針對項目申報過程中存在的制度缺陷,重新建立了項目申報部門聯審和責任追究制度。

  三十、永州市尚有92家冶煉廠使用小高爐和礦熱爐生產錳鐵和富錳渣,郴州市嘉禾縣116家鑄造企業使用沖天爐生產,這些均屬於落後產能且汙染嚴重,但湖南省經濟與信息化委員會未將上述企業納入淘汰計劃。(完成整改,持續推進)

  (一)郴州、永州兩市制定了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永州全市92家冶煉企業,其中需關閉拆除的84家企業已全部實行「兩斷三清」,可恢復生產的8家企業(其中,正在生產企業5家,停產檢修企業3家)已按相關要求整改到位。郴州市116個沖天爐已全部拆除到位;嘉禾縣舉一反三,將沖天爐淘汰標準由3噸以下提高到5噸以下,累計拆除196家鑄造企業的251個沖天爐。另有10個鑄造企業未拆沖天爐10個(系5噸以上和殭屍企業或已明確要退出的企業),均已按相關政策斷電停產。郴州市、永州市相關部門組織執法力量分別對全市鑄造企業嚴格巡查,企業所在地鄉鎮或園區加大了巡查力度,防止出現死灰復燃。

  (二)省經信委重新研究修改了《關於加強淘汰落後產能計劃及資金申報審核工作的通知》,對規範工作程序、加強審核、建立後續監管工作機制等方面再次進行了強調。省淘汰辦對各市州政府下發緊急通知,要求各市州人民政府對2013年以來公告內企業開展「回頭看」,立即組織對淘汰落後產能工作及資金獎補工作進行全面清理;對轄區內存在的不符合產業政策的小高爐、礦熱爐、沖天爐等落後工藝設備開展摸底排查和整改。

  三十一、湘潭市環境問題突出,但黨委政府研究不多、部署不力,2013年至2016年,市委常委會研究議題累計數百個,只涉及2個環保議題。(完成整改)

  (一)2017年8月29日,湘潭市委、市政府向省委、省政府呈報《關於對中央第六環保督察組督察反饋問題作出深刻檢查和說明的報告》,就環境突出問題和對環保工作研究部署不力問題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檢查。

  (二)湘潭市制定《關於在市政府常務會議議題中增加環保工作議題數量的整改措施》,由市環保局於2018年初根據年度工作計劃制定全年度環保工作擬提交市政府常務會議議題報送計劃,市政府辦統籌安排,嚴格審核把關,原則上將環保議題安排在靠前的位置;會上儘量安排較為充裕的時間,確保環保議題審議充分,達到預期效果;在會後的跟蹤督辦上,承辦部門必須遵照執行和抓好落實,由市政府督查室抓好督查督辦,確保議定事項落實到位。2017年以來,市委常委會會議共23次研究環保工作。

  (三)湘潭市對轄區內突出環境問題進行全面排查摸底,印發《全市突出環境問題梳理情況表》《關於加快開展突出環境問題和環境信訪問題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關於繼續加強中央環保督察組交辦信訪件辦理和突出環境問題整改工作的通知》《關於集中交辦中央環保督察組反饋我市突出環境問題整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市委書記、市長多次部署調度突出環境問題整改工作,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環委辦聯合組織開展專項督查,市環督辦就突出環境問題多次下發相關問題整改交辦、督辦函,市環保局聯合相關職能部門開展涉氣、涉水、涉危等專項行動,紮實推進全市突出環境問題整改工作。

  三十二、湘鄉市湘潭鹼業有限公司是當地龍頭企業,在線監控設備運行不正常,長期超標排放,2016年以來監督性監測就有5次超標排汙,其中氨氮最高超標28倍。為讓企業通過備案,湘潭及湘鄉兩級政府為企業站臺,2016年12月兩級政府在出具企業備案申報文件時均弄虛作假,明文寫到該企業「通過多年在線監控運行及各級環境保護監測站監督性監測表明,汙染物能夠實現達標排放」。(正在整改)

  (一)2017年8月18日,省政府辦公廳公布《關於修改廢止不符合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要求文件規劃的通知》,廢止《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清理整治環保違規建設項目的通知》(湘政辦發〔2015〕111號)。經對湘潭鹼業有限公司備案問題、整改情況進行複查覆核以及法制審核,目前該企業不能進行備案管理。

  (二)2017年8月7日,湘潭市組織環保、公安部門赴湘潭鹼業有限公司進行現場聯合執法檢查,對該公司存在廢水廢氣超標排放的違法行為嚴肅查處,湘鄉市環保局依法實施行政處罰,罰款21.2萬元,移送公安機關行政拘留1人;2017年8月22日,下達《責令停產整治決定書》,責令企業停產整治,並將查處情況向社會公開。

  (三)湘鄉市委、市政府先後5次召開會議討論研究,明確依法責令湘潭鹼業有限公司停產整治,要求企業迅速列出問題整改清單,制定整改方案或異地搬遷方案並實施後方能生產。湘潭鹼業有限公司於2017年8月26日委託湖南三方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編制了《湘潭鹼業有限公司重點環境問題整改方案》,投資2000餘萬元,完成煙氣監測平臺建設、2臺35T/H燃煤鍋爐電布袋除塵改造、型煤製作區域設施(含烘乾爐、除塵系統)升級改造、危險廢物倉庫改造、防雨防滲渣庫等汙染防治設施整改。

  三十三、針對湘潭電化科技有限公司拒絕環保檢查的行為,2015年12月湘潭市政府在向全市通報查處情況時,為維護企業利益,將本應主送103家相關單位的通報文件僅印發6份,除主送環保部和肇事企業外,其餘4份全部用於存檔。(完成整改)

  (一)湘潭市政府督查室聯合市環保局對湘潭電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開展專項督查,對公司進行全面環境執法檢查,檢查中未發現環境違法行為。同時,湘潭市環保局進一步加強對該重點汙染源日常監管工作,除按照相關要求開展隨機抽查外,不定期組織現場檢查。

  (二)湘潭市政府辦再次印發《關於湘潭電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拒絕環保執法檢查有關情況的通報》,在全市範圍內進行通報。同時,市政府對相關類似文件進行清查,市領導在相關會議上進行部署,杜絕類似情況再次發生。湘潭電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拒絕環保檢查的相關人員作出了嚴肅處理。

  三十四、湖南新新線纜有限公司未執行環保「三同時」制度,存在廢氣擾民等問題,2015年12月在立案調查時,湘潭市高新區管委會在企業申請免除處罰的文件上簽字蓋章,建議湘潭市環境保護局免除處罰,湘潭市環境保護局違規予以同意。(完成整改)

  (一)2017年8月2日,湘潭市環保局重新啟動辦理涉事企業環境違法行為行政處罰案件,9萬元罰款已經履行到位。湘潭市組織對湖南新新線纜有限公司進行全面環保執法檢查,目前該企業守法意識明顯增強,二期已通過「三同時」驗收,環保設施均保持運行,監測數據均達到國家排放標準。

  (二)湘潭高新區制定關於落實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實施方案,強化工作措施,細化工作責任,明確整改時限。湘潭高新區就存在的工作問題向湘潭市委、市政府做出深刻反省,並向市委、市政府提交檢查材料。同時,通過此問題深刻汲取教訓,進一步建立健全全區環境保護各項制度,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要求,壓實街道、社區環保監管責任,加大對湖南新新線纜有限公司和園區其他企業的日常監管,深入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切實強化對工業汙染源的日常監管,嚴肅查處超標排放、無證排汙等違法行為。

  三十五、湘潭市政府及國土資源、規劃、環境保護等有關部門違反《湖南省長株潭城市群生態綠心地區保護條例》有關規定,對位於綠心禁止開發區範圍內的湘潭市富力城項目辦理相關行政許可手續,該企業違規佔地約200畝。(完成整改)

  (一)湘潭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由常務副市長任組長的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全力推進整改工作。2017年8月,湘潭市初步完成《富力城涉綠整改方案》;10月,正式制定《「富力城項目涉綠問題」整治方案》。

  (二)湘潭市富力城項目對涉綠部分建築全面查封、圍擋封閉,施工隊伍停止施工並全部撤離,工人勞資問題全部妥善處理到位;市規劃局會同市城管執法局進行了建築現狀測量,出具了規劃實施影響評估報告,並於2017年10月25日出具了違法建設認定書,市城管執法局於10月27日下達了限期拆除告知書。富力城主動拆除了16棟低層違法建築,並完成黃土覆蓋和草皮復綠工作。對於涉綠的78畝人工湖,湘潭市城管執法局對湖南隆平九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依法給予1.56萬元處罰。鑑於人工湖主體為開放水域,周邊已完成綠化和景觀提升,且綠化、附屬建築均為景觀設施,湘潭經開區與湖南隆平九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籤訂了協議書,將人工湖的使用權和管理權移交政府相關部門進行管理,作為沿江風光帶附屬景觀及休閒公共設施,對廣大市民開放。對於涉綠的59畝違建古鎮,已於2018年6月30日全部完成了違規建築的拆除,7月10日完成了黃土覆蓋平整。

  三十六、長沙市綜合樞紐工程應在蓄水前將嶽麓汙水處理廠每天30萬噸的尾水排口移至壩址以下,並完成長沙鉻鹽廠汙染土地修復工程。但長沙市不重視、不作為,直到2017年初蓄水近5年後,才動工建設尾水排口遷移工程。市政府承諾於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的長沙鉻鹽廠土地修復工程至今尚未立項,存在較大的環境安全隱患。(達到序時進度,持續推進)

  (一)關於嶽麓汙水處理廠尾水排口遷移工程(完成整改)。嶽麓汙水處理廠尾水排放工程投資概算約8.7億元,包括尾水排放管道和尾水提升泵站兩部分。其中,尾水排放管道設計起點為嶽麓汙水處理廠排口,終點為溈水河口,全長約20.2公裡。尾水提升泵站與高沙脊泵站合建,由高沙脊電排、高沙脊自排、高沙脊堤防以及尾水調蓄池和活動水壩四大部分組成,尾水出水標高為37.50米,溈水河口水位在31米(遠期28米,下同)以下時靜壓自排;溈水河口水位在31米以上時抽排。該項目於2018年1月31日實現試通水,於2018年2月26日實現全面正式通水。

  (二)關於長沙鉻鹽廠汙染土壤修復工程(達到序時進度,持續推進)。原長沙鉻鹽廠汙水處理站於2017年10月20日通過環境保護竣工驗收,目前運行情況良好,出水穩定達到《汙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一級標準,實現處理能力2000噸/天。原長沙鉻鹽廠鉻汙染土壤修復項目(重汙染部分安全處置)已按期完成,並於2017年11月20日通過環境保護竣工驗收,完成重汙染土壤挖運1.2萬噸、建築垃圾清運1342噸、脫水底泥挖運0.2萬噸,合計1.5萬噸。

  長沙市於2017年8月18日完成汙染治理整體立項工作(長沙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原長沙鉻鹽廠鉻汙染整體治理項目立項的批覆》),整體治理方案初稿已於2017年12月25日編制完成。2018年5月14日,長沙市環保局出具了對《原長沙鉻鹽廠汙染土壤修復技術方案》工程技術初審意見(長環函〔2018〕141號)。目前,小試試驗工作已全部完成,小試試驗報告已通過專家評審;中試試驗項目已完成總工作量的75%,完成五種技術試驗場地建設和驗收工作,各試驗技術進入運行監測階段,並穩定運行;可行性研究報告已通過評審,環評報告、水土保持方案需按照專家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已於8月啟動整體治理項目造價編制工作。

  三十七、衡陽市南嶽衡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範圍內有8家高嶺土和鈉長石開採企業長期作業,經環境保護部督查後,衡陽市政府原計劃依法關閉,但2013年3月,市政府召開專題會議,推翻關閉方案,擬通過調整自然保護區邊界和範圍的方式規避違規開礦問題。2015年以來,衡陽市國土資源局及衡山縣有關部門仍違反規定,為保護區內7家企業辦理採礦許可證延續登記。(完成整改,持續推進)

  (一)衡陽市委、市政府先後召開7次專題會議研究南嶽衡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問題整改,衡陽市、南嶽區分別制定了整改方案,市委、市政府領導多次赴南嶽衡山現場督查。針對違法違規問題專門建立了問題管理臺帳、整改問題清單、整改銷號清單3套問題臺帳,做到一個問題、一套方案、一名責任人。目前,保護區內17家開礦企業(衡山縣境內12家、衡陽縣境內4家、南嶽區境內1家)已全部停產,並開展礦山生態復綠工作,南嶽區、衡陽縣已全面完成自然保護區內5個礦山開採企業礦區的生態恢復工作,種植林木、草皮530多畝,成活率達到96%。衡山縣已按照生態恢復工程實施方案完成復綠及種植草皮、撒播草籽800餘畝,基本完成自然保護區內礦點的生態恢復工作。原國家環保部通報的2015年2月至2016年2月新增92個人類活動點(南嶽區內29個、衡山縣58個、衡陽縣5個),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涉及保護區違法違規建設項目共有2個(南嶽區樟樹橋公益性墓地和湖南輝廣農業生態綜合開發有限公司茶場),南嶽區樟樹橋公益性墓地大部分建築已被拆除,場地環境整治和植被恢復工作全面完成,恢復植被13畝;南嶽區環保局和南嶽衡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對南嶽區民政局分別下達了《環境保護行政處罰決定書》和《林業行政處罰決定書》,分別罰款7.7萬元和7萬元。湖南輝廣農業生態綜合開發有限公司完成受損土地生態復綠工作。衡陽市在保護區邊界設立了區界碑4塊、界樁258個,標識標牌30塊,做到了保護區邊界清晰、管理規範。

  (二)衡陽市政府建立了由衡山縣、衡陽縣、南嶽區政府及市環保、林業、國土資源、水利、安監、公安等部門為成員的協作共管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解決自然保護區協作共管中的重大問題,成立了多部門聯合的專項行動小組,進行聯合督查。各縣市區建立健全了專項行動工作機制,採取政府牽頭、多部門檢查與自然保護區管理局自查相結合的方式,組織開展本行政區域內專項行動。

  (三)衡陽市認真開展責任倒查,實施責任追究50人,其中,由市紀檢監察機關追責11人(處級幹部5人、科級幹部6人),由南嶽區紀檢監察機關追責39人(誡勉談話21人,約談18人)。

  三十八、郴州市政府2015年6月召開專題會議,就市環境保護局立案查處中國五礦集團下屬湖南瑤崗仙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和湖南柿竹園有色金屬有限責任公司環境違法行為問題進行研究,並以會議紀要形式要求市環境保護局暫不處罰、暫不移送公安機關處理,違規幹預環境執法。(完成整改)

  (一)郴州市出臺《關於開展清理幹擾環境監管執法文件和土政策的通知》和《關於進一步加強環境執法工作的通知》,在全市範圍內開展清理幹擾環境監管執法文件和土政策的行動,按照「誰起草、誰清理、誰負責」的原則,對2013年以來規範性文件、會議紀要以及在實際工作中形成的有關環保方面未成文規定等進行全面排查清理,印發了《關於廢止郴政辦函〔2016〕25號文件的通知》,全面清理糾正了幹擾環境執法行為。建立健全環境監管執法長效機制,要求各縣市區按照「全覆蓋、零容忍、明責任、嚴執法、重實效」的總體要求,制定了本轄區內加強環境執法工作方案,以問題為導向,精準發力,重點針對採選、造紙、化工、冶煉等行業及涉及危險固廢類企業深入開展專項檢查行動,2017年全市開展十餘項環保專項執法行動,共立案查處各類環境違法案件234起,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197份,罰款1512.6萬元,下達《環境監察通知書》22份,共辦理按日計罰案件1件,查封扣押25件,限產停產1件,移送案件34件,其中行政拘留案件28件,行政拘留47人,涉嫌犯罪案件6件,刑事拘留22人。其中行政處罰立案數是2016年的2倍,罰款金額首次突破1000萬元。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在網上實行了分批公開。同時進一步加強環保隊伍建設,深化環境執法體制改革,積極推進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將環保執法機構列入行政執法保障序列決定,強化環境執法,嚴查環境違法行為。

  (二)郴州市出臺《關於廢止郴府閱〔2015〕38、60號會議有關環保事項的通知》,廢止兩個會議紀要中幹擾環境執法的議定事項,取消行政處罰中止程序,繼續依法依規對企業違法行為予以處罰,重新啟動辦理涉事企業環境違法行為行政處罰案件,依法處罰合計114.2萬元。

  (三)省環保廳聯合郴州市環保部門,對柿竹園、瑤崗仙開展專項環境執法檢查,全面排查其環境安全隱患和是否存在環境違法行為,監測數據顯示外排廢水達標排放。

  三十九、南方石墨有限公司石墨三礦、煤五礦等多個礦區因環境違法行為被郴州市、桂陽縣環境保護部門立案調查,並已下達《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但2015年8月郴州市政府又以會議紀要形式要求環境保護部門暫緩執行。(完成整改)

  郴州市對涉事企業南方石墨公司加大環境監管執法力度,督促企業對環境隱患進行整改,並多次對轄區內採選冶煉、化工企業組織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嚴肅查處違法行為。郴州市出臺《關於廢止郴府閱〔2015〕38、60號會議有關環保事項的通知》文件,廢止兩個會議紀要中幹擾環境執法的議定事項,取消行政處罰中止程序,繼續依法依規對企業違法行為予以處罰,重新啟動辦理涉事企業環境違法行為行政處罰案件,依法處罰合計48萬元。

  四十、東江湖是重要飲用水水源地,但2014年其一級保護區內違規建成98棟木質別墅,當地不僅不依法處置,反而通過補辦手續試圖將項目合法化。(完成整改)

  郴州市多次召開市委常委會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中央環保督察整改調度會和座談會,對該問題進行研究。資興市制定了《逸景營地項目整改工作方案》,成立了專項工作領導小組,2017年12月6日,資興市政府依程序作出了《關於取締東江湖兜率島逸景營地項目的決定》;按照有關要求,逸景營地公司自行停止了營業,清退了員工,清理了現場有關經營物資;市經信、商務、電力部門對逸景營地實行斷電;海事部門收回經營航線,封閉遊客碼頭,將運營旅遊船艇拖至指定區域封存;國稅、地稅部門註銷稅務登記證,收回相關的票據;衛計執法部門註銷《衛生許可證》,拆除了衛生許可證公示牌;市場質量監督管理部門下達《責令限期辦理經營範圍變更登記通知書》和《撤銷餐飲服務許可證決定書》;食藥工商質監部門對旅遊觀光電瓶車實施集中封存;東江湖風景名勝區管理部門、市環保部門設置「營地關閉、禁止遊覽」標誌20多塊;組織對營地進行了清理;印發了《東江湖逸景營地關停值守巡查方案》,由各部門按照職責實施值班巡查。制定了《郴州東江湖兜率島逸景營地項目拆除工作方案》,截至目前,所有111棟建築物已經全部拆除到位,拆除面積共計1.2萬餘平方米,拆除後的建築垃圾已全面清理完畢,並實施了拆除地土地整理、覆土、植樹、播種等生態復綠工作。

  四十一、與2013年相比,2016年洞庭湖Ⅲ類水質斷面比例從36.4%下降到0,出口斷面總磷濃度由0.047毫克/升上升至0.093毫克/升;11個可比斷面中5個水質下降,嶽陽樓、洞庭湖出口、東洞庭湖、扁山4個斷面水質由Ⅲ類惡化至Ⅳ類,南嘴斷面水質由Ⅳ類惡化為Ⅴ類,形勢不容樂觀。(達到序時進度,持續推進)

  (一)加強組織領導。2017年9月26日、2018年2月8日,省委書記杜家毫兩次組織召開洞庭湖治理專題會議;2017年10月9日,省長許達哲組織召開洞庭湖生態經濟區建設領導小組會議;2017年11月1日,杜家毫同志主持召開省市縣鄉村五級幹部電視電話會議,就洞庭湖生態環境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再推進、再落實。組織長沙、嶽陽、常德、益陽四市制定《洞庭湖區水環境治理專項整治方案》,重點推進溝渠塘壩清淤增蓄、畜禽養殖汙染整治、河湖圍網養殖清理、河湖沿岸垃圾清理、重點工業汙染源排查整治五大專項行動。在全省範圍內全面實行河長制、湖長制,由省長許達哲任總河長,其他省領導分別兼任相關河湖的河湖長;各市州、縣市區相應落實河長制、湖長制要求,由相應領導任總河長、副河長及轄區內的河湖長,形成了五級河長制、湖長制,建立完善「河長制」工作機制和責任體系,出臺《河長會議制度》《河長制信息共享制度(試行)》《河長制工作督察制度(試行)》《河長制工作考核辦法(試行)》《河湖日常監管巡查指導意見》等配套制度文件,全面加強全省河、湖管理。2018年2月13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統籌推進「一湖四水」生態環境綜合整治總體方案(2018—2020年)》。

  (二)加強部門協同。省紀委會同省委組織部在全省部署開展清理國家公職人員違規參與涉礦等六類經營性活動專項整治。省發改委、省水利廳、省環保廳等9個省直職能部門結合各自實際,分別制定了專項整治措施。省水利廳制定了10條整治措施。省環保廳堅決禁止在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和緩衝區內建設項目,嚴格落實生態紅線管控措施;針對農村環境綜合整治,以整縣推進為主要方式,目標在2018年底前,完成洞庭湖區20個縣市區整治驗收工作,2019年底前,完成洞庭湖區所有縣市區整治驗收工作,2020年實現洞庭湖區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全覆蓋;組織開展2017「環湖利劍」環境執法專項行動,對環洞庭湖區企業實行「全覆蓋」「拉網式」排查,按照「關閉一批、查處一批、移送一批」總體要求,重點針對涉水工業企業、工業園區和集中汙水處理廠等開展執法,排查企業2208家,查處涉嫌環境違法企業259家。省林業廳指導湖區三市政府2017年底前全部清除洞庭湖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內歐美黑楊。截至2017年底,省農委組織完成洞庭湖養殖環境專項行動。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提出到2020年實現建制鎮汙水處理設施全覆蓋。省交通運輸廳對查處的船舶載運危險化學品違法違規行為頂格處罰。省衛生計生委提出到2020年實現農村飲用水監測範圍全覆蓋。省經信委堅決關閉淘汰落後產能和汙染嚴重企業。

  (三)地方全力推進。益陽市共退出畜禽養殖場3448家,欄舍面積138.2萬平米,畜類65.1萬頭,禽類114.7萬羽;關停散亂企業412家;退出網箱3萬餘口。資江流域溝渠疏浚14條、塘壩清淤26處,洞庭湖支流浩江湖完成入湖排汙口截流;清除大通湖圍網118公裡,開展大通湖生態修復和環境整治。常德市共落實各類資金約9.4億元,還爭取到重點流域治理專項基金項目12個、近10億元;完成洞庭湖水環境綜合治理「五大專項行動」主體任務,累計清理溝渠1.8萬餘條、近2萬公裡,清理塘壩1.6萬口;全市「洞庭湖區兩個1000米」範圍內退出規模養殖場和專業養殖戶2394戶、132.6萬平方米;拆除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水產養殖網箱1.2萬口、32.3萬平方米,拆除公共水域矮圍和網圍30處、4.9萬餘畝;拆除公共水域網箱5684口、26.2萬平方米。清理河道湖泊沿岸垃圾4.1萬噸;整改汙染企業101家,整改入湖入河排汙口34個,關閉汙染企業190家。嶽陽市2017年通過開展「五大專項行動」共完成清淤渠道2674條、5546.1公裡,清淤塘壩1449處;累計關停或搬遷禁養區畜禽養殖場2513戶、退養欄舍面積80萬平方米;拆除矮圍、網圍20處;累計清理河湖沿岸、灘涂、水面的生活、建築垃圾、水面漂浮物等596餘萬噸;排查重點入湖、入河排汙口144個;排查重點工業企業397家,關停5家,要求整改33家。長沙市望城區於2017年12月底前完成「五大專項行動」,其中完成了1.5萬口農村重點堰塘、3450公裡溝渠清淤疏挖;對不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規模養殖場全面退出;全區一級水源保護區內網箱養殖全部退出;對望城區內湘江沿岸及相關河流沿岸的垃圾開展清理;排查入湖、入河排汙口13個,共開展碧水、春雷等執法行動70餘次,排查流域涉水企業300餘家,查處環境違法企業118家,罰款345萬元。

  洞庭湖水環境質量有所改善,湖體總磷平均濃度由2016年0.084mg/L下降為2017年0.073mg/L,7個主要河流入湖口斷面中,5個斷面的總磷濃度呈下降趨勢。

  四十二、洞庭湖沿岸有各類砂石碼頭堆場84個,其中83個未辦理環評手續,共侵佔岸線11.1公裡,侵佔洲灘1545畝。東、西洞庭湖2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168塊洲灘、湖泊等溼地資源被周邊縣區及保護區管理局外租他用,其中64處外租合同為2013年後籤訂。外租後溼地功能改變,嚴重破壞湖區自然生態。(完成整改)

  常德市制定《常德市砂石碼頭(堆場)專項整改行動方案》,要求全市河湖沿岸所有砂石碼頭(堆場),嚴格按照「取締一批、規範一批、提升一批」的步驟開展整改,建立長效管理機制。漢壽縣制定了《關於西洞庭湖自然保護區(實驗區)內砂石經營場所(碼頭)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由縣水利局、縣環保局、縣林業局等多部門組成的聯合執法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對全縣沅、澧水及目平湖沿岸所有砂石碼頭及碎石場進行了全面調查清理。截至2017年11月8日,西洞庭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32個砂石碼頭堆場及碎石場全部清場整治完畢;截至2017年12月8日,漢壽縣關閉所有67個砂石碼頭堆場及碎石場(含自然保護區內32個)。各縣市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明確責任,時刻保持高壓態勢開展集中整治和清理,嚴肅查處和打擊轄區內非法採砂行為,全面整改清理全市尤其是自然保護區範圍內河湖沿岸砂石碼頭(堆場)及碎石場。全市共清理砂石碼頭(堆場)及碎石場199處(其中71處為常德市自行加壓提高整改標準完成的),處理非法採砂案件24起,拘留15人,判刑4人,下達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64份,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15份,處理非法採砂船、吸砂船9條。

  嶽陽市地方海事局制定並下發了洞庭湖區整治規範砂石堆場工作方案、中央環保督察組反饋意見整改任務清單第九項問題整改工作方案,在全市範圍內開展集中清理整治。東洞庭湖自然保護區內的44處砂石堆場已關停清理完畢;市地方海事局明確了擬保留的14處砂場的坐標位置、保留條件和改造升級的標準,現在正辦理前期手續,順利通過水務、環保、林業、海事等部門聯合審批後實施改造。

  益陽市政府組織多部門對保護區進行清查,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清退;多部門聯合執法,對湖區重要河道、河段進行全面禁採,依法拆除非法砂石堆場27處。沅江市政府取締洞庭湖沿岸及相關水源地砂石堆場21個,其中一級保護區取締9個,二級保護區及其他流域取締12個,清除洲灘佔用面積22.3萬平方米,清運砂石51萬噸,拆除房屋84間2萬平方米,拆除地磅14處、洗砂設備17臺套。全市組織大小規模的執法行動47次,立案查處2宗,行政處罰32起,罰款57萬元,查扣採砂機具5具,驅離挖砂船43艘次。

  四十三、東洞庭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違規採砂問題突出,最多時採砂船多達63艘,採砂作業不斷蠶食侵佔溼地洲灘,距保護區核心區最近只有580米,越冬雁類重要棲息地雁子洲已被挖除約4000畝。2016年8月至9月,嶽陽市灝東砂石有限公司非法侵入東洞庭湖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尺八塘採砂,侵佔保護區核心區160畝。南洞庭湖採砂長期無序發展,溼地洲灘資源不斷遭到侵佔破壞。(完成整改)

  嶽陽市制定了《嶽陽市洞庭湖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源保護區採砂問題專項整改方案》和《嶽陽市東洞庭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採砂問題專項整改方案》,下發了有關禁採通知。目前,嶽陽市洞庭湖各縣市全面停採,共設立4個集中停靠點,全市124艘採砂船均按要求停靠在指定的水域。2017年以來,嶽陽市開展了多次聲勢浩大的打擊盜採專項行動,抓獲盜採船隻170艘,切割27艘盜採船採砂機具,行政拘留36人,刑事拘留70人,逮捕43人,判處有期徒刑8人,有力維護了河道採砂的正常秩序。灝東砂石公司因涉嫌非法採礦罪,公司主要負責人等7人被刑事拘留,對其違法所得進行追繳,案件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同時制定了《嶽陽縣東洞庭湖春風湖洲灘受損溼地生態修復規劃設計方案》。目前,生態修復工作已經完成。

  益陽市編制了《益陽市資水幹流及洞庭湖區採砂規劃(2017—2020年)》。組織多部門及有關縣市區政府開展打擊非法採砂聯合行動。從2016年11月至2018年4月,沅江市5次開展大規模專項整治行動,20艘釺杆船和「吸砂王」全部移泊遷入至指定水域監管,4艘工程船因水位太淺就地監管,對南洞庭湖水域非法採砂行為,累計立案42起,罰款81.9萬元,司法移送3起。

  四十四、洞庭湖後湖是我國一級保護動物野生麋鹿的繁殖基地,也是黑鸛、白鸛等5種國家一級保護鳥類的重要棲息地。2015年嶽陽市君山公園水上開發中心將後湖大面積水域外包,承包人在後湖黃花尖水域進行幹湖捕撈,造成後湖生態環境嚴重破壞。採桑湖是東洞庭湖越冬候鳥重要棲息地,2013年被當地政府租賃給經營戶種藕養蟹,候鳥越冬期間,承包方大面積挖藕作業,嚴重影響候鳥棲息覓食,生態環境至今仍未得到修復。(完成整改)

  (一)制定《嶽陽市君山後湖、採桑湖生態破壞問題專項整改方案》,與後湖承包人解除了承包合同,拆除大小矮圍4處,總面積2.1萬餘畝,拆除矮圍堤壩長度約5公裡,摧毀閘口4個。編制了《君山後湖生態修復、保護工程實施方案》,開展生態修復,加強現場巡查,防止非法捕撈。

  (二)君山區於2017年10月解除採桑湖人工栽植田藕合同。4600畝人工栽植田藕全部清除,降低子堤6820米,拆除矮圍1.4萬餘米,建成生態島2個,對兩個生態島和兩個食源補給地進行復綠,並開展生態監測和巡護工作。

  (三)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了責任追究。

  四十五、洞庭湖區自然保護區大面積種植造紙經濟林歐美黑楊問題突出,截至督察時,種植面積已達39.01萬畝,其中核心區9.05萬畝,緩衝區20.6萬畝,嚴重威脅洞庭湖水生態環境安全。(達到序時進度,持續推進)

  經核查,洞庭湖區自然保護區核心區歐美黑楊實際為7.99萬畝。

  (一)常德市建立定期調度工作機制,強力推進保護區歐美黑楊清理,截至2017年11月,完成西洞庭湖溼地保護區核心區近5.1萬畝歐美黑楊砍伐,並啟動清運和砍伐跡地修復前期工作。同時制定湖南西洞庭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緩衝區、實驗區歐美黑楊清理工作方案,方案明確2020年底前,按照3:4:3比例逐年退出保護區緩衝區、實驗區歐美黑楊。

  (二)嶽陽市制定了洞庭湖自然保護區內大面積種植歐美黑楊問題專項整改方案,於2017年底前完成了核心區內歐美黑楊的清理工作,剩餘的緩衝區與實驗區的5.28萬畝將在三年之內全部退出。2018年一季度,全市已完成緩衝區、實驗區歐美黑楊清理5686.2畝。

  (三)截至2017年12月15日,益陽市完成南洞庭湖自然保護區核心區2.8萬畝歐美黑楊砍伐任務,並於2018年啟動緩衝區、實驗區6.68萬畝歐美黑楊砍伐工作,計劃2020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緩衝區、實驗區砍伐任務。

  四十六、常德市33個排水泵站中25個直排汙水,馬家吉河受此影響水質長期為劣Ⅴ類。(完成整改)

  (一)全面排查馬家吉河排水泵站,啟動城鎮汙水管網配套建設整改工作。常德市在各泵站末端設溢流壩,截留非降雨期和小雨期汙染較嚴重來水,並根據各個泵站來水實際情況,因地制宜採用生態濾池、水泵房和一體化汙水處理設備等不同處理方案,對水質進行淨化。共有10處13個泵站(甘壋、前進-城堰、劉家橋、建設橋、雙橋崗、黃土港、東江、馱古堤、趙家碈、護城碈)配套設計了生態濾池;有2個泵站(皇木關初期雨水臨時處理設施工程、二十里舖農排泵站)同時使用了生態濾池和一體化設備處理兩種工藝並聯;有1個泵站(花山)採用了水生植物淨化工藝。常德市共計投入約2.2億元,目前33個泵站已全部完成整改並投入正常使用。

  (二)全面加強馬家吉河環境綜合整治。源頭控制點面汙染,鋪設截汙管網,加強各泵站擔負範圍內居民點生活汙水收集;實施清淤工程,對羅新溝等溝渠實施全面清淤疏浚,對各泵站前進水池內垃圾及水葫蘆進行清理,對泵站上遊河道沿線白色垃圾進行清理。源頭控制面源汙染,對馬家吉河沿線全面禁止投肥養殖,與珍珠養殖、水面承包等養殖戶解除養殖合同,拆除水體攔網設施,劃定畜禽養殖禁養區、限養區;控制農業生產化肥農藥用量,多方減少面源汙染,加強水體生態修復,實施岸帶修復工程,局部設置可對水源進行調蓄淨化的生態河岸;種植各類挺水植物、沉水植物,採取人工增氧等生態修復措施,增強水體自淨能力,恢復水體生態功能,提升渠道景觀效果。據監測數據表明,馬家吉河水質明顯改善。下步繼續加強監管,防止水質問題反彈。

  四十七、常德經開區東區生活汙水未接入德山汙水處理廠,沿途9個行政村的生活汙水、農業生產廢水以及工業生產廢水排入三崗渠,2017年1月環境監測數據顯示,三崗渠COD、氨氮濃度分別達到243毫克/升和7.33毫克/升。(完成整改)

  (一)開展三崗渠環境綜合整治。擬投入資金1.1億元,現已投入資金9000多萬元。完善東區管網建設,配套建設民建路汙水主幹管,新建太陽大道與桃林路交叉路口至民建路汙水管網,現東區汙水主幹管網已全線貫通至汙水處理廠。實施生活汙水截汙,對三崗渠沿途安置小區內部實行雨汙分流,可接入市政管網的就近接入市政管網,暫不具備條件的採用地埋式小型集中式汙水處理設備進行淨化處理;對三崗渠沿線村民集中居住區生活汙水,分類進行截汙;按化糞池新舊情況進行統一改造,新建生活汙水處理設施;對有條件(60戶以上地勢較平)的居住區,埋設管網後集中處理汙水;三崗渠沿線民建一組、八組,楓樹崗安置小區等生活汙水截汙、收集已經完成,共鋪設各類管網5100多米。加強水體生態修復,對2.7公裡三崗渠實施全面清淤疏浚,清除沿河垃圾,加固改造岸體,並通過適當種植岸邊植物、挺水植物和沉水植物增強水體自淨能力,恢復水體生態功能。

  (二)加強對沿途工業企業監管執法。全面排查轄區內尤其是三崗渠周邊6家工業企業汙染物排放情況,先後立案查處環境行政違法案件4件,罰款8.9萬元。常德市對園區工業企業開展專項排查整改,根據排查結果採取針對性的整治措施,對直排汙水、未接入市政管網的企業,責令企業整改後接入市政管網;對雨汙水錯接的企業,對相應管道進行改造;對雨汙未分流、雨汙水混接的企業,責令企業對場區內管網進行改造後接入市政管網。

  經委託專業的檢測機構檢測,三崗渠水質明顯改善,達到農用灌溉水標準。

  四十八、常德市簡易填埋的鄉鎮農村垃圾量達到100多萬噸,滲濾液未收集處置,其中10個堆放點位於西洞庭湖保護區範圍。(完成整改)

  常德市制定《中央環保督察組關於農村生活垃圾一體化處置不到位專項整治工作方案》《中央環保督察反饋農村垃圾問題整改工作指導性意見》,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長為組長的常德市城鄉垃圾一體化工作領導小組,全面推進全市農村垃圾長效管理機制建設和中央環保督察農村垃圾問題整改。全市239個農村簡易垃圾填埋場已全部完成整改,其中66個點就地進行防滲處理填埋,173個點進行清運處置。強化監督管理和監管執法,嚴厲打擊農村垃圾簡易填埋行為,防止汙染反彈,先後立案查處環境行政違法案件6件,移送行政拘留1起,罰款34萬餘元。為保證農村垃圾能夠及時有效的進行無害化處理,制定了《常德市城鄉垃圾區域化統籌處置方案》,經常德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計劃新建桃源、漢壽兩處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並對德山、澧縣生活垃圾發電廠進行技改擴建,大幅度提高常德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能力,實現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全市覆蓋。

  四十九、嶽陽洞庭湖環湖28個鄉鎮共有53個生活垃圾堆放點,垃圾堆放總量約9.6萬噸。(完成整改)

  (一)嶽陽市制定《嶽陽市洞庭湖環湖鄉鎮簡易垃圾堆放點汙染問題專項整改方案》,迅速開展農村垃圾簡易填埋排查整治工作。全市5個縣市區27個鄉鎮共有55個農村簡易垃圾填埋場,總量約9.6萬噸生活垃圾,現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嶽陽市強化鄉鎮政府和村委會責任,確保環境保護整改工作的成果得到鞏固,對重點問題和難點問題時刻保持高壓態勢,避免出現死灰復燃。明確發現新增不規範農村垃圾填埋點的,一律追究鄉鎮長和村支部書記責任。責成屬地單位和所在鄉鎮落實保潔責任和工作範圍,實現生活垃圾日產日清;建立定期巡查清理制度,防止出現新的反彈,實現垃圾整治的常態化、長效化。同時,為保證農村垃圾能夠及時有效的進行無害化處理,經嶽陽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在雲溪區陸城鎮開工新建處理規模1200噸/日的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對湘陰縣生活垃圾焚燒廠進行擴建和技改提質;批覆汨羅市新建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通過現有垃圾填埋場提質擴容和新建垃圾焚燒設施,將大幅度提高嶽陽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能力,長遠解決生活垃圾處置不當造成的環境汙染問題。

  五十、益陽市垃圾填埋場滲濾液偷排漏排,安化縣小淹鎮垃圾填埋場緊鄰資江河畔,無防滲和滲濾液收集處理設施,滲濾液直接汙染資江。(完成整改)

  (一)益陽市完成市垃圾填埋場整改,對滲濾液處理設施出口與周邊撇洪溝排口進行隔離;建設11萬立方米的汙泥傾倒應急區、飛灰填埋區;將附近金礦排水溝進行改道,修建分用排水道,防止其混入滲濾液雨水井。

  (二)安化縣對小淹鎮垃圾填埋場填埋的垃圾進行清運,共清運498車1500多噸垃圾至縣垃圾填埋場填埋,對場地進行蓋土覆綠,並設置警示標牌。同時,安化縣對鄉村垃圾採取村收集、鎮轉運、縣處理的模式進行管理和處置,杜絕類似情況發生。

  五十一、嶽陽市城區每天有約7萬噸生活汙水直排,城區芭蕉湖、東風湖等都已成為黑臭水體。(達到序時進度,持續推進)

  嶽陽市組織編制《城鎮汙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十三五」規劃》,啟動嶽陽市「海綿城市建設、黑臭水體整治及汙水管網建設三年行動」,完善城區汙水處理設施及汙水管網建設,2017-2018年完成城區80%以上的汙水管網建設任務,基本實現汙水全收集全處理。目前,全市已建成汙水處理廠27座,總處理能力已超過排水總量。制定了《嶽陽市城區每天有約7萬噸生活汙水直排,城區芭蕉湖、東風湖等都已成為黑臭水體問題專項整改方案》和《嶽陽市中心城區黑臭水體整治工作任務清單》,啟動東風湖黑臭水體整治工作,東風湖周邊的化工、冶煉行業全部搬遷,周邊的豆腐、食品小作坊和磚廠等全部關停,湖岸的建築垃圾、生活垃圾和湖面漂浮物已清除完畢,建立了蹲點巡查機制,打擊非法傾倒垃圾行為;設立水面打撈中心對東風湖水面進行日常漂浮物打撈和管理。添置移動汙水處理站,針對東風湖周邊幾處較大汙水直排口,設置了3套移動汙水處理設備(共2.5萬噸/日)應急處置直排汙水。對湖水採取了淨化措施,加快推進截汙工程,東風湖擬沿湖修建截汙幹管13.65公裡,東風湖片區已建成汙水管網4.4公裡,今年底還將建成2.2公裡管網;芭蕉湖已建成8公裡汙水管網和一座7萬噸/日的汙水提升泵站。嶽陽市將城市汙水管網建設整改工作完成情況納入嶽陽市委、市政府對各區政府(管委會)和市直有關部門的績效考核內容,對未按時完成目標任務的責任單位和個人依法依規依程序實施責任追究。

  五十二、嶽陽市巴陵石化己內醯胺廠生產廢水總磷排放濃度高達15-25毫克/升,超標29倍以上。(完成整改)

  (一)嶽陽市制定《嶽陽市巴陵石化己內醯胺生產廢水總磷超標排放問題專項整改方案》,市環保局加強環境監管執法,將巴陵石化列入重點監管對象,作為「環湖利劍」專項執法檢查的重點企業,嚴厲打擊違法排汙行為。

  (二)嶽陽市責令該企業履行整改主體責任。目前,該企業通過採取合理工藝控制、減少源頭排放、實行清汙分流、安裝應急處理設施、新建末端除磷設施、科學投放除磷藥劑等多種措施,大大增強了廢水處理系統的穩定性。從環保部門監督性檢查、應急檢查、執法檢查情況及監測數據來看,企業廢水基本實現穩定達標排放。

  (三)嶽陽市結合排汙許可證申請核發工作,督促該企業進一步完善自行監測方案,將總磷、總氮等汙染因子納入自行監測範圍,及時公示監測數據。

  五十三、常德市漢壽縣湖南省紫陽麻業有限公司等多個薴麻企業廢水長期不能穩定達標排放,部分企業廢水直接排入西洞庭湖保護區。(完成整改)

  漢壽縣組織在全縣範圍內開展薴麻脫膠企業全面執法檢查,根據檢查結果,對湖南省紫陽麻業有限公司、湖南凱倫堡竹麻科技有限公司、漢壽縣德樂紡織原料廠未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並備案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了立案處罰(分別罰款1萬元),並責令整改。對湖南廣源麻業有限公司排放廢水超標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了立案查處(處罰款6.6萬元),並責令整改。對湖南省紫陽麻業有限公司在沒有完成整改任務的情況下,擅自恢復生產,並在生產過程中停止汙水處理設施運行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了立案查處,並將該公司不正常運行設施的環境違法案件移送公安機關處理。對企業違法行為立案查處情況在政府網站進行了公開公示。常德市舉一反三,在全市範圍開展了為期三個月不達標企業專項整治行動。鑑於企業的整改現狀,漢壽縣政府對四家薴麻脫膠企業進行協商停產、轉產,組織對四家薴麻脫膠企業的生產原料、生產廢棄物等固體廢物進行了全面清理,對生產設備進行了拆除或封存,對汙水池內的生產廢水、汙泥,縣政府委託湖南金旅環保有限公司進行了專業處置。

  五十四、洞庭湖區是我國重要的生豬生產基地,年出欄量近2000萬頭,但治汙設施普遍簡陋,汙染問題較為突出。截至督察進駐時,嶽陽市飲用水水源地1000米範圍內,仍有381家養殖場,約7.4萬平方米的養殖欄舍尚未拆除。(完成整改,持續推進)

  (一)各市州均嚴格落實原農業部、原環保部的要求,按照摸清底數、核定邊界、徵求意見、政府公布、全面宣傳、督導實施的程序,相繼劃定禁養區、限養區、適養區。

  (二)益陽市內湖和取水點1000米範圍內關停或搬遷畜禽規模養殖3448戶,欄舍面積138.2萬平米,畜類65.1萬頭,禽類114.7萬羽,已全面完成整改。常德市「洞庭湖區兩個1000米」範圍內退出規模養殖場和專業養殖戶(以下簡稱場戶)2391個134.1萬平方米,市及縣市區劃定的禁養區退養場戶1161個61.7萬平方米,大型水庫退養場戶11個0.8萬平方米,壓減生豬產量約200萬頭。嶽陽市洞庭湖區飲用水水源地381戶需退養的養殖場目前已全部退養,退養欄舍面積近7.5萬平方米。

  (三)常德、益陽、嶽陽三市對保留的規模養殖場完善糞汙防治設施,同時,加強監管執法,及時組織環保、畜牧、水利、國土資源等部門建立了信息溝通、養殖涉汙問題共商機制,加強涉汙的信訪和舉報案件處理,加強畜禽養殖企業環保違規清理和監管巡查,並督促整改到位,先後查處了湖南大康牧業股份有限公司、石門盛旺達種豬場、湖南佳和農牧有限公司津市分公司、桃源縣惠生肉業有限公司青林養殖場等存在的一批環保違法行為。對應退未退、退後反彈的問題加大監管和打擊力度。

  五十五、益陽大通湖水面面積82.7平方公裡,是洞庭湖區最大的內湖,2012年申報為國家良好湖泊,並得到2.3億元中央財政資金支持,要求水質目標保持Ⅲ類以上。2013年湖南省政府批覆大通湖生態環境保護總體方案,要求對湖內圍網養殖逐步清理取締。但益陽市大通湖區對大通湖天泓漁業股份有限公司圍網養殖監管不力,企業大量投放飼料、肥料,造成湖水水質從2013年Ⅲ類下降為2016年劣Ⅴ類。(達到序時進度,持續推進)

  (一)益陽市制定《大通湖區貫徹落實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方案》《大通湖水環境治理整改方案》《關於全面推行河長制的實施意見》《大湖水生植物生態恢復方案》。依法解除了大通湖漁場與天泓漁業股份有限公司養殖經營權轉讓合同。共清除圍網118.1公裡(大湖分湖網22公裡、養殖圍網73.3公裡、防逃防偷圍網16.8公裡、金屬圍欄6公裡),累計打撈水葫蘆125.1公裡;種植輪葉黑藻7100畝、苦草7100畝、荷花4700畝;退養水產養殖5.4萬畝;1.9萬個「迷魂陣」和布圍子毫蔸、107.8萬根竹篙、212.5萬米網片已全部拆除,6.5萬畝天然水域投肥投餌養殖基本退出;疏浚溝渠1766條,清淤塘壩103個,建成村垃圾收集點374個、鄉垃圾中轉站14個,清理垃圾6878噸。

  (二)益陽市出臺《畜禽養殖汙染整治獎勵方案》《大通湖畜禽養殖區域規劃》,對禁養區生豬養殖全面落實退養措施,大通湖沿岸6個鄉鎮87戶畜禽養殖戶已全部退出,拆除欄舍面積8.1萬平方米。大通湖共有珍珠養殖面積1.3萬畝,正在按要求逐步退出。

  (三)益陽市穩步推進大通湖區域城鄉生活垃圾處置一體化。南縣日均轉運生活垃圾約160噸至益陽市中心城區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處理;大通湖區將鄉鎮生活垃圾全部轉運至市中心城區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處理。加快推進沿湖鄉鎮汙水處理廠的建設,2017年12月21日,大通湖區工業園汙水處理廠啟動試運行;南縣明山頭鎮汙水處理廠已通水運行,烏嘴鄉、青樹嘴鎮、華閣鎮汙水處理廠已開工建設;沅江四季紅鎮汙水處理廠開工建設;沿湖鄉鎮汙水處理廠計劃2018年底全面建成,確保大通湖區域建制鎮汙水處理率達到80%以上。

  (四)制定《益陽市農業面源汙染治理實施方案》,實施大通湖區化肥、農藥減量行動,同時制定《2017年大通湖換水調度方案》,通過黃茅洲大閘從外河引水和五門閘向外湖洩水的自然方式,換水2.8億立方米;自籌資金6100多萬元,下決心建設大通湖五七運河換水工程,於2018年4月20日建成,現已達到試水條件。開展入湖各條運河及大湖湖體關鍵點位清淤86萬餘方,南縣完成連通大通湖的31條溝渠疏浚,沅江完成12條溝渠疏浚、清淤21萬方。與此同時,啟動大通湖立法保護前期工作。

  2016年和2017年大通湖總磷濃度分別為0.245mg/L和0.215mg/L,2017年與2016年相比下降12.2%。 2018年7月、8月總磷濃度分別為0.140mg/L和0.180mg/L,大通湖水質恢復至Ⅴ類,總磷濃度有所下降。

  五十六、常德珊珀湖2013年被安鄉縣定為城區飲用水備用水源地,但相應管理不到位,一些養殖企業為保障效益,持續投肥養殖,導致湖水水質長期為劣Ⅴ類。(達到序時進度,持續推進)

  (一)常德市於2017年9月對珊珀湖實現全面禁投,並開展不間斷執法巡查,於2018年1月收回了珊珀湖大湖水面養殖使用權。

  (二)制定珊珀湖綜合整治方案,對珊珀湖開展綜合整治,投入整治資金1.75億元。一是環湖截汙,拉通18.9公裡環湖截汙溝;加大巡查執法力度,堅決打擊周邊精養魚塘向大湖排水行為;對周邊農業面源汙染進行綜合整治,確保珊珀湖周邊農業用水不進入大湖。二是多點活水,自2017年7月26日起,由趙家湖泵站提引澧水進入珊珀湖,引水流量為80萬—100萬立方米/天。澧水北線(王家垸電排)引水工程全線貫通,並啟動補水,確保珊珀湖水位不低於31米,達到分步釋汙的目的。三是重點清淤,對底泥較厚的區域採用絞吸式挖泥船予以清除,清淤厚度0.31米,清淤總量500多萬立方米;清除底泥一部分吹填至6處生態溼地,營造淺灘,另一部分吹填至環湖截汙溝以內精養魚塘。四是生態修復,在珊珀湖周邊淺灘修建6個濱岸區域和3個深水示範點,建設3514畝溼地。目前,靠S306省道的220畝8號溼地圍堰護坡加固和圍堰吹填工程正在全速推進。

  五十七、益陽南縣三仙湖水庫2014年被列為國家水質良好湖泊,為鄉鎮飲用水水源地,但庫內存在大面積的矮圍、網箱養魚、珍珠養殖,加之周邊畜禽養殖汙染嚴重,水庫一級、二級保護區水質分別為Ⅴ類和劣Ⅴ類,嚴重威脅當地群眾飲水安全。(達到序時進度,持續推進)

  (一)制定《三仙湖水庫綜合治理實施方案》《三仙湖生態環境保護管理辦法》,分階段分年度綜合治理。管控生活汙水,啟動三仙湖水庫沿線4個鄉鎮汙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建設,目前已完成管網建設90%的工作任務,主體工程的基礎部分已經完成;萬元橋集鎮、老中魚口集鎮等5處農村居民集中區生活汙水收集處理設施建成並投入使用;管控生活垃圾,水庫沿線6個鄉鎮將農村清潔工程整體服務外包,並啟動完成壓縮式生活垃圾中轉站的建設;嚴格加強執法,加大環境違法行為查處力度,查處中魚口鄉南縣建洲蔬菜產銷專業合作社和青樹嘴鎮、烏嘴鄉畜禽養殖戶的非法排汙案件,並依法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二)2017年5月,水庫沿線制磚廠和預製板廠企業已依法全部拆除;加強了飲用水水源保護,全部完成水庫沿岸14個電排口的清淤、疏浚工程,三仙湖均和水廠和八百弓水廠地表水取水點已移出了電排口,將三仙湖均和水廠到八百弓水廠取水點總長7.5公裡區域劃定為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其中一級保護區2公裡,二級保護區5.5公裡。拆除三仙湖水庫矮圍、網箱養魚200多畝、珍珠養殖100多畝。退養了三仙湖水庫內精養魚塘養殖戶32戶、面積2770畝,三仙湖水庫沿線1000米範圍劃定為畜禽養殖禁養區,對禁養區內344戶實施退養,拆除欄舍面積7.6萬平方米,發放補償資金1097萬元。通過綜合施策,2018年水質監測數據顯示三仙湖水體基本保持在Ⅲ類至Ⅳ類。

  五十八、嶽陽華容縣華容河是洞庭湖一級支流,受生活汙水、工業汙水、畜禽養殖汙染影響,華容河入湖六門閘斷面水質從2015年Ⅲ類惡化為2016年Ⅳ類,枯水期甚至為Ⅴ類。(完成整改,持續推進)

  (一)加快汙水處理設施建設與改造。總投資5324.4萬元的華容縣城麻浬泗汙水處理廠一期提標和二期擴容工程建成並通水試運行,橋東汙水處理廠(新建處理能力2萬噸/日)建成並通水試運行,華容縣城區汙水處理能力達到6萬噸/天,汙水處理率超過95%;華容河沿線重點鄉鎮汙水處理廠和配套管網建設已經完成規劃選址、可研節能、徵地拆遷等前期工作,目前正在通過PPP模式招商。

  (二)全面推行河長制。華容縣縣、鄉、村三級「河長」161名已全部到位,「認河、領河、巡河、治河」工作進入常態。由第一河長、總河長帶頭,加大各級河長巡河力度,堅決把隱患化解在萌芽狀態,實現河長制全覆蓋。

  (三)加強農業農村汙染防治。已完成華容河沿岸1公裡以內全部畜禽退養(退養60家,拆除欄舍1.5萬多平方米);華容河水面養殖網箱全部拆除(255口、面積1.9萬平方米)。

  (四)加強河道保潔。取締關閉華容河沿線全部砂石堆場(15處),完成岸線垃圾清理33.5公裡(清運垃圾6噸);完成護城港治理工程(清淤6.5公裡8.5萬噸);建立河道保潔和水面漂浮物打撈機制,對華容河潘家橋附近5000平方米的「水葫蘆」進行了打撈,形成河道保潔長效機制。

  根據環保部門監測數據顯示,華容河水質明顯改善,為確保華容河水質持續改善,嶽陽市繼續深入推進整改,制定了三套方案:一是高水位時實行江河流通;二是保持華容河水位常年在29米水位;三是枯水位時,利用取水設備從長江抽水經調關閘對華容河進行補水。

  五十九、2016年全省14個防控區域的60個重金屬監測斷面中,仍有13個斷面重金屬年均濃度超標。(達到序時進度,持續推進)

  (一)統籌推進重金屬治理工作。在省環保廳《湖南省「十三五」環境保護規劃》的基礎上,2017年11月21日,省有色金屬管理局印發了《湖南省有色金屬產業「十三五」發展規劃(修訂稿)》;2017年12月27日、29日,省環保廳先後印發了《資江流域銻汙染整治實施方案》《土壤治理與修復「十三五」規劃》,明確了對重金屬治理「摘帽一批、提升一批、控制一批」的總體思路,湘潭竹埠港地區繼續開展企業關停後的場地清理及土壤修復工程;株洲清水塘地區加快推進涉重企業的搬遷改造,進一步調整產業結構和優化布局,開展汙染場地修復工作;衡陽水口山地區、郴州三十六灣及周邊地區、婁底錫礦山等地區加大歷史遺留重金屬汙染防控,控制累積性環境風險。

  (二)紮實開展重金屬監測工作。進一步完善重金屬汙染防控斷面常規監測體系,省環保廳2018年7月印發了《關於做好汙染防治攻堅戰重金屬管控斷面監測工作的通知》,在「十二五」原有的60個重點防控區重金屬監測斷面的基礎上,新增36個汙染防治攻堅戰重金屬監測斷面。組織開展了湖南省重金屬汙染重點防控區域水質監測工作,每季度發布專報,並對各斷面歷年水質變化趨勢及超標原因進行了分析。通過對2018年一季度59個數據上報齊全的重金屬汙染防控區域監測斷面分析,超標斷面主要分布在長沙瀏陽市七寶山、衡陽常寧市、邵陽邵東縣、益陽桃江縣涉砷銻地區、郴州三十六灣、婁底冷水江市、永州東安縣、懷化漵浦縣及湘西「錳三角」區域。

  (三)壓實地方政府主體責任。省環保廳印發《關於報送防控區重金屬監測斷面超標問題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超標斷面所在市州根據《湖南省「十三五」環境保護規劃》《資江流域銻汙染整治實施方案》《土壤治理與修復「十三五」規劃》等,於2018年3月底上報由市州政府批准的整治實施方案,研究出臺「土壤汙染防治2018年行動計劃」「土壤汙染防治三年行動計劃」「資江流域銻汙染整治實施方案」,明確各市州政府、各有關部門的職責,進一步壓實地方政府在土壤汙染防治、重金屬汙染防治方面的主體責任。

  (四)加快推進土壤及重金屬項目儲備庫建設。加強土壤及重金屬汙染防治項目監督管理,採取月調度和年督查相結合的方式,督促專項資金項目實施,項目實施情況納入省政府對市州政府汙染防治攻堅戰2018年度考核;督促完成2010年至2016年已下達環保專項資金未驗收的重金屬汙染防治項目,將嚴重滯後的項目納入「夏季攻勢」任務清單,並開展專項督查。突出風險管控,加大對超標斷面重金屬汙染治理的支持力度,不斷完善省級土壤汙染防治項目儲備庫建設。

  (五)各市州大力開展整改。長沙市制定了《瀏陽市寶山河市控斷面錳超標問題達標整改工作實施方案》,圍繞近期和中期整改目標,全力推進錳超標問題達標整改工作。郴州市編制了《甘溪河-陶家河流域遺留廢渣處置和生態修複方案(2018-2020年)》《郴州市東河水質達標實施方案》,目前甘溪河流域項目推進順利,甘溪河流域共獲得重金屬汙染治理專項資金項目12個,其中11個已完工;針對柿竹園有色金屬產業園歷史遺留的尾砂滲水超標導致秧溪橋斷面超標問題,高新區正在制定治理方案並組織實施。益陽市累計關閉涉銻企業19家,無害化處置了6000多噸含重金屬廢水、6800多噸涉重廢渣;完成松木塘鎮石煤礦點治理項目和久通銻業的汙染治理。對益陽華昌銻業有限公司制定了《益陽原銻品冶煉廠歷史遺留含重金屬廢渣汙染綜合治理工程設計方案》,正抓緊對15.9萬噸廢渣進行處置。婁底市完成了炭家灣片區等13個廢渣綜合整治項目,對約3420萬噸歷史遺留廢渣進行了綜合治理;1個廢渣綜合整治項目正處於施工掃尾階段。錫礦山地區已治理完成和正在治理的廢渣達3630多萬噸,2017年,青豐河萬民橋斷面砷、銻濃度平均值比2012年同期分別下降了90%、65.7%,漣溪河民主橋斷面砷、銻濃度平均值比2012年同期分別下降了38.9%、79%。邵陽市針對銻超標的主要原因(上遊龍山地區銻本底值高而龍山河和西洋江流量小),制定龍山河整治方案,新邵縣內非法涉銻企業已全部關閉到位,申報了松華冶煉廠歷史遺留問題的恢復治理項目,邵東縣龍潭水廠已關閉。懷化市漵浦縣針對龍王江流域斷面超標問題制定了專項整治方案,責令漵浦辰州礦產、浩峰礦業開展整治,對歷史遺留的廢渣開展治理項目的申報,目前銻檢測已穩定達標。永州市制定《東安縣防控區監測三斷面銻超標問題的整治工作方案》,關閉了紫雲礦區的所有礦山,封閉礦洞103個,黃泥洞礦區封閉礦洞200個。東安縣黃泥洞(紫溪)重金屬汙染防治工程項目2017年8月已全面完工,2017年10月已通過湖南省環保廳驗收。張家界市相繼實施礦渣、廢水治理工程,2011年—2017年,先後投資8000餘萬元實施了四期共6個廢渣、廢水治理工程,當地水環境質量得到明顯改善。

  六十、郴州市有大量含重金屬廢渣簡易堆存在山體、河道中,長期未得到妥善處置。(達到序時進度,持續推進)

  郴州市編制了《甘溪河-陶家河流域遺留廢渣處置和生態修複方案(2018-2020年)》,明確了轄區流域的遺留廢渣處置和生態修復任務。加大甘溪河流域治理項目推進力度,臨武縣編制《臨武縣甘溪河綜合整治水體達標方案》,截至2018年3月,甘溪河流域獲中央、省資金支持的12個歷史遺留重金屬汙染治理項目中,除甘溪河兩江口至浸槽項目一、三、四標段外,其他所有項目均已完工。清理處置尾砂近600萬立方米,三十六灣礦區及甘溪河老橋至新橋段歷史遺留尾砂基本得到有效處置,有效改善甘溪河流域生態環境,甘溪河老橋水質大幅改善。2018年,縣財政投入1億元,啟動甘溪河兩江口至浸槽項目一、三、四標段、湘江源頭三十六灣礦區遺留廢渣治理工程、臨武縣甘溪河浸槽至出境斷面沿岸廢棄尾砂清理安全處置工程等項目。嘉禾縣陶家河流域治理完成了可研、設計、環評前期費用財政評審工作和招標、地質勘察測量等工作,目前已開始實際工程治理。桂陽縣陶家河流域麻地電站淤積物清理和無害化處置工程及桂陽縣陶家河流域祖山電站淤積物清理工程和無害化處置項目已經入項目庫。

  六十一、婁底市有大量含重金屬廢渣簡易堆存在山體、河道中,長期未得到妥善處置。婁底錫礦山地區積存混合砷鹼渣超過100萬噸,僅有的砷鹼渣無害化處置中心,環境風險隱患突出。(達到序時進度,持續推進)

  (一)冷水江市在制定《冷水江市錫礦山轉型發展建設傳統礦區環境整治生態修復示範區實施方案(2014-2030年)》《冷水江市重金屬汙染防治「十三五」規劃》的基礎上,制定了《冷水江市錫礦山地區廢渣整治工作方案》《冷水江市漣溪河、青豐河達標整改方案》《冷水江市銻汙染整治行動計劃(2017-2022年)》等綜合治理方案。

  (二)2017年8月,婁底市與郴州鍚濤環保公司籤訂了砷鹼渣無害化處理生產線委託運營框架協議。總共投入4.53億元推進對四類廢渣的治理。對一般廢渣,已實施完成廢渣治理項目7個,治理歷史遺留廢渣2070萬噸;正在建設的7個廢渣綜合整治項目相繼進入施工掃尾階段,涉及渣量1510萬噸,到2017年底,共治理廢渣3590萬噸;對廢石等Ⅰ類一般固廢,採取礦區復綠方式進行治理,已完成約500萬噸的治理量;對於尚未治理的1700餘噸固廢,婁底市正在編制治理方案。對混合砷鹼渣,制定了《礦山地區歷史遺留砷鹼渣(野外混合渣)安全處置工程整改工作方案》,安全處置工程項目已於2017年9月16日開工建設。大力推進生態修復,實施萬畝大造林專項行動,已建成2萬畝礦區復綠示範基地,在銻礦核心區連片種植1萬畝防汙抗汙林,開發林業產業基地1萬畝。

  (三)對現有的砷鹼渣無害化處理生產線進行維修維護後開展試生產,針對試生產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拿出改造方案,改造驗收通過後按冷水江市政府原籤協議交由第三方運營;鼓勵環保機構對砷鹼渣無害化、資源化處理技術進行深度研發;按照省發改委砷鹼渣治理專題調度會議要求完善整改方案後,將對現有生產線實施改造,力爭早日實現規模化運營。

  (四)對錫礦山地區涉銻企業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嚴厲打擊企業超標排汙行為。對銻都環保公司砷鹼渣無害化處置中心超標外排重金屬廢水的違法行為進行了立案查處,罰款3.1萬元,責令企業迅速整改,並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六十二、在郴州、衡陽、湘西自治州督察發現,部分尾礦庫排水重金屬嚴重超標。(正在整改)

  (一)開展全面排查。3個市州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全省尾礦庫及其採選、冶煉企業環境汙染和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分別制定了工業尾礦庫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對轄區內所有工業尾礦庫進行全面排查,做到不留隱患、不留死角,嚴格按照「一庫一表」認真填寫《工業尾礦庫風險隱患排查表》。

  (二)分類推進治理。3個市州根據存在問題尾礦庫的性質、環評情況、汙染防治設施建設情況、應急防控設施建設情況、對周邊汙染情況等制定尾礦庫綜合整改方案,展開分類治理。截至2018年8月底,3個市州共排查有問題的尾礦庫59個,完成整改52個,正在整改7個。其中衡陽10個尾礦庫、郴州40個尾礦庫已全部完成整改,湘西自治州9個尾礦庫已完成整改2個,7個正在推進整治。

  (三)加強監管執法。衡陽市對金龍礦業尾礦庫存在的滲漏廢水超標等違法行為進行了立案查處,並責令整改。湘西自治州對保靖志民錳業等6家問題企業依法進行了嚴厲查處,責令企業停止違法行為,處罰款共計37.8萬元,移送公安機關案件3件(涉行政拘留案件1件,涉刑事犯罪案件2件)。郴州市對桂陽縣社會福利廠因違法生產導致尾砂庫外排廢水超標案件立案查處,並將責任人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六十三、郴州市東河流域谷家尾礦庫庫容100多萬立方米,現存放含重金屬尾砂,由於治理項目推進不力,環境汙染持續發生。(完成整改)

  (一)郴州市蘇仙區對谷家尾礦庫違法行為開展了立案調查工作,於2017年5月對中信興光礦業公司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刑事拘留。中信興光礦業有限公司於2017年5月制定了應急治理方案,按照方案要求對庫區灘面進行覆蓋,編制完成了《中信興光礦業有限公司谷家尾礦庫含砷廢水處理工程設計方案》,設計處理能力60噸/日,該汙水處置設施於2017年6月28日完成建設並投入使用,通過定期監測數據顯示,處理外排水達到《汙水綜合排放標準》一級標準。

  (二)蘇仙區責令中信興光礦業有限公司籌措資金,嚴格按《尾礦庫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和省安監局批覆的安全設施設計方案進行閉庫施工。谷家尾礦庫閉庫工程於2017年11月初完成施工。同時,蘇仙區舉一反三,對轄區內的尾礦庫開展排查整治。

  六十四、郴州永興縣金銀及稀貴金屬產業整合升級進展緩慢,30家企業入園項目至督察時僅4家完成建設;部分企業不符合產業政策,現場督察發現,仍有多家企業使用鼓風爐、焙燒爐、反射爐等落後設備,生產時汙染嚴重。(完成整改)

  (一)永興縣制定了《永興縣貫徹落實中央第六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意見整改方案》《永興縣稀貴金屬產業整合升級方案》《永興縣落實金銀稀貴金屬產業整合升級進展緩慢整改工作攻堅方案》等文件,細化明確了整改內容、整改措施、整改時限、責任單位及責任人,實行「縣級領導聯企包項、幫扶單位責任包幹」 「一企一策」,強化對口聯繫、責任壓實。

  (二)根據整改方案,永興縣對入園企業的生產設備進行了全面排查,並將排查情況逐一登記造冊,對企業的鼓風爐、燃煤反射爐等落後生產設施設備進行全面排查並建立臺帳。目前,入園主體企業落後設施設備全部拆除到位,共整治園區內企業18家,徹底拆除鼓風爐29座、燃煤反射爐38座;共整治園區外企業107家,炸毀煙囪118根,徹底拆除生產設施設備,非法企業的關閉取締工作全面完成。遺留廢渣已分類集中整理入庫,同時加快處理進度。

  (三)永興縣嚴把企業入園準入關,嚴格執行國家產業和環保準入政策,對入園項目進展情況實行周跟蹤、旬匯報、月調度制度,統籌解決稀貴金屬產業整合升級存在的問題和困難。有能力入園的企業在2017年底已全部入園開工建設。

  六十五、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建設滯後,嶽陽市至今仍未建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達到序時進度,持續推進)

  嶽陽市制定《嶽陽市醫療廢物處置中心建設專項整改方案》,目前,該中心已開工建設,預計醫療廢物蒸煮車間、汙水處理站和消防水池於2018年9月30日前主體工程建成並投入試運行。在醫療廢物處置中心建成投運之前,嶽陽市三區六縣的醫療廢物由嶽陽市方向固廢安全處置有限公司進行收集、轉運至常德安邦醫療廢物處置公司進行處置。加強執法監管,開展危險廢物專項執法行動,全市共出動執法人員1210人次,執法車輛264臺次,檢查危險廢物經營單位27家,危險廢物產生單位600多家,其中排查醫療產廢單位300餘家、汽修行業產廢單位120家。

  六十六、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建設滯後,湘潭市至今仍未建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完成整改)

  湘潭市政府與株洲市政府就湘潭醫療廢物送往株洲處置達成共識,形成備忘錄,籤訂長期合作協議,確保所有醫療廢物均得到及時規範處置。進一步加強醫療廢物管理,組織召開加強醫療廢物管理工作會議,制定《關於聯合開展打擊涉醫療廢物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專項行動工作方案》,開展打擊涉醫療廢物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突擊檢查行動,由市衛生計生委、市公安局、市環保局等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對醫療廢物管理和無害化集中處置工作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要求各單位切實做好醫療廢物分類收集、暫存、交由集中處置單位處置等環節工作,落實轉移聯單制度。

  六十七、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建設滯後,益陽市至今仍未建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完成整改)

  2018年2月24日,益陽市政府組織召開市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設專題會議,確定由醫廢公司負責收集運輸,光大環保公司負責醫廢處置設施建設與運行。益陽市政府和株洲市政府已籤訂委託處置協議,並建立了醫療廢物收集處置中轉站。目前,益陽市的醫療廢物全部交由株洲市處置。啟動益陽市醫療廢物處置中心建設,2018年3月5日,市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和赫山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謝林港鎮政府、光大環保公司負責人召開現場會,就推進項目建設的有關問題進行了現場查勘和研究。醫療廢物蒸煮生產線建設的公眾參與、特許協議籤訂、環評工作正在推進,項目用地規劃正在審批,各項前期準備工作正在緊鑼密鼓開展,根據《醫廢蒸煮生產線建設實施方案》的要求,項目於2019年2月前建成投產。

  六十八、長沙市醫療廢物處置中心從2005年招標至今,幾經周折,更換工藝、法人、場地,於2017年3月建成後,由於處置後的廢渣沒有出路,至督察進駐前仍無法正常運行。(完成整改)

  (一)2017年4月,長沙市環保局下發《關於要求長沙翰洋環保有限公司做好長沙醫療廢物處置環境保護工作的通知》,對該公司(醫療廢物處置中心運營單位)收集時間、運行管理、在線監控、應急預案等工作提出具體要求。印發《長沙危險廢物處置中心醫療廢物高溫蒸煮線項目環境監察及有關工作實施方案》,根據醫療廢物中心處置工藝情況,制定詳細的環境監管方案,明確醫療廢物處置中心試運行期間各相關單位的環境監管責任、監管工作要點等事項。

  (二)進一步加大執法檢查力度。一是長沙市、縣兩級環保部門在該中心試生產期間輪流派人駐廠監督,仔細核查醫療廢物高溫蒸煮工藝參數、汙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填寫長沙醫療廢物處置中心處置情況記錄單,確保醫療廢物安全處置。二是2017年8月17日,市環保局聯合市公安局食藥環支隊、市衛生計生委執法局開展打擊醫療廢物違法行為專項檢查行動,對發現的長沙翰洋環保有限公司存在轉移聯單填寫不規範、消毒車裝填過滿等問題督促整改到位。三是不定期對醫療廢物處置中心開展現場檢查,並對處置車間關鍵崗位安裝視頻監控,隨時遠程抽查醫療廢物處置情況。

  (三)2017年9月28日,長沙翰洋環保公司制定了《長沙固體廢物填埋場封場後長沙地區醫廢殘渣處置計劃》,明確了處置方案。

  六十九、全省危險廢物超期貯存問題十分突出,至督察時堆存的含鎘廢渣超過63萬噸,含砷廢渣超過114萬噸,一些危險廢物非法轉移、非法填埋問題日益嚴重。2015年以來全省立案查處危險廢物非法轉移案件61起,非法轉移各類危險廢物5080噸。(達到序時進度,持續推進)

  中央環保督察組2017年7月31日反饋意見後,省委書記杜家毫、省長許達哲於8月14日至16日赴郴州、益陽、長沙等地開展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實施情況督導。其他省領導也多次赴市州開展現場調研督辦,推動問題整改。

  (一)將統籌推進危險廢物安全處置利用納入相關法規、規劃、文件。2017年11月21日,省有色金屬管理局印發《湖南省有色金屬產業「十三五」發展規劃(修訂稿)》;2017年12月27日、29日,省環保廳先後印發《資江流域銻汙染整治實施方案》《土壤治理與修復「十三五」規劃》;2018年1月17日,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辦法》,都對危險廢物安全處置利用提出明確要求。

  (二)開展危險廢物超期貯存整改。2018年3月8日,省突出環境問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湖南省危險廢物超期貯存整改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對庫存量少、有技術出路的超期貯存危險廢物(約10.2萬噸)在2018年4月30日前全部安全處理到位;對庫存量大、有技術出路的超期貯存危險廢物(120.9萬噸)在2019年12月31日前分期分批全部安全處理到位;對目前尚無安全利用或處置技術的超期貯存危險廢物(砷鹼渣、含鈹廢渣,約28.4萬噸)開展技術攻關,在2022年底前完成處理工作。省環保廳對各市州整改情況每周一調度,不斷強化督查督辦力度。各市州根據方案要求深入開展專項行動,督促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和經營單位加強危險廢物現場管理,規範檔案管理,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目前,全省已完成約51.7萬噸超期貯存危險廢物的處置任務,整體達到序時進度。

  (三)加強危險廢物規範化管理。將危險廢物規範化管理情況納入了對市州政府的年度績效評估中。針對我省危險廢物規範化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制定了專項整改工作方案、督查考核方案。2017年全省環保系統開展培訓60餘次,培訓人員近6000人次,對1000餘家單位進行了檢查。2017年10月、11月,省環保廳對14個市州危險廢物規範化管理情況開展了抽查考核,共抽查364家單位,其中危險廢物經營單位抽查合格率為 96.52%,危險廢物產生單位抽查合格率為94.53%,危險廢物環境管理水平明顯提升。全面推廣使用全國固體廢物管理信息系統,落實危險廢物網上申報制度,2017年、2018年申報登記單位分別為6959家和6174家,與2016年相比均增長240%以上。作為3個試點省份之一,開展危險廢物轉移電子聯單試行工作。嚴格涉危險廢物工業項目環評審批,強化對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和危險廢物轉移工作的管理。

  (四)加大執法監管力度。充分利用「12369」「110」舉報熱線以及媒體平臺,鼓勵群眾舉報涉危險廢物違法違規行為,對查實的案件及時公開通報,做到排查一批、查處一批、曝光一批、震懾一批。2017年至今,全省共查處各類涉及固體廢物、危險廢物環境案件329件,罰款合計956萬元,其中移送行政拘留16件,移送追究刑事責任36件。

  七十、永州市近百臺錳鐵冶煉高爐產生的瓦斯灰,經毒性浸出實驗屬於危險廢物,但一直未納入危險廢物管理。(完成整改)

  2017年8月11日,永州市印發《永州市錳鐵冶煉行業環保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對全市錳鐵冶煉高爐產生的瓦斯灰管理、處置情況進行全面排查,要求按照危廢規範化管理,依法依規查處違法處置行為。根據方案要求,永州市共出動500餘人次開展專項排查整改工作。全市共計排查出遺留瓦斯灰約240噸,其中零陵區約40噸、冷水灘區3.8噸、藍山縣約200噸,目前已全部轉移到位。永州市舉一反三,根據方案要求,加強對錳鐵冶煉行業危險廢物規範化管理,避免此類現象再次出現。

  七十一、長沙危險廢物處置中心未經批准改變固化填埋處置工藝,部分危險廢物未經固化違規填埋。(完成整改)

  (一)長沙市危險廢物處置中心運營單位為湖南翰洋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對該公司未經批准改變固化填埋工藝的行為,長沙縣行政執法局責令該公司立即改正,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第五十六條,在2017年第三季度排汙費徵收過程中向該公司徵收不符合環保標準處置危險廢物排汙費共計22.2萬元。

  (二)湖南翰洋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先後投入153萬餘元開展整改工作,並規範管理。一是完善管理制度並加強管控,進一步規範危險廢物的內部轉移、儲存、處置和填埋等方面工作。二是加快設施設備及工藝改造的進度,使用飛灰轉運車替代原來的料鬥,並使飛灰進入飛灰倉待處理。一旦出現異常情況,飛灰倉可以儲存約60噸飛灰。三是加強監測,並將監測結果公示。2017年10月18日的監測結果表明,監測井pH值為7.7,化學需氧量為11mg/L,懸浮物為11mg/L,氨氮為0.06mg/L,六價鉻、銅、鋅、鎘、鉛、鐵、錳、鎳等指標檢測結果均符合環評報告要求的《地下水環境質量標準》Ⅲ類水質標準;二氧化硫濃度為33ug/m3,氮氧化物濃度為236ug/m3,各項指標監測結果符合環評報告要求的《環境空氣品質標準》二級濃度限值。

  (三) 加強對企業的日常監管。長沙縣行政執法局自2017年10月至今已對該單位進行8次現場執法檢查,同時不定期開展專項督查。2018年7月17日長沙市環保局對該項目完成整改情況進行複查發現,焚燒車間廢氣處理設施運行正常,外排廢氣在線監測數據顯示達標,現場有專人負責管理,有運行記錄臺帳;焚燒產生的飛灰配套有飛灰收集專用罐車、穩定固化設施等,並按規範流程進行處置和填埋。

  七十二、衡陽危險廢物處置中心2011年開始運行至今未通過環保驗收。(完成整改)

  經調查核實,該項目於2007年7月31日通過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的環評批覆,於2011年3月開始建設,2013年5月29日取得省環保廳的試運行批覆,2013年10月投入運行。但由於安全衛生防護距離問題,一直未通過安評、衛評等單項驗收,不具備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條件。

  2015年4月,湖南衡興環保科技開發有限公司(衡陽危險廢物處置中心)完成安全評價的備案工作,2015年11月完成職業病危害評價的備案工作。在符合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條件後,該公司於2016年3月24日與中誠環保公司籤訂了《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監測報告書》的合同。2017年6月19日通過了在線監測單項驗收,2017年7月18日通過了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取得了《湖南省環境保護廳關於湖南省衡陽危險廢物處置中心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的函》。

  根據《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要求,該公司於2017年10月20日取得了《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

  目前,衡陽市進一步加大對該重點汙染源現場監管力度,安排專人每天查閱該企業的在線監測數據,同時每月對該類重點企業進行一次「雙隨機」檢查,督促企業切實提高自主守法水平,完善管理制度和臺帳,穩定運行汙染防治設施,做到達標排放。

  七十三、湖南張家界大鯢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不到位,違法違規問題突出。截至督察時保護區仍有違規審批採砂項目29個;設有水電項目67個,其中49個位於核心區、緩衝區,67個項目中有28個為保護區設立後新建。由於大量採砂作業和水電開發,大鯢的天然出苗點已比保護區成立之初大幅減少。(正在整改)

  張家界市縣兩級水利、畜牧、環保等部門和張家界大鯢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對問題逐一認真核查核對,確認涉大鯢保護區需整治的採砂項目29個、水電站60個。在充分論證評估的基礎上,經市縣兩級黨委和政府研究,2017年8月18日出臺《張家界市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以下簡稱《整改方案》),並抓好落實。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全市29個非法河道採砂場已於2017年8月底全部取締;2017年底拆除了採砂船53艘、運砂船130艘,發放採砂場補償資金1.1億元。目前,已經關閉了9個水電站,另有3個已經拆除發電設備;對限期退出以及整改保留的水電站,已全部落實增殖放流和生態基流措施。

  七十四、嶽陽市黃蓋湖省級自然保護區內網箱養殖和非法捕撈問題突出,截至督察進駐時,湖區網箱數量多達6800個,圍欄面積超過9000畝。(完成整改)

  (一)2017年8月,嶽陽市制定《嶽陽市黃蓋湖省級自然保護區內網箱養殖和非法捕撈問題專項整改方案》,由臨湘市政府履行整改主體責任按專項整改方案推進整改。8月,臨湘市政府對網箱、圍欄情況開始進行全面排查,並下發限期整改、限期拆除通知單。10月8日開始,臨湘市委、市政府組織市水務、公安、林業、環保、黃蓋鎮等相關部門單位聯合行動,對黃蓋湖非法圍欄依法實施拆除。至10月27日,臨湘市黃蓋湖省級自然保護區9636畝圍欄和6800口網箱已全部拆除。

  (二)臨湘市成立了黃蓋湖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中心,強化保護區組織管理體制,並進一步健全完善黃蓋湖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保護長效機制:一是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宣傳車、網絡等平臺開展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開展多形式溼地及候鳥保護宣傳;在重點鄉鎮、村莊及主要路口懸掛宣傳橫幅,張貼宣傳標語,在保護區重點地段樹立固定宣傳牌,增強人民群眾對溼地和鳥類的保護意識。二是黃蓋湖沿線屬地鄉鎮及相關職能部門積極化解矛盾,做好漁民及養殖戶思想穩控工作,引導專業漁民轉產轉業。三是加強日常巡護管理工作,開展常態化聯合巡查執法,嚴厲打擊破壞自然保護區的一切違法行為,防止非法捕撈的現象反彈。

  七十五、益陽市南洞庭湖自然保護區1997年成立時,批准面積11.53萬公頃,2007年調減至7.7萬公頃,但相關申報文件顯示保護區面積僅為4.86萬公頃,至今未對區界進行公告,管理混亂。(完成整改)

  (一)2017年12月15日,益陽市委辦、市政府辦印發《關於進一步理順南洞庭湖自然保護區管理體制的通知》,明確市縣職責分工、優化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健全協調配合機制,進一步理順南洞庭湖管理體制。市級保護區管理局機構、人員編制已確定,人員基本到位。沅江市、資陽區、大通湖區、南縣保護區管理機構已基本完成組建,並核定人員編制。

  (二)2017年12月4日,益陽市召開政府常務會議對自然保護區範圍、功能區調整方案規划進行審議,並行文上報。目前,已徵求省林業廳、省環保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國土資源廳、省水利廳意見。益陽市林業局已完成功能區劃邊界實地踏查,並完善《湖南南洞庭湖省級自然保護區總體規劃(2018-2027)》修編工作。

  (三)2018年3月26日,益陽市將綜合科考、總體規劃、調整論證報告和調整申報書等申報材料提交省林業廳。4月12日,省政府委託省林業廳組織相關省直部門、益陽市政府、專家召開評審會,原則通過了南洞庭湖自然保護區總體規劃、科考報告等申報材料。

  (四)2018年4月底,益陽市人民政府出臺《湖南益陽南洞庭湖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5月15日,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復函同意對南洞庭湖溼地和水禽省級自然保護區範圍和功能區進行調整。調整後的南洞庭湖省級自然保護區總面積80125.28公頃,其中核心區19714.68公頃、緩衝區23058.11公頃、實驗區37352.49公頃。

  七十六、湖南省核工業與核技術應用較為發達,各類核技術應用單位近2600家,其中放射源使用單位178家,持有放射源1728枚。但核設施監管能力明顯不足,核與輻射監督管理人員在全國最少,輻射監測實驗用房嚴重匱乏,輻射環境監測投入不足,缺乏必要的監測分析及核應急儀器設備。(達到序時進度,持續推進)

  (一)省政府印發《關於將全省環境保護執法機構納入政府行政執法機構保障序列的通知》,將全省環境保護執法機構(含輻射環境監管隊伍)納入政府行政執法機構保障序列,要求各級機構編制、發展改革、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法制、機關事務管理等部門依據各自職責,按照行政執法機構保障標準和要求,落實相關保障措施,支持環境保護部門有效開展行政執法工作。

  (二)目前,湖南省關於加強核與輻射監管能力建設的方案正在擬定中,納入政府機構改革統籌考慮。省財政廳安排1900餘萬元,作為核與輻射監管能力建設專項資金。省環保廳制定輻射環境監測實驗室改造方案,目前已按實驗室標準完成了實驗用房改造工作,實驗室面積已擴充達到1200平方米以上,所有儀器已安裝到位,基本滿足工作需要。將實驗室人員能力和質量保證建設列入迎接原環保部輻射環境監測能力評估工作計劃,先後組織站內監測人員開展技能培訓20人次。

  附件2

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

現場抽查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2018年9月5日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指出:2018年7月對我省進行抽查時發現個別地市督察整改任務滯後,部分整改工作不嚴不實等問題。對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省委書記杜家毫、省長許達哲分別作出重要批示並召開專題會議研究。省環保廳派員到企業進行現場核查、督辦並向相關地市下達《督辦函》,同時聯合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對嶽陽市實施約談。

  一、督察整改方案要求,嶽陽市花果畈垃圾填埋場應於2017年10月完成封場,但抽查發現,該填埋場仍處於超負荷運行狀態,封場工作尚未開展,大量滲濾液積壓廠區,環境汙染隱患突出;嶽陽市芭蕉湖、東風湖汙水直排問題應於2017年底前整改完成,但目前城區每天仍有上萬噸汙水直排芭蕉湖、東風湖;嶽陽市馬壕汙水處理廠應於2018年8月完成擴建任務,但目前仍處於前期建設階段,難以按期完成。

  (一)關於花果畈垃圾填埋場問題。花果畈垃圾填埋場已於2015年達到設計使用年限,但由於該垃圾填埋場是嶽陽市中心城區唯一的生活垃圾處理場所,因此嶽陽市2017投入4000萬元對該填埋場實施了防滲提質改造項目,將使用年限延長至2019年8月。對廠區積壓的滲濾液,嶽陽市通過對現有滲濾液處理作業流程進行規範和對填埋場進行全覆蓋,減少滲濾液產生,同時,租用1套日處理能力300噸的滲濾液處理設備提升滲濾液處理能力。

  (二)關於芭蕉湖、東風湖汙水直排問題:一是採取移動汙水處理設備先行截流汙水。芭蕉湖、東風湖日產生汙水約7萬餘噸,嶽陽市先後在東風湖、芭蕉湖沿線安裝了7臺移動汙水處理設備,處理能力共6.3萬噸/日,近期將在梅溪港和芭蕉湖再安裝2臺移動汙水處理設備,處理能力共1萬噸/日,基本上杜絕汙水直排問題。二是採取長效措施推進項目建設。推進羅家坡、馬壕2座汙水處理廠各5萬噸/日的擴建項目,其中,羅家坡汙水處理廠擴建已於今年8月底建成,馬壕汙水處理廠擴建目前正在抓緊主體工程施工。同時東風湖片區已建成汙水管網4.4公裡,今年底還將建成2.2公裡管網;芭蕉湖已建成8公裡汙水管網和一座7萬噸/日的汙水提升泵站。

  (三)關於馬壕汙水處理廠擴容建設滯後問題:馬壕汙水處理廠採取半地下方式設計,由於東風湖地下水豐富、地質條件複雜,基坑深達11米,基坑支護和開挖難度大,安全穩定性要求高,制約了工程進度。目前,基礎工程已完成,主體工程建設正在加快實施,設備採購正在辦理相關手續。

  二、督察整改方案要求,湘潭鹼業有限公司環境違法問題應於2017年8月底前整改到位,但抽查發現,該公司餘熱鍋爐布袋除塵改造尚未動工,危險廢物倉庫改造、鍋爐冷渣堆場、造氣爐渣入棚堆放等問題仍未整改到位。

  (一)湘潭鹼業在餘熱鍋爐安裝旋風除塵器的基礎上,新增布袋除塵器,現已完成布袋除塵器主體及管道安裝。

  (二)湘潭鹼業對危險廢物實現規範化管理:一是完善危險廢物貯存場所,完成倉房密閉、地面防腐防滲、導流溝和集汙池等建設,滿足「三防」要求;二是建立《危險廢物管理制度》,完善危險廢物相關標識標牌;三是依法依規依程序將廢催化劑轉移至尉氏縣聯盛有色金屬有限公司進行處理,對廢礦物油桶做到安全貯存。

  (三)湘潭鹼業新建一座規範化的固體廢物貯存場所,面積達700多平方米,能有效解決固體廢物露天堆存問題。

  三、督察整改方案要求,湖南張家界大鯢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應於2017年10月底前制定非法採砂和違規水電項目整改退出方案。但抽查發現,方案仍未完成。

  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張家界大鯢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非法採砂和違規水電項目後,張家界市立即組織相關單位進行研究,出臺了《關於全面禁止河道採砂的通告》,在全市範圍內全面禁止河道採砂。對涉保護區的60座水電站提出了立即關停一批、限期退出一批、整改保留一批的「三個一批」整治原則。目前,9座完全取締到位,3座拆除發電設備,其他全部落實增殖放流和生態基流措施。

  四、督察整改方案要求,衡陽市金龍礦業應於2017年8月底前完成高塘衝尾礦庫閉庫。但抽查發現,相關閉庫工程目前仍未完成,「廠群」矛盾依然突出。

  高塘衝尾礦庫閉庫工作於2018年4月15日進場施工,已於8月底完成並通過衡陽市安監局專家組現場預驗收。衡東縣2018年4月成立了駐村工作組,專門做群眾工作,「廠群」矛盾得到逐步化解。

  五、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2017年5月交辦婁底市伯菲特銻業有限公司廢水汙染問題,婁底市調查後回復稱該公司處於停產狀態,汙染治理設施已完善,認定群眾舉報不屬實。但抽查發現,該公司2017年1月以來一直在生產,僅是臨時停產迎檢,烘乾爐仍有殘餘燃料燃燒,且烘乾車間無廢氣治理設施。

  環保部門現場檢查發現,伯菲特銻業有限公司汙染治理設施不完善,未經批准間斷生產。

  2018年7月19日,新化縣環保局向伯菲特銻業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要求企業停產整改。9月8日,婁底市環保局對伯菲特銻業進行現場檢查,發現企業已拆除閒置粗銻生產線、銻白爐和閒置生產設施設備,生產場地已清理並全部硬化,原料和產品堆放場地也進行了初步規範,正在安裝吸收塔和煙氣管道等設備,但是仍存在未經批准間斷性生產現象。

  對檢查發現的問題,新化縣生環委已函告縣供電公司對伯菲特銻業停止供電,並將伯菲特銻業未按要求整改擅自恢復生產的案件移送公安機關。縣紀委縣監委對負有監管責任的相關人員進行了責任追究。

  六、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2017年5月交辦婁底市漣源市匯源煤氣焦化廠無環保手續和偷排廢氣廢水問題,婁底市明確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問題整改,但抽查發現,該企業各項整改工作均未完成,且廢水處理設施運行不正常,廠區跑冒滴漏和無組織排放汙染嚴重。

  2018年5月,省環保廳在中央環保督察整改抽查中發現匯源煤氣整改標準不高,出現問題反彈,約談了婁底市和漣源市相關領導,下達了督辦函。約談後,婁底市組織工作組進駐現場督促整改,匯源煤氣邀請省環科院專門制定了整改方案,共梳理環境問題18個,目前,已完成整改15個,汙水管網建設和總收集池建設、VOCs與爐頭煙收集淨化工程、酚氰廢水處理站提質改造工程等3個問題正在整改,預計11月30日前可全部完工。

  關於廢水處理設施運行不正常問題,目前酚氰廢水處理站提質改造已完工建設、設備安裝調試和試水,已進入試運行階段,老系統也正在進行合併改造和兼容調試,計劃11月30日前可投入運行。關於廠區跑冒滴漏和無組織排放問題,待VOCs與爐頭煙收集淨化工程、汙水管網建設和總收集池建設工程於10月30日前完成後將得到解決。

  下一步,將對刮板機進行改造,在推焦車上加裝霧炮,並啟動幹熄焦項目。

  七、督察整改方案要求,婁底市應在2018年上半年完成錫礦山砷鹼渣無害化處置中心生產線升級改造,實現達標排放。但抽查發現,該處置中心未按要求完成整改。

  為加快整改任務完成,婁底市同時開展了砷鹼渣無害化處置中心生產線改造和合作研發砷鹼渣處理技術兩項工作,但由於砷鹼渣處理工藝不成熟,技術難度大,目前仍在進行技術攻關。

  八、郴州市嘉禾縣中雄鑄造廠煤場非法堆存約300噸含銅、鎳、鉻的危險廢物,環境汙染隱患突出,但當地有關部門一直未進行查處。

  2018年7月16日下午,嘉禾縣環保局對涉案相關人員進行了調查詢問,對危險廢物進行了採樣檢測,經鑑定為含鎳危險廢物。7月30日,縣環保局將該案移送縣公安局。中雄鑄造廠非法堆存的270餘噸危險廢物是犯罪嫌疑人從廣東轉運而來,公安機關對相關人員進行了刑事拘留。9月11日,嘉禾縣將非法傾倒的危險廢物裝袋,全部安全轉運至嘉禾縣鑫誠工貿有限公司倉庫內規範堆存。目前正對疑似被汙染的場地及周邊土地進行檢測,調查土壤與地下水的汙染情況,如確認場地被汙染,將採取修復或風險管控措施進行治理。

  九、郴州市永興縣興城環保公司、永和貴金屬公司、杜鑫貴金屬公司、大同冶煉廠等企業原有落後生產設備雖已拆除,但爐渣、爐磚、管道灰、剩餘菸灰等殘存危險廢物仍隨意堆存廠內,存在環境汙染隱患。

  永興縣在對中央環保督察反饋的冶煉企業整合升級進展緩慢問題的整改中,對全縣冶煉企業進行了大規模的清理整頓,因拆除生產設備遺留了大量爐渣、爐磚、管道灰、剩餘菸灰等危險廢物,存在環境安全隱患。但受限於資金和處理能力,清廢工作進展相對緩慢。

  目前,永和公司已將殘存危險廢物全部轉入臨時危廢倉庫規範堆存,並對現有危險廢物倉庫進行提質改造,標準化建設,對廠區部分破損雨棚進行修補。大同公司已拆除可用設備設施並裝運到新建的廠區,不可利用的設備已集中入庫規範堆存,對爐渣、管道灰、剩餘菸灰、爐磚、地麵粉塵等殘存危險廢物經過全面清理,入庫規範堆放堆存,做好標識標牌,對原剩餘的生產輔料(焦炭)出售處理,對木材、廢棄鋼材等一般固廢分類集中整理入庫,對廠區部分破損雨棚進行修補。興城公司已將拆除的廢舊設備全部有序堆放;菸灰、爐渣、爐磚、廢舊的包裝袋、收塵袋等危險廢物用噸袋收集規範堆放倉庫,並做好了標識標牌,一般固廢水渣已全部送往水泥廠,剩餘煤炭正在處理中。杜鑫公司已將所有物料規範堆存並進行覆蓋,正聯繫有資質的單位對物料進行處理,對破環的廠棚已全部進行更換,正在對料場上方進行封閉,防止揚塵汙染。

  永興縣舉一反三,對整合升級企業進行排查,督促企業對殘存危險廢物進行規範貯存,切實消除環境汙染隱患。

相關焦點

  • 湖北省貫徹落實中央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意見整改情況的報告
    2016年11月26日至12月26日,中央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湖北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並於2017年4月14日反饋了督察意見。中央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移交的18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線索已全部查清,共問責221人,其中廳局級26人,縣處級113人,鄉科級及以下82人。現將有關情況公開如下。
  • 永州市貫徹落實省第六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
    永州市貫徹落實省第六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 2018年>7月26日至8月14日,湖南省第六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我市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並於9月29日向我市反饋督察意見
  • 山西省貫徹落實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
    根據中央統一部署,2017年4月28日至5月28日,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山西省開展了為期一個月的環境保護督察,並於2017年7月30日正式向我省反饋督察意見。對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的意見,山西省委、省政府誠懇接受,照單全收。為確保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全部整改到位,推動全省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特制定本方案。
  • 山西省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情況的報告
    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2017年4月28日至5月28日,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山西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7月30日反饋了督察意見。8月30日山西省整改方案上報國務院,11月17日黨中央、國務院批准了整改方案,12月18日整改方案全文向社會公開。
  • 安慶市落實第二輪安徽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情況的報告
    安慶市落實第二輪安徽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情況的報告 2020-04-08 11:04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太原市能源局 貫徹落實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問題 第1號整改...
    按照《太原市貫徹落實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意見整改方案》以及《關於做好中央環保督察及督察「回頭看」整改任務銷號驗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現將第1號整改任務銷號(任務來源:《2017整改方案》)情況公告如下:針對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問題
  • 長治市貫徹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及「回頭看」反饋意見整改...
    還有一些地方和部門政治站位不高,動真碰硬不夠,在推進工作時能拖則拖,部署多、落實少。  整改目標: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將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大氣汙染防治專項督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敢於動真碰硬,提升工作標杆,堅決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提升我市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水平。
  • ...年遴選公文寫作範文】落實中央環保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的整改方案
    北京遴選:對於參加遴選考試的考生來說,需要詳細的了解遴選考試的相關信息,中公教育特別為大家歸納整理各種公務員遴選相關資料,本文整理【2017年遴選公文寫作範文】落實中央環保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的整改方案。更多北京遴選考試備考資料,請點擊遴選考試網。
  • 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天津市反饋督察情況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根據《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督察組)對天津市開展了第二輪生態環境保護督察
  • 大慶市關於《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和《中央環境保護督察...
    按照《黑龍江省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督導工作制度》《黑龍江省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驗收銷號工作制度》通知要求(黑環督辦發〔2019〕1號),對照《黑龍江省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問題整改措施清單》,我市已經完成第1項、第12項、第15項問題的整改。
  • 上海市貫徹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
    為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全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切實抓好督察整改,根據第二輪第一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制定整改方案如下。出臺我市《關於加快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的實施意見》,加快構建黨委領導、政府主導、企業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現代環境治理體系,走出一條符合超大城市特點和規律的生態環境治理新路。  3. 健全完善生態環保督察機制。制定《上海市實施〈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辦法》,組織開展市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推進例行督察,加強專項督察,嚴格督察整改。
  • 中央第八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中國化工集團有限公司反饋督察情況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根據《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中央第八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督察組)對中國化工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化工)開展了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督察組於近日向中國化工進行了反饋。
  • 天水市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第四十一項整改任務完成情況...
    根據《甘肅省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問題整改銷號工作規則(試行)》要求,現對已完成整改的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情況進行公示。  問題編號:第四十一項  反饋問題:定西、天水等市煤質監管流於形式,二級網點所售煤炭部分來源不明,督察組隨機抽檢建成區內的5批次民用散煤全部不合格。  整改目標:強化煤質管控措施,嚴格落實《商品煤質量管理暫行辦法》和省工信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市場監管局《關於加強煤炭市場體系建設和煤炭質量監管的意見》,確保轄區煤質達到標準。
  • 盤錦市聯合督辦組到遼東灣新區開展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督察...
    1月9日,市委督察室、市政府督察室,市環保局組成的聯合督辦組一行到遼東灣新區開展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督察督辦工作,遼東灣新區管委會、新區環保局主要領導同志陪同檢查。   督辦組首先聽取了遼東灣新區落實中央第三環保督察組反饋意見整改方案進展情況的匯報,對中央環保督察組反饋意見整改情況、落實整改方案的總體思路、主要措施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四個方面進行總體匯報。隨後,督辦組查閱反饋意見整改有關資料檔案。
  • ...保護督察「回頭看」及長江保護與湖泊開發專項督察反饋意見整改...
    為貫徹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長江保護與湖泊開發專項督察反饋會議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關於環保督察整改工作要求,對照《湖北省貫徹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反饋意見整改清單》《湖北省貫徹落實中央長江保護與湖泊開發專項督察反饋意見整改任務清單》逐項梳理,特制定以下整改方案。
  • 襄陽市生態環境局關於省環保督察反饋意見(序號3)整改情況的公示
    按照中共襄陽市委、襄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襄陽市貫徹落實省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意見整改總體方案>的通知》(襄發〔2018〕15號)、襄陽市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攻堅指揮部《關於規範做好2019年我市中央和省級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銷號有關工作的通知》(襄環督改指文〔2019〕13
  • 中國化工集團有限公司公開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方案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2019年7月13日至8月13日,中央第八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中國化工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化工」)開展了生態環境保護例行督察。2020年5月11日,督察組向中國化工反饋《中國化工集團有限公司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以下簡稱《督察報告》)。
  • 德州市生態環境局關於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序號54)整改...
    德州市生態環境局關於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序號54)整改情況的公示根據德州市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對德州市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及「回頭看」反饋意見整改完成事項實施銷號的通知要求》,現對德州市生態環境局已完成整改的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序號54)有關情況進行公示。
  • 關於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反饋意見(序號十一)整改情況公示
    根據山東省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山東省貫徹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及「回頭看」反饋意見整改銷號工作規定》(魯環督改辦[2019]7號)要求,市化工專項行動辦已完成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序號十一)的整改工作,並進入銷號程序,現予以公示。
  • 市生態環境局關於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情況的公示
    按照中共襄陽市委、襄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的通知》(襄發〔2017〕12號)和襄陽市人民政府印發《襄陽市貫徹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長江保護與湖泊開發專項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要求,依照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反饋意見要求,我局就我市「三磷」專項排查整治行動完成情況公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