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城建稅:納稅人、稅率、計稅依據、納稅時間
十三屆全國人大於8月11日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法》。城市維護建設稅(以下簡稱「城建稅」)儘管是個小稅種,但是城建稅的納稅人非常廣泛,只要繳納增值稅,就是城建稅的納稅人。城建稅法與以往的規定比,有一些重大的變化,也有值得注意的事項,本文基於城建稅法和現行有效的城建稅法規,介紹如下問題:
一、城建稅的特點——附徵稅
二、城建稅的納稅人
(一)一般規定
(二)例外規定
三、城建稅的稅率
(一)按所在地區分的三檔稅率
(二)如何確定所在地
(三)撤縣設市,稅率相應調整
四、城建稅的計稅依據
(一)一般規定
(二)計稅依據不包括留抵退稅
(三)計稅依據包括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稅額
五、增值稅先徵後返時,不返城建稅
六、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和申報時間
城建稅與其他稅種相比,最大的特點,也許就是附徵稅,是附著在增值稅、消費稅上徵收的一個稅種,不是一個完全獨立的稅種。所以,其諸多規定,如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申報時間等,都是比照被附著的增值稅和消費稅的規定。
稅種與稅種之間的本質區別,在於徵稅對象不同,如增值稅的徵稅對象是增值額,所得稅的徵稅對象是所得額,房產稅的徵稅對象是房子,契稅的徵稅對象是承受土地房產權屬的行為。但是,城建稅的徵稅對象是什麼?因為是附徵稅,沒有自己獨立的徵稅對象,如果說也有徵稅對象,就是納稅人繳納的增值稅和消費稅。但是,與其他稅種的徵稅對象,顯然不可同日而語。
城建稅的納稅人
城建稅的納稅人既有一般性的規定,也有例外的規定。
(一)一般規定
根據城建稅法,在境內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為城建稅的納稅人。也就是只要繳納增值稅,或者既繳納增值稅也繳納消費稅,就得繳納城建稅。
(二)例外規定
但是,不是所有繳納增值稅和消費稅的納稅人,都得繳納城建稅,有兩個例外:
1、進口環節稅納稅人,不繳納城建稅
進口貨物時,需要向海關繳納進口環節增值稅,或既繳納增值稅,也繳納消費稅,但是,納稅人不用繳納城建稅。
2、境外納稅人,不繳納城建稅
如果境外單位和個人因向境內銷售勞務、服務、無形資產,而需要繳納增值稅或消費稅,不用繳納城建稅。
對境外納稅人不徵收城建稅,是一個變化。根據《國務院關於統一內外資企業和個人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附加制度的通知》(國發〔2010〕35號),自2010年12月1日起,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及外籍個人適用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的規定,因此,在城建稅法實施日——2021年9月1日之前,境外負有在境內繳納增值稅或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同時負有繳納城建稅和教育附加的義務。
城建稅的稅率
城建稅的稅率設計,在一定程度上,體現城建稅的目的。按照所在地,適用不同的稅率,享受更多公共服務的城市,適用最高的稅率。
(一)按所在地區分的三檔稅率
城市維護建設稅三檔稅率如下:
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稅率為百分之七;
納稅人所在地在縣城、鎮的,稅率為百分之五;
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或者鎮的,稅率為百分之一。
(二)如何確定所在地
根據城建稅法,納稅人所在地分兩種情況:
一是指納稅人住所地;
二是與納稅人生產經營活動相關的其他地點。
所謂住所地,一般就是指註冊地,按照註冊地的所在地,確定適用稅率。但是,如果註冊地與經營地不在一地,也可以按照經營活動所在地,比如海洋石油開採企業,因為作業地點在海上,就適用1%的稅率。
(三)撤縣設市,稅率相應調整
在實際執行中,可能出現這種情況,納稅人所在地是縣城,原本適用5%的稅率,後來撤縣設市,或者成為某個市的一個區,就需要改適用7%的稅率。
城建稅的計稅依據
城建稅的計稅依據也是在一般規定的基礎上,有兩點值得注意的特殊規定。
(一)一般規定
城建稅的計稅依據,是納稅人依法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
所謂實際繳納的稅額,不是應納稅額,而是實際入庫數額,比如納稅人應納稅額是100萬,但因資金困難,只能入庫80萬,則計稅依據是80萬。
由於城建稅是附徵稅,被附著的增值稅、消費稅沒有入庫,不能要求城建稅入庫,「皮之不存,毛將焉附」。
(二)計稅依據不包括留抵退稅
由於現在不少企業可以享受期末留抵退稅的待遇,假定增值稅入庫數是100萬,但是當月留抵退稅30萬,則城建稅的計稅依據是70萬。
由於留抵退稅不是減免稅,只是緩解納稅人的資金壓力,現在退還的稅額,需要相應減少留抵稅額,納稅人今後還要多繳相應的增值稅,也就相應多繳城建稅。從整體稅負的角度,背著抱著一樣沉。
(三)計稅依據包括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稅額
生產企業出口貨物的出口退稅方式,實行「免、抵、退」辦法,如果出現退稅,儘管出口企業沒有實際繳納增值稅,但是根據計算出來的「免抵」稅額,作為城建稅的計稅依據,繳納城建稅。
沒有繳納增值稅,皮之不存,為什麼還要計算城建稅?說來話長,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在「免、抵、退」之前,是「先徵後退」,也就是出口收入視同內銷,先計算銷項稅,計算應納稅額,相應繳納城建稅,改成「免、抵、退」後,應納稅額減少,或者沒有應納稅額,導致城建稅減少,將「免抵」稅額作為城建稅計稅依據,有助於緩解城建稅減收的壓力。稅收原理是小道理,保證收入是大道理,小道理碰上大道理,就不是道理。
增值稅先徵後返時,不返城建稅
有些納稅人享受增值稅先徵後退、先徵後返或即徵即退政策,這是不同於留抵退稅的政策,由於繳納增值稅時,已經繳納了城建稅,返還增值稅時,是否一併退還城建稅?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在《關於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實行先徵後返等辦法有關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5]72號)中明確,除非有特殊規定,一律不返還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和申報時間
城建稅附徵稅的特點,在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和申報時間上,體現的最為明顯,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與增值稅、消費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一致,分別與增值稅、消費稅同時繳納。
如果納稅人的增值稅被扣繳,扣繳義務人在扣繳增值稅、消費稅的同時,扣繳城市維護建設稅。
王冬生 (北京智方圓稅務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北京智方圓稅務師事務所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主管合伙人。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專家導師、財政部企業內部控制標準委員會諮詢專家,中國註冊稅務師,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博士。
具有深厚的理論功底和豐富的業務實踐,曾先後供職於財政部稅政司流轉稅處8年和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9年。在財政部工作期間,先後負責過營業稅、增值稅、出口退稅、消費稅、資源稅等的稅政工作。在北京畢馬威稅務部工作期間,任稅務總監,負責稅法及其它法規的研究及培訓工作,為同事提供疑難問題的諮詢和重大客戶服務方案的設計工作,同時負責市場開發和與稅務總局、財政部等政府部門的聯繫工作。
電子郵箱:wangdongsheng@cstcta.com
北京智方圓稅務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北京智方圓稅務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成立於2017年,2018年度成為AAAA級稅務師事務所。由一批熱愛稅務專業服務,具有豐富從業經驗,立志打造國內領先的專業稅務服務供應商的資深專業人士創辦。智方圓,智是中國智慧,方是遵循稅法,圓是圓潤通達。北京智方圓旨在嚴格遵循稅法的基礎上,協助客戶智慧地制定各方都可以接受的稅務解決方案,不走極端,既不激進,也不保守,既能被稅務機關接受,也能充分維護納稅人的合法利益。
威科先行財稅信息庫是威科集團(WoltersKluwer)為中國財稅專業人士打造的在線信息庫產品,集法規、案例、實務指南、專業解讀、智能工具等於一體,為您高效檢索,精準決策提供綜合信息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