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第三段,猶大出賣耶穌。
作者說,當下,十二門徒裡,有一個稱為加略人猶大的,去見祭司長說,我把他交給你們,你們願意給我多少錢。他們就給了他三十塊錢。從那時候,他就找機會,要把耶穌交給他們。
本段結束。
這一段的馬可福音版本在14:10-11,路加福音版本在22:3-6。馬可福音的版本與馬太福音基本一致,區別是馬可福音只寫祭司長應許給他錢,路加福音22:5也只寫約定給他錢,而馬太福音則寫他們給了他三十個銀幣。
為什麼馬太福音要寫三十個銀幣,有人說是因為出埃及記21:32寫一個奴隸的價錢是三十合客勒,所以猶大出賣耶穌就是三十塊錢,他們怎麼能把耶穌當成跟奴隸一樣呢。
其實作者為什麼寫三十個銀幣,在馬太福音27:9-10有說:這就應了先知耶利米的話,說,他們用那三十塊錢,就是被估定之人的價錢,是以色列人中所估定的,買了窯戶的一塊田。顯然他是因為這句話而寫三十個銀幣的。
我們現在讀的耶利米書裡並沒有作者所說的這些話,不過撒迦利亞書11:12-13有類似的話,雖然那裡說的並不是買田的價錢,而是牧養人的工價,另外三十個銀幣的價值跟三十舍客勒也不一樣,但我們從「估價」,有「窯戶」,有「三十舍客勒」這麼多的相同點就可以看出跟馬可福音作者引用的應該是同一個故事。我們在解讀撒迦利亞書的時候說過,那幾句話在馬太福音中被引為耶利米的話,說明在當時有些傳說的版本是將本故事說成是耶利米書的故事,而不是撒迦利亞書的故事。
為什麼要編猶大出賣耶穌呢,有人說,撒迦利亞書11:14寫「我又折斷稱為聯索的那根杖,表明我廢棄猶大與以色列弟兄的情誼」,這句話說猶大不顧以色列弟兄的情誼,就是預言猶大要出賣耶穌。我們前面說過,撒迦利亞書的這句話只是指以色列滅亡之後,猶大還未滅亡,別無他意。而且最早編猶大出賣耶穌的馬可福音既沒有說三十塊錢,也沒有引用撒迦利亞書中的話,跟撒迦利亞書11:14怎麼扯得上關係呢。
我覺得作者編猶大出賣耶穌有三個可能的原因。一個可能是猶大這個名字在當時猶太人中挺普遍,作者既要編有人出賣耶穌,那麼不管是誰,總得有個名字,他就隨便挑上了猶大這個名字。另一個可能是因為猶太人大多數是原猶大人的後裔,猶太人都不信仰他們的教派,所以他就編猶大出賣耶穌。還有一個原因是在創世紀37:26,就是猶大提議將小兄弟約瑟賣到埃及。不過在創世紀中寫猶大提議賣約瑟其實是要救約瑟的性命,而不是要謀害他。
路加福音22:3說,猶大為什麼要出賣耶穌,是因為「撒但入了猶大的心」。在聖經裡,撒但就是一個專門配合神做壞事的,神說,人子要被人出賣,撒但就說,我去辦這事。在約翰福音裡,這點寫得更加清楚。約翰福音13:2說:吃晚飯的時候,魔鬼已將賣耶穌的意思,放在西門的兒子加略人猶大心裡。約翰福音13:21-27說:耶穌明說,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賣我了……耶穌就蘸了一點餅,遞給加略人西門的兒子猶大,他吃了以後,撒但就入了他的心。按這麼說的話,猶大完全是無辜的啊,他出賣耶穌不是出於他自己的本意,是神讓他這麼幹的,也是耶穌讓他這麼幹的,因為耶穌遞餅給他吃,使了詭計,讓撒但進入他的心,他才做出這件事,目的就是為了完成神的計劃。
其實很明顯,這些都是作者們編出來的。
首先,我們在前面第21章解讀「榮入聖城」、「潔淨聖殿」、「祭司長不服耶穌的權柄」的時候就說過,按福音書的說法,耶穌進入耶路撒冷後大家都見了他的真面目,包括祭司長跟長老都跟他面對面辯論過,人人都認識耶穌,他每天從伯大尼進城出城,偶爾到橄欖山上走一走,活動軌跡也很清楚,耶穌又何需人出賣呢。
其次,在本章之前,馬太福音曾三次寫耶穌預言受難和復活,在本章第一段,又說耶穌預言過兩日就要被交給人、釘死在十字架上。按照神理,就算有人要出賣耶穌,他也早就知道耶穌即將被捕被殺,又何必去出賣呢。
第三,馬太福音在下一段26:25寫耶穌在眾門徒面前指明猶大是出賣者,約翰福音13:26-27也很清楚地這麼寫。都給人指出來了,就算他本來是想出賣耶穌的,他還能那麼做嗎。預先知道有人出賣,在作者來說應該是想表達耶穌什麼都知道,但是提前在眾人面前指明出賣者,最後還被他出賣,這故事就編得未免太弱智了些吧。幸好迷信故事不怕弱智,再弱智的故事,迷信的人都會相信。
第四段,和門徒同度逾越節。
作者繼續編故事說:除酵節的第一天,門徒來問耶穌,說,你吃逾越節的筵席,要我們在哪裡給你預備。耶穌回答說,你們進城去,到某人那裡,對他說,夫子說,我的時候快到了。我與門徒要在你家守逾越節。門徒遵著耶穌所吩咐的就去預備了逾越節的筵席。到了晚上,耶穌十二個門徒坐席。正在吃著的時候,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賣我了。他們就甚憂愁,一個一個地問他說,主,是我嗎。耶穌回答說,同我蘸手在盤子裡的,就是他要賣我。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經上指著他所寫的。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賣耶穌的猶大問他說,拉比,是我嗎。耶穌說,你說的是。
本段結束。
這段內容難得的又是四部福音書裡都有,它的馬可福音版本在14:12-21,路加福音的版本在22:7-14和21-23,約翰福音的版本在13:21-30。
在馬可福音和馬太福音,開始都是寫門徒先問耶穌逾越節的筵席要在哪裡預備,路加福音22:8卻寫耶穌先打發彼得和約翰去預備,他們倆才問耶穌要在哪裡預備。接著在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裡寫耶穌指示他們進城去會遇到一個拿著一瓶水的人,就跟他去跟他主人說,他主人就會給他們一個大房間來預備,而馬太福音則簡單地寫到「某人」家裡,大房間什麼的也都不寫。
作者編找屋子的這個過程明顯只是故作神秘,經學家倒信以為真,他們說那家的主人肯定也是耶穌的門徒,而耶穌肯定預先與他約好,因為在逾越節的時候不預約就不可能找到這樣的大房間。作者明明想把找屋子寫成神奇的事,經學家卻想成普通之事,未免有點對不起作者的一番心思。
最後說誰是要出賣耶穌的人,馬可福音和馬太福音都寫耶穌告訴他們,誰跟他一起伸手到盤子裡就是誰,而路加福音寫誰的手和耶穌的手一起在桌子上就是誰。不管是哪種,這都相當於是公開指出誰是出賣者,馬太福音作者可能還是怕人看不明白,最後還寫猶大問耶穌是不是他,而耶穌回答是的。
約翰福音的作者可能覺得公開讓大家提前知道誰是出賣者不好,於是就另外編出了一個情節,說有一個耶穌喜愛的弟子在他懷裡,彼得就讓這個弟子問耶穌要出賣他的人是誰,耶穌說,我蘸一點餅給誰就是誰,然後他蘸了一點餅遞給猶大,猶大吃了之後撒但就進到他的心裡,然後耶穌吩咐他:快去做你該做的事吧,猶大就出去出賣耶穌,別人則都不知道猶大出去幹什麼,還以為他去周濟窮人。
約翰福音編的這個故事精彩果然是精彩一些,缺點就是有點基情四射。試想,福音書裡寫耶穌的門徒都是男的,耶穌喜愛一個男弟子可能也沒什麼,但是在大庭廣眾之下,讓男弟子坐在他的懷裡,還跟這個男弟子竊言私語,這不有點太那個了嗎。不知經學家有沒有搞過人肉搜索,把這個男弟子找出來,看看究竟是除彼得和猶大外的哪一個。
第23句說耶穌回答說,同我蘸手在盤子裡的,就是他要賣我。作者可能覺得自己這情節編的機智,但實際上這麼編一點都不好。從這段話的內容看,這句話應該是對所有門徒說的,那麼不管要不要出賣耶穌的人,聽到這句話肯定會避忌與耶穌同時蘸手在盤子裡,這樣還怎麼找出要出賣耶穌的人呢。但是說了這句話,就必須得發生這種情況才行,否則這句話就又成為廢話。真的要發生這種情況,耶穌就得故意那麼做:在別人蘸手的時候都不伸手,等到猶大伸手的時候,他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伸手去蘸,要讓猶大看到也來不及縮手。只是這麼做的話,就跟明說差不多,還不如直接明說。
第24句說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經上指著他所寫的。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因為找不到這句話在舊約中的出處,有人覺得這話可能是作者隨便編的,也可能是作者記錯了,也可能是他引用的話被歸入偽經。我們可以看到馬可福音中總共寫了七個「經上說」,只有這句話找不到出處,這點可判斷他隨便編的可能性應該不大。
其實這句話中說的經上所寫的是指前面部分「人子必要去世」,卻不包括後面部分「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經學家可能因為不明白這點,所以不知道作者引用的是經上的哪一句。不包括後面部分,作者說的「人子必要去世」就很好判斷,他說的肯定是以賽亞書53:9、12,就是經學家最愛說舊約中預表耶穌死亡的話。
不過我們前面說過,以賽亞書第53章寫的耶和華的僕人是指以色列,他寫僕人死,是指以色列和猶大都被滅亡,並不是說新約中的耶穌必要去世。新約中的耶穌為什麼必要去世,我們前面也已經說過,這是因為耶穌是一個編造出來的救世主,他如果不死,他就應該在作者的年代還活著,並且已經拯救了所有的猶太人才對,可惜現實情況不是這樣,作者編的故事就不可能有人相信。當然,要編耶穌離開,本來還有另外一個法子,就是像舊約編以利亞升天一樣,只不過一方面舊約中的以利亞升天故事並沒有救到以色列人,二方面這是個已經用過的老套路,三方面,以賽亞書53:12說,因為他將命傾倒,以至於死,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他卻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作者就是要按這句話來編耶穌以死擔當猶太人的罪、救贖猶太人。
第25句說賣耶穌的猶大問他說,拉比,是我嗎,耶穌說,你說的是。經學家說,猶大肯定是私下問耶穌,所以別人並不知道猶大是出賣者。按照前面第23句,大家都已經從桌面上看到誰是出賣者,這句話還要私下說幹什麼呢。又有經學家說,這裡猶大喊耶穌為「拉比」,而不是「主啊」,就說明猶大的心已經不把耶穌當主。我們從詞語詳解版看,原詞拉比也有「我的主人」的意思,用「拉比」還是「主啊」是各個人寫作習慣不同,對這個稱呼根本不必作過度解讀。比如馬太福音作者喜歡用「主啊」,而馬可福音中就喜歡用「拉比」,馬可福音9:5和11:21彼得稱呼耶穌都寫作「拉比」。
因為受《最後的晚餐》這張著名的油畫影響,人們都覺得在逾越節時,耶穌和十二門徒坐在長長的「西餐桌」一邊吃飯,其實這張油畫只是為了更好地展示藝術的效果才畫成這樣。要是按照故事中耶穌說「誰和他一起蘸手在盤子裡」,作者設想的應該是十三人圍坐在一起,而不是坐在長桌的一邊,否則就不方便幾個人伸手蘸在同一個盤子裡。那時的「蘸餅」吃應該是大家圍著蘸一個公共的盤子,而不是現代西餐的分餐制、每人有一個盤子。約翰福音改成餅遞給誰吃,誰就是出賣者,也必須是大家圍在一起吃,否則的話,要遞給遠的人,得走過去遞才行。當然,虛構的事情,不管怎麼樣都是虛構的,這件事情我們只是「就故事論故事」,而不是論真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