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告工商違法作出撤銷股權變更決定致其損失10億

2020-12-18 中國新聞網

女子告工商違法作出撤銷股權變更決定致其損失10億

  昨日,海澱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與被稱為「中國巴菲特」離婚案「有關」的行政訴訟案。

  離婚案中的女方陸娟以兩家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義,狀告海澱工商局曾作出的處罰決定違法,稱該處罰導致其在離婚訴訟中損失10億,要求法院撤銷該處罰。

  庭審時,被告海澱工商當庭否認。

  據了解,2010年4月,陸娟起訴丈夫、被稱為「中國巴菲特」的中證萬融投資集團董事長趙丙賢離婚,要求分割家產,該案至今尚未有結果。

  焦點一:

  公章是否丟失?

  據了解,趙丙賢與陸娟二人除共同創立北京中證萬融公司外,還持有北京班傑明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北京仁海維投資管理諮詢有限公司兩家子公司。

  陸娟稱,在與丈夫商談離婚時,2010年5月,她發現丈夫註冊了「特各特」公司,並將「班傑明」、「仁海維」公司價值10億元的股權以零對價轉到「特各特」公司。

  「趙丙賢怕節外生枝,同意把兩家公司各95%的股權再還給我們母女。」陸娟稱,但是到了2012年8月23日,海澱工商局依據「特各特」舉報,以申請公司變更登記時,「特各特」公司公章未在實際控制中為由,作出決定,撤銷涉及95%股權的工商變更登記,並對「班傑明」、「仁海維」作出罰款處罰。

  陸娟舉證稱,2010年12月14日「特各特」登報稱,其公章於當年11月29日丟失。而朝陽警方出具的「說明」顯示,2010年12月7日該公章被她從派出所搶走。「到底是丟了?還是被搶了」?

  海澱工商當庭表示,「丟、搶」兩者並不矛盾,公章確有「一段時間不在公司實際持有中」。

  焦點二:

  變更籤名是真是假?

  海澱工商處罰決定顯示,在變更登記中,趙丙賢稱不知情,且據鑑定意見,申請變更材料上的「趙丙賢」籤名與他本人籤名非同一人。

  陸娟提出,鑑定意見中採用的籤名樣本是趙丙賢單方送樣,而非鑑定單位自己取樣,也非備案原始籤名,其真實性無法確定,工商據此作為處罰依據屬於違法。

  海澱工商反駁稱,趙丙賢否認知情及本人籤名,被舉報人未提出反證。所以,工商部門認可該鑑定。

  本案未作出當庭宣判。

  ■ 「中國巴菲特」離婚案

  ●1988年 趙丙賢、陸娟經人介紹結婚,後來京。陸娟介紹,1991年二人成立中證萬融公司,並幫助多家公司上市,趙丙賢因此被冠以「中國巴菲特」,家庭財產估算有20億元。2009年2月、2010年2月,她曾兩次因被丈夫家暴報警。

  ●2010年4月 陸娟提出離婚。

  ●2010年11月29日 在離婚案訴訟期間,陸娟將公司一保險箱抱到法院想逼丈夫出庭,被工作人員報警。朝陽麥子店派出所民警出警後,陸娟將保險箱存放在派出所。

  ●2010年12月7日 警方讓趙丙賢、陸娟到派出所協商領回保險箱。當日15時,陸娟將保險箱從派出所抱走交給司機,7小時後,她又將保險箱送回。

  ●2011年8月25日 警方以涉嫌搶奪罪對陸娟「抱走保險柜」的行為立案,並將其帶走。一個月後,朝陽檢察院對此案作出不起訴決定。(記者張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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