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石」輸了要商家三倍賠償 法院判:駁回

2020-11-13 北京日報客戶端

「一刀窮、一刀富,一刀披麻布」,這句形容賭石風險究竟有多大的俗語,市民宋女士網購翡翠原石製作手鐲後,已經清楚地知道了。她向法院起訴說,她網購了翡翠原石並進行加工後,收到的手鐲卻都是殘次品,因此要求電商平臺的商家三倍賠償。通州法院今天發布消息說,法院駁回了宋女士的訴訟請求。

去年9月,宋女士在某電商平臺翡翠原石店諮詢冰種飄花A貨,客服回復可以到微信朋友圈挑選,並告知了店主微信號。宋女士通過微信溝通後,同意以1.7萬元的價格購買並微信支付,然後通過店主微信,聯繫工人對原石按照約定的定製規格、尺寸、樣式進行加工。

當收到加工後的成品時,宋女士發現,五個手鐲中的4個為有裂痕的殘次品。宋女士懷疑店主以次充好,要求退貨退款。店主則表示,宋女士購買原石是賭石行為,這是一種特殊的交易方式,應當遵循翡翠行業慣例及交易規則,而且解石加工是定製加工,定製定作商品不適用七天無理由退款。雙方協商未果,宋女士向通州法院提起了訴訟。

法庭審理後認為,雙方爭議的核心,是交易原石及再加工的過程中是否存在欺詐。宋女士認為,店主以網店宣傳為誘餌,誘導消費者脫離平臺網絡監管,從而拒絕七天無理由退款,這就是商業欺詐。法院查明的事實則顯示,店主提交了雙方及宋女士與加工工人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店主在交易前,已經告知因看不到裡面的紋裂,購買翡翠原石具有賭性。在此情形下雙方進行原始買賣,不能認定為欺詐。此外,宋女士與加工師傅的聊天記錄顯示,雙方在加工過程中對原石切片、切手鐲餅、手鐲規格尺寸等一直在進行溝通確認,亦不能認定存在欺詐,故對宋女士以欺詐為由要求退貨退款並三倍賠償的主張,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表示,賭石行業的風險非常高,雖說也有賭石的時候,一刀切下去賺了上百萬的例子,但賭石總歸是賭博,賭石賭垮的翠友們不在少數。購買翡翠原石,一定要清楚自身行為的法律後果再消費。

來源 北京日報客戶端 | 記者 安然

編輯 蔡文清

流程編輯 劉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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