櫃檯上的商品都可直接購買。 記者 楊磊 攝
拍賣公司,不「拍」就「賣」。近日,記者發現威海路和新閘路的兩家拍賣公司,悄然從事起了櫃檯交易,消費者無需競拍,只要支付起拍價和10%的佣金,就能當場買下心儀商品。拍賣公司人員慫恿消費者櫃檯交易,稱:「拍賣時,大家叫價越來越高,不划算的。」而業內人士揭秘,櫃檯成交後,公司只需繳納約5%的佣金稅費,比當下17%的增值稅少多了,「有些物品在拍賣會上或許根本賣不掉。」市工商部門則表示,該拍賣公司涉嫌超範圍經營。
見習記者 柏可林
拍賣公司櫃檯交易 起拍價+10%佣金
昨天中午,威海路石門一路附近的一家拍賣公司門店裡,兩三名女顧客流連於翡翠、珠寶等首飾櫃檯前。店面後部還有字畫、紅木家具等商品。每件商品的標牌上,都注有「拍品號」、「名稱」、「起拍價」和「備註」。櫃檯上赫然擺放著一塊告示:「所有拍品成交需收取10%佣金」。
見記者走了進來,三名工作人員圍了上來,忙不迭地推銷起各款吊墜、戒指。
首飾的價格不貴,但與其他珠寶銀樓商店相比,價格低了近一半。店經理稱:「我們的貨都是海關沒收送來的,受司法委託拍賣,所以比外界便宜很多。」經理一再擔保:「絕無假貨,如果有,你們可以拿著發票過來退,我連你們的路費也報銷。」
記者將信將疑,提出要看看一條翡翠項鍊的證書,經理為難地說:「證書還沒有。」在吊墜櫃檯,只有一件寶石吊墜是附有證書的,經理解釋:「我們從海關那裡拿到的時候,只有一部分商品有證書。」隨後,經理承諾公司可以免費替消費者去專門的鑑定機構開具證書,「如果你們有疑慮,可以自己去開,然後拿著發票過來報銷。」
「意下如何?」經理敦促道,「現在就能賣給你。」記者詢問:「難道不用進行拍賣嗎?」經理慫恿道:「一年就拍那麼兩三次,下次拍賣日期還未知。」櫃檯交易的方式很便捷,只需支付起拍價和10%的佣金即可,「拍賣的時候要競價,價格越叫越高,還不如你現在就買下。」記者追問了拍賣細節,經理開始警覺起來,「我們其實也算拍賣的,如果有人看中了同一件商品,出價比你高的話,我們就會賣給別人。」
除了威海路,該公司在新閘路也有店面。記者前往發現,新閘路店的展示商品與威海路店類似,且同樣明示「10%佣金」,工作人員所介紹的情況也無差別。下午時分,時不時有顧客進入參觀,其中不乏來滬的遊客。一名遊客坦言:「價格確實令人心動,但拍賣公司怎麼能不走拍賣流程呢?真擔心買到假貨。」
業內揭秘:櫃檯交易賣得快繳稅少
櫃檯交易真的如店經理所言「對消費者百利無害嗎?」業內人士認為,這恐怕是拍賣公司在滿足自己的利益需求。
上海市拍賣行業協會副會長林一平告訴記者,拍賣人應按照國家規定,經過拍賣流程,「首先要籤訂委託拍賣合同,提起拍賣。然後要刊登《拍賣公告》,展示標的,諮詢解答。接著進行拍賣登記,舉行拍賣會。成交後,出具佣金發票和提貨單,交割標的。最後與委託人結算價款,宣告流程結束。」
林一平認為,該拍賣公司跳過拍賣程序,直接銷售商品的行為,增加了交易成功率,「在工作人員的推銷下,有些人一衝動就買了。實際上,被買走的商品質量不一定好,放在拍賣會上可能根本賣不掉。」使用相同伎倆的拍賣公司不止一家,「他們會強行拉人進來。有些商品無法追溯來源,質量沒保障,消費者(尤其是遊客)要謹慎購買。」
此外,林一平還提到,有些拍賣公司即使具備銷售資質,卻在賣出商品後,開具成交發票和佣金發票,「這樣,他們只需繳納約5%的佣金稅費。而普通銷售商業行為,開具的是增值稅發票,稅率高達17%。相比之下,拍賣公司為何違規操作,原因顯而易見。」
》說法
工商部門:該公司涉嫌超範圍經營
記者致電上海工商局「12315」熱線反映情況,工作人員表示:「拍賣公司不得直接銷售商品。但如果營業執照的經營範圍裡,包括了『銷售商品』這一項,則可以從事銷售業務,同時須開具發票。」記者查閱該公司在工商局的備案信息,其經營範圍只包括「各類商品拍賣、文物拍賣」。對此,工商人員認為:「該公司涉嫌超範圍經營。」
其實,拍賣公司直接銷售商品的現象絕非個案,上海市拍賣行業協會副會長林一平坦言:「行業協會制定了行規,但苦於沒有強制執行力,始終無法徹底整頓。」林一平建議消費者到正規的拍賣公司,通過正當渠道競拍,「如遇違規現象,請及時向工商部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