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過去的周末,個稅改革如一顆深水炸彈在輿論場炸開。中產式恐慌聚焦在「年收入12萬元以上的高收入群體是個稅改革重點調節的人群」。
但時代財經記者仔細翻閱國務院10月21日發布《關於激發重點群體活力帶動城鄉居民增收的實施意見》(簡稱《意見》),並沒有明確稱,「年收入12萬元以上人群」就要被調節。此「12萬」是有媒體根據2006年國家稅務總局對高收入者實行自行申報納稅的標準進行定義。真正的方案出臺仍需時日,大家千萬莫著急。
但值得注意的是,新華社稱,上述《意見》要適當加大對高收入者的稅收調節力度。瞄準技能人才、新型職業農民、科研人員、小微創業者、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基層幹部、有勞動能力的困難群體,分類施策,實行激勵計劃,帶動城鄉居民增收。如果您是上述人群,你還將是政策受惠者。
中山大學嶺南學院經濟學教授林江對時代財經記者分析,最差的情況是,年收入12萬的人跟現在交稅差不多,由於有房貸抵扣等優惠,所以實際交稅不會比現在更多。
年收入12萬元即為高收入?
當前媒體宣傳的「年收入12萬元即為高收入」只是根據國家稅務總局10年前對高收入者實行自行申報納稅的標準之一所作出的推測,並不等同於「年收入12萬元即為高收入」。目前我國並沒有明確的收入劃分標準,將來個稅改革是否按照年收入12萬元為高收入標準也未定,大可不必驚慌。
年收入12萬元即為高收入?從統計數據上看,是!
根據2006年國家稅務總局對高收入者實行自行申報納稅的標準,年收入12萬元以上被稱為高收入群體。
根據今年10月21日發布的《經濟藍皮書夏季號:中國經濟增長報告(2015-2016)》稱中國過半數省份集中在第四增長階段,人均收入為6000-11000美元(人民幣40000-75000元),處於中等偏高收入階段。據此標準比較,年收入12萬元確實處於平均收入水平之上。
若按照國家統計局公布的2015年平均工資數據,與被調查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53615元相比,12萬元在全國確是一個挺高的數字。
然而,正如大多數三四線城市與北上廣深等一線城市的房價沒有可比性,高收入人群的定義標準不能「一刀切」。在北上廣深等一線城市和重點二線城市,買房、租房、教育等各類支出相比中小城市要高,多數普通白領也能被劃為高收入階層,進而有可能承擔與自身經濟能力不匹配的過高稅收。
群眾的呼聲:是否應該劃分區域?
暨南大學經濟學院一位專家向時代財經記者表示,12萬元的標準從全國數據上看是合理的。但從地區經濟發展不平衡的情況,比如2015年廣州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718,約是全國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如果把12萬就界定為「高收入」這樣的一刀切是不合理性。這位專家建議稅法通用,但稅法的具體執行權下放到地方。這樣各地方可以根據經濟情況界定標準。
《中國經營報》9月24日披露,業界對個稅改革的基本思路已經達成共識,個稅改革將分三步走,從高收入階層入手實施增量調節,「漸進式」推進個人所得稅改革。漸進過程主要分為短期(1——2年)、中期(3——5年)、長期(5——10年)三個階段。專家表示,個稅改革的出發點在於縮小社會各個群體的收入差距,促進社會公平。有專家表示,改革是一個漫長的過程,不會一步到位。
此前已經確定了的個稅改革方案中,房貸利息抵稅是已經確定的了。也就是在計徵個人所得稅時,將房貸產生的利息作為稅前減除項扣除,對扣除後的收入部分課以個人所得稅。
中山大學嶺南學院經濟學教授林江向時代財經記者分析,之所以要界定12萬這個標準,意義在於保持稅負平衡、充分發揮個稅對財富分配的調節作用。一方面國家會給予一些房貸、子女教育等專項扣除額,減輕稅負;另一方面為了保持稅負平衡(稅收不下降得太厲害)會設定12萬這個標準。最壞的結果也就是所謂的高收入人群稅負沒什麼改變而已。
改革看點:七大群體受益多
日前國務院印發的《意見》指出,實施財產性收入開源清障行動,實施收入分配秩序規範行動;進一步減輕中等以下收入者稅負,同時適當加大對高收入者的稅收調節力度,堵塞高收入者非正規收入渠道,發揮收入調節功能。《意見》瞄準技能人才、新型職業農民、科研人員、小微創業者、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基層幹部、有勞動能力的困難群體等七大重點群體,實施激勵計劃,推出差別化收入分配激勵政策,帶動城鄉居民實現總體增收。
減輕中等以下收入者稅負,是呼籲已久的民生訴求。個人所得稅政策本身是一項民生制度,目的在於縮小社會各個群體的收入差距,促進社會公平。隨著時代變化和社會發展,雖然幾次順應民意調高起徵點,可是並沒有從根本上真正發揮其槓桿作用。在最近一次個稅改革中,起徵點從2000元提高到3500元,普通薪酬階層其稅負支出減少了幾十元,同等條件下,高薪酬人群的減稅效果卻有幾百元。
對此,國家大修個人所得稅,是為了更好的「分蛋糕」——社會財富通過兩次分配過程,達到公平和效率的最佳切合點,讓人們看到稅收政策的激勵作用,從而激發群體的內力活力,成為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源動力。
國家發展改革委就業和收入分配司司長蒲宇飛在接受新華社採訪中稱:《意見》的核心是激勵導向,不是簡單漲工資或提高福利,而是通過有效激勵,比如技能人才關鍵要實現技高者多得,新型職業農民關鍵是推進職業化,小微創業者關鍵是降低創業成本,科研人員關鍵是實現工資性收入、項目激勵、成果轉化獎勵等多重激勵,企業家關鍵是解決產權保護法治化,基層幹部隊伍關鍵是完善工資制度,困難群體關鍵是提升人力資本,一方面激發創收創富的內生動力,一方面營造公平的發展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