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餘生所願,天下無賊。
筆者最近剛剛從被騙的陰影中走出,偶然了解到還有好多跟我一樣的受害者,被弄的傾家蕩產卻依然聽不進勸,不願意回頭,家人朋友都飽受折磨,所以決定站出來好好說說現在依然十分猖獗的工程詐騙事件,希望可以讓更多人關注到這些天天發生在我們身邊卻經常被忽略嚴重性、僅僅拿來當做談資的事。
就筆者本人的觀念來看,與其說是工程詐騙,不如把它稱為工程傳銷更為合適。
工程傳銷團體跟以往常見傳銷團體的區別:
一、人員構成分析
整個傳銷團體摒棄了以往最常用的年輕人
1,一無所有,剛剛進入社會,沒有積蓄;
2,缺乏社會可信度,俗話說的好,嘴巴沒毛辦事不牢;
3,不容易受控制,個性太鮮明,急眼了什麼事都能做出來;
4,對網際網路使用熟練,很容易了解到自己在做什麼;
5,年輕就是資本,容易說不幹就不幹,撂攤子走人。
轉而開始大規模吸收中老年人
1,有積蓄,好多都是正規單位退休人士,還領著退休工資,能源源不斷投入資金;
2,有大把時間,有自己的人脈,
3,有很高的社會可信度,對親戚朋友家人同事都能產生各種影響,畢竟都是幾十年老交情;
4,對網際網路使用不熟悉,無法從大數據得到相關的信息,容易被騙子洗腦拉攏;
5,年齡限制跟生活的認知,覺得自己付出這麼多時光跟金錢,很難輕易放棄;
6,對自己人生有很多遺憾,想在有生之年做件大事留給後輩一些東西。
二、工程傳銷對比以往傳銷的優點
1,來錢快,接觸的都是有點積蓄並且想賺大錢的人,更容易得到大量資金;
2,隱蔽性高,大部分人沒有渠道直接接觸官方負責人,了解整個項目詳細的情況;
3,安全性高,可以依靠鑽法律空子來完美逃脫罪責。
筆者也嘗試用親身經歷縷清了整個工程傳銷團夥的分工及作案方式(個人拙見):
一、傳銷團體最頂層:
1,專門打聽尋找政府曾經有意立項,但是由於協商原因早就內部作廢了合同的項目,
2,經過精心包裝,將原本作廢的合同偽裝成巨額利潤的項目,多見於道路管網,土石方工程之類;
3,不會輕易在受害者面前露面,從而製造神秘感,關於他的事跡你只能從你的上級那裡聽來,讓人感覺他接觸的人跟做的事不是一般人能做的,更具有可信度。
二、傳銷團體中層(俗稱二包):
1,去到處招攬受害者,先會跟你說項目不開不拿你一分錢,也不會天天讓你請客吃飯,有時請他們還得請好幾次才來賞臉,,讓你覺得他們是做事的人,用一些細節來搏取你的信任,等你完全相信他們了,錢包自然也就敞開了;
2,繼續招攬下級,甚至洗腦給受害者,讓有些受害者也成為他的下級,當你沒錢給他的時候他會讓你找你朋友來合夥,如此無限循環。
3,利用手頭緊,好處費,工程保證金等等作為藉口,用工程承包合同,借條,收據(大部分人都不清楚正規有法律效應的借條收據該怎麼寫,正規的合同要怎麼籤)作為行騙手段,來謀取利益;
4,利用各種藉口來解釋工程遲遲不開的原因,想盡辦法穩住受害者,拖延報案時間,例如手續沒全,領導去外地開會,來了才能批,甲方資金鍊出了點問題,過節了銀行不讓走帳,單位休息,工程款沒有到位等等諸如此類的藉口,反正就是有各種正當理由開不了工(最近的理由更讓人無法反駁,例如疫情困擾,水災困擾),有錢的時候帶著你東奔西跑,請客吃飯,這個領導那個領導,拖到你沒錢了,讓你回家等電話通知。
而且國內節日很多,從一月份到十二月份,基本每隔一段時間就有法定節日,正好能方便他們一直拖延時間,月頭推月中,月中推月尾,偶爾碰到國家大事件(例如三中全會等等)、法定節假日,他們推脫連藉口都不用找,等到某天實在繃不住,事情徹底敗露,受害人報警了,騙子早就準備好了開脫自己的方法,最後拿著一份早就作廢的合同,說自己也不知情,自己也掏了錢,裝委屈,說自己也是受害者,法律對他們來說形同虛設。
工程傳銷團體所依靠的法律空子:
一、有大合同(工程合同詐騙定罪第一點就是要看有沒有大合同),這些合同都是政府有意立項,但是在跟開發商協商階段因為種種原因作廢的,好處在於不會有官方的作廢告示,但你去查的時候卻有官方的項目名稱。這種作案手段極其隱蔽,除非案發,否則根本查不到真假,就算有熟人託政府內部的人去查詢,也會被告知確實有這個項目,但具體情況不清楚;
二、有投資,有轉包合同(工程合同詐騙定罪第二點就是要看參與人自身有沒有對該項目進行投資)。他們每個上下級之間都會有走帳的記錄,會籤訂施工承包合同,至於他們內部互相投資的錢有沒有私下現金返還,法律是不追究也無法追究的。
給大家講講筆者自己親身經歷的故事,用做參考:
有親人也深陷其中的請體諒他們,他們原本的出發點都是好的,僅僅是想通過自己的折騰,讓家人過上更好的日子,現在的他們也並非不願意認清現實,只是被現實逼到了絕路,設身處地的來想下:自己一輩子的積蓄都被騙了進去,簍子越捅越大,超過了自己能承受的極限,最後的一點夢想也開始面臨破裂,人的自我安慰意識開始催眠他只能去選擇相信騙子,相信所謂的項目終有一天能開工,自己也能翻身,這也成了他活下去的唯一希望。
也希望他們可以看到筆者這篇經歷,早日開始收集證據,儘可能減少損失。
【背景】
2013年筆者大學畢業,回到家鄉,跟朋友合夥一起做起了工程包工,賺了點小錢,年輕人很容易飄,一直覺得人無橫財不富,馬無夜草不肥,急功淨利,想一次性賺筆大的,一嘴吃個胖子,結果就進了騙子的圈套,深陷其中債務累累。
上過當的人都知道其實騙局都是在不經意的時候被悄悄陷進去的,沒有一個騙子會無緣無故在大街上找到你告訴你有筆錢你要不要賺,都是先來心理戰術,慢慢搏取你的信任,然後再拉你下水,筆者當時的心態更可笑,都不需要騙子來找筆者,筆者都能自己去找騙子,故事有點長,希望能耐心看完。
【事件經過】
以下所有關於人名姓氏都採用化名,整件事已經報案查證,但因為詐騙者鑽了法律空子,所以拿他們一點辦法都沒有,只能依靠民事訴訟去挽回一點損失,由於筆者當初缺乏法律意識,社會經驗,導致前期很多證據缺失,整個起訴過程困難重重,騙子依舊逍遙法外,筆者只能自認倒黴。
2014年4月初,筆者接到了一個家裝活,家主王某據人介紹身份不一般,說是以前很牛的人物,看他打交道的所有人都對他低聲下氣,不管年齡大小都尊他一聲王哥,不能不說環境對人的影響真的很大,筆者也被這種氣氛感染,覺得這個人值得尊敬,值得信任,然後就開始跟家主有了更多的交集,不但自掏腰包給他裝好了房子,還給了六萬元左右孝敬他,指望他能介紹其他的活給筆者。
2014年4月中旬,王某打電話叫筆者來陪一個老總吃飯,說這人以前是XXX後勤部第X項目組的領導,做過很多石油儲備庫的項目,筆者也通過這次飯局,認識了這位所謂的老總李某。
PS:這裡有個細節,當天吃完飯,筆者送李某去火車站坐車,同行有一鄭某,在火車站掏出一個紅本本出示給車站工作人員,我們一眾人連票都沒買,直接被工作人員領進VIP通道,到了火車前,鄭某告知工作人員把你們列車長叫過來,列車長來了以後,鄭某告訴列車長,李某是他朋友,給安排個座位,安全送到地方,列車長立馬帶李某上了車,從這裡筆者就開始對他們深信不疑,覺得他們真的有東西,能幫到筆者。
2014年5月1日,李某再次歸來,筆者請他們吃飯,給他接風,飯局上,李某拿出一份合同,說這就是下次準備幹的項目,問筆者有沒有興趣,筆者當然感激涕零,當天李某提出手頭有點緊,自己的錢在活動項目的時候都投進去了,筆者若要參與,給他準備5萬,就帶筆者一起做,當時項目合同是寫的是中鐵XX局的活,章子也都有,筆者拿著合同去找人看,被告知合同沒啥問題,再加上之前車站一行的見聞,筆者在第二天立馬準備了5萬現金,給李某送了過去。
2014年5月 10日,李某給筆者打電話,說來找他,項目有信了,筆者從此開始了傳銷窩點歷時4年的遊歷。當天,筆者到了目的地,一個賓館,在這裡有很多人常駐,都互相認識,對外稱都是承包了同一個項目才認識的,筆者開始每天請他們吃飯,開始拿的芙蓉王,人家話裡話外的嫌棄,說有人請客酒都是好酒,煙不是好煙,於是開始換成飛天蘭州,每次說吃飯,他們一個電話,能湊十幾個人,這個領導那個領導,每頓飯都得小一千,就這樣,筆者開始跟他們一起等工程開工。
期間一直給李某送酒,一車一車拉,然後被李某房間外的陳某攔住,帶到他的屋子,聊了很久,也跟陳某熟悉了,陳某說看我人不錯,李某那邊不靠譜,關係不硬,讓我跟著他,也不讓我送這送那,說項目開工之前不會拿我一分錢,等活開工了他拔提成就行,種種。
2014年6月初,李某說自己之前合同那個項目,資金遲遲到不了位,他公司租金也到了,需要三萬塊交租金,他請客送禮手頭很緊,問筆者能不能幫忙,筆者當時就怕得罪他們,只好答應了,然後李某介紹了朱某給筆者,說朱某手頭上有個項目馬上就開了,手續都全了,就等進場,讓筆者先去做朱某的項目,於是筆者又開始跟著朱某跑前跑後,大概在6月底左右,朱某拿著一份土石方合同,問筆者願不願意幹,幹的話得給他交10萬保證金。
筆者由於是外地人,一直住在案發地,天天請客,跑這跑那,開銷很大,想早點開工,就跟朋友討論了一下,決定給他錢,先把合同籤了,第二天筆者去銀行給朱某打款10萬元,朱某讓筆者把錢打進了馬某的帳戶,然後朱某給筆者寫了一張借條,並籤了一份XXX產業園場地平整的施工承包合同,註明了項目開工後10萬元算入工程保證金,並由陳某跟李某一起籤了擔保人,筆者自認為這筆錢應該他們3個人分了,假如沒有利益往來,陳某跟李某完全沒必要給朱某當擔保人一起承擔風險。(當時由於法律意識缺失,根本不知道正規借條的格式,含義,跟時限,導致後期舉證十分困難)。
2014年7月初,朱某帶著筆者去了姜某房間,姜某說這個項目他也拿到方量了,讓筆者給一萬,他的方量也分筆者一些,說他手頭特別緊,然後朱某也藉機跟樓主要了一些零花錢。不給怕得罪他們,拿不到活,只能給他們,甚至做出了傻到把自己的車也借給他們,半年不到,扣了84分的可笑之舉。後面朱某又發生了種種事情,不詳談,他已經跑路,據說去了海南,無法聯繫到本人。
2014年8月,陳某來找筆者,說項目馬上開工了,現在要進場搭臨建,甲方的資金沒到位,上面的意思是讓我們自己先開始動工,後面把錢補給我們,單價也能加一些,接著帶筆者去了一片荒山,說這裡就是施工場地,當時漫山遍野插的都是開發商的旗幟,也像回事,筆者覺得如果是騙局,政府也不會讓他們把這麼大的地方圈起來插上自己的旗子,於是筆者掏了二十萬給他們,把項目部的臨建給修了起來,場地用石子做了鋪墊(這裡筆者等於間接幫助他們騙了更多人)。項目部修好後,看著真的很像回事,竣工那天,漫山遍野的豪車,各地的老闆,紛湧而至,真的感覺一切都是做夢一般,覺得自己投靠對人了,能翻身了,誰知道噩夢才剛剛開始。
2014年8月中,陳某找到筆者,說發包方資金出現了困難,正好可以利用這次機會接觸到發包方,之前筆者應該屬於四包左右,只要能幫到發包方,筆者就能成為二包,筆者當時也是利慾薰心,覺得這種好事何樂而不為,通過陳某的引薦,筆者一行人見到了發包方趙某,趙某提出自己資金緊缺,要求筆者給他100萬,土方合同可以跟他直接籤訂,經過討價還價,最終60萬成交,陳某也應景做出口頭承諾:如果活開不了,他把他房子賣了還筆者錢(陳某現已經翻臉),筆者東拼西湊,分三次轉給趙某60萬,並由趙某指派人跟筆者籤了收據。
2014年9月初,陳某來找筆者,說項目開工了,承包方發進場通知了,並且拿著一張蓋有施工方公司公章的進場通知給了筆者,要求在16號前進場,筆者興高採烈,帶著人開始採購必備物品:發電機,帳篷,床等等,前後大概花費5萬左右,然後又聯繫工人,機械設備,因為還沒徹底動工,所以設備少上了一些,訂了兩臺大型挖機(也是慶幸沒有一次性訂齊了),運進施工現場,工人也都入駐了。
筆者由於工人設備都閒置,每天得開工資,所以一直不斷的催問陳某開工時間,終於在2014年11月20日,陳某告知筆者30號可以開工,年輕人性子急,也不等後面的通知,筆者立馬採購了開工的鞭炮,香火等祭祀用品,並帶人在11月30號凌晨在工地進行了燃放,自行舉辦了開工儀式(結果誰都沒想到,我沒有通知任何人的這頓鞭炮迎來了整件事情的高潮以及結束,否則可能大家還在那地方傻等一份永遠都等不到的開工通知)。
11月30號早上6點左右,突然不知道從哪來的漫山遍野的挖掘機開始滿山亂挖,這時候還沒有官方書面的開工通知,所以筆者工隊並沒有進行施工,經過詢問得知,一群急著等開工的老闆看見我放炮,以為可以動工了,自己加的油開始直接施工了,筆者連忙找陳某是怎麼回事,陳某卻辯解道,說這些人都是搶活沒搶到,故意來搗亂的,讓我心放寬,不會有任何影響,合同在我們手裡,他們幹活等於白幹,最後方量結算是給我們結算的,等於我們不用幹活就能拿到錢,是好事,筆者不想盼來盼去的東西一下就消失了,只好安慰自己選擇相信陳某,結果在不到三個月時間,整片山頭全部被夷為平地(真的太震撼了,不經讓人感嘆人的力量是真的強大)。
2015年1月中,筆者突然接到城管局通知,施工現場的臨建全部屬於違章建築,要強制拆除,現場所有施工人員均為違法人員。趙某跟陳某他們整個團隊應該都慌了,絕對沒想到簍子一下這麼大了,政府直接出面正式幹預了,他們原本的想法應該是把我們這群受害者跟機械設備晾在荒山裡,然後繼續用各種藉口拖時間,爭取在利用我們進場的聲勢騙取更多人繳納保證金入場,晾的時間長了,熬不住的自然會撤下來,畢竟每天開支都不小,也不會鬧出這麼大動靜。
筆者這時才知道,原來政府部門之前來過人貼過告示,但立馬被他們偷偷撕了,不讓我們看見,一直到紙包不住火的這天才被發現,筆者詢問陳某,陳某說該項目是城投的跟我們搶,城投那邊有城建的關係,所以故意來打壓我們,說讓筆者放心,合同就是我們的,他們搶不走,由於一直被對他上級的神秘感,跟整個項目運作的神秘感迷惑,筆者又信了,結果導致數萬元的設備都被砸毀,項目部也被拆了一大半。
筆者趕緊去了剛剛成立的XXXXXXX管理部門詢問,去了之後也僅僅得到兩個字:假的,沒有得到任何其他詳細解釋。由於之前一直被陳某他們警告:因為項目是內部關係運作,不能拿到檯面上說,所以不許去到處亂打聽,讓上面知道了項目會被停了,說市場上有好多炒合同的,合同已經被廢止了,這期間筆者通過自行託人側面了解,也在網絡上進行了搜索,確實是有這個項目名稱(這裡可以參考上面說的工程傳銷團體頂層第一點去理解),加上對社會經驗的缺乏,對人性的認知還停留在孩童時代,因此全程都沒有太懷疑過,總是他們說啥都相信。
當時雖然發現了整個項目全是騙局,但是筆者已經投入太多太多,剛剛走出校門的20多歲年輕人,本來就什麼都沒有,為了這件事,還一下背負了一身的債務,筆者也開始學會逃避現實,始終都不願承認、接受這個結果,一直都在自我催眠,始終都覺得項目沒有正常開展都是上面運作出了問題,拿我錢的人也是受害者。
自此,筆者也沒錢再繼續跟他們耗了,只能被他們打發回家,說回去等消息,項目只是暫時出了點問題,還在繼續運作,讓筆者放心,從此開始了時隔4年的馬拉松,期間一直在詢問,被告知之前的項目停了,上面運作被發現給查辦了,現在在弄新的項目,馬上就開了,筆者遲遲不敢醒悟,一直對他們懷抱希望,直到筆者偶然發現,他們口中好多項目都是新聞裡的,新聞說管網建設,他們就在跑管網,新聞說一帶一路,他們就在一帶一路,新聞說軍民融合,他們就在跑軍民融合,十分可笑,直到真正認清自己上當受騙這個現實後,筆者甚至還一度幻想他們會從別的地方騙錢來補償筆者的損失,畢竟他們算是毀掉了我半個人生,但很顯然,我的人生對他們來說一文不值。
2018年11月左右,筆者徹底開始失望,再耗下去也不是辦法,筆者聯繫了陳某,想跟他商量一下還款的事情,陳某約筆者在一個茶餐廳見面,結果去了缺發現陳某並沒有來,反而來了十多幾個不相干的人士在等筆者。
筆者詢問陳某去向,被告知有啥事跟他們說,筆者剛說完:我跟陳某事,跟你們怎麼談,就被七八個人按在了沙發上,讓人揍了一頓,也不狠打,就是扇你巴掌之類的噁心你(後面回想可能是陳某擔心筆者約了人來找他打架,因為之前筆者確實在催錢的時候言辭激烈了一些,那時候筆者已經被逼到了絕路,想著自己死了也不能便宜他們這群騙子),當時幸虧被人按住沒有還上手,因為報警後看現場錄像,筆者坐的地方,前後六桌都是他叫來的人,何止那十多個(也後悔當時事件沒有鬧大,導致這次毆打並沒有大道輕傷之類的刑法立案依據,才讓整個事件無法被重視,打人的施暴者到現在也沒抓到)。
之後由於合同籤署地點多樣(合同分了好多次在不同的地方籤訂,合同詐騙報案需要去合同籤署地所轄經偵大隊報案),工程地點跟陳某所在地不同,陳某戶口也不是本地的戶口,還有前期沒有察覺整個騙局,社會經驗缺乏,法律意識淡薄,導致當時沒有收集很多證據,先後6次都無法正常立案(這裡筆者也一直覺得不解,為什麼要受害人提供證據才立案,證據不應該是查案的時候由警方調查取得的嗎),更甚至由於無法立案的問題間接得罪了所在地的警方(希望可以得到你們的原諒,我只是想討回自己的公道,希望違法亂紀的人可以得到懲處,並沒有任何對你們的不滿,我尊重你們的工作,也希望你們可以體諒我,我只是一個普通公民,沒有任何能力可以單打獨鬥來面對整件事,我唯一可以依靠的只有你們)。
2019年6月,中央打黑除惡小組來到筆者家鄉,筆者再次舉報,終於得到了回應,經偵大隊開始立案調查筆者的案子,筆者前前後後所有損失在200萬左右,但實際保留的證據卻只有90萬,雖然對別人是小案子小錢,但對筆者來說卻是無比的重要,所以筆者心懷感激。通過調查取證,最可怕的事情出現了(之前筆者一直覺得事情都是想當然的,騙子就是騙子,受害者就是受害者,這次好好上了一課,法律只講究證據,白紙黑字的東西,所以才有空子可鑽),這群騙子早就吃透了詐騙定性的法律規定,他們一環接一環,都有走過帳的記錄:例如A給B轉帳,說從B處承包了項目,B給C轉帳,說從C處承包了項目,至於最後錢去哪了無處可知,反正白紙黑字籤的有合同,銀行流水有轉帳記錄,法律只認這些,並不是用嘴說他們是一夥的,他們就是一夥的。最後追究到了發包方,發包方直接把責任推給開發商了,然而於情於理,對我個人來說卻跟開發商扯不上任何關係,也扯不起任何關係。
我只是承包的,我的最頂層是發包方,我也只跟發包方有合同瓜葛,有資金交集,我要追究也只能去追究發包方,發包方卻想把我踢給開發商。警方查到開發商後,開發商又開始跟政府扯皮,把責任推給政府,結果查到最後也沒查出什麼結果,唯一的有意思就是調查報告出來後,騙子搖身一變也成受害者了,跟我一樣,所有被他們騙的錢我只能去法院走民事訴訟的道路追回(最可氣的是發包方趙某拿著騙的錢,買了輛二手卡宴,曬在朋友圈)。
【後話】
據筆者了解,現在要數甘肅,內蒙,新疆,重慶,深圳,海南那邊最為猖獗,新疆,內蒙,海南這邊基本都是傳什麼軍民融合之類的國防工程,要麼就是傳石油管線之類的管網項目,甘肅的比較雜,從新區到管網到一帶一路啥都有,重慶深圳的則是本地園區開發建設等等多一些。
這裡筆者想分享一下個人見解和經驗,如何去識別跟預防工程傳銷騙局:
1,不管別人怎麼給你說的天花亂墜,都要理性分析,首先你要看網上公示的招標信息,別聽他給你說什麼內定之類的,所有項目,只要過了基本線,必須立項招標,走程序,將來才好找責任人,整個世界不會有任何一個項目有特例,如果有人給你說是的軍方保密項目,所以才找不到信息,那就反問他:軍方自己就有施工隊,還輪得到你一個外人插手麼。
2,一個正常工程的開展,首先要有立項,然後招投標,招投標往粗了說,先要招設計單位,然後招監理方,最後才是招施工方,往細了說更雜,你只需要記住項目名稱,然後在招投標公式平臺搜就可以,就算項目還沒開始招標施工單位,網上也會有設計單位、監理單位的招標信息,只要網絡上沒有任何招標信息,那麼這些項目一律都是子虛烏有。
3,在網絡招標平臺公式上,找跟你的項目總投資差不多的項目,看看都是些什麼工程,中標單位是什麼性質,什麼資質,工期多久,然後去搜搜這個項目,看看相關新聞,再搜搜你自己的項目,找找相關新聞,設計單位是哪?監理單位是哪?施工單位是哪?只要認真做對比,很多疑惑就能不解自破。拿市面最常見的土石方工程來說,就按一個項目2000萬方來算,一方給你五塊錢,已經是一個億的項目了,而且何止2000萬方,就我的經驗,他們嘴裡,平均每個人都有2000萬方,地球都要被挖空了。
4,閒暇之餘多了解常用的法律知識,尤其是借條,欠條,收據等等,包括正規合同籤訂,時刻用知識來武裝自己,任何無緣無故對你好的人都是對你有所圖的人,別擔心用不上,就怕對手圖窮匕見的時候自己卻什麼都不懂,只能任人擺布。
【寄語】
文章的最後,筆者想送仍然深陷各種騙局不能自拔的朋友一句話:
現實並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敢面對現實。
早點走出來,只要我們人還在,什麼都會有的,欠別人的,對不住別人的,早晚都能補償回去,自己失去的也一定能弄回來,亡羊補牢尤時未完,希望大家都能趁早走出泥潭。
日子就跟樹葉一樣,入秋黃了一茬,開春還會綠一茬,人生又何嘗不是呢?
【以上內容全部手打,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