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犯之一劉光普
警方繳獲的各類毒品和手槍、子彈
2008年12月27日凌晨,九江火車站,一支仿六四式手槍從一名男子的背包中被搜出,警方順「槍」摸瓜,不到兩個月,在廣東一小區內一個隱蔽的毒品加工廠浮出水面。隨著案件的逐步明朗,一個涉足廣東、湖北、江西三省的特大販毒販槍集團被摧毀,當時共抓獲25人,繳獲手槍11支。
這起特大販毒販槍案的主犯之一劉光普,因販賣、製造毒品罪被南昌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近日,南昌鐵路運輸中級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籤發的執行死刑命令,將劉光普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僱多名「馬仔」加工「毒品咖啡」
根據事先準備的配方,往每包咖啡裡加入「黃豆粒大」的粉末,再用封口機封口,一包「毒品咖啡」便加工完畢了。
一人負責運送毒品到房間,一人負責剪開咖啡袋,另一個人往咖啡袋內添加毒品粉末。根據事先準備的配方,無須將袋中的咖啡倒出,每包只往裡加入「黃豆粒大」的粉末,再用封口機封口,一包「毒品咖啡」便加工完畢了。製作好的「毒品咖啡」以每包80元的價格銷往歌廳、舞廳等娛樂場所。
這個小「作坊」便是劉光普和凌萬春的毒品加工廠,手下「馬仔」稱他們為「老闆」。
凌萬春生於1981年10月,劉光普生於1983年5月,兩人均是小學文化,廣東省和平縣人。
2007年12月29日,劉光普因犯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個月,2008年1月11日才刑滿釋放。從2008年2月開始,刑滿釋放不足1個月的他,便與老鄉凌萬春合夥在廣東惠州市一起販賣毒品。
在共同的毒品犯罪中,兩人逐漸形成各自較為固定的毒品販賣的上、下線。在2008年2月至2009年1月間,他們先後僱傭了多名「馬仔」,周作財便是其中之一。他們讓他幫忙販賣毒品,每月付給他5000元左右報酬,並提供他所吸毒品。之後,劉光普、凌萬春又僱傭鄧福良販賣毒品,每月付給鄧福良3000元至6000元不等的工資,並提供他所吸毒品。由凌萬春或劉光普和毒品上、下線聯繫好毒品價格和交貨地點,周作財和鄧福良負責毒品接送,收回毒資交給凌萬春和劉光普,未經凌萬春、劉光普同意,周作財、鄧福良不能直接將毒品賣給毒品下線。
為了毒品運送方便,兩人還購買了多輛轎車,開發出自己的物流,在深圳與惠州進行毒品運送。為了便於毒品製作和交易,兩人又先後租用了惠州市東方巴比倫605、華洪大廈16樓B座、海燕賓館1306、1401房及深圳百合星城5D房間。
帳本上用代號記錄各類毒品
毒品帳本上都是用代號記錄的,「冰毒」代號是「牙籤」,「搖頭丸」代號是「糖」或「米奇」,「K粉」代號是「香水」,「麻古」代號是「小龍」。
從劉光普住進位於惠州的東方巴比倫小區605房間後不久,這個小區的保安楊某便開始發覺「這個房間的奇怪」,因為白天很少有人,可一到晚上卻有很多男子進出。
同樣關注著這裡的,還有南昌鐵路公安局。2009年1月7日,警方對東方巴比倫小區605房間進行了搜查。
除了桌上的整盒速溶咖啡,偵查員在旁邊一個柜子的紙盒內發現了一包白色粉末狀物品,偵查員立刻作出判斷:塑膠袋內的白色粉末是毒品,同時偵查員在咖啡袋上也發現了異常。經鑑定,警方發現的大量袋裝咖啡內裝的並不是普通的咖啡,而是經過加工後的毒品。
據劉光普交代,每次周作財將毒品原料送來後,他們就按指定比例與原裝咖啡混合,配製成一種衝水喝的「毒品咖啡」,再按指令分頭送貨、販賣。從2008年12月17日到2009年1月7日案發被抓,他們共配製「毒品咖啡」5434包,涉毒金額43萬餘元。
對於毒品的種類、數量和收回毒資的情況,這個團夥也會作相應帳目記錄。不過,他們記的都是一般人看不出頭緒的帳本。
據劉光普等人供訴,毒品在帳本上都是用代號記錄的,「冰毒」代號是「牙籤」,「搖頭丸」代號是「糖」或「米奇」,「K粉」代號是「香水」,「麻古」代號是「小龍」。
槍源和毒源皆來自緬甸
從其租用的5處房間內查獲各類毒品計11660餘克。此外,劉光普非法買賣槍枝3支、子彈5發,非法持有槍枝1支、子彈28發。
據悉,這個犯罪集團的槍源和毒源來自於緬甸。由劉光普統一指揮,從境外把槍和毒帶至深圳,然後從深圳再帶至惠州這個東方巴比倫加工廠,再由他來指定把這些毒品販賣給誰、運送到哪裡去。
2009年1月案發後,公安機關從劉光普、凌萬春的下線張滿江、張曉春處查獲各類毒品計1800餘克,從其租用的5處房間內查獲各類毒品計11660餘克,上述毒品折合成海洛因為4800餘克。此外,劉光普非法買賣槍枝3支、子彈5發,非法持有槍枝1支、子彈28發。
2009年12月9日,省檢察院南昌鐵路運輸分院向法院提起公訴,指控被告人凌萬春、鄧福良犯販賣毒品罪、非法持有槍枝罪,被告人劉光普、周作財犯販賣毒品罪、非法買賣槍枝罪、非法持有槍枝罪,被告人馬建航、馬江、黃俊達犯販賣毒品罪。
2010年5月,南昌鐵路運輸中級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多名被告人提出,將配製好的毒品加入咖啡中,主要是為了方便銷售,加入的毒品重量為咖啡重量的六十五分之一,所以本案扣押袋裝「毒品咖啡」的重量,應減去咖啡的重量。法院對此予以了採納。
主犯之一劉光普近日被執行槍決
南鐵中院以販賣、製造毒品罪判處劉光普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2010年8月,法院一審對此案作出判決,被告人凌萬春、劉光普、周作財等人行為均構成販賣、製造毒品罪,被告人鄧福良明知是毒品而販賣,其行為構成販賣毒品罪。被告人劉光普、周作財非法買賣能發射制式槍枝子彈的非制式槍枝、制式子彈,其行為均構成非法買賣槍枝、彈藥罪;非法持有以火藥為動力發射槍彈的非軍用槍枝和非軍用子彈,其行為均又構成非法持有槍枝、彈藥罪。被告人凌萬春、鄧福良非法持有能發射制式槍枝子彈的非制式槍枝和制式子彈,其行為均構成非法持有槍枝、彈藥罪。對被告人凌萬春、劉光普、周作財等人應數罪併罰。
在共同犯罪中,因被告人凌萬春、劉光普屬案件所涉毒品的出資者、所有者,並僱傭「馬仔」參與毒品犯罪,均是主犯,法院對兩人按案件所涉及的全部毒品犯罪處罰,被告人凌萬春、劉光普販賣、製造毒品數量達13460餘克,其中甲基苯丙胺數量為1326.3616克,罪行極其嚴重。
南鐵中院以販賣、製造毒品罪判處劉光普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非法買賣槍枝、彈藥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犯非法持有槍枝、彈藥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劉光普不服判決提出上訴。經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上報覆核,最高人民法院近期予以了核准。近日,南鐵中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籤發的執行死刑命令,將劉光普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文/圖 朱映紅 首席記者程呈
(大江網-新法制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