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國際金融報
因漏報統計數據,新光海航人壽和百年保險資管收監管函。
4月10日,銀保監會發出兩份監管函,一份給了新光海航人壽保險有限責任公司(下稱「新光海航人壽」),一份給了百年保險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下稱「百年保險資管」)。
監管函內容顯示,在向中國保險統計信息系統報送監管統計數據時,新光海航人壽漏報業務類科目數據,百年保險資管漏報「受託管理非保險資金」科目數據,因此違反了《保險統計管理規定》第二十一條「不得遲報、漏報、瞞報、虛報、拒報或者偽造、篡改統計信息」的規定。
對此,銀保監會要求上述兩家公司,在完成數據補報後,應立即整改監管數據報送中存在的問題,全面梳理數據報送流程,明確監管數據報送責任制,嚴格數據報送工作問責,確保監管統計數據報送質量。另外強調,兩家公司應建立健全數據治理和數據質量控制機制,強化監管統計管理,嚴格落實監管統計制度,建立嚴密的統計相關文件管理流程和歸檔、交接制度,保障監管統計工作有序有效開展。
記者注意到,銀保監會發出的兩份監管函的落款時間均在4月1日。根據要求,上述兩家公司自監管意見發文之日起15日內,需將整改情況報告至銀保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