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位女子在「新員工入職聚會」醉酒後懷疑遭人qj一案日前獲得一審判決。新聞從受害人女子曾某某的戀人曉強(化名)曉強告訴記者,案情發展到現在已經過去了有半年之久的時間,這期間,她和男友、律師一刻都沒有放鬆過,定要堅持到法院作出最終的公正判決。
曉強提供的寶安區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顯示,檢察院指控:被告人鄒某躍與曾某某還有其他同事一起參加公司組織的吃飯聚餐,兩人都有喝酒。
聚餐活動結束後兩人便一起乘坐滴滴車離開,到達曾某某住處附近後,因曾某某的醉酒逐漸加深,無法正常行走,只能任由鄒某躍攙扶,鄒某躍在攙扶的過程中便產生與曾某某發生性關係的可怕想法,或許是酒壯慫人膽,當這個想法的冒出來之後,鄒某立即付出了行動。
將曾某某攙扶至沙井街道翔豐時尚酒店,鄒某躍用手臂架著著曾某某來到酒店306房,然後強行脫下曾某某的衣服與之發生性失系。
人民法院認為,本案件證據充足,證實被告人鄒某躍趁曾某某失去意識之時強行與被害人發生性關係,其行為直接構成qj罪。被告人與辯護人的無罪意見不符與事實,人民法院不予接受。
法院一審判決,根據被告人鄒某躍的犯罪情節及認罪態度表現,寶安區人民法院判決如下:被告人鄒某躍犯qj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刑期自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之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新聞此前報導,有微博網友稱,自己的女友剛入職一家國際物流公司,參加新員工吃飯聚餐活動。結束後,被僅認識兩天的同事帶走並qj。事發後,她多次向當地警方報案。但警方工作人員稱,以自願(發生關係)』而結束。
一部分網友表示,qj才判三年半,那毀掉的是人家的一生,這犯罪成本也太低了吧,希望我們的法律可以逐步完善,加大懲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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