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藏雙語訴訟法辭典》出版暨捐贈儀式現場。於瑞榮攝
藏區巡迴法庭進牧區開展雙語審判,法官與當事人交流。省高級人民法院供圖
隨著國家法治進程的推進,法治的種子已經播撒到了祖國的每一寸土地。在司法實踐中,漢語語境中的法言法語,在藏語語系中沒有對應的表述。將現行法律翻譯成藏文,並在藏族地區推行適用,勢在必行。儘管過程艱難曲折,但總有人在堅持做這件事……
八個月,三本書
2016年,新修訂的三大訴訟法實施,為了推行其在藏區的適用,省高級人民法院領導高度重視,成立專門項目小組,組織開展翻譯工作,編譯出版《漢藏雙語訴訟法辭典》,其中包括民事訴訟法卷、刑事訴訟法卷、行政訴訟法卷共三卷。
國家法官學院青海分院院長陳萍介紹,三大訴訟法屬於程序法,除了政法部門幹警辦案所需,與普通百姓的生活也是息息相關。「沒有程序的正義就沒有實體的公正,程序正義很重要,但要保證藏族地區法律的程序正義,首先要讓藏族群眾都知曉三部訴訟法。」
2015年8月10日,青海高院與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籤訂協議,委託後者編撰三大訴訟法詞典中文版,並在當年12月30日前將成稿交給青海高院。
中文版按照協議約定時間成稿,接下來,就需要懂藏文的法學專家進行翻譯。於是,陳萍找到了當時還在青海警官職業學院任教的娘吾加教授,邀請他主持翻譯工作。
在陳萍與娘吾加教授接洽期間,2016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了雙語法官培訓教材、詞典編撰出版工作協調會,會上正式將該項目納入到了國家出版基金項目,並要求2016年8月底完成藏語版初稿。
要在八個月內翻譯出三本訴訟辭典,除了將法律名詞翻譯成藏文,還要對每個法律詞條進行釋義,任務量實屬巨大。娘吾加與自己的老搭檔——警官學院的鬥拉和拉華才讓兩位副教授,組建了翻譯團隊,根據個人研究方向,明確分工:娘吾加負責民事卷,鬥拉認領刑事卷,行政卷交給拉華才讓。
翻譯工作緊鑼密鼓地開始了。
是譯者,也是原創作者
2016年春節剛過,娘吾加、拉華才讓和鬥拉聚在一起,三個人盯著一張寫著「非法」兩個字的紙,誰也不說話,就這麼發了一晚上的呆。
娘吾加回憶,翻譯過程中,「非法」一詞的譯法,難壞了他們三個人:「我認為這個詞翻譯成藏文需要五個字,但拉華才讓認為,用藏文也可以是兩個字。當時三個人爭執了很久,不過最終達成一致意見,五個字的表述更準確。」
詞語翻譯沒有了分歧,釋義又陷入了困境。在藏語裡,非法和違法是同一個表述,該怎麼解釋這個詞?
「我們三個人盯著那個詞,沒有一個人說話,都在認真思考。當時如果旁邊有個人,肯定會以為我們三個都在發呆。」如今回憶起來,鬥拉自己都覺得好笑。
「但是這種場景,在我們翻譯的時候經常出現。」拉華才讓笑著補充,「此前沒有相關的書籍,對法律術語,沒有統一的藏文表述,很多詞彙是我們新造的,所以這是一項很艱難的任務。」
據青海高院一位法官回憶,早些年省上進行雙語法官培訓,「搞模擬法庭的時候,海南的法官用藏語叫被告人出席,黃南和玉樹的法官都聽不懂他在叫誰。雖然都是藏族自治州,但是由於法律名詞沒有統一對應的藏語詞彙,所以各地叫法不統一。」
2012年由青海高院組織編譯的《漢藏對照法學詞典》出版發行,上述現象有所改善,法院幹警對法律名詞有了統一表述。但對於一個法律詞彙的理解和表述,仍然不夠準確。
娘吾加告訴記者,由於學術項目需要,他曾多次去藏區政法系統調研,他回憶道:我們了解到一個較為典型的案例:某審判中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翻譯人員翻譯成藏文,若再將藏文翻譯成漢文時,意思會變為:休息兩年,之後要處死刑。造成這一問題的主要原因是翻譯人員不懂法律術語的確切內涵。
拉華才讓說,由於法律的專業性,很多詞語,在日常生活中的意思和法律中的意義是不一樣的:「比如應當和應該,在日常生活中是一對近義詞,但在法律中,應當是必須的意思,應該是可以的意思。很多時候,我們需要創造一些藏文中原本沒有的新詞彙,來表述其法律意義。」
陳萍說,只有在表述和理解上都統一且準確,藏區的法治才能真正進步。翻譯團隊的三位成員,既是翻譯,在某種程度上,也是《漢藏雙語訴訟法辭典》的原創作者,也是藏區法治建設的推動者。
書出版了,所有困難都值了
時間緊,任務重,翻譯團隊的壓力可想而知。
要協調本職工作與翻譯工作的矛盾,時間,是他們最缺的。
「我們三個都是學校的老師,除了教學任務之外,三人都承擔了一定的行政工作。這兩項工作,已經使我們的時間完全飽和了,什麼時間翻譯?只能用晚上、周末和假期。」拉華才讓說。
「我第一次見到娘吾加教授的時候,他頭髮烏黑,很是精神。但八個月的翻譯工作完成之後,他整個人頭髮都白了。熬了多少心血,可想而知。」陳萍略帶愧疚地告訴記者。
採訪中,三個人誰也不願意向記者透露過程中的艱辛,但還是在你一言我一語中,無意間暴露了彼此的秘密:娘吾加幾乎每天都是後半夜才睡覺,暑假期間,家人想一起外出旅遊,但因為他的翻譯工作,未能成行;鬥拉進入狀態後廢寢忘食,經常泡了泡麵卻忘了吃;拉華才讓去外地出差,火車上還抱著筆記本電腦翻譯……
陳萍說,除了時間,給翻譯團隊的費用之少,也讓她心懷愧疚。2015年,項目成立之初,計劃是青海高院自籌經費。從行政經費裡擠出一點點錢來做這項工作。2016年初,項目納入中國出版基金會,由基金會支付費用。「翻譯費用是千字二百,遠遠低於市場價。」
娘吾加說,他跟團隊的另外兩位翻譯,常年共事,彼此了解:「如果是看重經濟收益,我們不會做這件事情。」
鬥拉說:「我們三個人都是青海本地的藏族,我們都希望能夠給青海甚至全國藏區的法治建設貢獻自己的力量。雖然稿費不高,家人和朋友也並不完全理解我們的初衷,但我們三個人相互理解,這就夠了。」
拉華才讓說:「任何工作都是辛苦的,但是看到圖書出版了,就像看見自己孩子出生了一樣,過程中的辛苦和付出,都是值得的。」
2017年,娘吾加調至青海師範大學法學與社會學學院任教。採訪中,翻譯團隊三人表達了一個共同的心願:下一步,他們計劃將《漢藏雙語訴訟法辭典》運用到自己的教學環節,真正從源頭上提高雙語法律人才的法律素質……(於瑞榮 鍾雅瓊)
視點短評
雙語訴訟架起司法為民橋梁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圍繞「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開闢了「中國之治」的新境界。當前,我國正處於全民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歷史性階段,人民法院在服務黨和國家重大戰略部署、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依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方面的作用越來越突出。
隨著廣大少數民族群眾法治意識的不斷增強,對人民法院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期待越來越高。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立足青海實際,順應時代潮流和人民群眾的新期待,把司法審判作為促進民族團結、維護社會穩定的有效載體,在加強雙語人才培養培訓的同時,積極提升雙語訴訟能力建設和雙語訴訟保障。在2014年組織編纂《漢藏對照法學詞典》,填補國內漢藏對照法律術語詞典的空白之後,按照最高法院的統一部署,又一次承擔了《漢藏雙語訴訟法辭典》的編寫工作,填補了全國藏區訴訟法知識類圖書的空白。該書完整、權威地收錄了我國訴訟法使用中基本、常見、專業的詞條並進行釋義,內容豐富,很好地解決了制約雙語法律人才培訓缺乏統一教材的瓶頸問題,代表了藏語訴訟法辭典類圖書的國家水平。
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是憲法賦予少數民族群眾的基本權利,《民族區域自治法》《人民法院組織法》和三大訴訟法對此也作了專門規定。該辭典的出版發行,消除了司法審判中與少數民族群眾語言交流中存在的障礙和壁壘,增加了庭審辨法析理的說服力,提高了法院審判質量和效率、讓司法更加公正高效權威,從而有力保障和落實少數民族當事人憲法權利和訴訟權利,推動雙語審判工作邁上更高層次,使雙語訴訟成為推進民族地區法治建設,實現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維護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的橋梁。
從推動民族地區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的角度出發,我們堅信,《漢藏雙語訴訟法辭典》出版發行,必將極大滿足藏族地區普通民眾普法教育的需求,有助於提升藏族地區法律專業人士業務能力水平,有助於增強各族群眾法律信仰和法治意識,為促進國家法律在民族地區的正確實施,推進民族地區法治建設和民族團結進步、實現藏區長治久安奠定堅實基礎;必將對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促進各族群眾共同築起維護國家安全和民族團結的鋼鐵長城,共同守衛祖國邊疆、共同創造美好生活產生重大意義。(於瑞榮 馬德明)
權威訪談
統一規範雙語法律用語 不斷滿足人民司法需求
——訪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陳明國
12月18日,我國首部《漢藏雙語訴訟法辭典》在西寧舉行出版及捐贈儀式,《漢藏雙語訴訟法辭典》的順利出版發行,既滿足了藏族地區普通民眾普法教育的需求,同時也有助於提升藏族地區法律專業人士業務能力水平,受眾廣泛、影響深遠。為此,本報記者就這部辭典出臺的背景、意義,以及青海法院加強雙語人才隊伍建設等相關情況採訪了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陳明國。
記者:陳院長,您好!請您介紹一下《漢藏雙語訴訟法辭典》。
陳明國:《漢藏雙語訴訟法辭典》是一本漢藏雙語法律專業書籍,較為系統、完整、權威地收錄了三大訴訟法適用中最基本、最常見的專業詞條,並進行了釋義和翻譯,填補了藏語訴訟法知識類圖書的空白。《漢藏雙語訴訟法辭典》的發行,是我們深入學習貫徹黨的民族政策、加強藏區法治建設、推動司法體制改革活動中的一項重要智力成果,為加強雙語法官司法能力、規範雙語庭審訴訟術語翻譯、提高雙語裁判文書製作水平,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時對於規範藏區法院及其他司法機關的訴訟活動、滿足藏區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司法需求、增強藏區人民群眾的法律意識、規範藏民族語言文字的準確使用、促進藏區各民族同胞交流融合等方面,也都具有非常重要的價值和現實意義。
記者:為什麼要編譯《漢藏雙語訴訟法辭典》?
陳明國:我們黨歷來高度重視民族地區法治建設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指出,要全面貫徹黨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團結進步教育,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加強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進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樣緊緊抱在一起,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最高法院也十分重視民漢雙語法官的培養,曾與國家民委聯合制定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民族地區民漢雙語法官培養及培訓工作的意見》。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與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民族地區民漢雙語法官培養及培訓工作的實施意見》,推動實施雙語法官「千人計劃」。青海高院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和最高法院政策、意見精神,結合我省藏區面積廣、藏族同胞人數眾多的特點,積極開展漢藏雙語法官培養、培訓工作。然而在培訓過程中我們發現,目前藏語法律專業教材與宣傳讀物極度匱乏,為數不多的書刊、典籍也都大多偏重實體法內容,程序法教材和讀物更為罕見。鑑於此,青海高院於2015年受最高法院政治部委託,正式展開了《漢藏雙語訴訟法辭典》的組織編譯工作。
記者:您剛才提到《漢藏雙語訴訟法辭典》出版發行對藏區訴訟、提高雙語人才能力水平都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請您談談青海法院加強雙語人才隊伍建設方面的相關情況。
陳明國:青海地處高原,是一個多民族聚居省份,藏族在全省少數民族中人數最多、分布最廣。我們全省55個法院中有6個中院、33個基層法院在藏族自治州,佔全省法院總數的70%,近一半法官在藏族自治州工作,近90%的案件直接涉及少數民族當事人。但長期以來,青海藏區能夠同時用漢藏兩種語言和文字熟練翻譯、撰寫裁判文書並駕馭庭審的法官嚴重不足。為此,我們通過四個方面著力破解藏區法院雙語法官短缺困境。一是通過與省民宗委聯合印發《關於加強青海法院民漢雙語審判人才培訓培養工作的實施意見》,加強頂層設計。同時,成立編審委員會,完成《漢藏對照法學詞典》的編譯,還出版了青海省首部主要應用於司法訴訟的漢藏法律服務類工具書《漢藏雙語對照訴訟指南》,加強雙語人才培訓經費投入等保障工作,夯實培養雙語審判人才的工作基礎。二是通過舉辦雙語法官培訓班,選派優秀雙語法官赴四川、西藏、甘肅、內蒙古等地進行培訓等,提升雙語法官專業化水平,截至今年我們已經連續11年舉辦雙語法官培訓班,累計培訓540人次。培訓班充分把握雙語法官培訓規律及相關民族地區雙語法官培訓需求和審判實踐需要,確保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三是研究制定《民漢雙語法官評定實施細則(試行)》,使全省法院民漢雙語法官評定工作進一步規範化、科學化。從2018年起,已連續開展了兩次雙語法官評定工作,經過雙語水平測試、庭審評查、裁判文書評查等程序,共評選出雙語人才165名,其中「青海省民漢雙語法官」 63名。四是通過承擔重大、疑難、複雜雙語案件的審判任務,加強實踐鍛鍊,彌補知識弱項、經驗盲區,提升雙語法官化解矛盾糾紛、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探索雙語人才隊伍的梯隊培養,自2014年以來,共招錄包括雙語法官助理、雙語書記員、雙語執行員、雙語翻譯人員等雙語人才共72名。
記者:今後,青海法院在加強雙語人才隊伍建設方面有什麼打算?
陳明國:從青海法院雙語法律人才隊伍建設的長期經驗來看,僅僅依靠法院內部培訓等工作機制是難以滿足藏區法院實際工作需要,必須從國家層面採取特殊有效的傾斜照顧政策加以推進解決。另外,我們還會根據全省法院空編情況拿出一定數額的編制實行高考雙語「定向」委託培養,省內招錄雙語司法輔助人員時,對藏漢雙語法律專業考生和其他法律專業考生實行分開招錄等方式提升雙語人才隊伍數量規模和能力水平。同時,也會認真學習借鑑兄弟法院好的做法和有益經驗,繼續加大雙語人才的培養培訓力度,穩步建立起一支政治過硬,能夠滿足民族地區審判工作需要的高素質雙語法官隊伍,奮力推進平安青海、法治青海建設。(於瑞榮 郝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