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書頒發與登記
問: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證書分為哪幾種?
答:證書分為口譯與筆譯兩類,分別頒發,目前通過考試頒發的證書有:三級筆譯證書、二級筆譯證書、三級口譯證書和二級口譯證書、同聲傳譯證書。
問:證書的效力如何?
答:參加考試人員,須在一次考試內通過相應語種和級別的筆譯或口譯「綜合能力」和「實務」兩個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該證書在全國範圍內有效。同聲傳譯類考試合格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同聲傳譯證書。
問:需要同時考過筆譯和口譯兩個考試才能拿到證書嗎?
答:翻譯考試口譯證書和筆譯證書分別頒發,筆譯考試合格獲得筆譯證書,口譯考試合格獲得口譯證書。
問:考試通過後,到哪裡領取證書?
答:考試成績合格,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到考試所在省份的人事考試中心領取證書,具體情況和要求需要諮詢當地人事考試中心。
問:為什麼要實行證書定期登記制度?
答:中國外文局委託中國翻譯協會負責證書登記與繼續教育工作的具體實施。中國翻譯協會擬定了《關於組織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持有者繼續教育(或業務培訓)的通知》和《關於組織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證書登記工作的通知》。作為對翻譯專業人員實行行業管理的一部分,標誌著我國翻譯行業規範管理邁出了新的步伐。
為使翻譯專業人員的能力和水平不斷提高,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持有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者,應按規定到指定的機構辦理再次登記手續,具體辦法請參照相關規定。
問:證書定期登記制度的主要內容是什麼?應該到哪裡諮詢?
答:根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暫行規定》有關要求,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實行定期登記制度,每3年登記一次。有效期滿前,持證者應按規定到中國翻譯協會行業管理辦公室辦理證書登記手續。再次登記,還需要提供接受繼續教育或業務培訓和證明。
關於證書登記有關事宜請向中國翻譯協會諮詢。電話:010-68997177網址:http://www.tac-online.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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