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音樂用《因為愛情》?福州一商場賠了7000元!原因:未經歌曲版權...

2020-12-08 瀟湘晨報

4月26日,是第20個世界智慧財產權日。昨日,福州鼓樓法院發布《鼓樓法院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狀況(2018—2019年)》白皮書及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典型案例。據統計,自2018年以來,鼓樓法院受理各類智慧財產權案件1382件,審結1325件,同比分別上升81.04%和84.99%。其中,智慧財產權民事案件1284件,呈現井噴式增長,在新社交媒體推動下,涉及網絡傳播的文字作品、美術作品、影視作品等網絡著作權糾紛案件不斷攀升。

隨意播放背景音樂 商場賠了七千

福州某百貨公司在未徵得權利人和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以下簡稱「音著協」)許可,未繳納著作權使用費的情況下,在商場內公開使用音著協管理的涉案音樂作品《因為愛情》作為其經營場所的背景音樂。

法院審理認為,《因為愛情》歌曲詞曲作者系小柯,根據現有證據確認,小柯即柯肇雷。柯肇雷將其現有和今後將有的作品的公開表演權、廣播權和錄製發行權委託給原告音著協,原告有權以自己的名義提起訴訟。

根據公證書光碟中的錄音內容,即公證人員對百貨商場內的背景音樂的錄音,可以認定被告未經原告的許可,在其經營場所使用歌曲《因為愛情》作為背景音樂,侵犯了音著協所享有的對歌曲《因為愛情》的表演權,應當承擔賠償音著協經濟損失的民事責任。

鑑於音著協未能提供確實、充分的證據證明其因侵權所遭受的損失或者被告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法院綜合考慮涉案作品的類型、侵權行為性質、後果等情節,酌情確定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支出的合理費用共計7000元。

用「老東家」設計圖 三人獲刑

李某原系海某公司銷售經理,周某是公司技術人員,詹某是裝配工人。2017年6月,李某從公司離職,投資成立某農公司,擔任總經理兼法定代表人。他聘請周某擔任技術研發人員、詹某擔任副廠長。

2017年9月,李、周兩人利用從老東家帶出的「香菇套袋機」和「衝孔貼膠機」的設計圖紙,生產出具有同樣功能的「香菇套袋機」和「衝孔貼膠機」,銷往四川、河北等地。

經比對,兩家公司的包裝機圖紙,相同或實質相同的比例約為74%,機器中的技術信息與相關結構,與原公司構成相同或實質相同。經查,某農公司自成立起至2018年3月1日,已籤訂銷售31臺香菇套袋機、衝孔貼膠機合同,實際各銷售6臺和5臺。

法院認定,相關設計圖紙技術信息屬於商業秘密,海某公司損失總額74萬餘元。

法院審理認為,李某、周某違反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秘密,詹某明知或應知上述行為,仍與李某、周某共同使用商業秘密,給商業秘密權利人造成損失達747918.24元,應當以侵犯商業秘密罪追究刑事責任。判處李某、周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200000元;判處詹某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100000元。

【來源:海峽都市報】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向原創致敬

相關焦點

  • 一審判賠7000元,VFine表示將繼續起訴papitube
    2019年7月23日,被媒體冠以「MCN短視頻商用音樂侵權第一案」在北京網際網路法院正式開庭,papitube旗下自媒體帳號「Bigger研究所」因在廣告短視頻中未經授權使用一首日本原創歌曲而成為被告,而papitube正是由papi醬團隊推出的短視頻MCN機構。
  • 商場背景音樂也有「潛規則」 百貨購物中心大比拼
    在杭州上大學的徐敏這兩天很激動,因為9月20日她的偶像孫燕姿要來杭州開演唱會。「演唱會的票昨天剛剛買好,不過現在我和同學還有一個新『任務』,這周末去城西的銀泰城,算是作為歌迷支持一下燕姿。」徐敏說。她說的支持,其實緣於銀泰城最近計劃在商場背景音樂上所作的調整——將循環播放孫燕姿的同名歌曲《銀泰》。
  • 版權未續費,長沙一娛樂城被判賠6萬餘元
    長沙一家量販式KTV就因為沒有向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簡稱「音集協」)支付版權費用,被起訴索賠近20萬元。 今日,記者從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經過長沙市兩級法院審理,認定該KTV存在版權侵權,判令該KTV向音集協賠償6萬餘元。
  • 未經授權播放林俊傑一首歌 蝦米音樂二審被判賠償1500元
    南都訊 記者黃莉玲 「蝦米音樂」因未經授權播放林俊傑的歌曲《完美新世界》,被權利人海蝶公司告上法庭。近日「知產北京」通報本案二審審結,蝦米音樂敗訴,需賠償海蝶公司經濟損失和維權費用合計1500元。據了解,北京海蝶音樂有限公司成立於1986年,主要業務包括音樂製作發行、音樂企劃宣傳、母帶/詞曲版權經營、數位音樂平臺等,打造過阿杜、林俊傑、許嵩等歌手。「蝦米音樂」由阿里文化公司負責開發和運營。
  • 抖音因為音樂的版權被限制視頻上傳個是怎麼回事
    抖音、快手等平臺也都在踴躍與音樂版權方繼續競爭,奮力克服音樂版權問題。(2)那末是業餘組織上傳視頻(PGC),正常都會波及生意目標,造成的莫須有也會比擬大。因為短視頻平臺方並不會提供任何合約或承諾給PGC,因而即便運用的是平臺提供的音樂庫裡的音樂,依然會有版權危險。
  • 蝦米音樂未經授權播放林俊傑作品,被判賠1200元
    蝦米音樂因未經授權播放經兩級法院審理,法院判決阿里文化公司應賠償版權方經濟損失1200元及合理支出300元。北京海蝶音樂有限公司(簡稱海蝶公司)稱,其公司享有林俊傑在《她說》音樂專輯中收錄的《完美新世界》歌曲的信息網絡傳播權。
  • 未經許可在經營的公開場所放映版權作品 海口一娛樂會所被判賠1.98萬元
    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南國都市報11月27日消息(記者 王天宇)海口一娛樂會所未經許可在經營的公開場所放映版權作品,被一家公司告上法庭索賠8.6萬餘元。近日,法院判決該娛樂會所刪除侵權的音樂電視作品,並賠償1.98萬元。
  • 歌曲不是想放就能放,南通某購物中心播放背景音樂被判侵權
    當徜徉於琳琅滿目的商場時,悠揚的背景音樂會讓人身心更加放鬆,購物的愉悅感也會隨之提升。但是,未經權利人許可播放歌曲或其他背景音樂則可能構成侵權。南通某購物中心即因擅自播放歌曲被訴至法庭,日前一審判決已生效,該購物中心被判令停止侵權,並賠償原告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以下簡稱音著協)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共10000元。
  • 抖音、快手的音樂版權爭奪戰
    抖音、快手視頻創作者在視頻中使用的配樂,觀看者可以隨時隨地點擊視頻中的音樂連結查看視頻中的配樂,並在曲庫中用同樣的音樂拍攝自己的作品,而之所以可以使用這些這些音樂是因為平臺獲得了音樂版權。大部分情況下,一首音樂的詞曲作者、歌手會將音樂版權授權給唱片公司,所以音樂作品的著作權實際掌握在唱片公司手中。
  • 海底撈音樂侵權:餐飲行業使用背景音樂時如何避免侵權
    2018年6月8日,音樂人林海@林海音樂 發博維權,稱海底撈未經自己許可,將自己的音樂作品《琵琶語》等循環公開播放,並表示自己的經紀人找過海底撈不止一次,卻一直都沒有得到回覆,音樂也一直在使用。6月11日,@海底撈火鍋 回應侵權一事,承認超期使用林海音樂,但稱一直未能聯繫到林海,但是,林海否認海底撈聯繫過他。具體事件分析,查看文章:
  • 蝦米音樂因播林俊傑歌曲被判賠 1500 元
    IT之家9月13日消息 「蝦米音樂」因未經授權播放林俊傑的歌曲《完美新世界》(下稱:涉案歌曲),被權利人要求其開發經營者承擔侵權責任。近日,北京知產法院二審審結了此案,維持一審判決,認定被告阿里文化公司未經原告北京海蝶公司允許,在其經營管理的蝦米音樂網上提供涉案歌曲的在線播放服務,侵害了原告對涉案歌曲錄音製品的信息網絡傳播權,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法院認為原告享有涉案歌曲的合法授權。
  • 海底撈音樂被告侵權,餐廳背景音樂該怎樣用?
    很多時候我們在商業場所聽到的那些音樂,其背後都是有與作品所有人籤訂授權的。只是大部分人都不把別人的著作權當回事兒。在網上下載音樂很容易,用起來也很隨意。不僅僅是在音樂著作權方面,侵犯智慧財產權的現象存在於我們身邊的每一處地方。
  • 網文抄襲將追溯到影視改編,主播未經許可播放歌曲屬於侵權
    網絡主播未經許可播放或演唱歌曲,構成侵權在很多人的觀念裡,直播中翻唱歌曲或者播放背景音樂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但是事實上,這樣的行為已經涉嫌侵權。《指導意見》明確規定,主播人員未經許可在網絡直播中播放或演唱涉案音樂作品,根據主播人員的知名度、直播間在線觀看人數、直播間點讚及打賞量、平臺知名度等因素,酌情確定賠償數額。此前,因為鬥魚主播馮提莫在直播中播放了歌曲《戀人心》1分10秒(歌曲全長3分28秒),該場直播視頻還被鬥魚平臺保存上傳,用戶可隨時回看、分享。
  • 滾石愛情故事主題曲+插曲+片尾曲所有背景音樂歌曲盤點
    滾石愛情故事主題曲+插曲+片尾曲所有背景音樂歌曲盤點  電視劇《滾石愛情故事》即將上線播出,該劇在臺灣播出之後備受好評,那麼電視劇《滾石愛情故事》插曲主題曲OST都有哪些,分別是誰唱的呢?《滾石愛情故事》劇情講了什麼?演員都有誰呢?電視劇《滾石愛情故事》所有歌曲都堪稱經典,下面小編為大家帶來相關介紹。
  • 因播放音樂被指侵權!火鍋店到底該如何正確使用背景...
    這兩天,海底撈又一次吸引了公眾的視線,但卻沒想到,這一次是因為門店裡播放的音樂惹了禍,被人一紙訴狀告上了法庭。然而實際生活中,很多人都不把別人的著作權當回事兒。在網上下載音樂很容易,用起來也很隨意。最近,海底撈就因為餐廳背景音樂涉嫌侵權,被著名音樂人林海告上了法庭。
  • 因百首侵權歌曲,一音樂酒吧被法院「切歌」
    「我真的還想再活五百年……」音樂酒吧包間裡,紅綠燈光閃爍。四個年輕人沉浸在歌聲中,直到近10名法警推門而入。「搞啥子哦!」唱歌的人放下話筒,有點懵。原來,由於這家音樂酒吧未支付版權使用費播放蔡依林的《布拉格廣場》等歌曲,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下稱音著協)將他們告到武侯法院並獲賠4萬餘元。
  • 林宥嘉未經授權翻唱?音樂版權再次被推上風口浪尖!
    內地新生代音樂人jiafeng(高嘉豐)的歌曲 《蹦迪治大病》在未授權情況下被臺灣歌手林宥嘉侵權演唱。這場票房總額超5,000萬的名為「超犀利趴」的演唱會由「相信音樂」主辦。林宥嘉公司華研國際高管亦於事發後回應當事人表示「感謝您創作這首歌」。
  • 拿下杰威爾全部歌曲版權,後版權時代音樂巨頭在抖音上增值
    6月12日零點,新歌《Mojito》一上線就刷屏朋友圈。而另一邊,抖音也與杰威爾音樂達成版權合作,獲得杰威爾音樂全部歌曲片段及歌曲MV片段的短視頻平臺版權授權合作。據介紹,此次版權授權合作涵蓋歌曲、MV等多項內容,除周杰倫歌曲版權權益外,也囊括袁詠琳、派偉俊等杰威爾旗下歌手的過往曲目和未來新增歌曲。
  • QQ音樂、網易雲音樂|版權向左、社交向右
    而最近QQ音樂關於許嵩的部分歌曲也被下架,因為版權被網易雲音樂購買了。8月10日晚,網易雲音樂官方微信公號發出一篇題為《關於版權,我有一些話想跟大家說……》的聲明,原因是因為此前籤署的版權協議到期,正在與騰訊音樂進行新的版權轉授的洽談。
  • ...大變局:網文抄襲將追溯到影視改編,主播未經許可播放歌曲屬於侵權
    網絡主播未經許可播放或演唱歌曲,構成侵權在很多人的觀念裡,直播中翻唱歌曲或者播放背景音樂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但是事實上,這樣的行為已經涉嫌侵權。《指導意見》明確規定,主播人員未經許可在網絡直播中播放或演唱涉案音樂作品,根據主播人員的知名度、直播間在線觀看人數、直播間點讚及打賞量、平臺知名度等因素,酌情確定賠償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