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鄭州3月29日電(劉林子)近日,河南一女大學生自製「愛心零錢箱」方便市民乘公交出行的行為引發社會關於 「公交該不該找零」、「不許向後上車的乘客找零的規定合理不合理」的議論。對此,河南國基律師事務所律師表示,從《合同法》的角度來說,公交公司不允許乘客之間互相找零的規定欠妥。
洛陽理工學院的女大學生王雙雙,近日在鄭州花園路設立「愛心零錢箱」, 專門為沒帶零錢而要乘公交的市民提供零錢兌換,以解市民「公交車來了卻發現自己身上沒帶零錢」的尷尬。
28日,記者見到王雙雙時,她的「愛心零錢箱」裡裝滿了1角、1元、5元和10元的紙幣,已經有了將近170多元的零錢了,這些錢有她和幾位同學的集資,也有市民的愛心捐款。王雙雙表示,她會將這些錢全部換成1元的零錢,循環下去幫助那些需要幫助的人。
談及自製愛心零錢箱的初衷,王雙雙說,自己平時常遇乘公交車沒零錢,公交車上又沒有找零的條件,於是就趁周末在鄭州的幾個人流量較大的路口和公交車站點,設置了一個「愛心零錢,取一還一」的箱子,截至目前已經是第5天了。
「有時候,1元錢能難倒乘公交的市民。」在現場,市民李女士對於公交車不找零向記者講述她的一次遭遇,「有一次,我因為沒有零錢就拿一張5元的投了進去,然後想向後邊上車的乘客索要,誰知我向身後上車的乘客找零時,司機一把攔住說公交車有規定不允許向後上車的乘客找零。」李女士覺得很冤屈。筆者了解到,和李女士有同樣遭遇的市民不在少數。
雙雙告訴筆者,她之前也和公交公司取得過聯繫,希望能在公交車上兌換到零錢,但是,公交熱線的客服人員表示,自從實行了無人售票自動投幣公交車以來,公交行業內就明確規定了車上嚴禁找零的行規。「這個規定不僅要求開車的司機不能直接接觸乘客的錢幣和找零,同時也不允許乘客先投超過需要金額的紙幣,然後再從其它乘客那裡找零。」客服人員說。
那麼,這樣不允許找零的規定合理嗎?29日,河南國基律師事務所律師謝建紅接受了筆者的諮詢。謝建紅表示,從《合同法》的角度來說,公交方面只能要求乘客給付足額的車錢,而對於乘客之間的找零行為並沒有權利幹涉。
故而,謝建紅認為,公交公司不允許乘客之間互相找零的規定欠妥。他建議乘客在遇到身上沒零錢的情況時可以事先和一同上車的乘客自由結合,減少不必要的損失,同時也希望公交車公司在提供公交運輸服務的過程中儘量從公益事業為大眾服務的角度出發,設置具體措施,使乘客和公交公司公平化和人性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