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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深夜通報:犯強姦罪學生努某某被開除學籍
,「浙大發布」官方微信號發布浙大就學生開除學籍處分通報相關情況。通報稱,今天,浙大校務會議決定,給予2016級本科學生努某某開除學籍處分。此後,依據《浙江大學學生違紀處理辦法》(浙大發本〔2017〕119號)的規定,向本人送達重新處分預通知,並應本人要求,舉行了不利處分聽證。聽證會上,被處分人對違紀事實無異議。聽證委員會認為事實清楚、依據明確、程序正當、處分適當,對給予該生開除學籍處分予以支持。7月29日,按照作出處分的權限規定,校學生獎懲委員會提出了給予努某某開除學籍處分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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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深夜通報,開除犯強姦罪學生學籍,網友:早這樣不就沒事了
>前者是針對犯強姦罪學生努××給予留校察看處分,哈工大則是對兩個考試作弊的學生給予開除學籍的處分。一、浙大對犯強姦罪學生處理引爭議學生犯了強姦罪竟然只是留校察看處分,這個結果瞬間就讓浙江大學站到了風口浪尖上,因為與哈工大一對比,處罰的力度也實在太輕了,很多網友紛紛表示,給予強姦犯留校察看,處分之輕簡直就是在給自己臉上抹黑,也是對於在校女生的一種極其不負責任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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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深夜通報:犯強姦罪學生努某某被開除學籍
7月31日深夜,「浙大發布」官方微信號發布「浙大就學生開除學籍處分通報相關情況」。通報稱,今天(7月31日),浙大校務會議決定,給予2016級本科學生努某某開除學籍處分。學校有關部門負責人就相關情況通報如下:7月21日,學校就努某某受留校察看處分事件發出情況通報以後,網絡出現了許多新的問題線索,也有相關當事人來校反映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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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開除了!浙大通報:開除犯強姦罪學生學籍,並修訂違紀處理法
來源:新京報之前浙大努某某一事引發了熱議,犯強姦罪卻只給留校察看處分,大家紛紛說浙大處罰太輕了!該開除!如今,浙大終於給出了最後的處理結果!7月31日,浙江大學決定給予怒某某開除學籍處分!學校依法依規開展調查,對來信來訪和網絡舉報進行了認真的核查和取證。現已查實,努某某存在多項違紀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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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深夜通報:努某某開除學籍!
昨日(7月31日)深夜11時許,「浙大發布」官方微信號發布通報稱,經浙大校務會議決定,給予2016級本科學生努某某開除學籍處分。聽證會上,被處分人對違紀事實無異議。經校務會議慎重審議,依據《浙江大學學生違紀處理辦法》(浙大發本〔2017〕119號)第十一條第(二)項、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三十三條第(三)項第1目的規定,決定給予努某某開除學籍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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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開除犯強姦罪的學生,是對此前處理的「糾錯」嗎?
《浙江大學學生違紀處理辦法》確實該改了。據浙江大學官方微信「浙大發布」消息,7月31日,浙江大學召開校務會議審議2016級本科學生努某某處分事宜,決定給予努某某開除學籍處分。在浙江大學發布這一消息後,不少網友稱,這是輿論的「勝利」,在輿論的壓力下,浙江大學糾正之前錯誤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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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除學籍!浙江大學深夜通報:重新處分犯強姦罪學生努某某
浙江大學7月31日深夜發布消息,決定給予努某某開除學籍處分。>浙江大學還表示,下一步將啟動對《浙江大學學生違紀處理辦法》等校內規定的評估修訂程序。經校務會議慎重審議,依據《浙江大學學生違紀處理辦法》(浙大發本〔2017〕119號)第十一條第(二)項、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三十三條第(三)項第1目的規定,決定給予努某某開除學籍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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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關注】浙大深夜通報:努某某開除學籍!
聽證會上,被處分人對違紀事實無異議。經校務會議慎重審議,依據《浙江大學學生違紀處理辦法》(浙大發本〔2017〕119號)第十一條第(二)項、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三十三條第(三)項第1目的規定,決定給予努某某開除學籍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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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通報:涉強姦罪學生努某某被開除學籍
7月21日,浙江大學就努某某受留校察看處分事件發出情況通報後,網絡出現了許多新的問題線索,也有相關當事人來校反映情況。學校對此進行了受理和調查取證,經查實發現努某某確實存在多項被舉報的違紀違規情況。校學生獎懲委員會經研究討論,同意重啟處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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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通報:犯強姦罪學生努某某被開除學籍
浙大就學生開除學籍處分通報相關情況昨天,浙大校務會議決定,給予2016級本科學生努某某開除學籍處分。 學校有關部門負責人就相關情況通報如下: 7月21日,學校就努某某受留校察看處分事件發出情況通報以後,網絡出現了許多新的問題線索,也有相關當事人來校反映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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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深夜通報開除努某某學籍 曾因「留校察看一年」處分引爭議
7月31日深夜,「浙大發布」官方微信號發布浙大就學生開除學籍處分通報相關情況。通報稱,今天,浙大校務會議決定,給予2016級本科學生努某某開除學籍處分。此後,依據《浙江大學學生違紀處理辦法》(浙大發本〔2017〕119號)的規定,向本人送達重新處分預通知,並應本人要求,舉行了不利處分聽證。聽證會上,被處分人對違紀事實無異議。聽證委員會認為事實清楚、依據明確、程序正當、處分適當,對給予該生開除學籍處分予以支持。7月29日,按照作出處分的權限規定,校學生獎懲委員會提出了給予努某某開除學籍處分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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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犯強姦罪學生,開除學籍
7月31日晚,浙江大學發布通報,決定給予浙江大學2016級學生努某某開除學籍處分。此前,努某某因犯強姦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後,浙江大學對其作出留校察看一年處分決定,此事引起網友熱議。以下為通報全文↓↓↓今天,浙江大學召開校務會議審議2016級本科學生努某某處分事宜,決定給予努某某開除學籍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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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犯強姦罪學生被開除學籍
聽證會上,被處分人對違紀事實無異議。經校務會議慎重審議,依據《浙江大學學生違紀處理辦法》(浙大發本〔2017〕119號)第十一條第(二)項、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三十三條第(三)項第1目的規定,決定給予努某某開除學籍處分。據悉,學校下一步將啟動對《浙江大學學生違紀處理辦法》等校內規定的評估修訂程序,加強制度建設,改進學校管理,為更好地推進依法治校提供堅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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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通報:涉強姦罪的努某某被開除學籍
7月31日深夜,「浙大發布」官方微信號發布浙大就學生開除學籍處分通報相關情況。7月31日,浙大校務會議決定,給予2016級本科學生努某某開除學籍處分。此後,依據《浙江大學學生違紀處理辦法》(浙大發本〔2017〕119號)的規定,向本人送達重新處分預通知,並應本人要求,舉行了不利處分聽證。聽證會上,被處分人對違紀事實無異議。聽證委員會認為事實清楚、依據明確、程序正當、處分適當,對給予該生開除學籍處分予以支持。7月29日,按照作出處分的權限規定,校學生獎懲委員會提出了給予努某某開除學籍處分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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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強姦罪的努某某,被浙大開除了
7月31日深夜,「浙大發布」官方微信號發布通報稱,經浙大校務會議決定,給予2016級本科學生努某某開除學籍處分。此後,依據《浙江大學學生違紀處理辦法》(浙大發本〔2017〕119號)的規定,向本人送達重新處分預通知,並應本人要求,舉行了不利處分聽證。聽證會上,被處分人對違紀事實無異議。聽證委員會認為事實清楚、依據明確、程序正當、處分適當,對給予該生開除學籍處分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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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學重新處分犯強姦罪學生努某某:開除學籍
新華社杭州8月1日電(記者朱涵)浙江大學7月31日深夜發布消息,決定給予犯強姦罪學生努某某開除學籍處分。7月20日晚,浙江大學給予努某某留校察看處分的信息在網絡平臺引發熱議,並有網友爆料該生長期存在性騷擾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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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學重新處分犯強姦罪學生努某某:開除學籍
圖集 新華社杭州8月1日電(記者朱涵)浙江大學7月31日深夜發布消息,決定給予犯強姦罪學生努某某開除學籍處分。7月20日晚,浙江大學給予努某某留校察看處分的信息在網絡平臺引發熱議,並有網友爆料該生長期存在性騷擾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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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除學籍!浙江大學重新處分犯強姦罪學生努某某
浙江大學7月31日深夜發布消息,決定給予犯強姦罪學生努某某開除學籍處分。7月20日晚,浙江大學給予努某某留校察看處分的信息在網絡平臺引發熱議,並有網友爆料該生長期存在性騷擾等行為。浙大表示,7月20日努某某事件引發網絡關注後,學校立即成立專項工作組,依法依規開展調查,對來信來訪和網絡舉報進行了認真核查和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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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通報!犯強姦罪學生努某某被開除學籍
昨天(31日),浙大校務會議決定,給予2016級本科學生努某某開除學籍處分。學校有關部門負責人就相關情況通報如下:7月21日,學校就努某某受留校察看處分事件發出情況通報以後,網絡出現了許多新的問題線索,也有相關當事人來校反映情況。學校迅速成立專項工作班子,受理來信來訪,梳理網絡舉報,分成學業、經濟、作風等小組開展調查取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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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強姦罪的努某某,浙大開除了
7月31日深夜,「浙大發布」官方微信號發布通報稱,經浙大校務會議決定,給予2016級本科學生努某某開除學籍處分。通報如下7月21日,學校就努某某受留校察看處分事件發出情況通報以後,網絡出現了許多新的問題線索,也有相關當事人來校反映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