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鄭州中原工學院信息商務學院畢業生,在網絡上實名舉報其導師林某。舉報內容為,林老師剽竊她的畢業論文,未經允許發表到期刊上去,查重率高達90%。目前當事人表示,事情已經得到解決,老師已向她道歉並要求期刊撤稿了,學校正在處理此事。
赤裸裸剽竊,實屬少見
學生畢業論文剽竊我們是見得多了,翟天臨的事情大家都還歷歷在目,那些不知名的人士就更數不勝數了。但是導師剽竊學生論文的倒不多見,而且還是剽竊一個本科生的論文。可見這個本科生的水平應該還是不錯的,不少網友表示:就我寫那個畢業論文,我的導師連看都不想看多一眼,別說抄襲了。
我們注意到新聞中的女學生是已經畢業了,如果她還沒有畢業,不知道還有沒有舉報的勇氣呢?還有沒有在讀的學生的論文,被導師剽竊了而敢怒不敢言呢?下面我們來回顧一些學生舉報導師剽竊其論文成果的案例。
論文沒署學生名字,老師被舉報
2014年,廈門大學數學科學學院博士生戈某稱其論文遭其指導老師、蘇州大學數學科學學院惲教授剽竊。但是惲教授否認剽竊,稱論文的證明思路、總體框架和主要證明步驟是自己設計的,戈某隻是做部分證明而已。業內人則稱是否剽竊難界定,但學生貢獻不能忽視。
這件事情,大致就是導師告訴學生大概怎麼做的思路,然後學生自己弄出成果了,老師自己發表了論文成果沒有把學生的名字帶上。於是便演變成了師徒反目,老師覺得論文是自己指導的,學生覺得努力是自己付出的,大家都覺得自己是正確的。
論文署了學生名字,還是被舉報
2018年,科院上海高等研究院副研究員李嘯(化名)被自己的學生劉毅(化名告上了法庭。事情起因是2015年6月歐洲化學出版協會旗下ChemCatChem雜誌發表的一篇英語論文。在該論文中,李嘯是第一作者,他當時指導的碩士研究生劉毅是第二作者。劉毅認為,李嘯利用自己實驗得出的數據撰寫成稿,成為論文第一作者,侵犯了自己的署名權。於是,他將李嘯告上法庭,希望法院認定自己是論文的第一作者。
這又是一起因為論文發表而師徒反目的例子,但這位導師比前面的強,至少還把學生的名字放在第二作者的位置了。
剽竊與否難界定,是否潛規則?
從過去的一些案例看來,學術界的論文抄襲剽竊似乎成了一種潛規則。而導師使用學生的研究成果來發表似乎也很難界定,到底算不算是剽竊,尤其在一些比較高端的研究項目中。但從常理看推測,即使導師真的用了學生的研究成果去發表,敢發聲敢舉報的學生肯定都是少數,我們看到的可能只是冰山的一角。
希望相關的部門能夠進一步規範研究成果的歸屬問題,儘量的避免此類的爭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