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兩個朋友。
一個夫妻倆都是公務員,一個兒子,10歲,孩子是自己帶。在孩子上網課期間,因為他們夫妻倆都要上班,孩子一個人在家。她中午回家做好午飯,跟孩子說:媽媽太累了,於是孩子把碗筷兒刷了,後來天天如此,學習的事也不用怎麼管了。
還有一個朋友,兩個孩子的全職寶媽,老大是兒子,也10歲了。有一次我帶著小寶去她家玩兒,她兒子正在書房裡學習,出來給我們打個招呼,又進去看書了。她說現在孩子的作業都是自己完成,該複習了自己就去學了。而且每天幫著做家務,洗碗、掃地,都已經成習慣了。
同樣是養兒子,為什麼人家的孩子這麼省心?會做家務,自學能力強,既勤快又好學,妥妥的暖男。而到自己家,一天到晚都要催促:該起床了、該吃飯了、該寫作業了、該刷牙洗臉睡覺了……你說累不累?相當累!
我也想養出省心省力的孩子啊!
現在的父母最關心孩子的這三件事兒,作業、考試、課外輔導,孩子的生活和作息大部分都是圍繞著這些進行,孩子做家務變得越來越稀缺。當看到這樣的報導:孩子學習很優秀,但是生活不能自理,心理不夠健康,導致嚴重的後果,真是令人唏噓。
做家務可以說是一項基本的生活能力,讓孩子學會做家務不僅幫助了父母,更重要的是孩子學會了自立,學會如何處理瑣碎的事情,對將來的工作生活、職業發展、人生規划具有深遠的意義。
《如何讓孩子成年又成人》中指出:
一個人如果被別人手把手地牽著過日子,什麼事情都有人幫忙料理,那他就沒有機會培養起控制感(mastery),控制感是自我效能理論的核心。
自我效能是一項關鍵的心理特質,著名心理學家阿爾伯特·班杜拉(Albert Bandura)認為,具有這種心理特質的人「相信自己有能力組織和執行行動,能夠處理潛在的狀況」。
既然如此,讓孩子學會做家務,是我們的權利也是我們的責任。
摒棄舊思想:覺得孩子還小,做家務就是幫倒忙,順其自然吧,長大了就會了……萬一等到孩子已經成年,還是十指未沾過陽春水,等他有了自己的家庭和孩子,最著急最辛苦的會是誰呢?
凡是要趁早,既然做家務是值得做的事,就從小培養吧。
對於兩三歲的孩子,喜歡像個小大人一樣,幫忙倒垃圾、收拾玩具、擦擦地板,只要他可以做,都會樂顛顛的去做。只是不能對孩子期待完美,不要嫌麻煩,讓他們因為自己能完成任務覺得自己很能幹,就可以了。
我家小寶剛好處於這個年紀,他經常說:「我自己……」,不讓他自己做就不高興,經常要推倒重來。這些就是這個年齡段孩子的特點,他願意嘗試就讓他自己,現在自己衝個奶粉還是挺麻利的。
上了小學的孩子,已經可以做很多家務了。之前沒有培養做家務的習慣的,現在才要求孩子幫忙分擔家務,有時孩子並不情願,他會覺得不好玩,沒意思,甚至會拿做作業當藉口,這時不必強求,慢慢來,先從一個小任務開始,通過完成任務體會成就感,循序漸進。
當然,重要的一個原則:仍然是不要期待完美,不要指手畫腳,對於孩子不知道如何做的事,告訴他步驟,然後就交給孩子,自己該幹嘛幹嘛去就行了。
事後,對孩子表示感謝,但不是過度表揚「你真棒」之類的,用眼神和微笑就好,或者把手搭在孩子肩頭簡單善意的說聲「謝謝你」。必要時,給孩子反饋,告訴他哪裡可以做的更好。
我家老大是小學四年級,之前對他的態度就是順其自然,屬於放縱型養育,對他沒有什麼太多的要求,期望他成長為一個有能力、有擔當、身體健康、心理陽光的孩子。現在明白,即便是再簡單的期望,也是要順著一定的原則、形成一定的脈絡成長的,不能忽視的就得重視起來。所以,會做家務這個最基本的能力不再是可有可無的了。列上清單,又一項重任提上日程了。
如果一件事值得做,就值得把它做好。
既然讓孩子做家務是值得做的事,就值得把它變成常規認真的做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