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下午,臺灣遊覽車著火的最後一位罹難者骨灰,由親屬帶著返回大陸。次日,臺灣檢方隨即公布,出事大巴司機系酒駕。
令人震驚的是,法醫解剖發現,司機的血液、尿液和胃裡的分泌物都有高量的酒精成分,包括血液的酒測值每100cc就有215毫克,換成吐氣酒精濃度高達1.075毫克;尿液中也有207毫克,胃裡的內容物甚至高達3708毫克,比血液的濃度高出17倍多。
什麼意思?
通俗的說,司機蘇明成要達到如此高的酒測值,至少要喝17罐啤酒,或者1斤2兩白酒。
當然,這樣的檢測結果很可能是遺體經過火燒造成水分降低,濃度提高。但司機酒駕是不爭的事實。
據臺檢方公布的時間軸,出事當天,陸客團上午9點從旅館出發,10點抵達臺北市內湖升恆昌免稅店,將近12點才離開。這段空檔中,司機有大約2個小時的休息時間,加上陸客逛完免稅店時一度找不到司機,檢方懷疑他可能是在這2小時內喝的酒。
不說大巴司機,我就想問問,任何一個正在工作的正常人,會在上午10點多去喝這麼多酒嗎?
這時,你要問了,臺灣難道不查酒駕嗎?
查啊。
依據臺灣現行法規,司機出車前都會進行酒測,但僅限於第一趟出車。其餘由導遊協助做酒測。
司機有沒有酒駕,靠導遊檢測?
導遊和司機難道不是同一個公司的?
你確定會查?!
臺灣法醫高大成認為,司機尿液也有酒精反應,客觀分析可能性,由於喝酒到代謝大約2小時左右,因此推斷蘇明成2小時內有喝酒,甚至有可能是邊開車邊喝酒,但他不敢把話說死,「是有這兩種狀況,就是說他開車可能還在喝,那這樣就麻煩了。」
什麼樣的人會邊開車邊喝酒?
導遊竟然視而不見?
但遊覽車公司證實,導遊未曾發回過異樣的檢測報告。
如果這樣的導遊都能獲評蔡英文認證的「典範長昭」,那喝這麼多酒還開車上路的司機,這份敬業精神不比導遊更值得這個稱號?
讓人想不通的是,屍檢的數據擺在面前,遊覽車公司負責人林靖樺29日下午參加蘇的告別式時卻說,蘇滴酒不沾,全公司沒有人見過他喝酒。
如果沒記錯的話,出事後,這家公司的20輛同款遊覽車,臨時檢驗,12輛不合格。
這家公司的老總拍著胸脯說「我們的安全門沒問題」,但讓他演示逃生時,自己卻打不開門。
現在,公司負責人又出來說,「我們的司機肯定沒有酒駕,他滴酒不沾」。
臺灣大巴起火這件事,還要給我們多少驚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