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近年來有很多國內退休人員,選擇長期在國外居住。實際上,只要申請辦理健在公證或者領事認證手續,國內的養老金依然可以正常領取。在2015年7月以前,填寫的是《出境定居離退休、退職人員健在確認表》。自2015年7月以後,統一改為《在境外居住人員領取養老金資格審核表》。那麼,該如何辦理領事認證,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結合問題,做具體分析,希望能夠對你有所幫助!
一、國內退休人員在國外長期居住,能否領取養老金?
1.根據國務院僑務辦公室1985年下發的《關於獲準出國定居的退休人員加入外國國籍後仍可享受退休待遇的規定》:已獲準出國定居的退休人員,加入外國國籍後,根據勞動保險條例『凡在實行勞動保險的企業內工作的工人與職員(包括學徒),不分民族、年齡、性別和國籍,均適用本條例』的精神,可以繼續享受國家對獲準出國定居的退休人員規定的退休待遇。
2.2015年7月1日,國家下發《關於在境外居住人員領取養老金資格審核表有關問題的通知》(外領函[2015]660號),該《通知》中明確了境外居住人員領取養老金資格審核等有關事項。其中,最大的變化就是將審核材料中的《健在確認表》改為《養老金資格審核表》。該表分上下兩聯,上聯由駐外使領館留存,下聯由申請人提交國內有關部門。
由上述規定可知:在國內辦完退休以後,只要每年按時進行生存認證或領事認證手續,即使加入外國的國籍,都能領取養老金。相較而言,在國外長期居住,更不在話下,也是可以領取養老金的。
二、如何辦理領事認證手續,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一)如何辦理領事認證手續?
第一步:提交材料。申請人持有效護照、居留證到我國駐其居住地的領事館申請辦理認證手續,並填寫《在境外居住人員領取養老金資格審核表》等材料。
第二步:審核材料。領事館相關工作人員審核認定後,在表上加蓋使領館印章。需要注意的是:該《養老金資格審核表》即辦即取,不收取費用。
(二)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1.如果申請人因年老體弱或者路途遙遠等原因,不能親自辦理,可委託他人代辦。代辦人須提交本人有效護照、居留證和申請人有效護照、居留證及30天內辦理的委託公證書(無委託公證書的,可提交申請人30天內的書面委託及信譽可靠的華僑華人社團證明)。連續3年委託他人代為辦理的,第4年原則上應由申請人自行到使領館辦理一次。
2.如果申請人向居住國主管部門申辦了健在公證並辦妥當地認證手續,我駐該國使領館可為其辦理領事認證。
3.對居住在尚未與我國建交國家的申請人,由我駐該國有關機關(如:商代處等)或有關代管館辦理上述審核表或領事認證。
4.在國外生活的享受遺屬補助人員以及短期在境外居住人員如需辦理上述資格審核表,可參照上述辦法辦理。
寫在最後
1.按照《社會保險法》,只要符合退休條件,即可辦理退休,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國內退休人員,辦完退休以後,即便是在國外長期居住,只要辦理領事認證手續,也一樣可以享受退休待遇。
2.移民≠修改國籍。移民只不過是獲取移民國的永久居留權。比如:我們去國外旅遊,一般最長逗留時間為90天,而移民的時間就變成了永久,移民以後,可以享受與移民國當地居民同等的權利和義務,比如:可以享受到教育資源、醫療資源等等。
過去,很多人紛紛移民國外。疫情期間,那些移民國外的人,瘋狂往國內跑。對此,你怎麼看?
歡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