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後一定好好改造,再也不做違法違紀的事,請相信我。」李珠(化名)當庭承諾道。
一次落網,一個「黑戶」慣偷兒的身世漸漸浮出水面,原來他竟是18年前的被拐兒童!如今,隔著鐵窗,他與親生父母淚眼相望、無語凝噎,悔恨交加之際,自願認罪認罰。
劣跡斑斑
3年連續作案34起
日前,樂清市法院通過遠程視頻連線看守所,公開審理了被告人李珠涉嫌犯盜竊罪一案。視頻裡,一位個子不高、瘦瘦小小的男子映入大家的眼帘。如果不是證據確鑿,很難將他與「慣偷」這個令人憎惡的名稱聯繫起來。
李珠今年30歲了,寧夏回族人,這已經不是他第一次因涉嫌盜竊罪被起訴。從小,他就被一個女人帶著偷東西,開始幹起了盜竊行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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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小偷小摸,到偷盜電瓶車、電瓶,最後還偷起了工廠銅料等原材料。2008年到2016年,因為犯盜竊罪,他多次鋃鐺入獄。今年5月,李珠再次因涉嫌盜竊罪被樂清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經李珠自己交代,2018年6月至2020年5月期間,其共在樂清市北白象鎮實施盜竊34起,其中未遂1起,涉案金額達12.8萬元,另有7輛三輪電瓶車、3輛電瓶車無法計價。
3年作案34次,難道盜竊還能成癮?
落網後,辦案機關在現有線索的基礎上順蔓摸瓜,終於找到了問題的癥結,李珠是「黑戶」。在現今社會,沒有戶口,就沒法辦理身份證、暫住證等身份證明,這意味著李珠無法長期穩定幹一份工作。被擠壓的生存空間,或許成了李珠犯罪的最大誘因。
鐵窗相隔
他竟是18年前被拐孩童
為解決其「黑戶」問題,警方將李珠的DNA血樣在「全國公安機關查找被拐賣/失蹤兒童DNA資料庫」裡進行比對,發現他竟是18年前李氏夫婦被拐的那個孩子。
今年50多歲的李先生,是寧夏人,以打工為生。2002年,李先生在外務工時,一場災難突然降臨,年僅12歲的小兒子被拐,從此生死未卜。近20年來,李氏夫婦一直苦苦尋找,從未放棄。
10月20日下午,隔著一欄鐵窗,從外省遠道而來的李先生和妻子終於見到了18年前被拐賣的親生兒子李珠。他們還專門給兒子帶來了幾套冬衣,生怕孩子會挨冷受凍。
「我們找到你了,等你出獄好好做人,我們一起回寧夏,一家團聚。」看著眼前瘦瘦小小的兒子,李先生夫妻忍不住哽咽,「是我們不對,讓你吃了很多苦……」
看到熟悉又陌生的親生父母,李珠百感交集,雙手不停顫抖,激動之情溢於言表。他懇切地表示,在接下來的刑期裡,他會認罪悔罪、好好改造,希望父母親能等他回家好好盡孝。
司法為民
有「力度」也不失「溫度」
庭審中,被告人李珠中對自己過往的犯罪行為感到悔恨,對於公訴機關起訴的事實和罪名以及量刑建議均無異議,自願接受處罰。
經辦法官介紹,被告人李珠的本次犯罪和其前科具有一定特殊性。其系幼時從異地被拐賣至此,從小缺少監護人的撫養和看護,未能獲得充分的教育,長大後更因「黑戶」身份難以找到正常的工作,最終走上了犯罪道路。
如何用統一的法律處理千差萬別的個案?除了需要對法律的嚴格執行,還需要做到法理與情理的統一。
法理上,被告人李珠繫纍犯,為保護公民的財產權利不受侵犯,應依法予以從重處罰;情理上,對被告人從輕處罰、從寬處理,能夠讓其早日出獄與失散多年的父母團聚,給其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只有把握好兩者間的平衡,才能實現個案處理的最佳效果,才能讓人民群眾真切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人文關懷。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李珠多次盜竊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綜合其繫纍犯、如實供述並自願認罪認罰等情節,同時酌情考慮其過往經歷及犯罪的特殊性,遂以盜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6000元。
李珠當庭表示認罪服判,不上訴,「真的非常感謝司法機關幫我找到家人,感謝國家對我們的關心和幫助!」
案子塵埃落地了,困擾了李珠18年的戶口「心病」也消除了,如今李珠已成功回到了自家的戶口本上。
相信這將成為李珠改過自新的契機和轉折點,幫助其好好改造,爭取早日歸家孝順父母親。
瀟湘晨報綜合浙江天平
【來源:瀟湘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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