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 薄其雨)1月18日,新京報記者從「百香果女童案」遇害女童楊某燕家屬處獲悉,今日上午,楊某燕遺體已被火化,當地民政局已將殯儀館相關費用全免。家屬稱,目前他們正等待最高人民法院對兇手楊光毅死刑核准的消息。
新京報此前報導,2020年12月28日,廣西「百香果女童」案兇手楊光毅二審被判死刑後,楊某燕家屬即考慮火化其遺體,並向當地民政局申請減免殯儀館相關費用。
1月18日,新京報記者從楊某燕家屬處獲悉,今日上午,家屬已前往殯儀館為楊某燕安排好後事,現楊某燕遺體已被火化。
遇害的百香果女孩楊某燕。受訪者供圖
楊某燕家屬表示,自2018年案發至2020年底兇手被判死刑,楊某燕的遺體已在廣西靈山縣殯儀館停放兩年有餘,按照他們之前了解的收費標準,遺體存放費已達10萬元。現在,靈山縣民政局已將殯儀館此前的·費用和這次火化的費用全免。
新京報此前報導,廣西靈山10歲女童楊某燕賣百香果途中失蹤,2019年7月12日,男子楊光毅因強姦罪於被法院一審判處死刑。法院審理查明,楊光毅強姦女童楊某燕後將其殺害,同時拿走女童身上賣百香果所得的32元。
2020年4月7日,廣西高院二審以楊光毅存在自首情節為由,改判其「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判決書顯示,廣西高院認為:「一審法院查明的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適用法律正確,但因沒有考慮到楊光毅自首等情節,因此量刑不當,遂作出上述改判。」
本案的改判結果引發熱議。後最高人民法院閱卷提審,指令廣西高院對該案再審。2020年12月28日,廣西高院以強姦罪判處楊光毅死刑。
編輯左燕燕
校對吳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