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點匯總
教學方法是師生為達到教學目標、完成教學任務而採用的教學措施和教學手段,是教師和學生相結合的活動方式。教學方法包括兩方面含義:教師教的方法(教法)和學生學的方法(學法)。兩者有著緊密聯繫:一方面,教師的教法必須要通過學生的學法來體現;另一方面,學生的學生法是在教師指導下的學習方法,儘管有時是以輔助教學或自學的形式進行的,但都是教師指導或影響下的學習活動。教法與學法同等重要、辯證統一。
(一)講授法
1.方法簡介
講授法是教師通過語言向學生描繪情境、敘述事實、說原理和闡明規律的一種教學方法。講授法有講解、講述、講讀、講評、講演等多種形式。
2.教學過程
講授法源於德教育家赫爾巴特,蘇聯教育家凱洛作了改進,傳入我國作了修改,基本步驟如下:
組織教學—>導入新課—>講授新課—>鞏固新課—>布置作業。
3.方法評價
講授法的優點是:有助於系統知識和技能的傳授;適用於班級組織教學。
講授法的缺點是:容易產生「滿堂灌」、注入式教學;難以估計個別差異;在培養學生的創造力等方面具有較大的局限性。
4.課堂實施注意事項
(1)講授要明晰。
(2)合理組織課堂教學內容。
(3)有針對性的介紹和強調重點。
(4)對重要教學內容的詳細闡述。
(二)問題教學法
1.方法簡介
基於問題的學習(PBL)是把學習置於複雜的、有意義的問題情境中,通過讓學生以小組合作的形式共同解決複雜的、實際的或真實的問題,形成解決問題和自主學習的能力。
2.教學過程
創設情境、提出問題—>分析問題、組織分工—>開展探究、解決問題—>展示結果、成果匯總—>結果評價與學習反思。
3.方法評價
以學生為中心,學生在開放的學習中交流合作;與學生的實踐操作能力相結合;促進學生掌握基本的學習策略和學習方法,掌握解決問題的方法;促進師生之間的合作。
4.課堂實施注意事項
(1)問題有針對性。
(2)問題的難度有適中,不要太簡單,也不要太難。
(3)問題的設置能夠促使學生積極的思考,掌握解決問題的方法。
(三)討論法
1.方法簡介
在教師指導下,以小組或班級為單位,圍繞一定問題和內容展開討論、對話或辯論等,進行知識與思想的交流,互相啟發、共同探討,以求明辨是非、擴大知識面和提高認識能力。
2.教學過程
提出討論主題—>列出討論提綱—>討論前的準備—>展開討論—>總結。
(責任編輯:李馨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