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法律上來講,只要授權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委託辦理的事項合法,並由委託人親自在委託人處籤名確認的,該協議即具有法律效力。
但要注意以下兩點:
一是授權委託書需要委託人籤字、摁手印(蓋章)才能形成有效的委託。這也就是說,如果有人偽造了一份委託書並以此來損毀了你的權利,可以通過司法鑑定來推翻偽造的委託書,以此來維護權利。
二是委託書的內容必須在法律容許範圍內,如果違反國家法律的規定,那麼這樣的委託手續也是自然無效的。
公證的效果只是對材料的效力有一個保護作用。公證不是委託書生效的必要條件。只要授權委託書真實有效,不需要公證也具有法律效力,除非法律明確規定的除外。
雖然公證不是必經程序, 但是經過公證的授權委託書在法律上具有更強的證明力與證據效力。同時,在公證程序中,要對一份委託材料進行公證,需要委託方與受委託方到公證處提供相應的材料才能完成公證程序。
附:個人委託書模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