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燕
昨日,馬來西亞進一步放鬆外匯管制,取消了企業和個人的外幣借款數量上限,這項政策立即生效。
馬來西亞央行取消了企業最高外幣借款1億林吉特(合3080萬美元),個人最高借款1000萬林吉特的限制。
馬來西亞企業可以向海外母公司、從屬於同一集團的馬來西亞公司或者在岸銀行借任何數量的外幣;馬來西亞企業或個人可以為現有的外幣借款(包括本金和利息)進行再融資。
在林吉特借款方面,允許馬來西亞企業從海外母公司借任何數量的林吉特,用於滿足在馬來西亞實體部門的資金需求;馬來西亞企業從其他海外企業或個人的借款上限為100萬林吉特;馬來西亞個人向海外企業或個人借款上限為100萬林吉特。
在林吉特貸款方面,馬來西亞企業和個人可以為海外企業或個人提供任何金額的貸款,此前上限為1萬林吉特。同時,符合條件的在岸銀行可以自由地向海外公司提供任何規模的貸款,此前最高為1000萬林吉特。資金的用途僅限於在馬來西亞實體部門開展業務。
「這項鬆綁政策為企業和個人融資提供了便利,是馬來西亞致力於提高競爭力的一系列舉措之一。」馬來西亞央行在聲明中表示。
根據Bloomberg的數據,馬來西亞林吉特昨日升至1美元兌3.2245林吉特後下滑至1美元兌3.2370林吉特。林吉特本月下滑了2.8%。
2007年11月份,馬來西亞允許當地公司使用外幣進行貿易結算。2007年4月,馬來西亞央行取消了本地銀行外匯交易與資本金佔比不超過20%的規定,提高了在吉隆坡外匯交易市場的交易量。
但是,作為東南亞第三大經濟體,馬來西亞仍然禁止林吉特的離岸交易,這是在1998年9月亞洲金融危機期間推行外匯管制政策之一。「短期我們不希望林吉特國際化,這需要整體金融市場環境穩定的配合。」馬來西亞央行行長澤提表示。
馬來西亞央行昨日公布,受強勁的國內需求和出口增長推動,第一季度馬來西亞經濟增長率為7.1%,高於市場預期,但低於去年第四季度的7.3%。
(責任編輯:賈海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