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羅區教育局2019年1月23日發布的《新羅區2019年秋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2.堅持分批錄取、積分排名的原則。
3.堅持遵循志願、統籌安排的原則。
4.堅持量力而行、盡力而為的原則。
符合招生條件的年滿6周歲(即2013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適齡兒童。以上招生對象,下文簡稱「適齡兒童」。
計劃招生數:8個班,共432人。
裕錦園2010年1月1日前父輩房產有效(按照龍巖市新羅區人民政府專題會議紀要〔2010〕24號的規定執行)。文苑名都2018年1月31日前父輩房產有效。
(一)錄取批次
第一批:房產和戶籍均在招生範圍內的「適齡兒童」;政策性照顧對象。
第二批:房產在招生範圍內的「適齡兒童」。
第三批:戶籍在招生範圍內的「適齡兒童」。
第四批:符合招生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指新羅區非「七街、四鎮」(東城、南城、中城、西城、北城、西陂、曹溪七個街道及東肖、紅坊、龍門、鐵山四鎮)戶籍的「適齡兒童」,以及外縣(市、區)到本校招生範圍內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下文簡稱隨遷子女。
申請條件:
1.隨遷子女父母雙方持有本校招生範圍內的居住證(新羅區和永定區的提供有效居住憑證),2019年5月5日前在本校招生範圍內居住(暫住)併合法從業一年以上。
2.隨遷子女父母至少一方在2019年5月5日前連續參加新羅轄區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養老保險」)半年以上。
(二)錄取辦法
1.第一、二、三批次
採取批次與積分相結合的辦法進行。遇某一批次學位不足時,按積分排序位次和填報的志願順序安排入學。若積分相同,按照房產積分的高低依次錄取。
政策性照顧對象經相關部門審核認定後,按類別錄取。
2.第四批次
在第一、二、三批錄取後,根據空餘學位情況,依據積分排序位次和填報的志願順序統籌安排入學。
(一)房產和戶口積分計算辦法
1.房產以龍巖市不動產登記中心信息系統或市住建局備案系統的登記時間為準,每滿一月計1分(15日當日及之前辦理的計1分,15日以後辦理的計0.5分)。
2.戶口登記或遷入每滿一月計1分(15日當日及之前辦理的計1分,15日以後辦理的計0.5分),父母一方和「適齡兒童」可累加計算。
房產和戶口在同片區內的可累計積分。
(二)隨遷人員積分計算辦法:
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由穩定居住分、職工養老保險分兩個項目累計積分。
1.穩定居住分
(1)隨遷子女父母雙方在本校招生範圍內居住的,按居住時間計算,每滿一月計1分,父母雙方可累加計算。
(2)2018年12月31日前隨遷子女戶籍單獨寄居在本校招生範圍內親友家的,每滿一月積1分,其父母雙方不參與計分;2019年1月1日之後隨遷子女戶籍單獨寄居在本校招生範圍內親友家的,不予計分。
2.職工養老保險分
職工養老保險分從2013年1月開始計分。隨遷子女父母按參加新羅轄區職工養老保險的時間計算(含近六年內的職工養老保險有中斷的),每滿一月計1分,父母雙方可累加計算。
1.企業職工子女
新羅轄區內的生產性企業,近三年的年納稅均達100萬元以上,且固定資產投資300萬元以上的投資者子女,及其所聘三年及三年以上的總經理、高級技術人員子女。
2.現役軍人子女
森林武警、區消防大隊、三坑部隊的現役軍人子女就讀龍巖實驗小學。
3.其他符合龍巖市委、市政府,新羅區委、區政府出臺的政策性照顧對象的子女。
4.香港、澳門、臺胞、僑胞及外籍「適齡兒童」按照上級有關政策規定給予安排。
(一)登記建檔時間
公辦學校:2019年5月6日—5月19日。
網上報名方式:通過下載「e龍巖」APP或訪問「e龍巖」網站(網址:www.longyan.cn)等方式進行報名。
便民服務報名:屬本校招生範圍內,無上網條件的家長,於2019年5月13日到我校在工作人員的指導下,上網報名。
(二)積分入學工作日程安排
(三)上網登記須提交材料
下列材料能通過信息共享系統獲取的,不再要求學生家長提供;若信息獲取不到或有誤的,學生家長鬚通過拍照或掃描方式補上傳。
1. 房產和戶籍在招生範圍內的「適齡兒童」
(1)戶口簿(須提供戶口簿首頁、戶主頁、適齡兒童本頁,下同);
(2)父母雙方身份證;
(3)不動產權證書(備案證明或購房合同);
(4)8月31日新生註冊時須提供兒童預防接種證查驗證明。
2.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1)戶口簿;
(2)父母雙方身份證;
(3)父母雙方或一方在市、區人社部門繳納的職工養老保險的個人繳費明細;
(4)8月31日新生註冊時須兒童預防接種證查驗證明;
(5)父母雙方在本校招生範圍內居住證或一方在本校招生範圍內的工商營業執照。
新羅區、永定區戶籍的因無居住證,須提供在本校招生範圍內租住地居委會證明、房屋租賃合同及父母雙方與居住有關的一種憑據(繳交水電、燃氣、有線電視、網絡等票據或原辦的暫住證)。
若有特殊情況,需按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3. 政策性照顧對象
(1)企業類:①企業營業執照;②內資企業登記基本情況表;③近三年完稅票據;④戶口簿;⑤父母雙方身份證。其中受聘總經理、高級技術人員須提供三年以上的職工養老保險繳納憑證。受聘高級技術人員須提供省人事部門頒發的《高級技術資格證書》及資格確認文件。
(2)軍人:①軍人證;②結婚證;③家屬戶口簿;④雙擁辦等有關證明。
(3)其他:①戶口簿;②父母雙方身份證;③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含相關政策文件等)。
1. 房產要求
須住宅或商住用房,以《不動產權證書》或《土地證》為憑證,證書登記時間截止至2019年5月5日。房屋產權人應是兒童父母(或兒童本人),且房產面積應大於50平方米;若房產面積小於或等於50平方米的唯一住房,其《不動產權證書》登記時間截止至2018年1月31日(今後每年招生均以此為準);若房產產權屬共有,其個人產權應大於總面積的50%且面積大於50平方米。
有關房產歷史遺留問題,按照《龍巖市新羅區人民政府批轉區教育局關於新羅區2018年中、小學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龍新政綜〔2018〕31、32號)及龍巖市教育局《信訪事項複查意見書》(巖教信訪復字〔2015〕29號)文件執行。
2. 戶籍要求
適齡兒童的戶籍應與父親或母親在同一戶口簿上。戶籍遷入時間截止至2019年5月5日。
3. 祖輩房產
片區內「三代」同戶(孩子出生時戶口與祖輩及父母一方在同一戶口本)同住且父母及孩子在城區內另無住房的,可憑祖輩房產登記建檔。
4. 無證商品房
因客觀原因無法辦理《不動產權證書》的商品房,但業主已實際入住的,按第二批次登記建檔;若戶口落在商品房所在地,按第一批次登記建檔。網上報名時須提供合法購房合同、購房原始發票(銀行繳交憑證)和近一年水電繳交的憑證,並以不動產登記中心信息系統或市住建局備案系統的登記時間計分。
5. 無證自建房
合法自建房因客觀原因無法辦理《不動產權證書》或土地證,業主已實際入住的,按第二批次登記建檔;若戶口落在自建房所在地,按第一批次登記建檔。網上報名時須提供自然資源管理部門、當地村委會等證明和繳交水電的憑證,並以繳交水或電的起始時間計分。
6. 單位集資房或村(居)開發的商住房
單位集資房或村(居)開發的商住房已實際入住,戶口落在商住房所在地,且父母及孩子城區另無房產的,按第一批登記建檔;若戶口不在單位集資房或商住房所在地的,按第二批次登記建檔。網上報名時須提供當年與單位或村(居)籤訂的原始合同、繳款發票和近一年水電繳交的憑證,並以購房時繳款發票時間計分。
7. 未辦理交房手續商品房
片區內未交房的,可在房產所在地學校按第三批次登記建檔;若戶口落在房產所在地,按第二批次登記建檔。網上報名時須提供購房合同和購房原始發票(銀行繳交憑證),並以不動產登記中心信息系統或市住建局備案系統的登記時間計分。
8. 購買「二手房」
購買「二手房」入學的,必須是該房原業主子女沒有在我校就讀,即每套房產小學每六年只能享受一次劃片入學機會(多胞胎生育和法定照顧合法生育除外)。
9. 廉租房或公租房
租住廉租房和公租房的隨遷子女人員,與房管部門籤訂的《廉租公租住房租賃合同》,可視同居住證。網上報名時須提供與房管部門籤訂的《廉租公租住房租賃合同》。租住廉租房和公租房的新羅區戶籍人員,與房管部門籤訂的《廉租公租住房租賃合同》,不作為房產依據。
1. 在招生登記建檔時若提供虛假材料,屬第一、二、三批招生對象的,由教育主管部門統籌安排;屬第四批招生對象的,取消其錄取資格。
2. 符合招生條件的「適齡兒童」,按規定時間在網上登記。申請小學第一、二、三批次的招生對象,在報名登記時,須從(中街小學、小洋小學、鳳凰小學、謝洋小學、北城小學、園田塘小學、龍州園區實驗學校、解放路小學)選擇3所可能有空餘學位的統籌安排學校作為志願學校,並確認是否服從統籌安排;申請小學第四批次的招生對象,在志願填報時,可任選城區和周邊五鎮有空餘學位的6所學校作為志願學校(志願學校祥見附件一),並確認是否服從統籌安排。若未按規定時間在網上登記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校就讀;不符合招生條件,或積分排名達不到要求的,應做好回戶籍地學校就讀的準備。
3. 「適齡兒童」被民辦學校錄取後,視為自動放棄公辦學校的錄取資格,不再保留或重新安排學位。
4. 戶籍在本校招生範圍內的適齡兒童,因疾病或特殊情況,需要緩、免入學的,由監護人持相關證明,向我校提出申請,經中城街道辦事處審核後,到市行政服務中心新羅區教育局窗口辦理。
5. 諮詢及舉報電話:本校諮詢電話:3300171。區教育局招生諮詢熱線電話:0597-3300211,0597-3300233。區教育系統紀委舉報電話:2325782,區紀委駐區教育局紀檢組舉報電話:5320133。
本方案由龍巖市實驗小學負責解釋。
via: 龍巖市實驗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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