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灰灰菜
上書中有云:今秦出號令而行賞罰,有功無功相事也。
意思就是說:如今的秦國發布賞罰政策,到最後都能夠言出必行、賞罰分明,有功的無功的都要看事實來說話。
今日之中國亦是如此!
強軍夢支撐著中國夢,面對周邊各種國際勢力的圍堵和打壓,中國必須鍛造出一把利劍在手,這樣才能保證中國夢的穩定實現!
我們除了有《條令》《條例》這樣嚴明的「賞罰手冊」之外,還有《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現量化評分辦法》這本「部隊結業加分手冊」!
這裡我們就不過多講解《條令》《條例》了,主要講講事關大家後顧之憂的這項評分政策!
什麼叫做: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現量化評分辦法?
★ 2015年10月13日,民政部和原總參謀部印發了《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現量化評分辦法(試行)》
該辦法正文開頭就講到:為引導士兵在部隊長期服役,為國防和軍隊建設多作貢獻,保障服役時間長、貢獻大的退役士兵得到優先安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條例》以及《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等有關法規,制定本辦法。
★ 2018年12月14日,退役軍人事務部和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印發了《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現量化評分暫行辦法》,對於2015年的《試行》版本做出了修訂和完善!(下面內容稱《暫行辦法》)
修訂後的《暫行辦法》共計10條,著重完善了適用範圍、評分項目和標準、檔案材料登記管理、審檔評分、責任追究等內容。
要說一下:《暫行辦法》中細化和完善了一項規定,讓評分更加透明和公正!
退役士兵服役表現量化評分由部隊團級以上單位和安置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分別填寫並審核,相關部門要嚴格審檔並按照《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現量化評分表》進行評分,評分表應分別由退役時所在部隊和安置地相關部門採取適當方式公示,時間不少於5個工作日,並由退役士兵本人籤字確認。退役士兵本人對分數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內向組織公示的單位申請覆核,逾期未申請覆核的,視為本人無異議。
一、適用範圍有哪些?
二、評分項目和標準有什麼?